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偕小女迅余译完此书之后,出版社来函嘱托,要写一篇有分量的“学术性序言”。奥维德是古罗马的经典诗人,他的爱情诗篇几乎译成了所有西方文字,研究他本人及其作品的著述,在西方世界里收集起来,如果不说车载斗量,也绝不会是个少数。可惜我本人不是这方面的研究家,无法为此作一篇洋洋洒洒的学术论文,于是就只好从译者的角度写上几行交代的文字。

戴译与拙译

奥维德的名字对于我国读者来说也许并不陌生,诗人戴望舒早就译出过他的《爱经》,而最近几年,许多家出版社一再把这《爱经》重印,有的印数还不少,可以说,这部描绘古罗马情爱的经典作品连同他的作者的名字,已经传遍中国大江南北了。

这次新译的《爱经》,虽则书名沿用戴望舒的译名,但和他所译的《爱经》却是有很大不同的。

首先是分量上的不一样。新译本汇集了奥维德三部主要的爱情作品:《恋情集》(《AMORES》——法译文:Les Amours)、《爱的技巧》(《ARS AMATORIA》——法译文:L’art d’Aimer)、《情伤良方》(《REMEDIA AMORIS》——法译文:Les Remèdes à l’Amour)。戴望舒只译了中间的一部,也就是三分之一左右吧。

其次,新译本作了分篇、分段或分首的处理,还加上了小标题,眉目清晰得多。这都不是译者的妄加,而是接纳了奥维德研究家的成果所致。为了翻译此书,我曾经参考过几个版本和法文译本,择善而从之,绝不敢随便抓到一本,便率尔移译。

再次,新译本的准确程度要略高一些,避免了旧译的一些疏误。我译此书到第二部分时,曾恭恭敬敬的把戴译本放在案头作为参考。平心而论,和二、三十年代的译品比较而言,戴译可以称得上是严谨之作,错漏的情况不算太多。但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条件局限,仍不免见到一些明显的误译。兹举一例,以为佐证,请注意在其下划线的文字:

戴译:“只有一个劝告,假如你对于我所教的功课有几分信心,假如我的话不被狂风吹到大海去,千万不要冒险,否则也得弄个彻底。”1

新译:“如果你对我所传授的技巧还有几分信心,如果我的话不至被狂风吹到大海去,那我就给你这么一个忠告:要么就别去碰运气,要么就冒险到底。”

如果读者诸君有懂法文的,请对照一下下面两种法语的译文,便不难认定戴译之误:

“Ne tente pas l’aventure ou pouse-la jusqu’au bout.”2

“……ou ne tente pas l’aventure ou conduis-la jusqu’au bout.”3

最后,新译比起旧译来,清畅可读得多。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风,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欣赏趣味。即便戴译全然不错,今天的读者读起旧译的文句来也会不太习惯。这是很自然的事,八十余年的光阴可不算太短啊(戴译《爱经》1929年4月由上海水沫书店初版)。请对照读读开篇的一段文字,似可见一斑:

戴译:“假如在我们国中有个人不懂爱术,他只要读了这篇诗,读时他便领会,他便会爱了。用帆和桨使船儿航行得很快的是艺术,使车儿驰行得很轻捷的是艺术,艺术亦应得统治阿谟尔。”4

新译:“如果我们国人中有谁不懂爱的技巧,那就请他来读读这部诗作吧;读后受到启发,他便会去爱了。凭着技巧扬帆用桨,使船儿高速航行;凭着技巧驾驶,使车儿轻快前进。爱神也应该受技巧的支配。”

假如认为开篇的两句未必有足够的代表性,那么,我们翻到下文,再随机抽取一句:

戴译:“这是你开端的啊,罗摩路斯,你将烦恼混到游艺中,掳掠沙皮尼族的女子给你的战士做妻子。”5

新译:“洛摩罗斯啊,正是你第一个扰乱剧场,掠走萨宾女子,给你手下的单身战士带来欢乐。”

我做此对照,丝毫没有扬新抑旧、自我标榜的意思。后译比前译的略胜一筹,那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后译者是站在前人肩上的缘故。我的用意无非是说明:新译的《爱经》,不同于时下的某些译本:与前译的大同小异,多了一个新译本却不能增添什么。我敢夸口:即使是最欣赏戴译的读者,如果肯解囊多买一部我这个新译本,这点钱是不会白花的,因为它起码有三分之二左右的译文为旧译本所无。

