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生活在其中发展起来的那些结构,应该根据学生的年龄,根据他们思想发展的程度而有所变化。这一点在今天的人们看来,都会认为是不言而喻的事情,是一条真理。当学生已经成长为一位青年,已经接受了一定的基本教育,也就已经在基础教育的过程中培养出一种特定的自我意识,开始了解自己。为了进一步提高他的教育水平,他进入了另一种学术机构,这种学术机构需要有足够的灵活性,能够允许他在里面以相当的自由发展,独立地探索自身。讲授的课程应该是提供给他选择,而不是强加到他身上。他必须能够根据自身已经获得和发展起来的有关自身需要与志向的自我了解,来选择这些课程。时机业已成熟,可以更加直接地让他在实际生活中摸爬滚打,因此,再也不可能让他听从过于操心的监管、处处限制的监护了。今天,欧洲所有国家的大学组织机制都满足了这些需要,只是各自的方式有所不同。在年龄较小的时候,当学生还是个孩子或者还处在青春期的时候,当他还缺乏足够的经验,能够凭一己之力应对世事人情的时候,当他对自己初露端倪的个体特征还很没有把握的时候,让他听从于一种比较非个人化的管制,一种更加直接的控制,就是至关紧要的事情了。孩子生活的那个道德环境必须更紧密地裹护他,以便能够更有效地支持他。中等学校的组织就是基于这项原则建立起来的。所以,尤其是在法国,不仅在中世纪,而且在随后的各个世纪里,都有一点很突出:我们从来没有在其他任何地方看到,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组织,这两种学术体系,像今天这样并肩发挥功能。整个舞台始终被它们所主宰,不是这个就是那个,仿佛它们都不拥有各自特别的位置与功能。一开始,艺学院最年幼的学生尽管是那么年轻,也过着巴黎大学的那种自由生活。后来就完全不一样了,学院出现后,发生了逆转,学生(就这个词的严格意义而言,也就是说,学士学位的候选人与修习初等文法的学童分量相等)开始把自己与外界隔绝起来,生活在这些新型的机构里,这些机构从此成为唯一贯穿整个教育体系的教育结构,从最初等的一直到最高深的。在上一讲结束时,我已经开始阐释这场重大的革命,但我们还得重提话题,因为它在我们的整个历史上余音不断。

如果我们想要正确地理解这场革命,就必须区分它里面包含的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前后相继,但大有不同。

在第一个阶段,我们看到有一些新型机构逐渐形成并且大量出现,与它们所仿效的巴黎大学共存一时。它们被称作学院,在它们这里,学生们除了膳宿,还能找到补课与加课。这大大有利于他们在艺学院的学习,但是并没有使后者变得可以舍弃。巴黎大学生活的中心依然在福阿尔街,在公共学校。从这一点来看,学院只是作为附属物,只是发挥辅助性的作用。它们的直接功能在于为学生们提供道德上与物质上的庇护。我们已经看到,这些学院草创时无非是些学人会社,纯粹为了贫寒学子而创办,但后来逐渐地向越来越多的学生开放了门户,他们对于学院来说就不是寄宿的学生,而是付费的客人。如此发展下,学人却成了少数。几个因素凑合在一起,促成了这一结果。首先,我已经指出,能够被允许进入这些机构的学生享有相当的便利,他们在这些机构里能够找到各种别处无法得到的服务条件,既有人事上的,也有物质方面的。而对于付费学生数量上的增长,作为会社这方面只能是乐观其事,因为他们都付了钱。不过,除了这些因素,还有一点也肯定有着根本性的影响。这就是新型组织所提供的道德上的优势。也正是因为有这些优势,巴黎大学本身才会鼓励学院进一步发展。

