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哲学历史哲学与一般哲学

吾人前以人文论之一名,概括文化哲学,历史哲学,及分部之文化哲学如教育哲学、经济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科学哲学(一般只以指自然科学与数学之哲学)、艺术哲学之类。然此类哲学之名之流行,无论在东方与西方,皆只为一二百年之事。在以前之东西哲学中,皆未尝视之为独立之各部门。吾人今既除数学、自然科学外,有研究人类文化之各方面之教育学、艺术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文化科学(今用此名,以概括一切研究文化之一方面之专门之学),何以尚另有所谓文化哲学、历史哲学、及各种分部门之文化哲学呢?毕竟其与历史学与文化科学等之分界何在?此为吾人于此所须一略加说明者。吾人今所拟说明者是:如自所研究之对象上看,所谓文化哲学、历史哲学、与历史学、及各种文化科学间,原为无严格之分界者。一切哲学与科学之分,亦本为整个人类之学问世界中之一方便之划分。然此方便之划分,亦非无其根据。吾人今试分别一述在各种专门之文化科学之外,有各种之文化哲学,及在历史学之外有历史哲学之理由如下:

大率在诸专门之文化科学以外之文化哲学问题,一为关于某一专门科学之范围,当依何概念,加以规定,以别于其他科学之范围之问题。一为一专门科学中之基本概念名词,如何加以界说,以别于其他科学中之基本概念名词之问题。一为一专门科学之方法,如何加以说明,一专门科学知识之限效,如何加以规定,以别于其他科学之方法,其他科学知识之界效之问题。此诸问题,即一专门科学内部之逻辑与知识论之问题。其次为关于一专门科学之对象,与其他存在对象如自然之存在,上帝之存在,人之心理生理之存在,及其他形而上之存在,如理念或上帝存在之关系问题。此为关于专门科学之对象之存在地位的形上学问题。再次为一专门科学与其所研究之对象,是否表现价值,是否合于人之理想,如何方能表现价值,以合于人之理想,此为一文化科学内部之价值论人生论之问题。

至于总的文化哲学之问题,则为总论文化之范围,文化之概念,研究理解文化之方法,及人对文化之知识之限效;总论文化与自然及上帝人生之关系,人类文化世界中各种文化领域之价值,及其与人生之理想之关系,与人类之不同类型文化之价值与理想,及其如何配合,以实现一最有价值最合理想之人类文化之世界诸问题。

至于历史学之异于一般所谓专门之文化科学或文化哲学者,则在其不重从横剖面论文化,而重在顺时间之流行,以纵论人类文化之历史的发展。在历史中,吾人所注目者,乃文化之变迁中,承前启后之迹。于是吾人当注目于其一时代文化各方面之参伍错综之关系,在此参伍错综关系中之人物,如何从事于各种文化活动,及其他活动,所成之种种历史事件之相继相承之迹。至历史哲学之别于历史学者,则首为求规定历史学之范围,历史学中之诸概念之意义,历史学之特殊方法,历史知识之限效,此为历史学中之逻辑知识论问题。次为求通观洞识一时代之文物文化所共同表现之时代精神,其对于后一时代之文化,或对整个人类文化之意义,历史之变迁之根本动力之所在,其与自然环境之变化,或上帝之计划,或人生之自然心理之要求,精神要求之关系,及历史发展之有无必然法则,必然阶段,或必然命运之存在,此皆为历史之如何关连于其他存在或客观法则之形上学之问题。再次为求估定人类过去之各阶段之历史文化与历史人物之价值,讨论人类历史发展之目标及人当如何担负历史之使命,以开创其未来之历史,而实现人类之理想,此为历史哲学中之价值论人生论之问题。

