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 寄谕江苏等各督抚留心访查《通鉴纲目续编》刻板一体铲改

乾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尚书和<珅>字寄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各督抚,乾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奉上谕:

据郝硕奏查改《通鉴纲目续编》,遍行明白晓谕,旋据金溪县坊贾呈缴书板一副,现在照本逐条铲改,俟改竣日复核明确,同板片一并发还该坊,听其售卖等语。自应如此办理。《通鉴纲目续编》流传已久,在北五省及边省或未必翻刻,至江苏、安徽、浙江、福建等省书肆本多,必有翻刻板片刷印售卖、希图获利者,若于刻板内铲改,则既可免抽换之烦,而改正流传更可永远画一,各该省曾否如此办理,何以末据奏及。着将郝硕原折抄寄令各该督抚阅看,务再留心访查刻板,一体铲改,毋致遗漏,亦不得滋扰。将此遇便各传谕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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