情与欲

有人称奥维德的爱情诗作是古罗马文学的一顶珠宝冠冕,每一诗句都闪烁着宝石的光芒。不过,当我们看到“爱”字(Amores)的时候,可不要以为这又是一部缠绵悱恻的纯情之作,奥维德的作品含有更多肉欲的成分。正因为这样,他成了历史上有争议的诗人。你读读下列诗句,即可知其大胆暴露的程度:

“她伫立在我的眼前,不挂衣衫,整个娇躯见不到半点微瑕!我看到、我触摸着多美的双肩,多娇柔的胳臂!美丽的乳房抚摸起来多么惬意!在高耸的胸脯下那肚皮多么平滑!溜圆的臀部多么富有弹性!一双大腿多么富于青春活力!然而,有什么必要逐一细数呢?我只看到值得赞美的地方。她全身赤裸,我紧紧搂着她,让她贴在我身上。其余的,那就不言自明了。……”(《恋情集》卷一,第五首)

奥维德并非单从男性的角度看待性爱,他还强调男女双方身心交流,共同享受爱的欢愉,这是诗人的出色之处:

“但愿女子整个身心感受到维纳斯欢愉的震撼,但愿这种欢乐能与其情郎两人共享!情爱的言词、甜蜜的私语绝对不要停下来,在你们肉欲的搏斗中,色情的言语自有其位置。……”(《爱的技巧》卷三)

爱与性原本是无法分开的,今人的“做爱”一词,不也正反映此二者的密切关系?两千年前德奥维德就已经深知这一点,他以酣畅的笔墨把心灵之爱与肉体之欢糅合描绘,从而令他的诗作有着难于抗拒的魅力。他不是那种死后才被认识的诗人,在生的时候,他就已经声名远播了。

艺术与技巧

“Art”一词兼有“艺术”和“技艺”的意思,许多人就把第二本《L’Art d’Aimer》译成“爱的艺术”6。戴译虽然把书名译为《爱经》,但对Art一词也是作“艺术”解的,上引的开篇之句可以为证。不过,如果你通读全诗之后,就会发现,奥维德所描画的更多是“形而下”之爱,诗人以“导师”的身份出现,自诩向青年男女传授技巧。

“希腊人中精于医术的,是波达利里俄斯;勇武出名的,是埃阿科斯的孙子;长于辞令的,是涅斯托尔;犹如卡尔卡斯之擅长占卜,亦如拉蒙之子之善使兵器,再如奥托墨冬之长于驾车;我也一样,我是爱情的专门家。男子汉哪,请来歌颂你们的诗人吧,赐我以赞美之辞,让我的名字在全世界传诵。我给你们提供了武器,即如伏尔甘给阿喀琉斯供应兵器一样。阿喀琉斯已经获胜,希望凭着我的赠言,你们也会成为胜利者。但愿所有靠着我的利刃战胜亚马逊女子的人,在他们的战利品上写上:‘奥维德是我的导师’。”(《爱的技巧》卷二)7

诗中交待猎爱的场所,示爱的方法,衣装打扮,宴席上的举止,情书的写法,许诺与恭维,索礼与送礼,逃避监视,掩饰不忠,等等,甚至连“床笫之事”也画上了浓重的笔墨:

“请相信我吧,不要急于达到快感的高潮;而要经过几次迟疑,不知不觉慢慢地达到这种境地。当你找到了女子喜欢领略人家抚爱的地方,你不必害羞,尽管抚摸好了。你就会看到你的情人双眼闪耀着颤动的光芒,犹如清澈的流水反射太阳光线。接着便传出呻吟之声,温柔的细语,甜蜜的欢叫,以及表达爱欲的言辞。但不要过度扬帆,把你的情人甩在后面,也不要让她超过你,走在你的前头。要同时赶到临界的地方;当男女二人都败下阵来,毫无力气地躺卧着,这时候的快乐真个是无以复加!当你悠闲自在,不必因恐惧而不得不匆匆偷欢的时候,你是应当遵循上面的行动规矩的。而当延迟会招致危险的时候,那就得全力划桨,用马刺去刺你那匹全速飞奔的骏马。”(《爱的技巧》卷二)

由于其描绘范围的广泛,有人便把奥维德的诗作称为“爱之百科全书”。8既是“百科”,自然就更接近于“技艺”,因此这里把诗篇的名字译为“爱的技巧”是恰当的。不过,如果这是纯然的技巧,则奥维德的诗作便无异于时下“如何交异性朋友”、“性的知识”之类的常识读物,这过了时的古代知识对于今天的读者便不会有多少吸引力。奥维德虽以“传授技巧”自居,而这却是通过艺术或借助艺术来传达的。哪怕是最常用的“技巧”(例如,赞美自己的对象),他都能娓娓道来,把你紧紧的攫住:

