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曼·亨特睡得很不安稳。从塔希提到旧金山的两个星期航程中,他始终在琢磨他不得不讲的那番经历,而在三天火车的旅程中,他对叙说这番经历该用的词句反复斟酌。可是如今,不出几个小时就要抵达芝加哥了,他又变得满腹疑虑。他那永远极为敏感的良心,无法得到安宁。他不能肯定自己是否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从道义上说,他有责任做得超出自己所能做到的一切。但实际上,在这桩与自己的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上,他竟让自己的切身利益占了侠义精神的上风。每逢想到这一点,他就觉得心神不安。自我牺牲对他的想象力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因而他没能在那桩事上做出一点儿牺牲,竟使他产生一种幻灭的感觉。他就像一个毫无利己动机的慈善家,为穷人修建起一批模范住宅,结果却发现自己做了一笔利润丰厚的投资买卖。撒在水面上的粮食居然获得百分之十的报酬,他无法抵挡自己为此而产生的得意心情,但另一方面,他又局促不安地感到,这多少使他身上的美德显得黯然失色。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的良心是清白的,但他没有把握,当他把自己的经历讲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听的时候,他是否能毫不动摇地经受住伊莎贝尔那冷静的灰色眼睛的审视。那双眼睛既富有远见,又充满智慧。她总是用自己那明察秋毫的正直来衡量别人的道德标准,对于不符合自己严格的道德准则的行为,她就用冷淡的沉默来表示不满,再没有比这种谴责更厉害的了。她的评判一点没有调和的余地,因为她一旦拿定主意,就决不更改。可是贝特曼并不愿意她是另一副样子。她身材苗条,腰板挺得笔直,头部带着傲然自负的神态。贝特曼不仅爱她漂亮的外表,同时他更爱的是她美丽的灵魂。在贝特曼眼中,她的坦诚、她的一丝不苟的荣誉感和她的无所畏惧的观点,似乎把美国女子最令人钦佩的美德都汇集到自己的身上。可是,贝特曼在她身上不仅看到了一个完美典型的美国姑娘所应具备的优点,他感到从某个方面来说,她的优雅也是她的生活环境所特有的,他相信世界上除了芝加哥以外,再没有哪座城市可以造就出她这样一个姑娘。当他想到自己不得不给这个姑娘的自尊心带来极为沉重的打击时,就突然感到万分痛苦。但是一想到爱德华·巴纳德,心中就又燃起一股怒火。

可是火车最后开进芝加哥,看到灰色房屋构成的一条条长街,他又变得兴高采烈起来。一想到国家大道和瓦巴什大街两边人行道上拥挤的人群,街上繁忙的车辆和喧闹的声响,他就恨不得自己也置身其间。总算到家了。他为自己出生在这个美国最重要的城市而感到十分高兴。旧金山有些闭塞,纽约缺乏活力,而美国的前途就在于它的经济发展的潜力,唯有芝加哥,由于它重要的地位和市民的活力,注定要成为这个国家的真正首都。

“我想我准会活到那么一天,亲眼见到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贝特曼下车走到月台上的时候暗自说道。

他的父亲到车站来接他。这对父子都长得身材颀长,体格匀称,都有着清秀、严肃的面容和薄薄的嘴唇。两个人热烈地握了握手以后,一起走出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正等着他们,两个人上了车。亨特先生一眼就注意到儿子扫视大街的得意而欢快的目光。

“回来了,高兴吧,儿子?”他问。

“我正这样想呢。”贝特曼说。

他的目光热切地注视着街头繁忙的景象。

“我猜这儿的车辆要比你们南太平洋岛屿上多一点吧,”亨特先生笑着说,“你喜欢那个地方吗?”

“我还是要芝加哥,爸爸。”贝特曼回答说。

“你没有把爱德华·巴纳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沉默了一会儿,他那英俊、敏感的脸儿沉了下来。

“还是别谈他吧,爸爸。”最后他说。

“没有问题,我的儿子。我想你妈妈今儿会十分高兴。”

他们穿过大环区的拥挤的街道,沿着湖滨一直开到一幢气派堂皇的房子前面。这是亨特先生几年前自己修建的,式样跟坐落在法国卢瓦尔河畔的别墅一模一样。后来贝特曼独自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他立刻拨了一个电话号码。当他听到对方回话的声音时,他的心就不禁突突直跳。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欢快地说。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听出来是我的声音?”

“自从上次听到它到现在也并没有过多久啊。再说,我一直在等着你。”

“我什么时候可以和你见面?”

“要是你没有什么更要紧的事儿,也许今儿晚上你可以来跟我们一起吃晚饭。”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么更要紧的事儿。”

“我想你一定带回来不少新闻吧?”

他觉得自己从她的声音里听出一点忧虑的口气。

“是的。”他回答说。

“好吧,那你今晚一定得讲给我听,再见。”

她挂断了电话。这就是她的性格,竟然能够毫无必要地等上好多个小时去了解一桩与她休戚相关的事儿。在贝特曼看来,她表现出的克制蕴含着一种令人钦佩的坚强意志。

晚饭桌上,除了他跟伊莎贝尔外,就只有伊莎贝尔的父母。他看到伊莎贝尔有意把谈话引向文雅有礼的闲谈。他猛然想到,一个生活在断头台阴影下的侯爵夫人尽管有今天没有明天,也正是像伊莎贝尔这样,用戏耍的态度处理当天的事务的。她那清秀的眉眼,具有贵族气息的短短上唇,以及浓密的金发,也确实让人想到一个侯爵夫人。显而易见,她的血管里流的是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尽管这一点并不是众所周知。饭厅的格局跟她那娇柔秀丽的姿色十分相称,因为伊莎贝尔请一个英国专家把这幢房子(威尼斯大运河畔一座豪华宅第的复制品)按照路易十五时期的风格布置了一下。与这位风流君主的名字相关的优雅的陈设增添了她的妩媚神态,而同时她的这种妩媚神态又使得房屋的陈设具有更为深长的意味。因为伊莎贝尔的心灵非常丰富,无论她的谈话多么随便,也从不显得轻率冒失。这会儿,她谈到她跟母亲当天下午参加的一场音乐会,谈到一个英国诗人在礼堂的讲演,谈到政治形势,谈到她父亲最近在纽约以五万美元的价格所购买的古代大师的画作。听到她这样说话,贝特曼心里相当宽慰。他觉得自己又一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中心和卓越非凡的人物中间。至于始终让他心烦意乱、无法抑制地在他心中喧嚣不已的某些声音,终于平静下来了。

“嗨,又回到芝加哥了,真畅快。”他说。

最后晚饭结束了,他们一起走出饭厅,这时伊莎贝尔对她的母亲说:

“我要把贝特曼带到我的房间去了。我们有好些事儿要谈谈。”

“很好,亲爱的,”朗斯塔夫太太说,“你们谈完了,可以到杜巴里夫人房间来找我和你爸爸。”

伊莎贝尔带着这个年轻人上了楼,把他领进一个给他留下无数美好回忆的房间。虽然他对这个房间十分熟悉,但一跨进房门,仍然禁不住像以往一样发出一声欢呼。伊莎贝尔笑吟吟地回头看了他一眼。

“我觉得房子布置得十分完善,”她说,“重要的是,一切都要合乎标准。就连一个烟灰缸也非得是那个时期的不可。”

“我想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这个房间才显得如此奇妙。就跟你做的所有事情一样,总是一个错也挑不出来。”

他们在烧着短棍木柴的炉火前坐下,伊莎贝尔用沉静、严肃的目光望着他。

“唉,你有什么要讲给我听的?”她问道。

“我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爱德华·巴纳德会回来吗?”

