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儿童天生就是不服管束的,并且有暴力倾向。这种观点的依据是,儿童做事情通常不服管束,不服管束就是他们意志的表现。事实远非如此,这种行为并非儿童“有目的的行为”。

对性格培养的讨论通常会涉及意志和服从两方面的问题。很多人认为这两个问题是相互对立的。因为他们认为,教育就是对儿童意志的扭曲和压制,或者是用老师的意志代替儿童的意志,并且要求儿童无条件地服从。

下面,我们就通过观察到的实际情况而非主观臆断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说明。我首先要说明的是,这一领域的许多观点极其混乱。我们曾经在第8章中谈到过,有些理论认为人是受一种强大的宇宙力量(有目的的行动)的影响。这种普遍的力量不是物理上的力量,而是生命本身在演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力量。它可以促使各种形式的生命不断演化,给予生命运动的原动力。但是演化不是自然和偶然产生的,而是受自然规律的影响。如果人的生命是这种力量的表现形式,那么人的行为必然会受它的影响。

在儿童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有意识的行动时,这种力量就已经开始进入他的意识了。儿童意志力的发生和发展是以经验的获取为基础。因此,意志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因为它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它的发展必须服从自然规律。

有人认为,儿童天生就是不服管束的,并且有暴力倾向。这种观点的依据是,儿童做事情通常不服管束,不服管束就是他们意志的表现。事实远非如此,这种行为并非儿童“有目的的行为”。成年人发怒并非自愿,我们也不可能说这种发怒行为是一种理智的行为。实际上,我们平常说话也具有一定的目的,换句话说,我们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相反,如果我们发现自己的行为不符合自己的主观意愿,那么我们就会产生一种有效控制自己意志的愿望。这样把我们的意志强加于儿童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但实际情况是,主观意志并不一定产生混乱和暴力。混乱和暴力只是感情波动和痛苦的一种表现而已。正常情况下,意志力控制下的行为对人是有益处的。大自然赋予了儿童成长的任务,因此儿童的意志一定会促进他们的成长,发展儿童的各种潜能。

如果儿童的意志与他所做的事情是一致的,说明他已经走上了有意识发展的轨道。儿童自然地选择他们所要做的事情,并且不停地进行重复,说明他们已经对自己的行为有了一定的认识。这种行为最开始仅仅是一种冲动,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种有意识的行为。婴儿最开始进行的活动是本能性的。现在,他们已经能够有意识地进行活动,他们的心理已经开始逐渐开化了。

儿童自己也感觉到了这种区别,其中一个孩子以我们终身难忘的方式对此进行了表述。曾经有一位贵族小姐参观我们的学校。由于她还不了解学校的情况,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就是规范你们行为的学校吗?”

“不,女士”,小男孩说,“它不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喜欢我们所做的事情。”这个孩子已经理解了两者之间的区别。因为人一旦决定做某件事情,这件事就应该能够给予他快乐。

有一点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有意识的意志是一种通过使用和行为才能够得到发展的能力,我们应当努力去开发这种意志而不是去干扰它。我们可以在瞬息之间毁掉这种意志。这种意志是以特定环境中的持续行为为基础缓慢发展而来的,而毁掉它却是很容易的事情。爆炸或地震摧毁一个建筑物可以在几秒钟之内完成,但是我们建造一个建筑物该有多么困难啊。建造一个建筑物需要平衡、材料、艺术等方面的知识。

建造一个没有生命的东西就需要如此多的知识,可想而知,塑造一个人的心理会需要多少东西。但是人类心理的塑造过程是在我们肉眼看不见的状态下进行的。而它的塑造者既不是母亲也不是老师,当然也不是什么建筑师。母亲和老师们只能在创造过程中提供一些帮助性的工作,他们也必须把这些帮助性工作作为自己的责任和目标。因为他们可能会在随意之间破坏和摧毁儿童的意志。当前,在这一问题上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偏见,我们有责任予以进行澄清。