吾人如了解上文之所言,则知在任一部分之文化哲学及总的文化哲学,与历史哲学中,皆各同时包涵逻辑、知识论、存在论或形上学、及价值论或人生论,三方面之问题。同时吾人亦可知每一门之文化哲学,虽似只局限于一文化领域之中,实亦连贯于通常所谓哲学之知识论、形上学、人生哲学之三部门,而是将三者会通而论之者。因而亦即可谓为会通此哲学三部门之哲学。于是吾人治哲学,如先自一专门之文化哲学下手,亦即可通于三部门之哲学之问题 [96] 。吾人今再不厌缕,依此观点以分别说明吾人通常所谓数学与自然科学之哲学,艺术哲学及美学,宗教哲学及神学,法律、政治、经济、教育,社会之哲学中之一般问题,以便初学者,更了解此义。

第二节 数学与自然科学之哲学

吾人以从事数学之演算,为数学之科学之事。在数学的哲学中,吾人首可问者,乃何为数学之范围?因自数学之发展而言,数学之范围,明为不断扩充者。其由原始之算术至代数,至解析几何、微积分……群论、数论……乃其范围之不断扩充。则吾人可问,吾人何以说其皆属于数学中?毕竟吾人将如何规定数学之范围?而此问题,亦即必引至吾人如何规定“数学”之概念及“数”之概念,数学之其他基本概念与公理等?数学之方法与推理原则如何?数学知识与其他学问之知识,如逻辑及自然科学之知识之关系如何?数学知识之客观的限效性如何?此即为关联于数学之逻辑知识论问题。

于此吾人如进而问数之是否存在?是一实际之存在或一理念之存在?数与其他之存在,如自然之存在,人心之存在之关系如何?则为由数之知识论之问题,而兼及于数之形上学的问题。而吾人如以“太一”名宇宙之至高实在,或主张“二”或“三”为有形上意义之数,则构成形上学之数之概念 [97] 。至吾人如问何种数为最好之数?如辟萨各拉斯之重四之数与九之数,视为表示正义者,则数成有价值论之涵义者。今之普恩加来(H.Poincare)与怀特海之谓数学中有美者,亦为肯定数学之价值论之涵义者。此外吾人复可问数及数学,对人生文化之价值毕竟何在?或人是否必当重视数量之差别,过于性质之差别?人是否当特重视数学而置于其他科学之上?此皆为关连于数理科学之价值论伦理学之问题。

在自然科学中,吾人以纯粹从事自然之观察与实验,而不自觉的依自然科学之方法,以求得自然知识而记录之,为纯粹之自然科学之事。然在自然科学之哲学中,则吾人可问:自然科学之范围如何?如心理学可否属自然科学中?依何义而可属?依何义而不属?由此吾人可引至“自然科学”之概念为何?“自然的存在”之一概念为何?科学中“物之概念”“能”之概念为何?自然科学中人对自然之知识,与常识中对自然之知识之同异关系如何?自然科学是否依于人对自然之一先验的知识而成立?因果原则,归纳原则,是否人对自然之一先验的知识?自然科学可否离因果原则,归纳原则而仍能成立?函数律是否即因果律?概然律是否可代因果律?自然科学知识及一般自然知识,与吾人之感觉之知,逻辑之知识之关系如何?自然科学是否只以就人所经验之自然加以叙述为目的,或兼以解释之为目的?各种自然科学之方法如何?此皆为自然科学之哲学中之逻辑知识论问题。至于吾人问科学之知识,是否只达于物之现象,或兼及于物之本身?科学知识为反映客观存在物者,或只为主观的构造?在人之自然知识中之自然存在事物,是否被人之主观心理所改变?何种自然科学所研究之存在,为自然界最根本之存在?何种自然科学之知识,可以为说明其他自然科学,与其所研究之存在之最后根据?各自然科学所研究之各类存在之关系如何?则为自然科学之哲学中,涉及本体论、宇宙论,或形上学之问题。至于问科学知识是否真有使人得客观真理之价值?吾人可否谓在不同之民族文化,历史时代中,有不同之科学,故科学只有表现人之一民族一时代之文化精神之价值?(如斯宾格勒等之说)又如科学果能使人得客观真理,除得客观真理外,科学是否尚有其他价值?科学之实用价值,与科学之真理价值,孰为重要?科学真理有无美的价值与善的价值?科学是否应对人之道德价值观念加以指导?如何加以指导?此即成科学之发展与应用之价值论伦理论之问题。