“不会回来。”

沉默了好一阵子,贝特曼才重新开口说话。他说的每一句话都经过了深思熟虑。他不得不开口说的这番经历很难讲述,其中有不少细节是伊莎贝尔那敏感的耳朵所难以忍受的,他实在不忍心把这些事儿讲出来。可是另一方面,为了对她和自己公正起见,他必须把所有的真实情况都和盘托出。

一切发生在很久以前,当时他和爱德华·巴纳德都还在大学念书,他们一起在为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进入社交界而举办的一次茶会上和她相见。伊莎贝尔是个小女孩的时候,他们就都认识她了,那会儿他们也只是长腿的男孩子。后来伊莎贝尔到欧洲去待了两年,在那儿完成她的学业。他们带着又惊又喜的心情跟这个刚刚回国的可爱姑娘恢复了旧交。两个人都狂热地爱上了她,但贝特曼很快发现,她眼中只有爱德华一个人。出于对朋友的忠诚,贝特曼就甘心当个知心朋友。他度过了一些痛苦的时刻,但他无法否认,爱德华理应得到这样的好运。他一心希望自己如此珍视的友谊不受到任何损害,因此小心翼翼,决不暴露自己的真实情感。六个月后,这对年轻人订婚了。但是他们俩年纪都还很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要等爱德华毕业后再让他们结婚。他们只好等上一年。贝特曼记得在伊莎贝尔和爱德华举行婚礼前的那个冬天,充满一场又一场的舞会、戏剧晚会和非正式的欢宴,所有这些活动,贝特曼作为第三者,一次都没有错过。他对伊莎贝尔的眷恋并没有因为她马上就要成为自己朋友的妻子而有所减少;她的笑容,她偶尔对他说的一句开心话,她把他当作心腹朋友而向他吐露的衷情,总是叫他感到喜滋滋的。他有些得意地暗自庆幸,他对于他们的幸福并没有一点妒忌的心思。接着发生了一场意外。有家大银行倒闭了,交易所里出现了一片恐慌的情绪。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发现自己破产了。一天晚上,他回到家里,告诉妻子他已经身无分文。晚饭后,他走进书房,开枪自杀了。

一个星期以后,爱德华·巴纳德脸色苍白、疲惫不堪地来到伊莎贝尔面前,请求她解除他们的婚约。她唯一的回答就是用两只胳膊搂住他的脖子,一下子哭了起来。

“别让我更难受了,亲爱的。”他说。

“你觉得现在我会让你离开我吗?我爱你。”

“我怎么还能请求你嫁给我呢?一切都已无法挽回。你父亲是绝不会允许的。我身上连一个子儿都没有。”

“我可不在乎。我爱你。”

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伊莎贝尔。他必须立刻出去挣钱。他家的一个老朋友,乔治·布朗施密特提出在自己的公司里给他一个职位。布朗施密特在南太平洋经营生意,在太平洋的许多岛屿上都设有代理机构。他提议爱德华到塔希提去待上一两年,在当地他的最好的经理人员手下,学会经营各种不同货物的贸易门道。他答应在这之后在芝加哥给他安排一个职位。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当爱德华把一切都解释清楚后,伊莎贝尔又变得满脸笑容。

“你这个傻小子,为什么你不早说,而始终让我伤心难受呢?”

听了她的话,爱德华的脸上露出愉快的神色,眼睛也亮了起来。

“伊莎贝尔,你的意思总不会是说你要等我吧?”

“你不觉得你值得叫我等吗?”她笑着说。

“哎呀,不要嘲笑我了。我求你认真一点,可能要等上两年呢。”

“别担心。我爱你,爱德华。你一回来我就跟你结婚。”

爱德华的雇主是一个办事利索的人,他告诉爱德华,如果打算接受他提出的那份工作,下个星期的今天,他就必须从旧金山启程远航。爱德华和伊莎贝尔一起度过最后的一个夜晚。一直到吃过晚饭,朗斯塔夫先生才说他要跟爱德华说上几句话,就把爱德华领到了吸烟室。事先,朗斯塔夫先生已经和和气气地接受了他女儿告诉他的这种安排,爱德华想象不出他还有什么神秘的事儿要跟他说。看到主人的神情有些不好意思,爱德华自己也十分困惑。朗斯塔夫先生说话结结巴巴,开始只是谈论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最后才把憋在心里的话脱口说了出来。

“我想你大概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这个人吧?”他说,一面皱着眉头看着爱德华。

爱德华有些犹豫。他的诚实天性使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知道这个人,他真希望自己可以否认这一点。

“是的,听说过。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当时我也没太注意那件事。”

“在芝加哥,没有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的人,数量可不多,”朗斯塔夫先生怨气十足地说,“就算有人不知道,也不难找到乐意告诉他的人。你知道他是朗斯塔夫太太的弟弟吗?”

“是的,这我知道。”

“当然啰,我们已经和他多年没有联系了。他一找到脱身的机会,就马上离开了这个国家。我想这个国家也不会因为再也见不到他而感到惋惜。我们听说他如今住在塔希提。我劝你对他避而远之,但是如果你听到有关他的什么消息,让朗斯塔夫太太和我知道一下,我们仍会十分感激。”

“那是一定的。”

“我想跟你说的就是这桩事。现在你大概想回到太太、小姐那边去了。”

几乎随便哪个家庭当中总有那么一个成员,如果邻居不提的话,他们都很乐意把他忘掉。随着一两代新人的出生和成长,这个人的奇特行为就会蒙上一层浪漫的色彩,那会儿他们的生活才会好过不少。可是只要这个人眼下活着,如果他的怪癖不是那种用上一句“他不是别人的仇敌,只是跟自己过不去”这种四平八稳的说法就能得到宽恕,也就是说,这个罪人除了好酒贪杯或拈花惹草之外,就没有干过什么更坏的勾当,那么唯一的做法就是对这个人闭口不谈。朗斯塔夫一家对阿诺德·杰克逊所采取的就是这种做法。他们从来都不提到他,甚至连他以前住过的那条街也要绕开。他们心地善良,不愿看到他的妻子儿女为他所干的勾当受罪,多少年来,始终扶持着这一家人,但提出的条件就是这一家人应当住在欧洲。他们竭尽全力地设法把阿诺德·杰克逊从所有人的记忆中抹掉,可是他们心里却十分清楚,他的故事在公众的脑海中仍然相当新鲜,正如那桩丑闻最初暴露在目瞪口呆的世人面前一样。阿诺德·杰克逊是一个十足的败家子,无论哪个家庭出了这么一个人,全家都会跟着遭殃。一个富有的银行家,在教会里也声誉卓著,一个慈善家,一个受到大家尊重的人物,这不仅是由于他的亲戚关系(他的血管里流动着芝加哥名门望族的蓝色血液),而且也因为他那诚实正派的品质。但是突然有一天,他却因犯了欺诈罪而遭到逮捕。经过审判揭露出的不法行为,并不可以用一时经不住诱惑来加以解释,而是精心策划、蓄谋已久的罪行。阿诺德·杰克逊实际上是个恶棍。最后当他被判七年徒刑送入监狱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太便宜他了。

在这最后一天晚上,当两个情人分别时,少不得要海誓山盟一番。伊莎贝尔成了一个泪人儿,但深信爱德华对自己的一片深情,心里略微感到一点安慰。她的感情十分奇特,一方面因为马上就要跟爱德华分离而万分苦恼,另一方面却又因为他对自己的倾慕而非常快乐。

这是两年多前的事了。

自那以后,每班邮件爱德华都有信给她,因为一个月只来一批邮件,所以前后共有二十四封信。这些信跟所有的情书没有什么区别,充满亲昵、动听的词句,有时笔调诙谐,特别在最近更是如此,而且通篇情意缠绵。一开始从信中可以看出,他思念家乡,不断表示他渴望回到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身边。伊莎贝尔有点担心,赶紧写信请求他坚持下去。她生怕爱德华会放弃那个机会,贸然跑了回来。她不希望她的爱人缺乏毅力,就向他引用了下面的诗句:

如果我不更爱荣誉,亲爱的,

就不能如此一往情深地爱你。

可是不久,他似乎安定下来。伊莎贝尔发现他热情日益高涨,力图把美国人的行事方式介绍到那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感到十分高兴。不过伊莎贝尔是了解他的,到了一年年终(那是他可能得在塔希提停留的最短期限),她预计自己不得不竭尽全力地劝阻他回来。如果他能彻底学好生意方面的事儿,显然更为有利。况且,既然他们已经等了一年,那似乎就没有什么理由不能再等一年。她跟贝特曼·亨特谈过这件事,贝特曼始终是一个待人最为厚道的朋友(在爱德华走后的最初几天,要是没有他,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好),他们都认定应将爱德华的前途放在首位。她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爱德华不再提回国的事了,不禁如释重负。

“他简直太棒了,对不对?”她对贝克曼大声说。

“真是洁白无瑕。”

“从他来信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很不喜欢待在那儿,但他仍然坚持下来,因为……”

她脸上泛起一阵淡淡的红晕,贝特曼神情严肃地笑了笑(这是他十分迷人的地方),然后替她把话说完。

“因为他爱你。”

“这使我感到自己十分渺小。”她说。

“你真了不起,伊莎贝尔,实在了不起。”

可是第二年也过去了,伊莎贝尔仍然每个月接到爱德华的来信,不久,事情开始显得有些蹊跷,他竟绝口不提回国的事儿了。看他写来的信,仿佛他已在塔希提定居下来,而且还相当安逸。伊莎贝尔感到有些惊讶,就又把他的来信,所有的来信,反复看了好几遍,这一次从字里行间,她困惑地发现一种自己原来没有注意到的变化。后期的信跟最初的信一样充满柔情蜜意,具有欢快的情调,但语气却大不相同。她对信中的诙谐词句隐隐有些疑虑,出于女性的本能,对那种叫她无法捉摸的东西充满猜疑,现在她看出了一丝轻浮油滑的意味,觉得有些茫然不解。她无法确定如今给她写信的爱德华还是不是她以前认识的那个爱德华。有天下午,刚好是从塔希提寄来的邮件到达的下一天,她正和贝特曼一起驾车在路上行驶,贝特曼对她说道:

“爱德华对你说过他什么时候启程回来吗?”