“如果你很想保持你情人的爱情,那你就要做到让她相信你在惊叹她的美丽。她身披提尔产的紫色外套吗?你便大赞提尔紫外套。她穿着科斯岛制的布料吗?你便认为科斯布料对她正合适。她金饰耀眼?你便说,她在你眼中,比黄金更宝贵。假如她选择毛皮,你便称赞说,她穿起来真好,假如她在你面前出现,只穿单衣,你便喊叫一声:‘你撩起我的火焰!’再轻声地请求她,当心别冻坏了身子。她的头发简单分梳?你就把这种梳法夸赞。她头发用热铁卷曲过?你就应该说,你喜欢卷发。她跳舞的时候,你称赞她的手臂;她唱歌的时候,你欣赏她的嗓音;她停下来的时候,你便惋惜地说,她结束得太早。……”(《爱的技巧》卷二)

总而言之,奥维德传授的“技巧”是和艺术密切相连的,唯其如此,它的诗作才会那样历久不衰。

真情与假意

奥维德才刚刮了一两次胡子的时候,也就是十六七岁光景吧,就写起情诗来了。他自感丘比特之箭留给他的灼痛,爱神始终占据着他的心胸。他推崇不牵涉任何交易的爱,而厌恶情爱中的买卖:

“请以毫无理性的动物为榜样吧:你看到禽兽的灵性比你更通情理,你会感到羞耻。牝马不向雄马索取任何礼物;母牛不向公牛要什么东西;牡羊不靠赠物去吸引逗它欢心的雌羊。只有女人才乐于去剥夺男人;只有女人才出租自己的夜间时光;只有女人才把自己租赁出去。她出卖令两人都感到快乐、两人都想要的东西;她既得到了钱,还获得了享乐。爱神是令两个人都同样称心惬意的,为什么一个出卖,另一个购买呢?男人和女人协同动作而获得的感官之乐,为什么它令我破费而却使你得益呢?”(《恋情集》卷一)

然而,奥维德却不是那种一往情深、无私忘我的诗人,他更多地把爱情看作是一种技艺,能学可传。当他以传授者自居向读者进行说教的时候,就显得异常冷静。而他所传授的技艺则充满着取巧的成分。且看她如何教人处理跟对方女仆的关系:

“一旦女仆在这风流案中有一半的份儿,她就不会成为告发者。翅膀粘上胶的鸟儿不能起飞;困在巨网中的野猪不易逃离;上钩受伤的鱼儿无法挣脱。你对你已经展开了进攻的人儿要步步紧逼,直到你取胜之后才好离开。但是,你可千万别暴露自己!如果你将自己和女仆的关系好好地隐藏起来,那么,你的情妇的一举一动便随时知晓。”(《爱的技巧》卷一)

诗人还鼓励求爱的人大胆起誓,不必担心受惩罚:

“请大胆地许诺;许诺能打动女子;你就拿所有神祇作为见证,借以证实你的诺言吧。朱庇特,高踞天上,笑看情人发假誓言;他命令风神的各路来风将誓词带走,把它吹得无影无踪。……”(同上)

甚至连床笫之欢,他也怂恿人家装假:

“即使是天性令其享受不到维纳斯之欢愉快感的人,你呀,你也要用冒充的声调,假装感受到这种甜蜜的欢乐。这个本该给男女都带来快乐的部位,在某些年轻妇女的身上却全无感觉,这种女子是多么的不幸啊!不过,可要注意,这种假装千万别显露出来。你的动作,你的眼神都要能瞒过我们!……”(《爱的技巧》卷二)

不管这“技巧”如何娴熟,谈爱的人虚情假意到这种程度,该是多么可怕啊!虽然奥维德这样写的时候,笔端也略带揶揄或嘲讽的调儿,让读者可以从中领略作者的一点幽默感,但总的说来他还是流露出洋洋自得的口吻居多。奥维德从旁说教的时候,可以说,它所写的多半是缺乏真情的爱;而他所津津乐道的“技巧”,则不少是哄骗人的技巧。这位两千年前的古罗马爱情诗人,历代评论家曾给予他很多的盛誉,而它的诗作却极少被选进学校的教科书,究其原因,我想与此不无关系。