第三节 艺术哲学与美学

吾人如以人之从事艺术之创作或欣赏,为艺术活动。克就艺术作品之形式、内容、技巧、风格、与创作之经过,而叙述之、研究之为艺术学;则艺术哲学及与艺术关连之美学可问:何为艺术?何谓美?艺术与美之意义与范围,如何在概念上,加以规定?艺术与一般实用技术,在概念上如何分别?艺术美与自然美、人格美,又如何在概念上加以分别?美之认知,如所谓美的直觉,与其他之认知,有何不同?美之判断与知识判断及道德判断,有何不同?艺术学之方法论如何?此可谓艺术哲学与美学中,关于艺术与美之逻辑、知识论之问题。至于问美之为主观的存在,或客观的存在?美是否存在于自然之内部?有无美之理念之自己存在?美是否存在于上帝心中?及各种美如优美、壮美,与不同之存在事物之关系如何?各种美的事物之形式与内容之关系如何?则为关联于美之存在基础之形上学问题。至于问艺术之起源如何?其与人之游戏本能及劳动与实用技术等之关系如何?与感情、想象、理性之关系如何?艺术之创造与人之天才及灵感之关系如何?艺术批评或美的判断、美的品鉴之标准如何?何谓理想的艺术?自然美与艺术美之价值孰为最高?美之价值与丑之关系如何?何谓艺术之丑中之美,与美中之丑?美与快乐之关系如何?悲剧何以使人感乐?喜剧何以亦使人生悲?喜剧与悲剧之价值何者为高?美与善之关系如何?人格美是否必涵人格善?美与其他之价值之关系如何?人当如何创造美?创造美其修养当如何?各种艺术各种美之如何配合,以成一整个之艺术世界与美的世界,以对人生表现价值?此皆为涉及艺术与美之人生论价值论之问题。

第四节 宗教哲学与自然神学

吾人可谓人克就各宗教之教义、教条、禁戒、历史、仪轨、教会之组织,所信之神之性质、功德、及其与人之关系而叙述之,为宗教学,或某某宗教中之神学。至于宗教哲学或自然神学,则当就人类之现有宗教生活,宗教信仰,宗教精神,加以反省,以了解何为宗教一名之所指?其内包如何?其外延如何?宗教与迷信魔术,有何分别?何谓宗教信仰、宗教精神?宗教信仰,宗教精神中,是否必须包涵神之信仰?宗教信仰中之认知成分如何?宗教信仰是否出于无知?宗教信仰中之所信者,是否兼为人所知者?信天启或一教条,人所知者是否只是一名言,而无意义?天启或教条,是否可为人世间之知识之标准?其与世间知识冲突时,当如何解决?宗教学之本身之方法论如何?此皆为关联于宗教学中之逻辑知识论之问题。至于问宗教信仰中之对象,如神等,是否真实存在?如何论证其真实存在?如存在,其数为一或为多?如为一,其性质是否兼全能、全善、全知等?如为多,其分别之性质如何?相互之关系又如何?如神皆非真实存在,是否可说神为人之另一真实存在之主观要求之客观化。此主观要求为何?是否即人之改造社会之要求?或人之求全能、全知、全善之要求?或人之下意识中欲返于母胎之欲望或其他?如视神为真实存在,则其与世界中存在之人,及自然与文化、历史与宗教本身之存在之关系如何?神与世界为合一而内在于世界或超越于世界?神在世界之先或兼在世界之后?为创造世界者?流出世界者?或只为世界之建筑师?如为创造世界,其创造为一度之事?或继续不断之事?神与吾人之行为之关系如何?神是否只为赏善罚恶或兼宽恕罪人者?又人之灵魂是否为神之所造?是否于死后仍存在?又是否于未生之前已存在?是否实有轮回、实有天堂地狱与净界?凡此等等皆为关联于宗教之形上学问题。至于问:人是否可同一于神?或成神成佛?或问:人赖其自力所成之德行之价值,是否可同一于神或高于神?人是否只有在神前自视为罪人,乃能蒙神之恩救?又一切人是否皆能成神,或皆能升天堂?或若干人只能永在地狱,永无得救之可能?若然,则是否有碍于神之至善,或正所以显神之威严与赏善罚恶之正义之德?一切人与众生,是否皆能成佛,或是否有种性之别,而有永不能成佛之一阐提 [98] ?若然,则是否碍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之说?人又当如何行为、如何修养,方可得神恩,或成神成佛?又人升天堂成神成佛以后,是否重至人间?最高之宗教生活之内容如何?宗教与道德及文化之关系如何?宗教之价值如何?此皆为关连于宗教之人生论价值论之问题。

