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七四 谕内阁着吏部查明朱钤等四员因何未到热河看书分别从重议处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乾隆五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内阁奉上谕:

据纪昀参奏罚往热河看书人员,内朱钤、吕云栋、陈木、石鸿翥四员,至今将满一月,尚俱未到。等语。此等校书各员,前已滥邀优叙,复查出错悞,免其降革,仅罚令前赴热河看书,已属格外之恩。该员等自应倍加感奋,迅速前往,实力校勘,勉图稍赎前愆。乃迟延至一月之久,尚未到彼,伊等于此等校书之事,尚似此迁延,设派令前赴军营,亦将托故不往耶?所有朱钤等四员,着该部将该员等因何迟延之处据实严查,分别从重议处。如系无故逗遛,卽应革职,以为怠玩悞公者戒。折并发。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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