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四七 谕承办《皇朝文献通考》讹错之刘墉等着分别罚俸

乾隆五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又议三通馆承办《皇朝文献通考》讹错草率之校阅官陈万全、总裁官刘墉等照例罚俸一疏,奉谕旨:

刘墉着罚俸六个月,陈万全着销去纪录一次,仍罚俸六个月;王杰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彭元瑞着销去纪录一次,仍罚俸一个月,注于纪录抵销。(起居注册)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