第五节 法律哲学

吾人如以考究人之法律之历史的起源与发展,一般立法司法之原则,现行法律之条文与其解释,审判诉讼之程序,政府法律机关之组织等为法律学;则吾人可谓法律哲学之问题,首当及于何谓法律?法律与自然律或神圣律道德律之名词概念之意义,有何不同?人如何认知法律与命令之存在?此与认知自然律或道德律之存在,有无不同?人如何认知并判断人之行为之违法或犯罪,并依何种逻辑上之理由,方能确知此判断之为真?此确知之确实性程度,能否同于吾人对于自然之知识之确实性?法律学之知识之本身之确实性如何?法律学之方法论又如何?此可谓关联于法律学之概念、方法、知识之逻辑知识论问题。其次,吾人可问,法律毕竟依于何种存在事物而存在?依于上帝之命令,人之自然欲望或客观理性或其他?吾人又可问,人之守法之习惯,可否化为存在的自然的心理本能,将来之人类,可否进化为自动的守法者,如斯宾塞之所说?法律与道德律、自然律与神圣律,可否说为一宇宙之律则之分别表现?此诸律,毕竟依何种之结构关系,而存在于客观世界或人心中?此为关联于法律之存在基础论之形上学问题。吾人又可问:法律之目标如何?价值何在?其目标在报复,以显正义之原则?或在劝化儆戒,以显其教育之作用?或法律只为维持一政治秩序一政治权力之存在之工具?最高之立法权应在君主一人,或少数人,或多数人?其最后之当然理由何在?吾人依何原理以估量各种法律之价值?理想的法律当如何?法律最后是否当归于消灭?此皆关联于法律之价值论伦理学之问题。

第六节 政治哲学

吾人可以研究政治现象,或“如何由人之政治行为,以形成一政治制度,一政治制度下人之如何行为”之政治现象者,为政治学。至于政治哲学之所当研究者,则为:何谓政治现象?其与其他之自然现象,文化现象,有何异同?所谓政治之领域与其他人类文化之领域,吾人如何在概念上,加以清楚划分,并加以关联?人如何认识政治现象?人如何对政治作判断?人对政治可有预言与神话,此预言神话之确实性如何?人在从事政治生活时,对政治之认识判断之确实性如何?政治学之方法论如何?此皆为关联于政治学之概念、方法、知识之逻辑知识论之问题。其次,吾人可问:政治上之伟大人物之使命感、命运感由何而来,有无形上学的根据?政治上所谓天命当作何解?政治与国家之究竟根源,在人之自然之权力欲,或为人之客观精神之表现,或其他?此皆为关联于形上学中所谓命运,必然与自由,自然与精神之问题者。至于吾人问人类之过去与现代之政治之缺点何在?价值何在?人类理想国当如何?国家之价值,是否必然高于个人?政治中之伟大人物,政治制度,及政治风气,孰为重要?英雄造时势或时势造英雄?战争与和平之价值,如何估定?理想的人类世界中之政治生活如何?政治对其他文化,当有何关系,表现何价值?政府与政治是否最后当在人类社会中消灭?此则皆为关联于政治之价值论及伦理学之问题。