“没有,他没有提过。我想他可能跟你说过这件事儿。”

“一个字也没有。”

“你知道爱德华是怎样一个人,”她笑着回答,“他没有时间观念。要是你下次写信的时候想到这件事儿,不妨问一声他考虑什么时候回来。”

她的神态那么漫不经心,只有贝特曼这种感觉敏锐的人,才能从她提出的要求中听出她那极为迫切的愿望。他轻声地笑了笑。

“好的,我来问他一声。我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过了几天,伊莎贝尔又跟他见面时,发现他正为什么事儿发愁。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后,他们俩经常待在一起。两个人对爱德华都很关心牵挂,如果谁想要谈一谈那个不在场的朋友,就可以找到一个心甘情愿的听众。这样一来,伊莎贝尔就熟悉了贝特曼脸上的每一种表情。如今不管他怎么设法否认,在伊莎贝尔那敏锐的直觉下都无济于事。她心里有个声音告诉她,贝特曼心烦意乱的神色与爱德华有关,直到她逼贝特曼承认了这一点,她才安定下来。

“情况是这样的,”他终于说道,“我间接地听人说爱德华已经不在布朗施密特公司工作了。昨天,我找了个机会问了问布朗施密特本人。”

“哦?”

“爱德华差不多在一年前就离开了他们公司。”

“真是奇怪,他竟然连一个字也没有提过。”

贝特曼犹豫了一会儿,但他的话已经说了这么多,只好把余下的情况也和盘托出。这叫他感到十分为难。

“他是被解雇的。”

“天哪,究竟为了什么?”

“他们好像对他提出过一两次警告,最后才叫他离开。他们认为他既懒惰又不称职。”

“爱德华吗?”

他们俩沉默了一会儿,随后看到伊莎贝尔在掉眼泪,他本能地抓住伊莎贝尔的手。

“哦,亲爱的,别哭了,别哭了,”他说,“看到你这副样子,我可受不了。”

她心里七上八下的,始终没有把手抽回来。他竭力设法安慰她。

“真叫人无法理解,对不对?这太不像爱德华的为人了。我总觉得这肯定是个误会。”

她什么话也没说,过了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地开了口。

“你有没有感到他最近的来信有些古怪?”她问道,把脸转向别的地方,眼睛里充满晶莹的泪珠。

他真不知道怎么回答是好。

“我从信里也看出一些变化,”他承认说,“他似乎失去了我以前十分钦佩的那种极度认真的劲头,简直让你觉得一切重要的事情对他,嗐,都无关紧要。”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她隐隐地有些心神不安。

“也许他下次给你写回信的时候,会告诉你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等待。”

爱德华又给他们俩各写了一封信,信里仍然没有提到回来的事儿,但他写信的时候,还不可能收到贝特曼那封询问的信。下次邮件也许会给他们带来有关这个问题的答案。下一班邮件寄来了,贝特曼把他刚刚收到的信拿来给伊莎贝尔看。可是只消看一眼他的脸色,伊莎贝尔就察觉他有些心慌意乱。她仔仔细细地把信看了一遍,随后微微抿紧了嘴巴,又重新看了起来。

“这封信十分奇怪,”她说,“我看不太明白。”

“人家简直会以为他是在跟我开玩笑。”贝特曼说,一下子飞红了脸。

“看了是会给人这种印象,但一定不是有意这样写的。这实在不像爱德华的为人。”

“他压根儿不提回来的事儿。”

“要不是我对他的爱情充满信心,我就会想……我几乎不知道该怎么想了。”

直到这时,贝特曼才把下午在他头脑里形成的计划讲出来。如今他是他父亲创建的公司的一个合伙人,那家公司生产各种机动车辆,他们打算在火奴鲁鲁、悉尼和惠灵顿设立代理机构。贝特曼自告奋勇代替本来打算派去的经理到这几个地方去一次。他从惠灵顿回来的途中,可以路过塔希提,其实那也是必经之路。他可以去看看爱德华。

“事情有些神秘莫测,我打算去解开这个疑团,也只有这么做了。”

“哦,贝特曼,你真是太好了,心地太善良了!”她大声说。

“你知道,世上什么都比不上你的幸福对我那么重要,伊莎贝尔。”

她望着贝特曼,把手伸给他。

“你真是太好了,贝特曼。我不知道世上还有哪个像你这样的人。我怎么才能答谢你呢?”

“我不要你的感谢。我只希望能允许我帮助你。”

她垂下眼睛,脸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她跟贝特曼太熟了,已经忘了他是多么英俊。他和爱德华一样身材高大,体格匀称,但他皮肤浅黑,脸色苍白,而爱德华却脸色红润。她当然清楚贝特曼十分爱她,她心里也很感动,对他也格外亲切。

如今贝特曼·亨特就是从这次旅行回来。

在这次旅行中,花费在公务上的时间比他预料的要长一些,他有大量时间来思考两个朋友的事儿。他得出的结论是,阻碍爱德华回来的不会是什么重大的事情,也许是出于自尊心,他才拿定主意要取得成功后再要求他爱慕的姑娘成为自己的新娘;但这种自尊心必须用说理的方法加以消除。伊莎贝尔满腹愁绪。爱德华必须跟他一起回到芝加哥,马上同她结婚。可以在亨特马达牵引和汽车公司里给他找个工作职位。尽管贝特曼内心隐隐作痛,但是想到自己付出这样的牺牲,为他在世上最爱的两个朋友获得幸福,又不禁欣喜万分。他永远也不会结婚了。等爱德华和伊莎贝尔有了孩子,他就做孩子的教父。多年以后,等他们两个人都离开了人世,他就会告诉伊莎贝尔的女儿,在很久很久以前,他曾怎样爱过她的母亲。贝特曼头脑里想象着这样的情景,眼睛不觉变得泪水模糊了。

为了要给爱德华一个冷不防,事前他并没有把自己前去的消息发电报告诉爱德华。在塔希提上岸后,他就随着一个自称是鲜花饭店老板的儿子的年轻人,朝那家饭店走去。一想到他的朋友见到他———这个最意想不到的客人——走进办公室时那种惊讶的神色,他不禁格格地笑了起来。

“顺便问一下,”他们一路朝前走的时候,他问道,“你能不能告诉我在哪儿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

“巴纳德?”那个年轻人说。“我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

“他是一个美国人,个子很高,浅棕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他在这儿已经待了两年多了。”

“当然了。现在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你说的是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我想我们俩说的不是同一个人。贝特曼冷冷地回答说。

他吓了一跳。实在奇怪,阿诺德·杰克逊在这儿显然无人不知,他居住在这儿,竟然仍旧沿用他那被定罪时不光彩的名姓。可是贝特曼实在想象不出这个以他的侄子身份出现的人究竟是谁。他只有朗斯塔夫太太一个姐姐,并没有别的兄弟。贝特曼旁边的那个年轻人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但听上去其中仍然夹杂着一些外国腔调。贝特曼瞟了他一眼,发现他身上有许多自己先前没有注意到的土著血统的特征。贝特曼的举止中便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倨傲的意味。他们走进饭店。贝特曼把自己的房间安排好以后,就叫人给他指点去布朗施密特公司的道路。这家公司的营业场所就位于海岸边,朝着环礁湖。经过八天的海上旅程,贝特曼很高兴又踏上坚实的土地,他顺着洒满阳光的道路悠闲地朝水边走去。找到他要寻找的那个地方以后,贝特曼把自己的名片交了进去,就给领着穿过一间高大的好像谷仓一样的屋子(这间屋子兼作仓库和店堂),走进经理的办公室,里面坐着一个戴着眼镜、身体肥胖的秃头男人。“你能不能告诉我在哪儿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我知道他在你们这儿干过一阵子。”

“的确如此,但我真不知道如今他在什么地方。”

“可是我认为他是带着布朗施密特先生的特别推荐信到这儿来工作的。我跟布朗施密特先生也很熟。”

那个胖子用敏锐、怀疑的目光瞅了贝特曼一眼,随后对在仓库里干活的那些孩子中的一个喊道:

“嗨,亨利,你知道巴纳德现在在哪儿吗?”