一般教育机构存在的一个最为普遍的偏见就是,这些教育工作者认为,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说教(对儿童的耳朵进行灌输)和树立榜样(对儿童的眼睛进行灌输)来解决。然而,事实是儿童的个性只能通过运用自己能力的方式来发展。儿童通常被看做一个被动的接受体,而不是一个主动的学习体。这种观点在任何教育阶段都存在。人们通常通过讲神话故事来锻炼儿童的想象力。但当儿童听这些神话故事时,他们只是听到了一些东西而已,他们的想象力一点也没有得到发展。作为人类思维宝贵财富的想象力仍然没有得到发展。这种错误的观点反映在意志力上更为严重,因为一般的学校都拒绝为训练儿童的意志力提供机会,教育工作会直接告诉学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儿童的任何反抗行为都会被认为具有反叛性质。我们可以这样说,教育工作者在摧毁儿童意志力方面可算竭尽全力。

同时,通过树立榜样(除说教以外的另一种方式)来教育儿童的原则,使老师自觉地将自己作为榜样让儿童来学习。想象力和意志力在这里甚至没有一席之地,学生们沦落到了只能看和听的地步。

我们必须摒弃这些偏见,勇敢面对现实。

旧式教育的老师们总结出了一句看起来似乎很合乎逻辑的话:“对他人进行教育,我必须先做好。如果儿童模仿我,服从我,那就万事大吉了。”服从成了教育的最基本原则。某位教育工作者(其名字我已忘记了)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儿童的众多美德中有一个是最重要的,那就是服从。

就这样,教育工作变得简单起来,教育工作者也变得傲慢。他可能会这样说:“我这个学生一无所知,我要对他们进行教育,把他们教育得像我一样。”于是,老师开始了他们的工作。像《圣经》中所说的那样:“上帝通过自己的想象来造人。”

成年人很自然地把自己放到了上帝的位置。他们同时也忘记了《圣经》上所说的魔鬼是如何变成魔鬼的——魔鬼在自负的驱使下妄图取代上帝的位置。

儿童的内心正在进行着创造性的工作,这种工作比老师、父母的工作要高贵得多。当然,这些工作也要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过去,老师曾用鞭子将他们的意愿强加于儿童身上。不久之前,当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老师们曾经进行过抗议,他们说:“如果要我们放弃使用鞭子,我们就不能教书。”甚至《圣经》中所罗门的箴言也曾说:父母不使用棍棒是错误的,那样他们的孩子就会进入地狱!纪律就在这种恐吓和恐惧之间产生。最后,我们可以用这样的话进行总结:不听话的孩子是坏孩子,听话的孩子则是好孩子。

由于现代民主、自由理论的发展,以这种方式进行教育的老师被认为是独裁者,除非这些老师能够在他们的教育过程中加入一些随意和想象。而老式学校的老师们却死守他们的错误观点。独裁者的暴力与老师的暴力有一定的区别,独裁者是通过暴力进行建设,而老师则是通过暴力进行毁灭。

这种观点的主要错误之处在于,它认为必须在人的意志能够服从之前将其摧毁,也就是说在它能够接受和服从他人指导之前将其摧毁。如果这一理论被应用于实际教育,我们在教授一个人知识之前就已经把他的思想毁掉了。

但是,一旦人们的意志力得到完全的发展,能够自由地选择服从他人的命令的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这种类型的服从是一种尊敬,一种对权威的认可。老师也可以从儿童身上得到满足。

于是,意志力和服从意识可以并肩前进了。意志力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服从则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服从”一词在这里有了新的含义。它现在已经成为了个人意志的一种升华。

实际上,我们很容易发现,服从是人类的一种自然现象,是人类的一种正常特征。儿童的服从意识是逐渐发展而来的。它是在人的成熟过程接近结束时自然的、以一种不期而至的方式出现的。

实际上,如果人类的心理不具有“服从”这种品质,如果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没有获得这种品质,那么人类的社会生活简直无法想象。任何一件事情都可以清楚地说明,人类是多么具有服从意识呀!这种形式的服从恰恰导致了人类大量地走向毁灭。这是一种不受控制的服从,一种可以毁灭一个民族的服从。我们这个世界不缺少服从。相反,服从作为人类心理发展的一种自然现象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问题在于,我们缺少对服从的控制。

