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道恒无名。朴,虽小,而天下弗敢臣(1)。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2)。天地相合,以降甘露(3),民莫之令,而自均焉(4)。始制有名。名已既有,夫亦将知止(5),知止,所以不殆(6)。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也(7)。

【题解】

此章老子继续阐述“道”是脱离物质、超时空、超感觉的精神实体。

它永恒存在,如无名之朴,幽微深妙;侯王如能遵守,万物自然宾服;它变动不居,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历久常新。

注释:

(1)马王堆本乙本如此,“虽”作“唯”,古通用。甲本“唯”字下七字损掩。今通行诸本,“恒”作“常”,无“而”字。“弗敢”,傅、范及诸王本作“莫能”;《释文》及诸唐本宋本作“不敢”,王弼句末有“也”字。张松如说:“‘朴’字当与‘无名’并列,既不连上,亦不属下,其意若云:道恒常无名,又近似于朴。‘小’有幽微、微妙之谊。一切具体事物莫不出于‘朴’,而‘朴’则不可以一器名,有名者皆器也,无名者始称‘朴’。下云:‘虽小而天下莫敢臣’,其主语仍是‘道’,非指‘朴’。”

(2)马王堆本甲乙本如此,甲本“侯”字损掩,河上及诸王本亦同。范作“王侯”。傅与景龙、敦煌、龙兴碑及《道德真经》等,亦作“王侯”,并无“之”字。

(3)河上、王、傅及诸通行本皆如此。马王堆本甲乙本“降甘露”假作“俞甘洛”。

(4)马王堆本甲乙本如此,甲本“之”下四字损掩,乙本“民”字损掩。傅奕与广明及《道德真经》、景福同。王与河上,无“焉”字。范与景龙、开元、古观楼、龙兴碑及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诸本,亦无“焉”字,“民”作“人”,当是唐人避太宗讳所改。蒋锡昌说:“‘自均’即五十七章‘自化’之谊。此言天地相合,则甘露下降。

上行无为,不发号施令,而民乃自化也。”

(5)马王堆本乙本如此,甲本有八字损掩。王、傅及诸通行本尽同。惟景龙,“夫”作“天”,无“亦”字。河上末句作“天,亦将知之。”张松如说:“‘天’字当是形误,‘之’字当是音讹。”

(6)马王堆本乙本如此,甲本损掩,只剩“所以不”三字。傅、范与开元、景福及道藏王本皆同。武英殿王本“所以”作“可以”。景龙、敦煌、龙兴碑,无“所以”二字。河上“止”作“之”。马叙伦说:“此句乃四十四章错简,校者不敢删,因复出矣。”

(7)傅、范如此。马王堆本“譬”字,甲本作“俾”乙本作“卑”。“川谷”乙本作“川浴”,甲本只剩一“浴”字。王弼及他本,无“也”字。开元无上“之”字,景龙、敦煌、龙兴碑,并无两“之”字。武英殿王本,“与”字作“于”,道藏王本仍作“与”不误。蒋锡昌说:“此句倒文,正文当作‘道之天下,譬犹江海之与川谷’。盖此文以江海譬道,以川谷譬天地万物。六十六章:‘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也,故能为百谷王。’江海善下,与道相似,故老子取以为譬也。‘道之在天下,譬犹江海之与川谷’,言道泽被于万物,则万物莫不德化,譬犹江海善下百川谷,则川谷无不归宗也。此句与上文‘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句相应。”

【今译】

“道”永远没有名称,好像未经雕琢的素材,它的本性虽幽深微妙,可是天下没有谁敢支配它。侯王们若能遵守它,万物都会自动地服从。天地间阴阳之气交合,就降下了甘露,人们没有谁去命令它,但自然分布均匀。制度一经制定,各种名分、地位也就随之确定。名分、地位既已明确,侯王们掌握它,也就有了分寸。掌握好了分寸,国家就不会发生危险。“道”充塞于天下,好比溪谷之水流归江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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