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公元1738—1801年),清史学家、思想家。字实斋,号少岩,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年少即好读史,能列举其中利弊得失,曾寓居北京,依内阁学士朱筠。筠多藏书,好宾客,戴震、邵晋涵、洪亮吉等皆居门下。因得遍览群书,结交名流,学亦大进。从此知名。乾隆四十一年(1776),举顺天府乡试。次年成进士。历主保定莲池书院等讲席。纂修《和州志》、《永清县志》、《亳州志》等地方志。53岁时,往依湖广总督毕沅,助编《续资治通鉴》,又主修《湖北通志》并成《常德府志》,及纂修《史籍考》,因晚年目盲,终未成书。其所著书,于道光十二年(1832)由其次子华绂初刻于开封,计有《文史通义》八卷、《校雠通义》三卷。道光三十年(1850)伍崇曜又重刻华绂本,收入《粤雅堂丛书》中。全集由近人刘翰恰合刻为《章氏遗书》,其中以《文史通义》为其代表作。全书分内外篇,内篇五卷泛论文史,外篇三卷专谈方志。《校雠通义》三卷。讨论甄别书籍部次条别的义例。
他在史学上的贡献主要在四个方面:
一、六经皆史说。《易教上》说:“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若夫六经,皆先王得位行道,经纬世宙之迹,而非托于空言,故以夫子之圣,犹且述而不作。”
二、论著作体例。他把著述和纂辑区别开来,以为著述是独断之学,纂辑是考索之功;著述乃成一家之言,纂辑只是整齐故事。
三、关于修纂方志的主张。方志要立三书:“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方志立三书议》)
四、关于校雠学。《校雠通义序》云:“校雠之义,盖自刘向父子部次条例,将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非深明于道术精微,群言得失之故者,不足与此。”认为不能只讲版本目录。此正是当时的校勘家所没有做到的。
中国古代文史理论著作。章学诚著。本书通行有《章氏遗书》本,1921年吴兴刘承干刻印。1956年12月中华书局据此排印出版,1961年9月第2次印刷。章学诚所著除本书外,还有《校雠通义》内篇3卷,《方志例略》2卷,《文集》8卷等。后人合刊为《章氏遗书》。全书8卷,分内外篇,各收文章61篇。共计25万字。史文并论,论文部分主要有《诗教》、《文德》、《文理》、《古文十弊》等篇。本书在文学上的理论主张主要有3方面:1.提倡文德说。其所谓文德,也就是指著作者和批评者的态度。认为作者的态度要“敬”,批评者的态度要“恕”,“凡为古文辞,必敬以恕。”所谓“敬”,又包含“修德”和“养气”两方面的功夫,其根本在于“修辞立诚”。“恕”是指品评文学作品时不要刻求古人,又不能无原则的宽容: “论古必恕,非宽容之谓也。”要“能为古人设身而处地”着想,不能以一个不变的模式去衡量一切古人。2.提倡文理说。要求文章要言之有物: “夫立言之要,在于有物。”而有物的关键在于“中有所见”;“古人著为文章,皆本于中之所见,初非好为炳之烺烺,如锦上绣女之矜套彩色已也。”也就是强调要有“阅历”。3.提倡“文贵发明,亦期用世”。强调文质统一:“文重于质,视具质如何生吾文焉。”由此出发,对拟古和形式主义文风给予了尖锐的批判,认为“今舍己之所求,而摹古人之形似,是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西家偕老之奴亦学其悲号”,是极为可笑的。对清代流行的“桐城派”古文,则以《古文十弊》进行批判。章学诚的这些观点,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颇受研究者重视。 查看详情>>
内篇三卷,外篇一卷。清章学诚撰。章学诚(1738-1801),原名文斅,字实斋,号少岩,会稽(今浙江绍兴)人,乾隆四十三年(1778)进士。此书成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系在其自着《和州志》、《艺文志序例》基础上,仿宋人郑樵(1104-1162)《通志·校雠略》而成。原题《续通志·校雠略》,后手稿被盗,又重定为三卷。卷一含原道、宗刘、互着、别裁、辨嫌名、补郑、校雠修理、着录残逸、藏书等九篇,阐述目录学之宗旨,提出“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指导性原则以及“即类求书”、“因书究学”的重要方法。卷二为补校《汉书·艺文志》、郑樵误校《汉志》、焦竑误校《汉志》等三篇,主要是训核郑、焦二氏之误谬。卷三为《汉书·艺文志》自六艺至方技六篇,分析《汉志》得失。外篇收序跋及文史杂论二十一篇,在目录编制方面创立“互着”、“别裁”二法,主张图书分类应该与学术发展相互适应,不愧是集我国古代校雠学大成的严谨着述。另外章氏还强调编制专科目录的重要性,要求改革传统目录学体系,树立目录应该以为学术研究提供服务为主的观点。有清光绪三年(1877)章氏贵阳刊本、《章氏遗书》本、《粤雅堂丛书》本、嘉业堂刊本、《丛书集成初编》本、1956年古籍出版社校点本。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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