第七节 经济哲学

吾人可以研究人之经济现象,或人以其经济行为所构成之经济上的生产、交换、消费、分配之关系,与经济组织之学为经济学。至于经济哲学之问题则当包涵:经济现象与其他文化现象及自然现象,在概念上如何加以分别?所谓经济之领域与其他人类文化之领域,吾人如何在概念上加以清楚划分,加以关联?人如何认识经济现象?人依何方法对经济现象作预测?人之经济知识之确实性如何?经济学之方法论如何?如数学方法,在经济学中重要性如何?历史学方法,于经济之研究,是否尤为重要?此皆可谓关联经济学之概念、方法、知识中之逻辑知识论问题。其次,如吾人问人类之经济生活之根源,是人类之自然的求生本能,或人类“精神”之求表现于物质的财富之生产与分配?经济生活中有无必然律?其与人之意志自由之关系如何?则为经济现象之关联于形上学中之自然与精神,及自由与必然之问题者。至于吾人如问人生理想,文化理想,与经济制度,经济生活之关系如何?是否经济决定文化与人生理想,如马克思之说?或人之人生文化理想,决定经济?如对于近代西方之资本主义经济,德人韦柏(Weber)说其来源在清教徒之精神。斯宾格勒则说之为近代西方人之无限追求之“浮士德”精神之表现。又经济学上所谓价值,与一般价值论中之价值之关系如何?何谓理想的人类经济社会?人当如何主宰其个人之经济行为?如何改变社会之经济制度?何种经济行为为道德的,何者为不道德的?则皆为关联于经济中之价值论伦理学之问题者。

第八节 教育哲学

吾人可以研究各种教材课程之如何编制,各种教育制度之如何订立,各种以不同人为对象之教育中,各种不同之教学方法如何设施,为教育学之内容。在教育哲学中,则吾人可问何谓教育?教育之意义是否同于生活之意义?教育之意义与文化之意义同异如何?教育学为一理论科学或只为应用科学?或只为一种技术?教育学之思想方法又如何?此即为关联于教育学概念、方法之逻辑知识论问题。吾人又可问教育之如何存在于世界中,其存在之地位如何?人之教育之事,是否为自然世界中之动物之养育后代之本能之延长?整个宇宙或天地自然,是否皆可在一意义与人以教育?人之教育对整个宇宙有何意义与价值?此则为关联于教育之存在论基础之形上学之问题者。最后吾人可问教育之目标理想当如何?教育之目标应重在个性之发扬或群性之发展?人在自我教育及相互教育中,人对其自己之关系及人与人之相互关系当如何?教育重在使人求承继整个过去之历史文化,或重在适应当前社会之需要,或在整个人格之完成?教育之价值何在?各种教育方法教育制度之价值,有何最后标准,加以衡定?何谓人类较合理想之教育?吾人当如何逐渐施行此较合理想之教育?此皆可谓关联于教育之价值论伦理论之问题。

第九节 社会哲学

吾人可以研究人之社会现象或各种人与人之社会关系,社会组织,与在此关系组织中之社会行为者,为社会学。则吾人可问:人与人之社会关系之意义如何?人类社会、与动物等之社会,在概念上如何分别?人之社会关系与人之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法律伦理关系,分别如何?在概念上如何加以清楚的表达?人之意识,如何认知他人及社会之存在?此认知,是源于本能或经验或推理?或源于移情活动或投射活动?此认知如何是客观的有效?如何证其为有效?社会学之方法如何?此可谓关联于社会之概念之逻辑知识论问题。其次吾人如问:社会先于个人或个人先于社会?一存在事物之个体性与其属于一种类一群体之性,孰为最根本?社会自身为一实体或只为个人之集结?人对人之社会意识,与人对神之宗教意识之关系如何?人之社会关系,可否离语言与文化而存在,如禅宗以心传心?人之社会意识中,是否涵蕴一超个人之自我或普遍心灵之存在?人之社会意识与生物之群居本能,养育后裔之本能,及无生物间之亲和力,是否有同一之自然之根源?人类社会在宇宙之最后命运如何?则成为社会之存在论基础之形上学的问题。至于吾人如问何种社会为最理想之社会?何种价值,为属于个人人格之道德价值?何种价值为属于社会之价值?如公平、自由、或安全是否即属于社会之价值?此属于社会之价值,是否为真属于客观存在之社会之本身之价值?或只对个人人格之完成,而有工具价值?社会价值与政治价值、经济价值等其他人生文化价值之关系如何?又人当如何尽其对社会之义务与责任?如何护持属于社会之价值,以完成其人格?此皆为关联于社会之价值论伦理学问题。

