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深地吸了口气。男方一走,那种紧张的气氛似乎也随之而去。过去,扎飞一向是我眼中志同道合的最佳伙伴,不过刚才那一场戏里,他的友好水平实在有点儿低,以至于有那么一阵子,我忍不住觉得自己颇像身陷狮窟的但以理[1]。

玻琳有点气喘吁吁,说是从鼻子里喷气吧,又并不确切,总之,不妨说是介于喷与不喷的边缘。她眼神凶巴巴、亮闪闪的。可见是激动得不能自已。她捡起泳衣。

“走开,伯弟。”她说道。

我本来希望两个人平心静气地聊聊,其间可以理顺来龙去脉,通过说长道短,以期制订接下来的最佳行动计划。

“可是……”

“我要换衣服。”

“换什么衣服?”

“泳衣。”

我摸不着头脑。

“为什么?”

“因为我要游泳。”

“游泳?”

“游泳。”

我大吃一惊。

“你难道要回游艇去?”

“我的确是要回游艇去。”

“可我还想跟你谈谈扎飞呢。”

“我以后永远也不想听到这个名字。”

看来该经验丰富的中间人上场了。

“哎,得了!”

“怎么?”

“我说‘哎,得了!’呢,”我解释道,“我是说,你不会真的打算就这么跟那个可怜虫一刀两断吧?就为了小两口鸡毛蒜皮的口角?”

她望着我,神情颇为古怪。

“你能再说一遍吗?就最后一句。”

“小两口鸡毛蒜皮的口角?”

她重重地喘气,一瞬间我觉着又掉进了狮窟。

“我以为听错了呢。”她说。

“我的意思是,当甲方(女)和乙方(男)在气头上,双方注定要说一些口不对心的话。”

“哦?哼,那我告诉你吧,我的话字字当真,我说永远不想和他讲话,我就不想。我说我恨他,我就恨。我骂他是猪,他就是。”

“对了,扎飞的猪倒是蹊跷。我压根不知道他养猪。”

“有什么稀奇?一丘之貉。”

猪的话题似乎就此穷尽了。

“你是不是太心狠了?”

“我有吗?”

“而且对扎飞也太凶了点。”

“我有吗?”

“而且他的态度本来还算可以原谅的,不是吗?”

“就不是。”

“那个可怜的家伙准是吓得不轻,我是说,闯进来发现你在这儿。”

“伯弟。”

“在?”

“你脑袋有没有被椅子砸过?”

“没有啊。”

“那,你可能快了。”

看得出,她这会儿没心情听道理。

“哦,这个嘛。”

“你这句话的意思还是‘哎,得了!’?”

“不是啦,我只是想说,这样太可惜了。好好一对有情人,就这么一刀两断——呜呼!”

“怎么?”

“那,既然你这么想——你是这么想吧?”

“不错。”

“那现在来谈谈游泳回家的问题。依我看,那就是发神经。”

“现在这儿又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不是吗?”

“是。不过大半夜游泳……会很冷的。”

“还很湿,但我不在乎。”

“可你怎么爬上游艇呢?”

“我自有办法,可以顺着系锚的那个东西爬上去,我以前就爬过。好了,你快回避一下,我要换衣服。”

我回避到楼梯平台。不一会儿,她就穿着泳装走出来。

“你不用送我。”

“当然要送,如果你真的要走。”

“我是要走,假不了。”

“那,既然你决定了。”

出了大门,更觉得寒气逼人。光是想到跳进海里,我就忍不住哆嗦。但玻琳却不为所动,她一语不发地潜进夜色中。我转身上楼跳上床。

大家或许会觉得,经历了车库啊盆栽棚啊什么的,再往床上一趟,我准能立刻睡着。可惜没有,我睡意全无,越是努力想睡,思绪越是集中,不住回想刚才亲身经历的这桩惨剧。我不怕承认,我为扎飞而心痛,也为玻琳而心痛,同时为他们两个痛。