我们对在自然状态下发展的儿童进行观察的过程中发现,服从意识的发展是人类特性最为重要的特征。我们的观察为这一问题的研究指明了方向。

服从意识的发展与儿童个性其他方面的发展道路基本相同。首先,它受“有目的”冲动的影响,然后它进入到意识的层面并且逐步发展,并最终进入到意识、意志的控制之下。

下面,我们将讨论服从对于一个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从前人们认为服从就意味着:老师或家长让孩子做某件事,孩子服从他们的命令去做了这件事情。

但是,如果我们对服从意识的自然发展过程进行研究就会发现,它在经历3个阶段。最初,儿童有时听话,有时不听话,看起来有些反复无常。当然,我们必须对这种状况进行深入的研究。

服从不仅仅依赖于我们所说的“好的愿望”。相反,儿童在第一阶段的行为只受“有目的的行动”的控制。所有的儿童都是这样,这种情况一直会持续到儿童出生后第1年结束。在1~6岁之间,上述情况已经很少出现,儿童已经逐渐有了意识,有了自我控制的能力。在这一阶段,儿童的服从意识与他所具有的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要服从某项命令就必须达到一定的成熟程度,具有一定的能力。比如,命令一个人用鼻子走路是很荒谬的,因为从物理的角度讲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同样,让一个不会写字的人去写信也是很荒谬的。因此,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儿童的发展水平是否允许儿童去服从某项命令。

对于3岁以前的儿童来说,除非命令符合他们的内心需求,否则他们是不会服从的。因为儿童的心理学没有成型,正忙于在潜意识状态下建立性格所需的各种机制。这些机制还没有建立到受他意识和愿望控制的程度。这些孩子要达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才能变得听话。实际上,成年人的行为也告诉我们,他们根本就没有期望一个2岁的孩子能够服从他。

成年人通过本能和逻辑推理(或者可能是通过与儿童长期生活获得的经验)得出结论,如果想让这一年龄的儿童不要做某件事情,则必须对他们下达带有一些暴力性质的命令。

然而,服从并不总是带有否定性的。服从首先也包括有对他人意愿的满足。稍大一点的孩子已经不像0~3岁的孩子那样处于一种原始的准备阶段。在3岁以后的阶段,也会包含一些相似的发展时期。甚至对于一个3岁以后的孩子来说,他在服从命令之前也必须具有一定的能力。他不可能突然之间就会服从他人的意志,也不可能突然了解做某件事情的原由。儿童的内心深处正在经历着某种成长过程,这一过程也要经历几个阶段。在这一成长成型的过程中,儿童可能会根据别人的要求做某件事情,但这只能说明他已经能够使用刚刚形成的某种能力。但如果要儿童能够反复使用这种能力,还需要一段时间来巩固。

这种情况在儿童首次获得运动能力时就有所体现。儿童1岁大时,他就尝试着开始走路,但他会不停地摔倒,尝试一段时间之后,他就不会再进行尝试了。但一旦儿童完全具有了走路这种能力,他就可以随时随地使用这种能力了。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儿童在这一阶段所具有的服从意识首先取决于他已经具有的能力。他可能第一次服从了命令,第二次又不服从了。老师总是认为儿童们这样做是故意的,并总是对他们进行责骂,这种责骂很容易阻碍儿童各种能力的发展。这里还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瑞士著名教育家帕斯塔罗奇在教育理论界非常有影响力。他首先提出了父爱教育理论,认为教育工作者应该对儿童所面临的困难表示同情,对他们的错误行为应该进行宽恕和原谅。但是有一件事他没有宽恕,也没有原谅,那就是儿童所谓的反复无常。他无法忍受儿童一会儿听话,一会儿又不听话。如果儿童第一次完成了他的要求,他认为儿童就有能力做这种事情。帕斯塔罗奇无法接受儿童的这种反复无常。他的所谓父爱在这里变得无影无踪。试想,帕斯塔罗奇这样的人都无法忍受,更何况其他老师了。

没有什么比在某种能力的成型时期打消儿童的积极性更为有害的了。如果儿童还没有完全掌握自己的行为,如果他连自己的意志还不能满足,他怎么会去服从他人的意志呢?这就是儿童表现得时而服从时而不服从的原因。这种事情不只发生在儿童身上。一位乐手可能某一次弹奏得非常好,而再一次演奏时却表现得非常差。这不是他个人意志的原因,而是他还没有完全准确、娴熟地掌握这门技巧。