唯吾人以上所论之各种之专门之科学,与各种哲学之分别,实唯是吾人前所说之观点之不同。而其分别,实为相对者。故吾人在一般专门之自然科学及政治法律学之中,亦未尝即无关于自然科学、政治学、法律学之哲学问题之讨论。而在所谓自然科学之哲学,或政治哲学法律哲学之书中,亦包涵专门之自然科学、政治学、法律学之若干知识于其中。然此种现象,并无碍于吾人之自观点之不同,以论此二者之分别。而观点之不同之无碍于内容之相通,及同一之内容在此时代之此思想家属于哲学中者,在另一时代之人,则又属之于科学中者;则正所以证人类之学问之全体之原为一整体,而一切科学哲学之分别,原只依于观点之不同,而方便建立者也。

哲学之内容 四、文化哲学 参考书目

礼记》 《经解》 《乐记》 《礼运》

历代史书中之书、志、叙

章学诚 《文史通义》

马一浮 《六艺论》

文化哲学之一名,乃中国古所未有。然《礼记》之论礼乐各文,及《经解》之论《诗书》《礼》《乐》《易》《春秋》之教,即皆为文化哲学之讨论。而除经子之书以外,历代史书,如《礼》书,《乐》书……《艺文志》,《刑法志》等之叙言 ,其论礼乐等之文化之意义与价值,多原本于性与天道,旁通于治乱兴衰,即皆文化哲学之论也。

清人章学诚著《文史通义》,更以《诗书》、《礼》、《乐》、《易》、《春秋》之教,为中国学术之大原。近人马一浮先生,则有《六艺论》之著,亦意在以《六艺》之文化与其精神,通天人之故。此亦中国文化哲学之流。而吾人若自中国思想之一贯重视人文主义,以观中国思想,则谓中国之哲学,一直以文化哲学为中心,亦未尝不可。唯中国之文化哲学之论,不似西方之重对各种文化之领域 严加分划,并一一分别陈其问题,析其涵义。故此类论文化哲学之著作,其系统自不能如西方哲学著作之严整;然此亦整个中国之学问面目,著述体裁,与西方原来不同之故,固不限于文化哲学为然也。

至于西方之文化哲学之辅助阅读书及参考书籍,则可略举数种如下:

E. Spranger:Types of Men.

此书由德文译英文、中文本名《人生之形式》,由董兆孚自英文本转译,于商务印书馆出版。

此书为一家言之文化哲学书,兼伦理学书;然其论各种人生价值及宗教,政治、经济、学术教育艺术等文化之关系,实为最富启发性之一书。

R. B Perry:Realm of Value.1954,Harvard Press.

此中为一文化哲学书。

A. J. Bahm:Philosophy:An Introduction.PartⅢ.

西方一般哲学概论之书,皆以知识论形上学之问题为主,或再及于人生哲学或伦理学。论及文化哲学各部门之问题者甚少。本书第三部二十三章论美学问题,二十五章论宗教哲学问题,二十六章论社会哲学问题,二十七章论政治哲学问题,二十八章论经济哲学问题,二十九章论教育哲学问题。其所列举之问题甚多,但嫌琐碎。不似吾人在本章之论此诸问题,乃分为涉及逻辑知识论者,涉及形上学者与涉及价值论者三部,而加以贯串。然亦足资参考。学者由此可知哲学之范围之广。

L.O.Katsoff:Element of Philosophy,The Ronald Press,1953.