我是说,想想看吧,这两个都是良善的青年,甚至可以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本来应该白头偕老,却无缘无故地彼此不理不睬的,这事儿弄的。可怜,可叹。人畜无益嘛。我越想越觉得不可理喻。

可是事实如此,狠话也说了,感情一笔勾销,彻彻底底的覆水难收了。

此情此景,我一个心有戚戚的局外人,只有一件事好做。我突然意识到,上床睡觉之前没想到,真是脑子坏掉了。我爬出被窝,下了楼。

威士忌酒瓶摆在碗柜里,还有苏打水瓶,还有酒杯。我动手调了一杯平复心神的饮品,坐了下来。这么一坐,才注意到桌子上多了一张纸。

是玻琳·斯托克留的字条。

亲爱的伯弟:

关于冷的问题,你说得不错。我没勇气游泳了,幸好栈桥附近停了一只小船,我打算划船回去,过后让船顺流漂走。我回来是为了借一件大衣。因为不想吵到你,所以我还是爬窗户进来的。只怕你这件衣服要牺牲了,因为我上了游艇后只能把衣服扔进海里。抱歉。

玻·斯

瞧见这文风没有?简单粗暴,前言不搭后语,足可见她心中哀恸,郁郁不乐。我越发觉得她可怜,但想到她至少不会头伤风,又很欣慰。至于大衣,满不在乎地耸耸肩膀,如此而已。区区一件衣服,我怎么会记恨她呢。纵然那是我新买的,而且是绸里子的。总之一句话,乐意效劳。

我撕掉纸条,又端起酒杯。

要说凝神静气,那是什么也比不上浓威士忌苏打。约莫一刻钟后,我只觉通体舒泰,又可以考虑上床休息的事儿了。我愿意打赌,至少押八赔三,这一次准能安然入睡。

我站起身,正准备爬楼梯,今夜第二次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敲门声。

不知道大家会不会觉得我是暴脾气,但应该不会吧。随便去“螽斯”打听一下,十有八九大家会说,伯特伦·伍斯特嘛,只要风平浪静风和日丽的,基本是温文尔雅的化身。不过呢,我也不是随便任人欺负的,例如在班卓里里一事上,我就不得不给吉夫斯点厉害瞧瞧。此时我拉开安全链,双眉紧锁,眼神凌厉,准备骂得沃尔斯警长——我以为定然是此人——狗血淋头,让他终生难忘。

“沃尔斯,”我打好了腹稿,“是可忍,孰不可忍。这种警察迫害马上给我停下。简直荒谬,而且无缘无故。咱们又不是在俄国,沃尔斯。你给我记好了,沃尔斯,有种东西叫《泰晤士报》读者来信!”

我本来计划如此这般地申饬沃尔斯警长,但之所以口下留情,并非一时软弱,也非动了恻隐之心,实在是因为抓着门环的人根本不是沃尔斯。来客赫然是J.沃什本·斯托克,只见他端详着我,强行压下一腔怒火的样子。要不是我刚饮尽一杯还魂剂,并且清楚其女玻琳已经安然离开,我准要吓得方寸大乱。

幸好,我一个不动声色。

“怎么?”我明知故问。

这两个字里饱含冷眼旁观和俾睨众生之气,换了一般人,大概要仰天一跤摔倒,一如被子弹击中。但斯托克眼也不眨,一把推开我,径直迈进屋子,然后转身抓住我的肩膀。

“行了!”他说。

我冷冷地甩开他。为此我不得不扭着身子挣脱了睡衣,但总算成功了。

“抱歉?”

“我女儿呢?”

“令女玻琳吗?”

“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您是问我这么一个女儿在哪儿?”

“我知道她在哪儿。”

“那您何必问我?”

“她就在这儿。”

“那把睡衣还给我,叫她进来吧。”我答道。

我从没有亲眼见过谁咬牙切齿,所以我不好说J.沃什本·斯托克这会儿做的就是这个动作。我只能笃定地说,他双颊肌肉绷紧,下颌微微运动,仿佛在嚼口香糖。这画面实在不够赏心悦目,不过幸亏刚才那杯特调威士忌苏打纯度够高。本来是为了助眠用,这会儿正好为我平添了不屈不挠、镇定自若。

“她就在屋子里!”他继续咬牙切齿。如果这真的是咬牙切齿。

“何出此言?”

