七三四 寄谕各省督抚留心查办外间流传剧本

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大学士 公阿<桂>、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字寄各省督抚,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奉上谕:

前因外间流传剧本,如明季国初之事,有关涉本朝字句,亦未必无违碍之处,传谕伊龄阿、全德留心查察,斟酌妥办。兹据伊龄阿覆奏,派员慎密搜访,查明应删改者删改,应抽掣者抽掣,陆续黏签呈览;再查昆腔之外,有石牌腔、秦腔、弋阳腔、楚腔等项,江、广、闽、浙、四川、云贵等省皆所盛行,请勅各督抚查办。等语。自应如此办理。着将伊龄阿原折抄寄各督抚查办,留心查察,但须不动声色,不可稍涉张皇。将此遇各督抚奏事之便,传谕知之。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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