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斯写给秦王赢政的一个奏章。本文写于秦始皇十年(前237)。当时处于强秦压境的郑、韩等国,借秦国大兴修建之机,派水利专家郑国游说秦王,劝秦国修一条全长300里的大型灌溉渠,企图以此消耗秦国的财力、人力。事情败露后,秦国王室贵族借此请秦王下令逐在秦的客卿。秦始皇听信了他们的主张,下了逐客令,李斯也在其列,他在被逐途中写了这篇奏章,向秦王陈述自己的政治主张,劝其取消逐客令。文章前半部历数秦国任用商鞅、张仪、范睢等外来人才使秦国势强盛;后半部针对秦王的心理,列举种种器物玩好虽不产于秦,却为秦所用,进一步说明任用异国人才的重要。最后总结全文:“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指出用客之利和逐客之弊。文章排比铺陈,颇具战国纵横辞说的习气。虽为奏议,但善用比喻,文辞整齐,音节和谐,富于形象,有较强的文学色彩。据载,秦王看后,马上取消了逐客令,恢复了李斯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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