“我这就告诉你。半个小时前,我去了她那间特等舱,结果里面空无一人。”

“可您怎么会以为她来这儿了?”

“因为我知道,她对你痴心一片。”

“没有的事儿,她跟我只有兄妹之情。”

“我要搜遍这屋子。”

“请便吧。”

他噔噔奔上楼梯,我又回去端起酒杯。不是原来那杯,我又调了一杯。我认为,依眼下的情况,续一杯是合情合理的。不一会儿,我这位不速之客,上去的时候还如一头凶猛的狮子,下来已然变成温驯的羔羊。想来为人父母者深更半夜闯进某位点头之交的茅舍寻找离家出走的女儿,结果发现半个女儿的影子也没有,大概都会觉得平白做了傻子。换作是我肯定会。这个斯托克似乎也不例外,只见他一副手足无措的模样,看得出,他那股子火气或者说原动力已经蒸发了。

“伍斯特先生,我要向你道歉。”

“别提它了。”

“我发现玻琳不见了,自然而然地以为……”

“快别多想了。谁不会呢,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什么的。您走前要不要来点什么?”

我认为,稳妥起见,应该尽量拖延他,好让玻琳有足够的时间回到游艇上。可他不为诱惑所动。显而易见,他心事重重,顾不上喝两杯。

“我真想不明白她还能去哪儿。”他喃喃地说。这语气如此温和,甚至有几分倾诉衷肠的哀婉,仿佛把伯特伦当成睿智的老朋友,正娓娓道出自己的小困扰。他绝对是泄了气的皮球,跟小孩子玩儿都不怕了。

我尽量安慰他。

“她可能去游泳了呢。”

“这大半夜的?”

“女孩子家古怪着呢。”

“她倒的确是不可理喻,比如说她对你痴心一片。”

我看他这也忒不通礼数,正想眉头一皱,却突然想到,我本来就要匡正——如果这个词没用错——他对于所谓“痴心”的错误观念。

“此言差矣。斯托克小姐并非钟情于我,”我劝慰道,“她一见到我,就笑得肚子疼。”

“我看今天下午那一幕不像啊。”

“哦,那事儿呀,纯粹的兄妹之情,以后绝不会了。”

“最好不会,”他一瞬间又恢复了所谓的本色,“那,就不打搅你了,伍斯特先生。我要再次向你道歉,是我一时犯糊涂。”

我有点想拍拍他后背,但最后只是模拟了一个拍背的姿势。

“算啦,”我连忙说,“算啦。我犯糊涂的时候,数都数不尽。”

就这样,我们其乐融融地分道扬镳。他沿着花园小径走了,我怕又有人来串门,于是候了约十分钟,喝光了杯中物,这才起身回房。

有的起了头,有的完成了,挣来了一夜的酣眠,或者最起码,在充斥着各种斯托克、玻琳、沃尔斯、扎飞和多布森之地——半夜的酣眠。疲惫的眼皮合上才没多久,我就坠入了黑甜乡。

说起来真是不可思议。体会过扎福诺·里吉斯的夜生活,接下来将我惊醒的居然不是床底下蹿出个女子,接着她爹满眼血丝地夺门而入,也不是警长用门环大玩爵士乐,而是窗外的鸟雀叽叽喳喳地报晓。

说是报晓,其实此刻已经十点半了。这是个明媚的夏日,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似乎唤我快快起床,来一点鸡蛋、熏肉和一壶可爱的咖啡。

我迅速泡了个澡,刮干净脸,一溜小跑奔向厨房,一派“巧儿宜”[2]之乐。

[1] 《但以理书》6:16-27记述希伯来先知但以理被掳至巴比伦,因笃信上帝,虽身陷狮窟而未受害。

[2] 法语Joie de vivre,意为生活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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