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九

洪武六年二月癸酉朔,上谕太常司臣曰:“今后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城隍、旗纛诸神,朕亲行中五坛礼,余坛命魏、郑、曹、宋、卫五国公及中山、江夏、江阴三侯分祀。夫祀神之道在诚敬,孔子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苟有一毫诚敬未至,神必不格,而牲醴庶品皆为虗文,又焉用祭?朕自即位以来,于祀神之道不敢怠忽,常加警惕,务致其诚。尔太常职专祀事,宜益加修谨,以副朕事神之意。”

诏置乌思藏、朵甘卫指挥使司,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以故元国公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为指挥同知、佥事、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帅、招讨、万户等官,凡六十人,以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先是,遣员外郎许允德使吐番,令各族酋长举故官至京授职。至是,南加巴藏卜以所举故元国公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来朝贡,乞授职名。省台臣言:“来朝者宜与官职,未来者宜勿与。”上曰:“吾以诚心待人,彼若不诚,曲在彼矣。况此人万里来朝,若俟其再请,岂不负远人归向之心?”遂皆授职名,赐衣帽、钞锭有差。仍遣诏谕朵甘、乌思藏等处曰:“我国家受天明命,统驭万方,恩抚善良,武威不服,凡在幅员之内,咸推一视之仁。近者,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以所举乌思藏、朵甘思地面故元国公、司徒、各宣慰司、招讨司、元帅府、万户、千户等官自远来朝,陈请职名,以安各族。朕嘉其识达天命,慕义来庭,不劳师旅之征,俱效职方之贡,宜从所请,以绥远人。以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给赐玉印,南哥思丹八亦监藏等为朵甘、乌思藏武卫诸司等官,镇抚军民,皆给诰印。自今为官者务遵朝廷之法,抚安一方,为僧者务敦化导之诚,率民为善,以共乐太平。”初,玉人造赐喃加巴藏卜印,既成以进。上观其玉未羙,亟命工易之。其制:兽纽涂金,银印池,仍加赐喃加巴藏卜彩叚表里二十匹。未几,南加巴藏卜等辞归,命河州卫镇抚韩加里麻等持敕同至西番,招谕未附土酋。

丁丑,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大雨雹。

礼部奏制中都城隍神主,主用丹漆字,涂以金,旁饰以龙文,如京都城隍之制。尚书陶凯因奏:“他日合祭,以何主居上?”上曰:“从朕所都为上,若他日迁中都,则先中都之主。”

戊寅,祭太社、太稷。

己卯,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城隍、月将、旗纛诸神。

享先农。

庚辰,置洮州、常阳、十八族等处千户所六、百户所九、各族都管十七,俱以故元旧官鞑鞑等为之。

命朝官制常服礼鞋。先是,百官入朝,遇雨皆用钉靴,进趋之间,声达殿陛,侍仪司官以为不肃,请禁之。上曰:“古者朝臣入朝有履,自唐以来,始用靴,行之已久,不可猝变。宜令朝官为软底皮鞋,笼于靴外,出朝则释之。”

海贾回回以番香阿剌吉为献。阿剌吉者,华言“蔷薇露”也,言此香可以疗人心疾,及调粉为妇人容饰。上曰:“中国药物可疗疾者甚多,此特为容饰之资,徒启奢靡耳。”却不受。

辛巳,更置群牧监于滁州,秩从三品,以唐原亨为监令,孙楧为监丞;仍命建司马神祠于柏子潭,有司岁以春、秋二仲,祀以少牢。

壬午,诏礼部申禁教坊司及天下乐人毋得以古先圣帝、明王、忠臣、义士为优戏,违者罪之。先是,胡元之俗,往往以先圣贤衣冠为伶人笑侮之饰,以侑燕乐,甚为渎慢,故命禁之。

丙戌,番人寇隆德县,平凉卫指挥庄德等讨捕,擒杀七十余人,获马、牛、驴而还。

礼部奏定救日食礼仪。其日,皇帝常服,不御正殿,中书省设香案,百官朝服序立行礼,鼓人伐鼓,复圆乃止;若月蚀,大都督府设香案,百官常服序立行礼,不伐鼓;若遇雨雪云翳,则免行礼。从之。