多情与薄情

我们的多情诗人,笔下自然也描绘不少忠贞不渝、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狄多娜,爱上特洛伊王埃涅阿斯,因后者不听挽留扬帆远去而失望自杀;海洛在灯塔上点火,指引晚间泅水渡海峡与之相会的情夫,一个暴风雨之夜,灯火被风吹灭,情夫不辨方向淹死,次日海浪把尸体冲到灯塔脚下,海洛在绝望中投海自尽;……诗人自己也一再强调,生活中离不开爱……

“‘不必为爱而活着。’如果有神灵对我说这话,我是不会接受的,因为美人儿带给我们的痛苦也是甜蜜的呀!”(《恋情集》卷二)

然而,奥维德所说的爱情,更多的是飘忽无定、见异思迁之爱:

“一种完全满足、得之极易的爱情,我不久就会对之腻烦,它会使我不适,即如过甜的菜肴令胃部不受用一样。”(同上)

诗人可称得上是百花丛中的浪蝶,他不停地从此花采至彼花,在诗中还以大量的笔墨书写这种轻浮的感情:

“因为我没有力量也没有本领来控制自己的感情。我就像一叶小舟,随急速的水流而飘荡。

“激发我爱意的,并不是某一特定类型的美人儿。我爱恋不断的原因有千种百种。一位妇人羞怯的俯首低眉?我就为之动起激情,她的腼腆成为我掉进去的陷阱。另一位显示挑逗之意?她就吸引住我,因为她不是个新手,她令我想到,一旦在柔软的眠床上,她会显示出多姿的动态。第三位严肃有余,像萨宾女人那样一本正经?我就想,其实她巴不得去爱,只是深藏不露而已。你学问高深?我因你罕有的才能而倾倒。你一无所知?我因你的单纯而欣喜。……你呀,个子高大,活像古代的女英雄;凭你硕大的身躯,可以占满整张睡床。她呀,身材娇小,可以随意拨弄。二者都叫我入迷,大小都合我心意。你瞧这一个不施粉黛,我便想象:她打扮起来,可能更加美丽。另一个已经浓妆艳抹,她自然倍添魅力。肤色白皙的,吸引我;肤色透红的,吸引我;就是琥珀色的皮肤,也无损于行爱的乐趣。乌黑的秀发飘在白净如雪的颈项上吗?我就想起,丽达也是因她那头黑发而受赞赏。头发金黄么?曙光女神就靠橘黄的秀发而取悦。总有某些方面令我动情。稚嫩之龄把我深深吸引;成熟之龄叫我动心。前者凭娇美的玉体而取胜,后者却有的是经验。总之,罗马城人们所欣赏的所有美人儿,我都贪婪地爱上,一个也不例外。”(同上)

你瞧,这叫什么爱情?这简直是对爱情的亵渎!诗人虽然也承认这属于“恶劣的品行”,这种做法是“罪过行为”,但笔锋之处,总流露出作者对这种卑劣情爱的谅解和赞赏。多情的诗人原来是个薄情郎。无怪他在《爱的技巧》中一再教人家如何去掩饰自己的负心行为了。

神与人

如果我说奥维德是个神话诗人,这话一点也不为过。我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就本译本的三部诗作中,奥维德提及的神话人物,就有三百位左右。不过,在满篇神灵的诗作中,读者却感觉不到多少“神气”。

“或许神灵无非是个空名,我们只是无端地对他们敬畏,百姓的天真信奉才使神灵显赫逼人。”(《恋情集》卷三)

在奥维德的心目中,天上的神祇并没有什么超凡脱俗的地方,而是具有普通人一般的七情六欲。凡人的失误,凡人的痛苦和懊悔,他们无一不有。请看诗人叙述战神玛尔斯和维纳斯成奸、如何被维纳斯丈夫锻神伏尔甘巧捉的故事:“我们来讲一个整个天上都熟知的故事,即关于玛尔斯和维纳斯的故事。由于伏尔甘的妙计,他们两人被当场抓获。玛尔斯战神狂恋着维纳斯,凶猛的战将成了俯首的求爱者。维纳斯对这位指挥战争的仙人并没有粗暴相对,也并非铁石心肠;因为没有任何女神比她更温柔的了。据说,这位爱开玩笑的女子,多次取笑丈夫的拐脚以及因火或因劳作而变得坚硬的双手!同时她还在玛尔斯面前模仿伏尔甘的动作。这在她身上倒十分好看,她的美色更添千般娇媚。开始时,他们两人通常都掩饰自己的幽会,他们的罪过情欲满含保留和羞耻。由于太阳神的揭露(谁逃得过太阳神的目光呢?),伏尔甘了解到妻子的行为。太阳神哪,你做出了一个多坏的榜样!你倒不如向维纳斯索取报酬。为了报答你的保密,她也会献给你一点什么的。伏尔甘在床的四周布下了令人觉察不到的大网。他的杰作,肉眼是看不出来的。他装作要动身到利姆诺斯去。一对情人便来幽会,两个赤条条的,全落在大网之中。伏尔甘唤来诸神,给他们看看这一对被俘者所呈现的美妙形象。据说,维纳斯几乎忍不住流泪。两个情人无法遮住自己的脸容,甚至不能用手遮盖自己不愿别人看见的部位。”(《爱的技巧》卷二)