那些时候,学生们道德生活上的败坏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但不管怎么说,在中世纪的生活里,自然的、本质上的桀骜难驯是一种内在固有的性情,就好像在任何尚未足够发达的文明中一样。保持避免过度的习惯,学会适度的品位,能够自我控制、自我约束,人身上的这样一些特征,都是只有当人类在一种文化中浸淫了数百年,服从一种严格的纪律,才能够体现得出来的。中世纪时期的人们离野蛮状态还没多远,还有各式各样的暴力倾向;他那些狂躁暴烈的性情不是那么容易驯服的。而同龄人的放纵骄奢,甚至是最年幼的学生也享有的极端自由,更加剧了这一切,创造出一种特殊的情境,任他们在无所拘束的纵情声色当中耗费光阴。维特里的雅克曾经对此做过十分著名的刻画,但是它实在是太过写实了,无法在此复述。诚然,维特里的雅克 注115 是一位让人生畏的狂热僧侣,总是描述他同时代大最黑暗的一面。因此,或许可以怀疑他夸大其词。但罗吉尔·培根的言辞之尖锐也毫不逊色。至于校长普雷沃斯廷(Prevostin) 注116 ,则以自己的眼光来说,“艺学院的学生每天晚上都全副武装地在街上游荡,闯入民宅,在教堂的院里放肆喧哗。每天都有受了惊吓的人来控告他们,说他们打人,撕烂别人的衣裳,或者是剪断别人的头发。”而学生们并不限于这种暴力性的放荡,还常常犯下一些真正厉害的罪。“他们结交流氓恶棍,夜里全副武装地在街上横冲直撞,闯入民宅,强奸民女,偷鸡摸狗,杀人越货。同乡会所谓向其庇护者致敬的庆典欢宴,绝不是什么予人启迪的场合,而无非是为烂醉和放荡找借口开脱。学生们夹刀带棒地在巴黎的街道上巡行,大呼小叫,让平和的市民们不得安睡,还对撞上的无辜路人肆意侮辱。1276年,他们甚至跑到教堂的圣餐台上掷骰子赌博。”他们享有豁免权,因此放荡起来更是变本加厉。学生们有效地摆脱了市长的世俗权威。一旦他们当中有人被抓了起来,巴黎大学就会去保释他,或是举行罢课,直至他被释放,因为巴黎大学首先关心的就是要保持自己所享有的特权。一旦该学生被移交给巴黎大学,就会接受宗教法庭的审判,落入后者的司法权限之中。但是这些法庭在处置学生时却是一贯纵容的。正如图洛所言,“哪怕所犯罪行该当用绞索了断,也只是一顿鞭打完事”。

生活在学院里的人们也牵连到这样的无序状态之中。而巴黎大学本身也深受这些过分行为之苦,于是利用自己的全部权威,推动了一场变动,驱使学者们成为学院的寄膳宿者。一旦它不再足够强大,能够在王室权势面前捍卫自身的古老特权,情况就更是如此。实际上,巴黎大学最终将寄膳宿于学院变成了一项强制性的义务。法兰西同乡会于1457年决定,所有学生都得住在受巴黎大学承认的某个机构里,或者与父母合住,要么就是住在巴黎大学某位素有名望的成员家里当无薪仆役,否则他将拿不到学位证书。1463年,整个艺学院都做出了同样的规定。如果付费学生们还保留着自己的首要权利,就是说只要自己愿意,就可以随时离开自己待的学院,在受到自己不乐意的某种惩罚的折磨时就更是如此,那么这项规定就不会有什么效力。然而,从1452年以后,枢机主教埃斯图维耶 注117 做出一项规定,任何机构的主事,如果在自己学院中接纳那些仅仅为逃避惩罚(ad evitandam disciplinam ac correctionem)而转投此处的学生,则视同违法行为。从此,除了少数例外,艺学院的所有学生都是寄膳宿者。