此书第十七章论美学,十八章论人类之哲学,十九章论政治之哲学,二十章论宗教之哲学,及涉及文化哲学者,亦较其他一般哲学概论者为多,亦可供初学之参考。

H.Sidgewick:Philosophy:Its Scope and Relations.

席其维克此书论哲学与科学及文化之他方面之关系,即可据以了解文化哲学之诸问题,及各部门文化哲学之涵义。

M.Black:The Nature of Mathematics.

此书论现代数学理论之逻辑斯蒂派、形式派、直觉派,可知数学哲学中之若干问题。

C.E.M Joad:Philosophical Aspects of Modern Science.

此书文字浅近可据以知现代科学中之哲学问题。

D.H.Parker:Aesthetics.见D.D Runes所编Twentieth Century Philosophy,由此文可知西方当代美学之大旨。

朱光潜 《文艺心理学》

此书名《文艺心理学》,著者亦不乐用哲学之一名。然此书实为中文中出版之介绍西方之美学理论最多之一书,可作一艺术哲学之概论书读。

E.F.Carritt:Philosophies of Beauty,Oxford University Press.

M.Rader:A Modern Book of Aesthetics.Henry Holt & co.1952.

此二书皆为西方美学论文之选集,后一书只限于二十世纪中之各家。

关于西方之美学之历史,除Bosanquet之History of Aesthetics外B.Croce之Aesthetics as Science of Expression and General Linguistic,tr.by Ainslie D.,London,Mcmillan,1922中,后附录一美学史,并可参考,以知此书之历史发展,及有关书目。惟二书皆已出版数十年,后出版之著,不能皆备。兹举上列二书之各家美学之选集,以作此学之概论。

谢扶雅 《宗教哲学》 香港图鸿印刷公司影印。

此为中文中通论宗教哲学之书。

W.K.Wright:Philosophy of Religion.

此书分论宗教哲学问题,多为与形上学密切相连者。被作为美国大学之教科书垂数十年。本书除论西方宗教思想外,亦略及于东方之各大宗教。

E.A.Burtt:Types of Religious Philosophy.Harpers & Brothers,New York,1939.

此书分西方之宗教哲学之各型类,比较各派宗教之异同。各以若干命题作结论,颇便初学。

H.R.Mackintosh:Types of Modern Theology:Nisbet and Co.,7 Impression,1954.

关于宗教哲学之书,各宗教派别各有其观点,最难客观。此上三书态度皆甚客观,故加以举介。

吴俊升 《教育哲学大纲》 商务印书馆出版

J.S.Brucher:Modern Philosophies of Education.Magraw,Hill Co.,1939

此上二书述西洋教育哲学之各派别略备。

萧公权 《中国政治思想史》 商务印书馆出版

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 商务印书馆出版

读此二书可略知中国之政治哲学及法律哲学之若干思想。

浦薛凤 《西洋政治思想史》 中华文化出版事业委员会出版

此书乃中文中西洋政治思想史中较好者,读之可略知西洋政治哲学及法律哲学中之若干问题。

唐庆增 《中国经济思想史》

此书所论大皆中国之经济哲学思想。

斯盘(Span) 《西洋经济思想史》 商务印书馆出版

宋巴特(W.Sombart) 《经济学解》 商务印书馆出版

关于经济学与哲学关联之书,中文译著之书中,盖唯此二书为最富启发性。

黄文山译素罗铿(P.Sorokin)原著 《当代社会学学说》 商务印书馆出版

西方当代社会学者,除德之M.Weber外,素氏为一最重哲学与宗教在社会文化中之地位者。此书为一叙述各派社会学说之书,然于每一派皆及其哲学上之基本观念。中文译本亦甚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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