读者不难看出,奥维德笔下的神,其实是人,有着血肉之躯的活生生的人!

书之祸与人之祸

从上文的简略介绍中可以知道,奥维德诗作所歌唱的恋情并不全是纯洁无瑕的爱情。在古罗马时代,这样的诗篇给诗人惹祸,那是很自然的事。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交代一下诗人所处的时代,以及诗作成书的时间。

公元前四十三年,奥维德生于罗马附近的小城苏尔莫的一个骑士阶层家庭。他成长的时候,血与火的年代已经过去,古罗马进入了鼎盛时期。年轻人再也没有投身战场建立军功的机会。而由于奥古斯都皇帝独揽大权,在政坛上建功立业的机会也不太多。唯有文学,它给了年轻人纵横驰骋的天地。奥维德自幼喜爱诗歌,虽则他父亲一再警告他,不得从事这种并无实际效益的事业,他还是全副身心投了进去,他的天才没有因此而受到抑制。

奥维德十八岁左右开始写《恋情集》,十年后正式发表,当即获得巨大的成功。四十岁左右,他的《爱的技巧》问世,为他赢得了普遍的赞誉。奥维德的诗作正是当时罗马战后生活的写照:奢华、逸乐、颓废,许多人沉浸在不健康的情爱追逐之中。他的诗篇显露出某些难得的鲜明特点:细腻的性心理描写;巧妙的寓意和对比;神话故事的发掘和妙用;奔腾直泻的酣畅笔调,如此等等。

然而,奥维德的诗作毕竟包含肤浅、庸俗甚至粗鄙的内容,因此他在受到赞扬的同时,亦招致某些人的严厉抨击和指责。人们批评他所写的主题,以及处理主题的方式。据说为了作出回应,他于公元二年(或三年)写出了《情伤良方》。就诗言诗,后一部作品比起前两部逊色多了。文笔的自然和诗句的活力都大大不如前者。其主要的弱点是受灵感驱使的分量减弱,很多时候,诗人尤其注意为自己辩解或洗刷。它往往把别人的批评视作对他本人诗才的嫉妒。

“恼恨也罢,刻骨的嫉妒也罢,我早已名扬四海。只要我笔调不改,声名还会更为显赫。你太操之过急了。且让我多活一些时光,往后你还会受更大的嫉妒之苦。……而今我乘坐的快马只是在中途歇息而已。够了,无需与妒忌再多周旋,诗人啊,握紧手中的缰绳,在你自己定下的天地里驰骋吧。”(《情伤良方》)

公元八年,即《情伤良方》发表后几年,诗人突然被奥古斯都放逐到黑海东岸的托弥,当时那里还是一片蛮荒之地。

流放的原因是什么呢?历史学家对此有诸多不同的解释。其中一个通常的说法是:奥古斯都为了纠正战后一度泛滥的奢靡风气,建立新秩序,于是选了这位顶风而行的轻佻诗人开刀。但这种解释并非人人都信服。有史家说,放在当时罗马的社会来看,奥维德谈情说爱的诗歌,其实算不了什么伤风败俗之作。那时候的罗马,婚外的情爱乃至姘居,都几乎是合法的事。“一个已婚的男人,除了自家的妻室之外,可以有一名或多名情妇或姘头,谁也不觉得奇怪。”9为什么偏偏奥维德的几篇诗作,竟惹此弥天大祸呢?