这种现象肯定不是偶然的局部状况所造成的,因为没有一所大学不在同一段时期内(也就是说,在15世纪)采取过多少有些类似的措施。在这段时期里,到处都是针对“雨燕”们的斗争,到处都使人们觉得有必要将那些学生控制起来,如果实施这种控制,要么是基础比较稳定的学院之类的共同体,要么是一位名声无可怀疑的个人,比如一位大学教师。无论在什么地方,牛津都不逊色于巴黎,剑桥更不逊色于牛津,还有维也纳,布拉格,莱比锡,人们都感到了同样的需要,也产生了同样的效应。 注118 因此,我们可以确信,学术生活的组织方面的这场变化,是一些极其深刻的普遍原因的必然结果。而假如巴黎大学就此打住,假如它仅限于规定自己学生必须寄住学院或某位教师住宅里,那么膳宿制度原本可能只是以适度而温和的形式确立下来,也许会有各种各样的便利,而没有任何惯常的不便。教育也会保持在学院的外部。至于艺学院,尽管仍然与这些机构保持联系,但也会始终维持着相对于它们的独立性。学生们也不会如此彻底地、不可逃脱地被囚禁起来;他的生活还会像从前那样维持着一种双重结构。在寄住的房子里,他会在专门教师的指导下生活与工作,因为这些教师与这位学生的接触更加直接,所以想必能够更密切地监督他,效果也会更好些。但是,学院的门天天都会是开着的,为的是让他能够去上公共学校,在那里从事他的研究。他还会保持着自己与外界的联系。所采用的制度会很类似于英国的导师制,后者也是在同一段时间里,在同样的一些力量作用下而确立起来的。可是在法国,那场导致了一种相对温和的住宿要求的运动,却并未在这第一个阶段就止步不前,而是继续推进,直至最后发展到这样一种学院,成为强制性的全膳宿制机构,甚至对于教师也是这样,学院成员接受的所有教学都来自学院内部。起先,学院内部开展的这类教学纯粹是补充性的,但它迅速增长,重要性也逐渐增加,与此同时,在福阿尔街上开展的教学却逐渐衰减。在公共学校里教学的教师们也改变了性质,成为附属于学院的专门职员。不再是学生们来听他们讲课,而是他们去给学生们上课。由于逐渐成了多余的东西,福阿尔街上的学校也一家接一家地关门了。只有在举行正式典礼的时候,比如授予学位,它们才会重新人头攒动。从拉缪 注119 那里我们知道,他看见的是在那里教书的最后一位老师。但是到了这个时候,教师也和学生一样,也必须住在一家学院里。

全膳宿制体系,也就是完全意义上的膳宿制体系,和采用宿舍的体系还不完全一样,此时的宿舍还同时是学校。只有在那时,才是彻底的膳宿制。从那以后,实际上,学生们就在给他宿身之地的房舍里,找到自己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必需之物。因此,他显然可以与这个世界的其余部分脱离关系。对他来说,世界的终点就是自己居所的围墙,他不再能够任意穿越这道围墙。他的视野只限于自己所待的这片场院,其他所有地方都属于越界。他与世隔绝了。

除了这种与世隔绝的效果,全膳宿制还有严重的缺陷,因为这里一方面是学校,另一方面又是宿舍,两种几乎完全不相适应的生活方式混融在一起,产生了一种四不象的结果。作为宿舍,如果要恰如其分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也就是说,为孩子提供道德上的保护,以最有效的方式支撑他、照看他),就需要在规模上保持适度。事实上,恰恰是因为指导他们的教师对孩子们了解得很清楚,才能够根据每一个孩子的个人特性来塑造他的行为。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就是大规模的聚集,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会产生有害的影响。因此,宿舍的理想构成是学生们能够分散在一大批小规模的机构里,尽管不能和家庭的规模完全等同,但也尽可能类似于家庭的结构。最初的学院其实就是这个样子,为相当少的一批学者提供宿身之地。

