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总目经部春秋类存目

《春秋家说》三卷,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已著录。是书前有自序,称大义受于其父,故以“家说”为名。其攻驳胡《传》之失,往往中理,而亦好为高论,不顾其安,其弊乃与胡《传》等。如文姜之与于弑,夫之谓不讨则不免于忘父,讨之则不免于杀母,为庄公者,惟有一死而别立桓公之庶子,庶子可以申文姜之诛。不知子固无杀母之理,即桓之庶子亦岂有杀嫡母之理?视生母为母,而视嫡母为非母,此末俗至薄之见,可引以断经义乎?闵公之弑,夫之谓当归狱于庆父,不当归狱于哀姜。哀姜以母戕子,与文姜不同,不得以人爵压天伦。此亦牵于俗情,以常人立论。不知作乱于国家,即为得罪于宗庙。唐武后以母废中宗,天下哗然而思讨,君子不以为非,彼独非母子乎?首止之会,定王世子所以消乱端于未萌,世子非不当立,则不得谓之谋位;诸侯非奉所不当奉,则不得谓之要挟。夫之必责以伯夷、叔齐之事,则张良之羽翼惠帝,何以君子不罪之乎?如此之类,皆以私情害大义。其他亦多词胜于意,全如论体,非说经之正轨。至于桓公元年,无端而论及人君改元宜建年号之类,连篇累牍,横生枝节,于《春秋》更无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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