扬州府崇明县田为海潮渰没,民饥。诏有司赈之,计户四千四百八十二,赈米五千九百二十石有奇。

丁亥夜,月食。

戊子,改群牧监为太仆寺,秩如旧,以监令唐原亨为太仆寺卿,监丞孙楧为少卿。始定餋马之法,命应天、庐州、镇江、凤阳等府、滁和等州民养马江北,以便水草,一户养马一匹,江南民十一户养马一匹。官给善马为种,率三牝马置一牡马,每一百匹为一群,群设群头、群副掌之。牝马岁课一驹,牧饲不如法,至缺驹损毙者责偿之,其牧地择旁近水草丰旷之地,春时牧放游牝,秋冬而入寺,官以时巡行群牧,视马肥瘠而劝惩之。任满,吏部考其生息多寡,以为殿最焉。

命增筑国子学舍。时上以国学,天下英才会聚,四方来学者益众,充溢斋舍,命礼部经理增筑学舍凡百余间。

发松江、嘉兴民夫二万开上海县胡家港自海口至漕泾一千二百余丈,阔二十丈,以通海船,及浚海盐县澉浦河。

辛卯,朝日。

以翰林修撰吕宗盛为晋府纪善。

壬辰,贵州卫言:“岁计军粮七万余石,本州及普宁、播州等处岁徵粮一万二千石,军食不敷,宜募商人于本州纳米中盐,以给军食。”从之。

胡兵寇永平之迁安县,杀知县夏某,掠居民孳畜。永平卫指挥杨某督兵与战,死之,指挥樊某复领兵来援,虏引去,追至董家口,虏反兵接战,樊亦死之。

湖广兴山县盗仵某自称参政,立伪大王,刘保保劫众烧县治,杀主簿范某,都督佥事王诚调襄阳卫兵捕之,斩刘保保、仵某等盗遂平。

甲午,延安侯唐胜宗奏筑潞州城周五千七百七十四丈,计一夫筑城二寸,合用二十八万八千七百人。许之。

乙未,以答禄与权为秦府纪善。兴权,蒙古人,仕元为河南北道廉访司佥事,入国朝,寓居河南永宁县,以荐,授今官。

诏旌表山东城武县民周彦实妻张氏、台州府临海县民杨子德妻陶氏、吕文保妻金氏、真定府临城县民李护妻王氏贞节。衢州府龙游县民夏文昭从母王氏、从嫂袁氏、邵氏俱守节,又其家四世同居,旌表为三节妇之门。

上谕中书省臣曰:“朕设科举,以求天下贤才,务得经明行修、文质相称之士,以资任用。今有司所取,多后生少年,观其文词,若可与有为及试用之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甚寡。朕以实心求贤,而天下以虚文应朕,非朕责实求贤之意也。今各处科举,宜暂停罢,别令有司察举贤才,必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庶几天下学者知所向方而士习归于务本。”

丙申,命赏临濠运粮军士六万余人布,各二匹。

丁酉,遣使降香,诣滁州祀司马之神。

庚子,以礼部尚书陶凯、刑部尚书吴云为湖广行省参政,左迁工部侍郎王虎为苏州府知府。

以刑部郎中颜希哲为户部尚书。

壬寅,命御史台令监察御史及各道按察司察举天下有司官有无过犯,奏报黜陟。上谕台臣曰:“古人言:‘礼义以待君子,刑戮加于小人。’盖君子有犯,或出于过误,可以情恕;小人之心奸诡百端,无所不至,若有犯,当按法去之,不尔,则遗民患。君子过,误责之以礼义,则自知愧悚,必思改为;彼小人者,不识廉耻,终无忌惮,所以不得不去之也。故朕于廉能之官,虽或有过,常加宥免,若贪虐之徒,虽小罪,亦不赦也。”

太原都卫奏修筑泽州城,周一千二百七十五丈,诏军民共筑之。

故元将脱脱木儿犯庆阳、保安、会宁等处,延安卫发兵击走之。

夜有流星大如杯,青赤色,起自造父西北,行约流五尺余,光烛地,经紫微东蕃,至勾陈没。

是月,故元副枢失剌罕等寇庆阳之槐安寨,杀百户朱龙而去,指挥杨政等率兵追,击败之。

故元国公驴儿等复引兵寇迁安县,虏掠人民,永平卫千户李智率步骑追之,斩获甚众,余兵溃去。

以牛谅为礼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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