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郑端撰。郑端,字司直,直隶枣强(今属河北)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江南巡抚。本书仿吕坤《明职》体例、内容而作。主要记述清代中央及地方各级机构的职掌、法规,以备各级官员参考采用。所列机构、官员,分成中央、地方两类。中央机构自内阁、六部,以至各寺、监、院,乃至科道;地方机构、官员,自督抚、司道,以至府州县守令。于各级机构、官员下述其职守,凡应行事宜、利弊得失均载无遗。本书对研究清代各机构的职掌,以及工作守则、办事章程,即行政法规,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时有直隶总督采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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