“他大概在卡梅伦商店干活吧。”有个孩子答道,他根本懒得走动。

胖子点了点头。

“你从这儿出门向左拐,大约走上三分钟就到卡梅伦商店了。”

贝特曼犹豫了一下。

“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你,爱德华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当我听说他离开布朗施密特公司时,我感到非常诧异。”

那个胖子把眼睛眯缝起来,直到成了一条线,仔细端详着贝特曼。贝特曼叫他看得很不自在,觉得脸都有些发红了。

“我猜想布朗施密特公司和爱德华·巴纳德在某些问题上没有取得一致。”他答道。

贝特曼不大喜欢这个家伙的态度,于是他站起身来,保持着自己应有的尊严,说了几句抱歉打扰的客套话就告辞了。他离开那儿的时候,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他刚才访问的那个人可以告诉他不少情况,只是不想说而已。他按照那个人指点的方向走去,不一会儿就找到了卡梅伦商店。这是一个商人开的店铺,跟他路上经过的五六家店铺没有什么区别。走进店门,他看到的头一个人就是爱德华。爱德华只穿着衬衫,正在计量一段棉布。他看到爱德华竟在干这样一件卑微的活儿,大吃一惊。可是他刚一露面,爱德华就抬头看到了他,又惊又喜地叫起来了。

“贝特曼!谁能想到竟在这儿见到你。”

他从柜台后面伸出胳膊,紧紧握住贝特曼的手。他一点也没有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感到困窘不安的反而是贝特曼。

“等一下,我马上把这块布包好。”

他胸有成竹地剪开手里的一块料子,折起来包好,交给一个黑皮肤的顾客。

“请到收银台去付钱吧。”

接着他满面笑容地转向贝特曼,两只眼睛闪闪发亮。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哎呀,见到你真高兴。坐下吧,老朋友,不要拘束。”

“我们不能在这儿谈话,到我住的饭店去吧。我想你可以走开一会儿吧?”

最后一句话他是怀着某些顾虑说的。

“当然可以走开。我们在塔希提做买卖可不用那么一本正经。”他朝对面柜台后边的一个中国人喊道:“阿林,老板来的时候告诉他,我刚从美国来了一个朋友,我出去跟他喝一杯。”

“好的。”那个中国人咧嘴笑着说。

爱德华匆匆穿上外套,戴好帽子,就陪着贝特曼走出店铺。贝特曼想把他要办的事儿用风趣诙谐的口气说出来。

“真没想到你在干这种活儿,把三码半烂布头儿卖给一个浑身油污的黑鬼。”他笑着说。

“你知道,布朗施密特把我辞退了。我想这也跟无论别的什么活儿没有什么两样。”

爱德华的坦诚叫贝特曼听了十分惊讶,但是他觉得眼下继续谈论这个话题,未免轻率冒失。

“我想你在目前这个地方是发不了财的。”他有些干巴巴地说。

“我也这么想。可是我挣的钱已经足以维持生活,我倒也相当满意了。”

“两年前你不会这样想的。”

“我们总是越活越聪明嘛。”爱德华心情欢快地回嘴说。

贝特曼瞥了他一眼。爱德华穿着一身破旧的白帆布衣服,一点也不干净,头上戴着一顶当地制作的大草帽。他比以前消瘦了,皮肤晒得黑黝黝的,但肯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俊秀。可是在他的神态中却有某种东西叫贝特曼感到心神不安。他走起路来带着一种贝特曼以前没有见过的兴冲冲的劲头,他的举止有些漫不经心,似乎对一些稀松平常的事情也感到十分高兴。贝特曼对他的这种表现无法明确地加以责备,但心里却感到大惑不解。

“天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兴高采烈。”他暗自心想。

他们来到饭店,在露台上坐定。一个当侍者的中国人给他们端来了鸡尾酒。爱德华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芝加哥方面的所有消息,接二连三地问了他朋友一大堆问题。他表现出的兴趣既自然又真诚。但奇怪的是,对于许多不同的话题,他似乎都抱有同样程度的关切。他热切地打听贝特曼的父亲情况怎样,正如他急于想知道伊莎贝尔在做什么一样。谈到伊莎贝尔,他没有露出一点困窘的神色,叫你分不清那究竟是他的亲姐妹还是他的未婚妻。在贝特曼还没有来得及分析爱德华那番话的确切含义之前,他发现话题已经转到他自己的工作和他父亲最近修建的大楼上来了。他决心把话题重新引到伊莎贝尔身上,就在他寻找这样一个机会的时候,他看到爱德华热情友好地朝一个人挥了挥手。一个男人在露台上朝他们走来,但是贝特曼的背是对着他的,因此看不见来的是什么人。

“来,坐下吧。”爱德华欢快地说。

新来的人走近了。他个子很高,身材瘦削,穿着白帆布衣服,留着一头好看的鬈曲的白发。他的脸也是又瘦又长,一只大鹰钩鼻子,嘴却生得很美,富于表情。

“这位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跟你谈过他的情况。”爱德华说,嘴上又浮现出不变的笑意。

“很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以前认识你的父亲。”

那个陌生人伸出手来,亲切而有力地握住年轻人的手。直到这时爱德华才提到他的姓名。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变得脸色煞白,感到自己的两手冰冷。这就是那个开假支票而被定罪的人,这就是伊莎贝尔的舅父。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竭力想要掩盖自己的慌乱样子。阿诺德·杰克逊两眼闪闪发亮地瞅着他。

“我的名字对你来说大概并不陌生。”

贝特曼不知道对这一点应该承认呢还是否认,更叫他难堪的是,杰克逊和爱德华两个人对他的这副窘态似乎觉得怪好玩的。硬逼他认识一个在这个岛上他宁愿避而不见的人已经够倒霉的了,而更叫他受不了的是,他看出来自己正受到他们的戏耍。也许他的这个结论下得太早了一点儿,因为杰克逊紧接着又添了一句:

“我知道你跟朗斯塔夫一家人很有交情。玛丽·朗斯塔夫是我的姐姐。”

现在贝特曼暗自思量,是否阿诺德·杰克逊认为他对芝加哥有史以来最骇人听闻的那桩丑闻竟然一无所知。可是杰克逊却把一只手搭在爱德华的肩膀上。

“我不坐了,特迪,”他说,“我很忙,你们两个小伙子还是晚上到我那儿去吃晚饭吧。”

“那太好了。”爱德华说。

“谢谢你的好意,杰克逊先生,”贝特曼冷冰冰地说,“但你知道我在这儿所能停留的时间实在很短,明儿我坐的那艘船就要起航。我想如果你能见谅的话,今儿晚上我就不去了。”

“哦,别胡说了。我来招待你吃一顿富有本地风味的晚饭。我妻子有一手很好的厨艺。特迪会给你带路的。早点前来,可以看看落日。要是你们愿意的话,你们俩都可以在我那儿住上一晚。”

“我们当然去,”爱德华说,“只要有轮船到来,饭店晚间总是闹哄哄的;在你的房子里,我们可以好好闲聊一番。”

“我不会放过你的,亨特先生,”杰克逊十分亲切友好地继续说,“我想听听芝加哥那边的所有新闻,还有玛丽的情况。”

贝特曼还没来得及开口再说什么,他已点了点头,走开了。

“我们在塔希提这个地方请客,你是无法推辞的,”爱德华笑着说,“再说,你还可以吃上一顿这个岛上最精美的晚餐。”

“他刚才说他的妻子的厨艺很不错,究竟是什么意思?我赶巧知道他的妻子在日内瓦。”

“作为妻子来说,那可离得太远了一点儿,对不对?”爱德华说。“况且,他也好久没有见到她了。我猜他刚才谈到的是另一个妻子。”

贝特曼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板着脸儿,样子严肃。可是他抬起头来,发现爱德华的眼睛里流露出顽皮的神色,他的脸一下子变成了深红色。

“阿诺德·杰克逊是一个卑鄙的无赖。”他说。

“恐怕他是这样的人。”爱德华笑吟吟地答道。

“我不明白一个正派的人怎么能跟他有什么来往?”

“也许我也算不上是个正派的人。”

“你是不是经常见他,爱德华?”

“是的,经常见到他。我过继给他做侄子了。”

贝特曼身子前倾,用探究的目光注视着他。

“你喜欢他吗?”