与此相反,像我们已经确立的那种教育却是从一种集中的过程产生出来的。就教育而言,分散就意味着死亡。一所学校,如果不是特定数量的一群有学识的人聚集在一起,彼此维系,以期让其他人也变得有学识,那么又是什么呢?学校就是各种思想力量的聚合,这种聚合越是丰富多样,它所提供的教育的质量也会随之相应提高。而如果教师们在地理的角度上看集中在一起,那么学生也必然会这样。学问中心的吸引力是与其重要性相对应的,而这种吸引力是学生群无法抗拒的。不仅如此,集中的过程也在相当程度上属于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以至教育会自觉、自动地朝这个方向发展,我们的学院的历史恰恰证明了这一点。首先是在巴黎建立起一大批学院;然后,教育逐步地集中到其中少数几家学院(“满负荷运转的学院”),其他的学院就依赖于这些学院,迟早注定会被它们所吸纳。我们在自己所处的这个时代也看到,在同样的过程下,学院也逐渐被吸纳到中等公共教育总体中。个别的学院之所以能够摆脱这样的命运,完全是归功于外界的帮助,是国家赋予了它们人为的抵抗能力。在同样的过程下,我们还看到,规模较小的中学被较大的中学所吞没;在更重要的大学面前,较小的大学命运也是如此。

如果上面说得都没错,那么为了履行它们的职责,宿舍与学校两者本身的需要就是相互对立、相互冲突的,以至无法在不牺牲两者各自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成功地融合在一家单个的机构里。即便说为了使教育能够繁荣,就得扩大学术生活的结构,学生也会在自己的住宿场所里茫然失措,无法得到根据自己个人需要裁剪的个人化直接教育。话说回来,如果是为了应对这种危险,学校限制自己的宿舍规模,那么教育又将得不到适当的发展,比较狭隘,缺乏生气。

15、16世纪在法国发生的这场学术革命,我们已经概括出其中的两个不同阶段,由此看来相互之间大不一样,为了能够对整体上的成就做出评估,必须小心地将它们分别考虑。前一个阶段是必须经过的,不可避免的,事实上我们在欧洲所有国家都发现了这个阶段,也就证明了这一点。而基本是在同样的程度上,后一个阶段是偶然性的,是一系列地方独特性汇集的结果,事实上它绝对没有达到同等的普遍性,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和现代社会一起出现的重要学术中心的机构,必然涉及绝大多数孩子离开各自的家庭,聚集在这些思想中心的周围求学:这样就有必要创造一种道德环境,对于那些最年幼的孩子,可以代行家庭的环境。最早出现的学院就是顺应了这样的需要。它们的功能主要是住宿,而严格意义上的教育只扮演了次要的角色。这就是第一个阶段。但是,这些学院,这些宿舍,起先是对那些学校起一种辅助性、补充性的功能,而今却把它们吸纳到自己里面来,这个转变绝不是必然的,甚至也不是它们想要的。发生在第二个阶段的就是这种吸纳的过程。是这个过程赋予了我们的膳宿教育体系独特的性质,并进而赋予我们的学术体系独特的性质。那么,它又是如何得以发生的呢?

一谈起这种体系,要想描述它时,有一个词很容易就到了我们嘴边,这个词就是“claustration”。 注120 实际上,在照此理解的膳宿学校教育与隐修会的起居制度之间,的确是有某种无可否认的相似性。那么,我们能不能说是后者激发了前者呢?全膳宿制难道不就是隐修院观念的延伸,也就是通过一种自然传播的过程,从宗教领域延伸到学术领域吗?有一样事实往往会使这种假设显得很有道理。最初一批重要的学院正是一些神学院(索邦、纳瓦尔)。13世纪以后,神学不仅在修道院里被教授,而且最主要是在那里被教授。1253年,12个神学教席中有9个位于修道院里。实际上,学生们发现这些修道院学校有着种种的便利条件,从而使它们相当有吸引力。因此,最初创建的世俗性神学院就是以修道院的组织方式为原型,来塑造自己的组织的。全膳宿制不正是一种自然的手段,以整合一体的方式实现了基督教的教育观念么?我们已经注意到,有鉴于我们所认为的教育宗旨(即一个人整体人性的形塑),基督教不可避免地倾向于完全把孩子包裹在这样一个体系里,不仅将控制他整个的思想存在,而且将控制他的物质生活与道德生活,以便有能力更为充分、更为深刻地渗透到他最深层的本性,防止其中任何一部分摆脱掌控。