于是又有另一种说法:当时暗地里的宫廷斗争正烈,奥古斯都正大力逐一清除有可能危及其位置的人。奥维德与多方面的人士都有往来,掌握的“机密”太多,奥古斯都不得不把他清除出去。换言之,奥维德本人无非是宫廷斗争的牺牲品。所谓他的诗歌有伤风化,完全是表面的理由,是下毒手的借口。

那么,诗人的被放逐究竟是书之祸,抑或是人之祸,又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呢?我们这里就只好存疑了。

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么,诗人过了约十年的流放生活,终于以贫病之身客死他乡。他在流放期间仍然继续创作,苦难没有压倒诗人,他的诗才成了他自己的最大慰藉。他的故土要埋没这位天才诗人,而他的诗篇却在“蛮族”当中大受赞赏。

诗体与散文

诗人在《恋情集》的开篇中就写道:

“我本想把兵戎、战火写成庄重的诗句;前者宜于合律成诗,后者足与前者相比。据说,丘比特笑了起来,偷偷截掉了一个音步。”对于这句话,我加了如下的注释:“写战争题材的史诗常用六音步的诗行,而情诗之类的抒情诗体则多用五音步诗行,故有此说。”

由此不难知道:奥维德诗作的原文是严格的格律体。为什么我(当然还有戴望舒)却译成了散文体呢?是贪图轻松?就我来说,抑或只是想步戴译的后尘?

我手头上也的确有一个诗体的法文译本,我拿它来与其他的散文体的法文译本对照读一下,发现诗体的译本为了照顾押韵和音顿,不乏削足适履或生硬充塞的地方。我还是赞成周良沛就戴译《爱经》所说的一番话:

“……从《爱经》现有的译文来看,我认为还是译成现在这样子好。否则,诗行中那么多典,那么多叙述、交代性的文字,仅仅分行书写,并不能使之诗化,诗人在译它时,是不会不考虑这些的。”10

戴望舒是“考虑到这些”才译成散文,或者只是根据散文体的法文本译出。我未作深究,不敢妄说。

就我来说,译成散文体,主要是从法文本所致。而且我认为,如果有谁真正熟谙古拉丁文,而且又能参考其他诗体译本,倒无妨尝试以诗体来译。我自己功力不逮,这项工作就只好留给他人去做了。在诗体译本尚未问世之前,就请读者暂时阅读我这个散文体译本吧。但愿你们不致感到味同嚼蜡!

注与译

上文提到,奥维德这三部诗作,光是涉及的神话人物,就达三百名左右,加上地名以及其他典故,要注释的地方也就更多。古罗马的读者熟悉这些情况,也许一看便能捕捉到专名后面的意象或激发起丰富的联想。但对于中国普通读者而言,如不作任何交代,则他们势必如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不过,我考虑到,这是文学作品,而不是学术著作,注释太详,会令读者望而却步。因此,我采取了简注的办法,只限于如不加注则读者有可能掌握不了的部分。有的人物,我甚至在行文中就把其身份点出来,省去文末的注释。例如:提及玛尔斯的时候,我写上“战神玛尔斯”,提及奥罗拉的地方,我写上“曙光女神”;遇到地名,是山,是河,是泉,我都在译名中点出,不必读者费猜想。

然而即使这样,我加的注文仍然达六百条左右。不是我的“学识渊博”,而是我受的诱惑太大,因为我手头的法译本,除了诗体本之外,都有极其详尽的注释,其中一套,著文达一千两百五十条,密麻麻的小字体印了八十余页。这不消说,是人家的研究成果,我如照译,一则会牵涉到版权的问题,二则其中许多内容也不是我国一般读者所必需(例如引证古希腊文的出处),于是我就拿不同的注释来个对照参考,再查阅几本神话辞典,自撰简短的注文。我这里不敢掠他人之美,我得坦率承认:如无法文译者所下的功夫,有些注释,我是无法去加的。写到这里,我不免对周良沛关于戴译的一段话产生了一点疑问:

“译者写了四百多条注文,在这本译本中,占了全书很大一部分篇幅,注文涉及古罗马的历史、传说、神话及那时政治、风尚习俗,显示了译者渊博的学识和做学问的认真。光读这些注文,也大有收益。”11

既然周先生还说“书也可能是根据法文转译的”,戴望舒大概不会不参考法译者的注释,如此一来,所谓“渊博的学识和做学问的认真”就势必要打折扣。因为,如果我尽量摘译或借用法译者的注释,要让注文占全书更大的篇幅,也并非难事。只是这样注来,读者是否会不耐烦,那就很难说了。

我这样提出疑问,并无贬抑前人的意思,而只是想还事物一个本来面目而已。尚希戴望舒诗歌的欣赏者(其实我自己也是其中一个)鉴我,谅我!

黄建华

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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