“非常喜欢。”

“可是难道你不知道,难道这儿的人都不知道他造假支票,并给定过罪吗?他应该被驱逐出文明社会。”

爱德华看着从嘴里的雪茄上袅袅上升的烟圈,直到它飘到静止的、充满烟草香味的空气中。

“我想他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他终于开口说,“我也不能自以为是地认为,他对自己的违法勾当表示悔恨,就让人有了宽恕他的理由。他曾经是一个诈骗犯,一个伪君子。这种印象你永远也无法抹去。但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这样意气相投的伙伴。目前我明白的所有事情都是他教的。”

“他教了你什么呀?”贝特曼十分惊讶地嚷道。

“怎么生活。”

贝特曼突然发出一阵嘲讽的笑声。

“真是一个高明的老师。是不是由于他的教诲,你才失去了赚钱发财的机会而站在一家小杂货店的柜台后面维持生计?”

“他的个性真是不可寻常,”爱德华说,脸上仍挂着温和的微笑。“也许,今儿晚上你就知道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我可不打算去跟他一起吃晚饭,如果这就是你的意思的话。说什么我也不会踏进那个人的家门。”

“去吧,给我一个面子,贝特曼。我们俩是那么多年的朋友了,如果我求你帮个忙,你总不会拒绝吧。”

爱德华说话的语调里有一种贝特曼感到陌生的东西。他那和婉的调子具有奇特的说服力。

“要是你这么说的话,爱德华,那我就非去不可了。”他笑着说。

贝特曼另有一番考虑,觉得这样倒也可以尽量了解一下阿诺德·杰克逊是怎样一个人。显然他对爱德华具有很大的影响。如果为了爱德华要跟他交锋,就必须弄清楚为什么爱德华会受到他的控制。贝特曼越跟爱德华谈下去,越觉得爱德华的身上出现了不少变化。他本能地感到自己应当小心行事,他打定主意,只有在看清了自己的方向后,才会提到此行的真正目的。他开始谈论各种各样的话题,旅途中的见闻,所取得的收获,芝加哥的政界情况,他们的这个和那个朋友以及他们俩一起度过的大学时光。

最后,爱德华说他得回去干活了,并提议五点钟来接贝特曼,然后一起坐车去阿诺德·杰克逊的宅子。

“顺便说一句,我倒觉得你该住在这家饭店里面,”当贝特曼和爱德华缓缓地走出饭店花园时,他开口说。“我知道这是这儿唯一像样的饭店。”

“我可不住在这儿,”爱德华笑着说。“对我来说太豪华了。我就在城外租了一个住处,又便宜又干净。”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你在芝加哥的时候,似乎对这些事儿并不那么看重。”

“哼,芝加哥!”

“你这是什么意思,爱德华?芝加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我知道。”爱德华说。

贝特曼迅速地朝他扫了一眼,但从爱德华的脸上一点也看不透他的心思。

“你什么时候回去?”

“我也经常想弄清楚。”爱德华笑着说。

爱德华的这个回答以及答话时的语气叫他大吃一惊,但是他还来不及要爱德华加以解释,爱德华就朝一个驾着小汽车从他们身旁经过的欧亚混血儿招了招手。

“让我搭一下车,查理。”他说。

他对贝特曼点了点头,随后就朝在前面几码远的地方停下的汽车跑去,把一大堆令人困惑不解的印象留给贝特曼一个人去清理。

爱德华前来接他时坐的是一辆由一匹老母马拉着的摇来晃去的破马车,他们顺着海边的大道向前走去。道路两边都是种植园,里面满是椰子树和香子兰;时而他们会看到一棵巨大的杧果树,在它那茂密的绿叶之中露出黄色、红色和紫色的果实。时而他们可以瞥见远处的环礁湖,水面平滑,一片碧蓝,还有散布在各处、被高大的棕榈树装点得美丽非凡的小岛。阿诺德·杰克逊的房子坐落在一座小山上,只有一条小路通到门前,因此他们卸下马具,把母马拴在一棵树上,把马车扔在路边。在贝特曼看来,这种做事的方法真是忘怀得失。可是就在他们上山朝房子走去的时候,他们遇到一个高个儿的、模样端庄的土著女子,爱德华热情地跟这个岁数已经不小的女子握了握手,接着便把贝特曼介绍给她。

“这位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打算跟你们一起吃饭,拉维娜。”

“好啊,”她说,脸上掠过一丝笑容。“阿诺德还没有回来。”

“我们先下去洗个澡。给我们拿两条帕里奥来吧。”

那个女子点了点头,走进房子。

“这是谁呀?”贝特曼问道。

“哦,拉维娜。她是阿诺德的妻子。”

贝特曼把嘴唇抿得紧紧的,什么话也没说。不一会儿,那个女子拿着一包东西走回来交给爱德华。于是他们俩顺着一条陡峭的小路朝着下面海滩上的一丛椰子树走去。他们脱掉衣服后,爱德华教给他朋友怎样把这块叫作帕里奥的狭长的红色棉布做成一条非常合身的泳裤。不久他们就在温暖的、并不很深的海水中扑腾得水花四溅。爱德华显得兴致勃勃,又叫又唱,不断发出笑声,活像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贝特曼以前从来没有见到他如此欢快,后来他们躺在沙滩上,在明净的空气中抽着烟,爱德华轻松愉快的情绪实在叫人无法抗拒,贝特曼看着不禁吓了一跳。

“你似乎觉得生活充满欢乐。”他说。

“是呀。”

他们听到一阵轻轻的行走的声音,回头一看,原来阿诺德·杰克逊正朝他们走来。

“我觉得我得下来把你们两个小伙子带回去,”他说,“洗得畅快吗,亨特先生?”

“十分畅快。”贝特曼说。

阿诺德·杰克逊如今已经把那身整洁的帆布衣服脱去,光着身子,只在腰部系着一条帕里奥,走起路来也赤着脚。他的身体被阳光晒成深褐色。他长着一头长长的鬈曲的白发和一张神情严肃的脸庞,再配上这种当地服装,看上去模样相当古怪,但他表现得十分自然,一点也没有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

“要是你们准备好了,我们就上去吧。”杰克逊说。

“我这就穿上衣服。”贝特曼说。

“嗨,特迪,你没有给你的朋友拿一条帕里奥来吗?”

“我想他还是愿意穿上衣服。”爱德华笑着说。

“我当然得穿上衣服。”贝特曼神情严肃地答道。在他还没有把衬衫穿好前,他看到爱德华已经把缠腰布系好了,站在那儿准备出发了。

“你不穿鞋就不觉得走路扎脚吗?”他问爱德华。“我刚才发现路上有些岩石嶙峋。”

“哦,我已经习惯了。”

“从城里回来换上帕里奥,真是舒服,”杰克逊说,“如果你打算在这儿住下去,那我力劝你采用这种玩意儿。这是我见过的最朴素实用的服装。既凉快,又方便,也不用花费多少钱。”

他们回到上面的房子,杰克逊把他们领进一个宽敞的房间,墙壁粉刷得雪白,天花板是敞开的。饭桌已经在房间里摆好了,贝克曼注意到桌子上摆了五个人的餐具。

“伊娃,过来让特迪的朋友看看你,然后给我们调一些鸡尾酒。”

杰克逊喊道。

随后他把贝特曼领到一个低矮的长窗户前面。

“朝那边看看,”他说道,同时做了个夸张的手势。“好好看一下。”

房子下面,椰树林顺着陡峭的山坡绵延而下,一直伸展到环礁湖边。在黄昏的光线中,环礁湖呈现出变幻莫测的柔和的色彩,看去宛如鸽子的胸脯一般。稍远处的小港湾里有一个土著居民的村落,露出一簇簇的茅屋。靠近堡礁的地方有一条独木舟,轮廓鲜明,几个当地人正在上面捕鱼。再远一些,可以看到太平洋的浩瀚平静的水面。二十英里以外,则是那个名叫莫雷阿的仙境般的岛屿,虚无缥缈,好像诗人的幻想所编织出的锦缎。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妙迷人,贝特曼看得简直呆住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景色。”他终于开口说道。

阿诺德·杰克逊站在那儿,凝视着前方,眼睛里流露出一股朦朦胧胧的柔情。他那瘦削的、沉思的脸庞显得十分严肃。贝特曼对着他的脸看了一眼,再一次意识到它体现出的那种强烈的超脱形骸的感觉。

“美,”阿诺德·杰克逊喃喃地说,“一个人很少面对面地看到美。好好看一看吧,亨特先生。如今在你眼前出现的景象,以后就再也看不到了,因为这一时刻转瞬即逝,但它会在你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你接触到了永恒。”

他的嗓音深沉而洪亮,似乎要把最纯粹的理想主义言辞从胸中吐出来。贝特曼不得不竭力提醒自己别忘了,眼下跟自己说话的这个人是一个罪犯,一个毫无人性的骗子。爱德华这时却仿佛听到什么声音,一下子转过身去。