因此,服从意识发展的第一阶段的特征是,儿童有时服从有时不服从。在这一阶段里,服从和不服从是相伴而生的。

第2个阶段是儿童随时可以服从命令,在控制自己的问题上不再具有障碍。他的这种能力已经得到了巩固,他不但可以听从自己的意志,同时也可以听从他人的意志。这是服从意识发展历程上的一个巨大进步,就好像一种语言已经能够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一样。儿童可以领会他的意图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表达出来。这是当前教育所希望得到的最高的服从水平,普遍教师关心的也就是这些。

但是,儿童在自然规律指引下的发展进程还远没有结束。他们所发展的程度远比我们期待的要高,他们的服从意识还会发展到第3个阶段。

儿童已经能够使用他们刚刚获得的各种能力,但他们远没有停留在这一阶段,他还会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儿童似乎认识到,老师所能够做的事情是他的能力所不能及的。于是,他似乎在对自己说:“这个人的能力比我强,他可以影响我大脑的成长,把我变得同他一样聪明!”这种感觉可能给儿童带来了无限的快乐。这种可以从另一个人身上学到东西的发现激起了儿童的巨大热情,儿童就会不停地等待老师给他命令。这是一种非常有趣的自然现象,我们可以把儿童的行为与狗做一下比较。狗对主人怀有好感并且会随时等待他的命令。狗会注视着主人手里拿着的球,一旦主人将球抛向远方,它就会跑过去很有成就感地把球叼回来。然后,它就耐心地等待主人的下一个命令。它渴望得到主人的命令,并且从服从命令中得到乐趣。儿童服从意识发展的第3个阶段与此有些相似,他们好像急于等待和履行别人的命令。

曾经有这样一个有趣的例子。一个执教10年的女老师把她的班级管理得非常好,也习惯于给班里的同学提一些个人建议。有一天,她说:“把东西都收拾好,在你们晚上回家之前。”她的话只说完了前半部分“把东西收拾好”,孩子们就开始迅速仔细地收拾东西,直到老师把后半句说出来他们才停了下来。儿童们的服从意识反应得如此迅速,以致于老师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说话语序。实际上,老师在这种场合应该这样说:“在你们今天晚上回家之前把东西收拾好。”

这位老师说,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儿童的这种迅速反应促使她在说话前进行慎重考虑,她认为这是她的责任。而我们通常认为,人可以随意地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发布命令。相反,她认为老师的这种权威地位给了她一种压力。有一次,教室里的儿童非常吵闹,她想在黑板上写“肃静”这个词,在她刚刚把第一个字母写完时,整个班级已经变得鸦雀无声。

我的个人经验(这就是我引入“肃静游戏”的原因)为这一问题提供了另一方面的佐证,但这时服从具有了许多层面的意思。一群儿童在这种情况上表现出了出奇的一致性,以一个整体对我的命令进行认同。

非常安静的状态只有在场的所有人都保持安静时才能获得,如果有一个人出声就会打破这种安静状态。要想获得这种安静状态就必须所有人同时有意识地保持安静。群体意志感就是这样产生的。我们发现,随着游戏的不断重复进行,这种群体意志感也在不断增加,儿童们保持肃静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于是,我们又在游戏中加了“点名”这一程序。当我们轻声地点到某个同学的名字时,那个同学就应该一声不吭地站起来,其他同学则保持姿势不动。被点到名的同学以非常慢的速度站起来,尽量不弄出任何声音。我们可以想象最后一个被叫到名字的同学要坐多么长的时间!这些孩子们的意志力已经发展到了很高的程度。这种练习可以加强人们对自己冲动和行为的控制。进行这种游戏的儿童可以通过行为和对行为的控制来锻炼他们的意志力。通过游戏的锻炼,这些孩子所组成的群体是非常优秀的。我们发现他们都具有服从意识,因为服从意识所必需的所有要素都已经准备好了。

在意志力发展的最后阶段,儿童具有了服从能力,这种服从能力又促成了儿童的服从意识。我们儿童的服从意识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不管老师的命令是什么,他们都可以立即履行。那个女老师认为自己应该多加注意,不要使孩子受到自己个人意志的影响。她也逐渐认识到作为一名管理者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品质。一个好的管理者不必在行为方式上表现得果断,但必须具有一种很强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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