但事实上,在13、14世纪,牛津和剑桥就已经有一些大学与学院,尽管那时候的英格兰依然是个天主教国家,尽管托钵修会也在那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法国式的全膳宿制教育从未在那里落地生根。这就表明,这种说明本身并不充分,只说出了一部分道理。因此,不能单从基督教观念的一般性使用来说明这一体系,而得由我们民族气质的某些特殊性来推断。那么这种特殊性又可能在何处呢?

要想逐步达到真理,或许我们首先得注意到,在英国的学院与我们的学院之间,存在着一种根本的差异,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差异不是逐渐缩小,反倒是越来越大。在牛津,学院在很大程度上是独立于牛津大学的,始终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性;而在巴黎,这些学院不久便陷入对于巴黎大学的依赖状况之中,这种依赖尽管开始时还比较温和,最终却变得非常严重。当然,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最初的那批学院依然保留着最初典型体现在私人会馆里的那种民主品格。不过,话说回来,即使在那些由学人来选举院长的地方,这种职能也被化减为纯粹的仪式,也就是说,为了切实生效,必须经过巴黎大学当局的核准。无论如何,这种特权始终只是个别情况,更有甚者,它还很快便销声匿迹了。我们看到,艺学院很早就派给自己如下权利:监管学院的内部生活,修订章程条令,考察校长、院长以及其他官员行使自己职责的方式,如果需要的话,还可以撤他们的职。学院成了巴黎大学所属的学院。就举一个例子,1362年,巴黎大学强行变卖一所已经深陷颓势的学院〔君士坦丁堡学院(collège de Constantinople)〕的院产。诸如此类的干预并没有任何现实的法权依据,实际上,学院的创建者们并不想让巴黎大学对他们所创基业的命运拥有至高无上的控制,而巴黎大学却常常对这种明确的倾向报以蔑视的态度。不过,巴黎大学倒也有一种非常强大的劝诱顺从的手段。鉴于学院院长及其下属都是巴黎大学主体的成员,巴黎大学可以开除其中的反叛者。这种威慑强大有力,足以确保其干预不会遭遇到任何抵抗。

巴黎大学的这种干预已经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后果,防止了宿舍循着自己的真实本性发展下去。由于这两种机构类型各自的要求之间有着如此深刻的差异,那么它们原本应该可以独立地遵循各自的发展进程,而无须割断两者之间的关系。但是,一旦巴黎大学开始插手学院内部的事务,并且是如此直接地插手,混合的过程也就开始了。而随着诸如此类的干预变得愈发重要,混合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彻底,还产生了种种的冲突与纠葛。宿舍为了保持自己的特性,为了履行自己的教育职能,需要一种像家庭那样柔韧可塑的组织,从而可以根据具体情势,根据自身在时间与空间上所占据的位置,根据学生的性质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改变自身,并且使自身多样化。宿舍需要自我调控,以便具有充分的灵活性,符合自己所面对的种种情景下多变的要求。与此相反,来自巴黎大学的压力则完全趋向于将所有的学院都交与一种千篇一律的管制。就举一个例子,1452年通过的一项条令,甚至用法规的形式来管制提供给宿舍成员的食物的质量、价格以及分配方式。