“这是我的女儿,亨特先生。”

贝特曼跟她握了握手。她生着两只闪闪发亮的黑眼睛,鲜红的嘴唇随着笑声微微颤动,但她的皮肤是棕色的,披在肩头的鬈曲的长发则黑漆漆的。她只穿了一件粉红色棉布的宽大长罩衣,光着脚,头上戴着一个香气袭人的白花编成的花冠。她的样子娇艳可爱,看去好像波利尼西亚的泉水女神。

她有些羞涩,但程度并没有超过贝特曼。对贝特曼来说,整个局面叫他狼狈不堪,就连在他看着这个有如空气精灵一般的姑娘拿着一个调酒器,熟练地调制成三杯鸡尾酒时,心里也没有感到多么自在。

“让咱们酒的劲头儿大一点,孩子。”杰克逊说。

她把酒倒好,露出甜美可爱的笑容,给他们三个人每人递上一杯。贝特曼平时对自己调制鸡尾酒的精湛技巧相当自负,但是他尝了一口手里的酒,发现味道那么美妙,心里也着实有些惊讶。杰克逊发现他的客人不由自主地流露出的赞赏神色,得意地哈哈大笑。

“还不坏吧?我亲自教会这孩子的。从前在芝加哥,我认为说到调酒的本领,全城没有一个酒店伙计可以跟我相比。我在狱中没有什么事好做,就经常琢磨着新的鸡尾酒调制法来消遣,可是若是谈到真正的好酒,什么都比不上不带甜味的马提尼酒。”

贝特曼觉得好像有人在他的胳膊肘的麻筋上狠狠打了一拳,他感到自己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可是在他还没有想好该说什么话之前,一个土著小男孩已经把一大碗汤端了进来。于是大家坐下吃饭。阿诺德·杰克逊的这番话好像在他心里引起了一连串对往事的回忆,因为他竟然开始谈起自己在狱中的日子来了。他说得那么自然,一点也没有怨恨的意思,好像说的是他在外国上大学的经历。他总是朝着贝特曼说话,贝特曼开始有些局促不安,后来简直不知所措。他看到爱德华的眼睛始终盯着自己,目光中闪露出觉得好笑的神色。他突然感到杰克逊是在耍弄自己,禁不住羞得满脸通红。接着他觉得事情好不荒唐———知道杰克逊并无这样做的理由———心里又相当恼火。阿诺德·杰克逊的脸皮太厚了———没有别的什么词儿可以解释他的行为———他的那副麻木不仁的样子,不管是假装的还是真实的,实在叫人愤慨。晚饭仍在进行,贝特曼被劝着品尝各种乱七八糟的食物,有生鱼和他叫不出名字的一些东西;只是出于礼貌,他才只好咽下肚去。可是他发现这些东西十分可口,不禁十分惊讶。接着又发生了一件事儿,在贝特曼看来,这是整个晚上最叫他狼狈不堪的经历。他面前放着一个小花冠,只是为了找话说,他随口评论了一句。

“这是伊娃给你编的一个花冠,”杰克逊说,“但是我想她太羞涩了,不好意思亲自交给你。”

贝特曼用手拿起花冠,对那姑娘说了几句客气的表示感谢的话。

“你得把花冠戴上。”她羞红了脸,笑着说。

“我?我可不想这么做。”

“这是我们这儿的一个非常迷人的习俗。”阿诺德·杰克逊说。

他面前也放着一个花冠,他拿起来戴到自己的头上,爱德华也跟着这么做了。

“我想我的穿着不适合戴这个。”贝特曼有些不安地说。

“你要不要一条帕里奥?”伊娃赶紧问道。“我马上去给你取一条来。”

“不,谢谢你。我这样很舒服。”

“让他看看应该怎么戴,伊娃。”爱德华说。

这时候,贝特曼恨起他的最要好的朋友来了。伊娃从桌旁站起身来,欢笑着把花冠戴在他的黑头发上。

“你戴着十分合适,”杰克逊太太说,“看着是不是怪合适的,阿诺德?”

“当然如此。”

贝特曼的每个汗毛孔都在往外冒汗。

“真可惜天已经黑了,”伊娃说,“否则,我们可以给你们三个人一起拍一张照。”

贝特曼觉得自己实在幸运,天已经黑了。他感到自己穿着一套蓝色哔叽衣服,系着高领——非常整洁,一副绅士派头———头上却戴着一个滑稽可笑的花冠,看上去一定显得十分愚蠢。他不禁怒火中烧,他一辈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竭力控制自己,始终在表面上显出一副乐呵呵的样子。看着那个坐在桌子上首的老头儿,半裸着身子,好看的白发上戴着一个花冠,一副圣徒似的面容,他就无比恼火,整个处境真是万分险恶。

后来晚餐结束了,伊娃和她母亲留下来收拾桌子,三个男人则坐在外面的游廊上。天气十分暖和,空气中弥漫着夜晚开放的白花的香气。晴朗无云的天空中,一轮明月缓缓移动,在广阔的海面上照出一条通道,直通向浩瀚无垠的永恒王国。阿诺德·杰克逊开始说起话来。他的嗓音浑厚悦耳。现在他谈到这儿的土著居民和古老传说。他对他们讲起过去发生的离奇故事,讲起探索未知世界的冒险经历,讲起爱情和死亡,仇恨和报复。他谈到发现那些遥远的岛屿的冒险家,谈到在那些岛上安家落户的水手,他们跟一些酋长的女儿结了婚,也谈到那些在银色海岸边过着各式各样生活的流浪汉。贝特曼颇为困窘地窝着一肚子火,脸色阴沉地听着,但是不一会儿,他就被杰克逊话语中的一股魔力吸引住了,坐在那儿听得出了神。传奇的幻景使平凡的日常生活黯淡无光。难道他忘了阿诺德·杰克逊的伶牙俐齿了吗?难道他忘了杰克逊就是凭着这张利嘴骗取了轻信他的公众的大量钱财?就是凭着这张利嘴使自己几乎逃脱了刑事处罚?谁也没有他那么动听的口才,谁也不像他那样懂得如何一步步把话题引向高潮。可是他突然站起身来。

“好了,你们两个小伙子好久没有见面了。我得让你们俩好好聊聊。什么时候想要上床歇息,特迪会领你去你的房间。”

“哦,但我并没有打算在这儿过夜啊,杰克逊先生。”贝特曼说。

“你会发现这儿更加舒服。我们会设法及时叫醒你。”

接着阿诺德·杰克逊谦恭有礼地跟他握了握手,神态庄严,看上去就像一个身披法衣的主教,离开了他的客人。

“当然了,如果你想回帕皮提的话,我会驾车送你回去,”爱德华说,“但我还是劝你住下来。明儿一大早驾车回去,那才叫妙呢。”

有好几分钟,两个人谁也没有开口说话。贝特曼不知道该怎样开始这场谈话,白天的经历使他觉得这场谈话变得越发刻不容缓。

“你什么时候回芝加哥?”他突然问道。

爱德华有一阵子没有搭腔,接着他懒洋洋地转身望着他的朋友,脸上挂着笑容。

“我不知道,也许永远也不回去了。”

“天哪,你究竟是什么意思?”贝特曼大声嚷道。

“我在这儿十分幸福。再做出改变不是太愚蠢了吗?”

“哎呀,你总不能一辈子都住在这儿。这不是正经人过的生活。这种生活跟死也没有什么两样。哦,爱德华,趁现在还不太晚,赶紧走吧。我已经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头了。这个地方把你迷住了,你已经受到邪恶势力的控制,但是只要你狠一狠心,仍然可以脱出身来。一旦你摆脱了这个环境,就会感谢所有的神明了。你会像一个吸毒成瘾的人把毒品戒掉那样。你会明白这两年来,你一直呼吸的都是有毒的空气。当你的肺里再次充满了故乡的新鲜、洁净的空气时,你想象不出那会有多舒畅。”

他说得很快,心情激动地一句接一句地脱口而出,声音里充满了真诚和深切的感情。爱德华被感动了。

“你对我这么关心,真是太感谢你了,老朋友。”

“明儿跟我一起走吧,爱德华。你从最初到这个地方来,就是一个错误。你不应该过这种生活。”

“你谈到这种生活、那种生活。你认为一个人怎样才能得到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呢?”

“嗨,我认为对这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要得到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只有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完成他的身份和地位所规定要求的一切义务。”

“那什么是他的报偿呢?”

