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七 全书处汇核七月至九月缮写全书讹错及总裁等记过清单

乾隆四十六年十月

全书处遵将乾隆四十六年七月初起至九月底止,呈进过全书三次,内缮写讹错,奉旨记过之处,除总校官陆费墀前经奉旨免其议处,毋庸开送外,应将应行汇核之总裁、总阅、总校、分校逐次填注。又总裁和<珅>、梁<国治>覆阅,奏明记过之处,一并填注。统行开具于后:

一、《春秋左传要义》内「芈是楚姓」句,「芈」讹「芉」;又「鳌」字讹写作「龞」,二处。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孙玉庭记过六次。

一、《苏魏公文集》内「事见王充《论衡》」句,「充」讹「允」;又「谷雨催花色未干」句,「干」讹「亁」;又「复参筦于机衡」句,「机」讹「几」;又「坐企闺台之彦」句,「闺」讹「门」;又「辐轴知将相之事」句,「辐」讹「幅」。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十次。

一、《苏魏公文集》内「膺百福以攸同」句,「膺」讹「(雁月)」。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昌齐记过二次。

一、《长安志》内「姚氏」,「氏」字讹「兴」;又「不敎青鸟出花枝」句,「敎」讹「交」;又「源出骊山坑谷」句,「坑」讹「坈」。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李荃记过六次。

一、《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内「青毡」,「毡」字讹从俗写,作「毡」;又「章」字,讹写作「姜」;又「孔稚珪」落去「稚」字;又「徐陵」,「陵」字讹「摛」;又「芈」字,讹写作「芉」;又「楚襄王」,「襄」讹「威」;又「至沈佺期」句,「沈佺期」讹写作「沈约」。总校官朱钤记过七次,分校官冯培记过十四次。

一、《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内「以为林宗巾」句,「宗」讹「角」;又「善射覆」句,「射覆」二字倒置。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张曾炳记过四次。

一、《近思录集注》内「学未至而好语变者」句,「学」字墨污。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杨世纶记过二次。

一、《近思录集注》内「博闻强识」句,「闻」讹「文」。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

一、《读书斋偶存稿》内「王士祯」,「祯」字讹「正」。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潘曾起记过二次。此系总裁嵇<璜>阅。

一、《读书斋偶存稿》内「早同献赋识相如」句,「如」讹「知」;又「王士祯」,「祯」字讹「正」,五处;又「勅使」云云抬头,误另行提写;又「窻拂虫丝径翦莱」句,「莱」讹「来」。总校官朱钤记过八次,分校官潘曾起记过十六次。

一、《陈检讨四六》内「圆天为盖」句,落去「盖」字;又「丁年奉使」句,「奉」讹「奏」;又「大夫登徒子」句,「大夫」二字倒置。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三次,分校官陆湘记过六次。

一、《陈检讨四六》内「羌笛何须怨杨柳」句,「笛」讹「苗」;又「春风不度玉门关」句,「玉」讹「王」;又「楚王亡其猿」句,「王」讹「玉」。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三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六次。

一、《陈检讨四六》内「梁书」,「梁」讹「晋」。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木记过二次。

一、《三吴水考》内「会太湖亦入白茆港」句,「茆」字挖补未填;又「瞿庄泾通张庄河」句,「庄」讹「庄」,二处;又「扬子江」句,「扬」讹「杨」,三处。总校官何思钧记过十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十二次。

一、《三吴水考》内,题下漏载「失名」二字,计三处。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李楘记过六次。

一、《隐居通议》内「汉成帝」,「成」讹「武」;又「其太玄法言」句,「太」讹「大」;又「夭桃曼李」句,「夭」讹「妖」;又小注内,「棹音掉」句,「棹」讹「濯」。总校官杨懋珩记过四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八次。

一、《双溪类稿》内「临卭旧事不记省」句,「卭」讹「卬」。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二次。此系总阅李<绶>阅。

一、《双溪类稿》内「阅麒麟之画」句,「画」讹「画」;又「偷闲来此一嚬呻」句,「呻」讹「伸」;又「镜中容易鬓毛苍」句,「鬓」讹「鬂」。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翁树棠记过六次。

覆勘处

一、《春秋正旨》内「安得必可考而知」句,落去「而」字。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高中记过二次。

一、《小辨斋偶存》内「而寰必欲抑忼慨之士」句,「慨」讹「慷」;又「遂令此味日消月铄」句,「令」讹「吟」。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叶兰记过四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宋布衣集》内「予自楚过卫适邹」句,「邹」讹「驺」。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秦泉记过二次。

一、《刘子遗书》内「与吾儒」句,「与」讹「于」;又「又经几十回」句,「回」讹「会」。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陈木记过四次。

一、《范文忠集》内「累叶熙洽」句,「叶」讹「业」。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次。此系总裁董<诰>阅。

一、《范文忠集》内「所不利者」句,「不」讹「谓」;又「主兵益」句,「益」讹「议」;又标题应低四格,误低一格;又「放囚如虞延」句,「延」讹「廷」;又「亦坐批拫」句,「拫」讹「根」;又「有姜伯淮之风」句,「淮」讹「维」;又题末「茶」字讹写作「岕」;又「数年惴惴」句,「惴惴」讹」。喘喘」;又「祥刑吕传重三推」句,「祥」讹「详」。总校官朱钤记过九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十八次。

一、《陶庵全集》内「象山语录」句,落去「录」字;又「江狶善倒奔」句,「狶」讹「稀」。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二次,分校官庄通敏记过四次。

一、《陶庵全集》内「或务为名高」句,「或务」二字倒置;又「言传号涣」句,「号」讹「汗」;又「雅俗更相诮」句,「雅」讹「野」;又「少师名强」句,「强」讹「疆」。总校官杨懋珩记过四次,分校官黄晃记过八次。

一、《仰节堂集》内「奢躬陵物」句,「陵」讹「凌」;又「十四岁时」句,「十」讹「甫」。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一、《仰节堂集》内「筋力劳惫」句,「筋」讹「肋」;又「各仪注」句,「注」讹「注」;又「天之生亦有自」句,「自」讹「生」。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三次,分校官于鼎记过六次。(军机处录副奏折)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08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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