但是,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当一个权威团体,不管是哪一个处在权威地位上的团体,满脑子想的就是要实行严格的管制,当它倾向于让一切都遵从一种单一的规范,那么,对于任何不符合规则的东西,对于任何出自一时之念或大胆想象的东西,它都会产生一种本能的厌恶。任何有可能扰乱既有秩序的事情,都像是一件丢脸的事情,必须予以避免。而对于已经行诸法令的课程体系,选课的偏向也必然会与之格格不入,因为这种偏向很容易酝酿某种无序状态。有鉴于此,当局竭尽全力限制自由以压制这些选课偏向。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倾向,要强加一种整齐划一的生活方式,尽可能不给不合规矩的表现留出空间。这样一来,一旦学生搬出了学院,就不再像还在学院里时那样容易被监督与照管了。墙外的生活不可能再是那么备受束缚、按部就班,被迫遵从规范。而一旦解脱束缚,那么就只会尽情舒展了。因此,几乎完全不可避免的是,被准许短期离开学院的人将会充分把握机会,纵情放肆。但可以肯定,有些人首先认同的是生活中的自由与多样性,他们会觉得这种表现绝对值得宽恕;而在那些非常注重一致性的人看来,这样的表现可就很让人震惊了。所以,当局会全力约束这些过分的表现。慢慢地,短期离开学院者的一切机会都受到了压制,包括公开辩论、游行和校外体育运动。实际上,艺学院常常禁止院长们在外出散步时把学生们也带上。这种发展趋势的逻辑后果便是将所有的教学都转到学院内部,从而建立起一套彻底的全膳宿制体系。

所以,法国的膳宿制就来源于这种过分热衷于整齐划一的严格管制,而15世纪时的大学则渗透着这种无与伦比的强烈激情。但是,这种激情本身又来自于何处呢?很清楚,它肯定是来自我们历史上的某种特殊性质,从而也来自我们民族性格中的某种特殊性质。而现在看来,或许再没有什么特性能够比我们的政治中央集权化的极端早熟与强度更独特、更彻底地体现我们的特征。与欧洲其他任何国家相比,我们的国家早就拥有了一种牢固确立的中央权力。从15世纪末以后,各项封建制度就开始逐渐消失了;多如牛毛的封建小邦开始混合成一个整体,就是法国这个国家。王室开始将所有的权威都统揽到自己的手中。当然,这场运动发生得非常缓慢,涉及面也不那么广泛。那个时候没有一个欧洲社会会对自身政治与道德上的统一性有如此强烈的认识,不仅如此,也正是这一点说明了为什么在法国,两个世纪之后,会爆发一场革命。同样需要记住的是,巴黎在这段时间里成为欧洲最大的都城。而政治的中央集权化必然得有一个前提,就是在整个国家确立一个统一的政府,而它本身就倾向于增强这种统一性。事实上,王室的所有努力,整个的宗旨,正是要抹平国家内部在道德方面的多样性,强行统一复杂多样的地方制度,确立通行于社会各阶层的单一法典与伦理。正是在中世纪,生活表现为一幅复杂而不规则的镶嵌画;待到君主专制时代到来,一切就都被一体化、规则化和简单化了。

不仅如此,社会机器达到了这等规模,显然只有当包含的所有齿轮都协调运作,按部就班,服从明确的控制,才能发挥功能。但是,一旦对于管制的习惯、对于秩序的激情都这样被移植到社会有机体的核心当中,就必然会将自身从那里传播到每一个器官,每一种形式的公共活动,由此成为民族性格的一种特性。国家当中的任何机构,哪怕是一种私人的机构,都不可能避免分享这同一种心智态度,服膺于这同一种驱动力,而之所以出现这两种情况,都是因为这些机构有助于其生产,因为它们就此受到它的影响,而集体性的冲力更加剧了这种态势。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才会不无道理地认为,这群人本质上就具有组织性,而实际上,他们本性上并不就倾向于系统性的组织,只是在具体情境当中选择了这样做。这是因为,当生活可以自由地流动,不必非得追求某种预定的进程时,便有着种种不规则性,它的歧异性质,它的那些变幻莫测、难以预期的形式,这一切都让法国人的心智觉得难以协调,所以我们要尽自己的最大可能,用具体的框架和明确的范畴,对人与物进行分类。不仅如此,这还关系到我们对于明晰的偏向,对于独特性的喜好。这是因为,将秩序强加到心智生活之上,和将秩序强加到社会生活的实质之上,这两种需要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样一来,就又回到了我们所关注的那个特定问题,从而为大学对其学院的态度提供了一种说明。我们把重点放在了15世纪,因为在这个时期里,教育最深地陷入了膳宿制隔绝状态。在这个时期,王朝即将实现最大限度的统一,获得最大限度的权力:在不到一百年后,它将会达到自己的巅峰。如此看来,我们便不难理解,大学这个巨大的法团,与国家有着频繁而直接的接触,而它的根源又直抵中世纪社会的最深处,原本就该被这种有序的精神、组织的精神、严格管制的精神所促动,因为这样的精神是普遍渗透在那个时代所有的机构中的。所以,它不会爽快地放手让学院以各自的方式发展,因为它倾向于强加给它们一种整齐划一的单一体制,防止并矫正对于规则的冲犯或偏离,而无论这种冲犯或偏离是多么地微不足道。最后,膳宿制因此才会这样的绝对,它是这种一致性的前提条件。如果说其他国家的大学允许其宿舍有更大的独立性,如果说它们的膳宿制发展得不那么严苛,那是因为它们未曾那么急迫地感到需要塑造一种合乎逻辑、全面系统的秩序;同样,它们之所以未曾感到这种需要,是因为它们的社会还没有达到同等的中央集权程度。