“他的报偿就是意识到自己实现了起初立志所从事的事业。”

“这对我来说似乎有点高不可攀。”爱德华说。贝特曼借着夜晚的微光看到他面带笑容。“恐怕你会认为我已经堕落到可悲的地步。我认为现在有些事情,三年以前,大概在我眼里也是无法容忍的。”

“你这一套都是从阿诺德·杰克逊那儿学来的吧?”贝特曼轻蔑地说。

“你不喜欢他?也许根本就不能指望你喜欢他。我刚到这儿来的时候也是这样。我也跟你一样对他抱有成见。他是一个很不寻常的人。你自己也看到了,他对自己曾经坐牢的经历并不加以隐瞒,我不知道他对坐牢,或者对导致他坐牢的那些罪行是否感到悔恨。我听到他唯一抱怨过的事儿,就是出狱以后健康受到损害。我想他压根儿就不知道什么叫懊悔。他完全没有道德观念。他对发生的无论什么事儿都加以接受,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是如此。他为人慷慨大方,亲切友好。”

“他对别人的钱财,”贝特曼打断了他的话,“始终相当慷慨。”

“我发现他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我根据自己对一个人的印象来看待他,难道不合乎常情吗?”

“结果就是你无法区分是非对错的界限。”

“不,在我心里,这种界限跟以前一样划得十分清楚,让我感到有点儿困惑的只是好人和坏人的界限而已。阿诺德·杰克逊究竟是一个做好事的坏人呢,还是一个做坏事的好人?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也许我们把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区分得太清楚了。也许我们当中那些最好的人实际上却是罪人,而那些最坏的人倒是圣徒。谁知道呢?”

“你永远也不能叫我相信黑就是白,白就是黑。”贝特曼说。

“我肯定做不到,贝特曼。”

贝特曼不明白,为什么爱德华在同意他的说法时嘴唇上掠过一丝笑容。爱德华沉默了一会儿。

“今儿早上,我刚见到你的时候,贝特曼,”随后他又开口说,“好像看到了两年以前自己的模样。同样的衣领,同样的皮鞋,同样的蓝色服装,同样充满活力,同样也立下了壮志。天哪,那会儿我干劲十足。这地方那种懒洋洋的行事方法简直叫我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了。我四处走动了一下,无论在什么地方都看到了可以创业发展的大好希望。这儿可以发财致富。在我看来,把这儿的椰肉干装在麻袋里运到美国去榨油,实在荒唐。如果在当地提炼,利用廉价的劳动力,又省去运费,那样可以合算很多。我似乎已经看到在岛上四处涌现出巨大的工厂。另外我觉得他们取得椰肉干的方法也很不完善。我发明了一种裂壳剥肉的机器,每小时可以加工两百四十个椰子。这儿的港口也不够大。我制定了扩建港口的计划,然后组织一个辛迪加购置土地,为到这儿来的游客兴建两三家大饭店和一些平房。我还有一个为了吸引来自加利福尼亚的游客而改善轮船服务公司的方案。二十年后,这儿就再也不是这个半法国化的、懒洋洋的帕皮提小城,在我眼前出现的是一座繁华的美国城市,到处是十层高的大楼和电车,还有剧场、歌剧院和股票交易所,以及一位市长。”

“开始干吧,爱德华,”贝特曼嚷道,兴奋得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既有设想又有才干。嗨,你可以成为澳大利亚和美国之间最富有的人了。”

爱德华格格地轻声笑了笑。

“但我不想这样。”他说。

“你是说你不想要钱,不想发财,发几百万的大财吗?你知道拿了这些钱,你都能干些什么吗?你知道它能带给你多大的权力吗?如果你自己不把钱放在眼里,想想你能用它做些什么事儿,为人类的事业发展开辟新的渠道,给成千上万的人创造就业的机会。你刚才的那番话使我眼前浮现出一幅幅景象,弄得我头都晕了。”

“那你就坐下吧,亲爱的贝特曼,”爱德华笑着说,“我的椰子果破碎机永远都不会有人使用,就我来说,帕皮提悠闲的街道上也永远不会行驶电车。”

贝特曼重重地一屁股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说。

“我也是一点一点地明白的。我逐渐喜欢起这儿的生活来,喜欢这儿的安闲自在,喜欢这儿的人们,他们都性情温和,总带着欢乐的笑脸。我开始琢磨,以前我从来没有时间用心思考。我也开始读书。”

“你始终都没有停止读书啊。”

“我那时读书是为了应付考试,为了在谈话中坚持自己原有的观点,为了课程要求。在这儿,我学会了为乐趣而读书,我学会了交谈。你知道吗?谈天是生活中一项最大的乐趣。但是谈天需要闲暇。以前我一直太忙碌了。渐渐地,过去对我极为重要的那种生活开始显得无关紧要,俗不可耐。所有那种奔波劳碌,那种奋斗不息有什么用呀?现在我一想起芝加哥,就看到一座阴沉、灰暗的城市,到处都是石头砌的房屋———样子好像一座监狱———始终骚动不宁。所有那一切活动究竟是为了什么呢?一个人在那儿能享受到生活中最美好的事物吗?我们来到世界上难道就是为了这样———急急忙忙地赶去上班,一小时也不停地工作到晚上,然后赶回家去吃晚饭,再上剧场看戏?难道我必须这样度过我的青春时代?青春持续的时间那么短暂,贝特曼。等到我年纪大了,我还能盼望什么呢?仍然早上从家里急急忙忙地赶去上班,一小时也不停地工作到晚上,然后赶回家去吃晚饭,再上剧场看戏?如果你想发财,那倒也值得一做。我不知道,那得看一个人的天性了。但是如果你不想发财,那还值得这样做吗?我想要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有意义一些,贝特曼。”

“那么你认为生活中什么最重要呢?”

“恐怕你会笑话我的。真、善、美。”

“你认为在芝加哥就得不到这些事物吗?”

“也许有些人可以,我可不成。”爱德华一下子站起身来。“我告诉你,每逢我想起自己以前的那种生活,就感到毛骨悚然。”他口气热烈地大声说。“一想到我所避免的危险,我就吓得浑身发抖。以前我从不知道我有自己的灵魂,直到来到这儿,我才找到。如果我一直是个有钱的人,也许我早就永远失去了灵魂。”

“我不明白你怎么能这么说,”贝特曼气愤地嚷道,“我们过去经常讨论这个问题。”

“是的,我知道。那实际上就跟聋哑人讨论和声一样没有意义。

我永远也不回芝加哥了,贝特曼。”

“那伊莎贝尔怎么办呢?”

爱德华走到游廊边上,身子朝前探着,凝神注视着迷人的蓝色夜空。当他再次对贝特曼转过身来的时候,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

“对我来说,伊莎贝尔实在太好了。我爱慕她,胜过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子。她十分聪明,内心的善良也不亚于外貌的美丽。我敬佩她充沛的精力和雄心壮志。她生来就是为了在生活上取得成功的。我压根儿就配不上她。”

“她并不这样想。”

“但你必须把我的话告诉她,贝特曼。”

“我?”贝特曼嚷道。“我最不适合去做这件事。”

爱德华把背对着皎洁的月光,看不见他的脸。他会不会又在微笑呢?

“你想把什么事儿瞒着她是没有用的,贝特曼。她脑子反应很快,不出五分钟就会完全明白你心里想的事儿。你最好一见到她,就马上把所有的情况都告诉她。”

“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当然我会告诉她我见到你了。”贝特曼说话的时候有些激动。“老实说,我真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

“告诉她我没有飞黄腾达。告诉她我不仅贫穷,而且还安于贫穷。告诉她我因为工作懒散、心不在焉而被解雇了。告诉她今儿晚上你见到的一切,以及我跟你说的一切。”

突然闪现在贝特曼脑海里的一个念头使他一下子跳了起来,带着无法控制的烦乱情绪站到爱德华面前。

“什么,你不想跟她结婚吗?”

爱德华神情严肃地望着他。

“我决不能要求她解除婚约,给我自由。如果她希望我信守诺言,我会尽力做一个忠实的、爱她的丈夫。”

“你希望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她吗,爱德华?哦,我可不能这么做。这太糟糕了。我连做梦也没有想到你竟然不想跟她结婚了。她爱你。我怎么能让她遭受这样的羞辱?”

爱德华又露出了笑容。

“你自己为什么不跟她结婚呢,贝特曼?你已经爱了她那么久了。你们俩彼此再合适也不过了。你会让她十分幸福。”

“别跟我这样说话,我可受不了。”

“我甘愿做出退让,贝特曼。你是一个更加适当的人。”

爱德华语气中的什么东西使得贝特曼迅速抬起头来,但爱德华的眼神相当严肃,没有露出笑意。贝特曼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他心慌意乱,不知道爱德华会不会疑心他到塔希提来是怀有一项特殊的任务。尽管他明白这件事儿十分糟糕,但却无法阻止内心的狂喜。

“如果伊莎贝尔写信来解除了她跟你的婚约,你打算怎么办?”

他慢腾腾地说道。

“活下去。”爱德华说。

贝特曼心情十分激动,竟然没有听到他的回答。

“我希望你穿的是日常的衣服,”他有些气恼地说,“你做出的是一项无比重大的决定。你穿的这件稀奇古怪的衣服却让人觉得你的话完全是信口而出。”

“我向你保证,我穿着帕里奥,头上戴着玫瑰花冠可以同戴着高顶大礼帽,穿着常礼服一样严肃认真。”

接着贝特曼脑子里闪过另一个念头。

“爱德华,你不是为了我的缘故才这样做的吧?我也说不清楚,但是也许这件事会使我的未来发生重大的变化。你不是为了我而打算牺牲自己吧?你知道,那是我不能忍受的。”

“不,贝特曼。我在这儿学会了不再犯傻,也不再感情用事。我希望你和伊莎贝尔幸福,但是我一点也不希望自己不幸福。”

这个回答叫贝特曼感到有点寒心。他觉得爱德华的话里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要是他能表现出高尚的风度,心里就不会感到歉疚了。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安心在这儿浪费自己的生命?这简直跟自杀一样。我想到咱们念完大学时你的那种远大抱负,而如今你却甘心在一家小杂货店里当伙计,这实在太糟糕了。”

“哦,我只是暂时凑合一下,我正在积累大量宝贵的经验。我头脑里还有一个计划。阿诺德·杰克逊在波摩塔斯有一个小岛,距离这儿大概有一千英里。那是一个环形岛屿,围绕着一个环礁湖。他在那儿种植了椰子树。他已经提出要把那个地方送给我。”

“为什么他要这么做?”贝特曼问道。

“因为如果伊莎贝尔解除了我们的婚约,我就跟他的女儿结婚。”

“你?”贝特曼一下子惊呆了。“你不能跟一个混血儿结婚。你还不至于疯狂到这种地步吧。”

“她是一个好姑娘,性情温柔随和。我想她会使我十分幸福。”

“你爱上她了吗?”

“我不知道,”爱德华沉思着回答,“现在我爱她跟我以前爱伊莎贝尔并不一样。我崇拜伊莎贝尔。我觉得她是我见到过的最了不起的姑娘。我连她的一半都比不上。跟伊娃在一起,我就没有这样的感觉。她就像一朵来自异域的美丽的花朵,需要为她遮挡住寒风的侵袭。我想要保护她,而谁都不会想到要去保护伊莎贝尔。我想伊娃爱我是爱我这个人,而不是为了我以后可能成为怎样的人。无论我今后怎么样,我都不会叫她失望。她对我比较合适。”

贝特曼没有再说什么。

“咱们明儿一早就得起床,”爱德华最后说,“咱们真的该睡觉了。”

接着贝特曼开口讲话了,声音里流露出发自内心的痛苦。

“现在我给弄得心里乱糟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我到这儿来是因为我觉得一定出了什么问题。我以为你没有完成最初想要做到的事儿,由于失败而没有脸回去。我绝没有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我感到极为遗憾,爱德华。我太失望了。我本来希望你会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想到你用这样可悲的方式浪费自己的才华和青春,也错失良机,简直叫我受不了。”

“别难受了,老朋友,”爱德华说,“我并没有失败。我成功了。你想象不出我多么热切地期望投入生活,生活对我来说多么充实,多么富有意义。当你跟伊莎贝尔结婚以后,有时候你会想到我的。我会在珊瑚岛上修建一所房子,我要住在那儿,照看我的树木———用他们已经采用了无数岁月的那种古老的方式取出椰子壳里的果肉———我会在我的花园里种植各式各样的花草,我还要捕鱼。有的是活儿让我忙个不停,而又不会叫我感到枯燥乏味。我会有我的书籍和伊娃,也有几个孩子———我希望,特别是,我会有变化无穷的海洋和天空,清新的黎明,灿烂的落日和辉煌壮丽的夜晚。我会在不久以前还是一片荒野的土地上开垦出一个花园。我会创造出一些东西。岁月不知不觉地流逝,等到我年纪大了,回顾一生,我希望自己过的是快乐、纯朴、宁静的日子。我也会以这种不起眼的方式在“美”当中度过一生。你是不是认为我满足这些东西,太没有志气了?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人得到了整个世界而丢失了自己的灵魂,那对他也不会有什么益处。我觉得我已经获得了我的灵魂。”

爱德华把他领到一个摆放了两张床铺的房间里,自己倒头躺在一张床上。不出十分钟,贝特曼就从他那均匀的、好像孩子一样平静的呼吸中知道他已经睡着了。可是贝特曼自己却无法安定下来,心里老是乱糟糟的,直到晨光好似幽灵一般悄悄地钻进房间,他才进入睡乡。

贝特曼把他的这段漫长的经历给伊莎贝尔讲完了。除了他觉得可能会伤害她感情或者使自己显得可笑的内容外,他什么都没有隐瞒。他没有告诉她自己曾被迫戴上花冠坐在桌子旁,也没有告诉她只要她解除了跟爱德华的婚约,爱德华就预备同她舅舅的混血女儿结婚的事。不过,也许伊莎贝尔的直觉要比他了解的更为敏锐,因为他把自己的这番经历越往下讲,伊莎贝尔的眼神就变得越冷漠,嘴唇也抿得越紧。不时她会仔细地瞅上他一眼,如果他不是那么一心放在叙述上,可能就会对伊莎贝尔的这副神情感到诧异。

“那个姑娘长得什么样子?”伊莎贝尔在他说完后问道。“我是说阿诺德舅舅的女儿。你觉得我和她的模样之间有相似的地方吗?”

贝特曼对这个问题感到相当意外。

“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你知道除了你之外,我从来都不留意别人的样子,我也从不认为有哪个人长得像你。谁会长得像你呢?”

“她的样子好看吗?”伊莎贝尔说,听了他的话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我想是的,大概有些男人会说她长得很漂亮。”

“噢,这实在无关紧要。我觉得我们没有必要再谈论她了。”

“你打算怎么办,伊莎贝尔?”他接着问道。

伊莎贝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手上仍然戴着爱德华在他们订婚时送给她的那个戒指。

“我不愿意让爱德华解除婚约,是因为我本来以为这样会鼓起他的劲儿。我想成为一个鼓励他前进的人。当时我觉得,如果还有什么事儿能促使他取得成功,那就是让他想到我是爱他的。我已经竭尽全力。如今没有希望了。要是眼下再不承认事实,那我就太软弱了。可怜的爱德华,他不是哪个人的仇敌,而只是跟自己过不去。他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好人,但是身上缺少点儿什么,大概缺乏的就是毅力吧。我希望他幸福。”

她褪下手指上的戒指,把它放在桌子上。贝特曼望着她,心儿跳得飞快,几乎都喘不过气来了。

“你真了不起,伊莎贝尔,实在太了不起了。”

她面带笑容,站起身来,把手朝贝特曼伸了过去。

“我怎样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呢?”她说。“你帮了我一个大忙。我早就知道我可以信赖你。”

贝特曼抓住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手中。她从来没有显得如此俊俏。

“哦,伊莎贝尔,我可以为你做的事儿远不止这些。你知道,我只请求你允许我爱你,并且为你效劳。”

“你真是坚强,贝特曼,”她叹了口气说,“这给了我那么一种舒畅的充满信心的感觉。”

“伊莎贝尔,我十分爱你。”

他自己也搞不明白怎么灵机一动,突然把伊莎贝尔紧紧搂在怀里。伊莎贝尔一点也没有推拒,只是笑吟吟地看着他的眼睛。

“伊莎贝尔,你知道打我见到你的头一天起,我就想要跟你结婚。”他充满激情地大声说。

“那你为什么不向我求婚呢?”她答道。

她也爱他。贝特曼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把可爱的嘴唇凑过去让他亲吻。当他这样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眼前浮现出一幅图景:亨特马达牵引和汽车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重要,最后占地一百英亩,生产出几百万个马达,而且他还收集了大批画作,叫纽约的那些收藏家都显得黯然失色。他会戴上一副角质镜架的眼镜。而伊莎贝尔呢,在贝特曼两只胳膊的美滋滋的环抱下,则幸福地舒了口气。她想到的是她会有一所修建得精巧富丽的房屋,里面摆满了古典家具,她会在那儿举行音乐会、茶舞会,以及只有最有教养的人方可参加的宴会。贝特曼应该戴一副角质镜架的眼镜。

“可怜的爱德华。”她叹着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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