膳宿制就这样在我们的社会里扎下了根。我们根据依然活生生的记忆,常常希望把膳宿制归到第一帝国 注121 的头上。毫无疑问,在第一帝国时期,膳宿制重新受到人们的尊崇,甚至是进一步增强了。但是,这个事实只能是证明了我们刚才提出的说明。第一帝国难道不正是政治上中央集权的最高体现吗?法国人对于秩序的偏爱、对于行政管理分类的偏爱,不正是在这段时期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吗?无论如何,要说膳宿制是在这段时期被引入社会有机体,可不符合事实。数百年来,它一直流淌在我们的血脉之中。从我们的社会构成步入成年,具备在我们大部分历史上一直维持着的那种形式开始,膳宿制就一直是我们社会构成的内在因素。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才会发现,它是那么难以根除。在我一直试图描述与说明的那种心智状态的影响下,膳宿制最终在我们眼里成了教育的自然框架。试想,那种特定的所谓“高校”(grandes écoles),很久以来就取代了业已消失的大学,行使着高等教育的功能,一直到相当晚近的时候还几乎都是膳宿制的机构,其中有许多至今还保持着这个特性。

不过,话说回来,我虽然揭示出膳宿制在何等程度上是我们社会组织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也绝不是要宣称这种制度是必要的,或者说要去证明它的正当性。相反,可以很肯定地讲,产生这种制度的那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病态的。实际上,我们有各种理由认为,我们的道德与政治上的集中化与一体化发生的方式很有些过分。国家要想牢固地确立自身,原本不需要发动如此广泛的齐整化运动,无须破坏国家中等教育中所有的多样性,也无须成为唯一主要的社会组织形式。总之,我们原本无须走得那么远,把生命搞成这些非人化框架的囚徒,也可以成为一个道德上、政治上统合一体的民族。我想要揭示的就是:膳宿制只不过是一种本质状态或状况的特定征候。要想改变它,仅仅仰赖个别立法者的意愿是不够的,不管这种意愿是多么地强劲有力。需要改变的是我们的民族性情。我们必须重新找回对于一种自由、多样的生命的喜好,还有这种生命中所有的偶然、意外和不规则之处。这个问题尽管并非不可解决,却也十分艰巨。但是,只要我们意识到它的存在,也就等于有所进展了。一方面努力要去解决问题,一方面却试图掩盖困难,再没有什么比这更徒劳无益了。这些时候提出的那些局部性改革,所做的无非就是塑造出短暂的进步幻觉,原本是要寻求解决根本缺陷的途径,实际上只能进一步强化这种缺陷,使它更加顽固。这是因为,开展欠妥的努力势必伴随着失败,这只能导致沮丧,让人觉得这种病已经无药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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