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房间不大,但倒也干净。深橙色的床单,枫木的椅子和镜台,一张小桌上还放了一本圣经寄赠协会放在旅馆中的《圣经》。我把行李丢在地上就往床上一坐。下面街道上传来了城市的喧嚣,高的是地铁隆隆轰鸣;低的是各种嘈杂的人声。我只身呆在房间里,简直不能相信我已经远离家乡,然而周围的一切我什么都不熟悉。《圣经》可算是例外。我随手把它拿起,又坐回到床上,大拇指往血红的书边上一揿,一页页急速地翻了过去。我记得每到星期天晚上布莱索博士给学生讲话时总要引用《圣经》上的名言。我翻到了《创世记》一卷,但是没有心思去读。我想起了家,想起了父亲竭力维持的家庭祈祷,就餐之前一家老小围着火炉,低头跪在椅子后面。这时,父亲声音颤抖,净用教堂里的那些词藻,还有讲道时的那种谦卑。这叫我思念起家乡来了,于是我把《圣经》搁到了一边。这可是纽约,我得找个工作来挣钱。

我脱了外套、帽子,拿着一叠介绍信,往床上一躺,看着眼前这些要人的大名,似乎感到自己也有些身份了。信里写了些什么呢?我怎样才能不为别人察觉地把信打开呢?信都密封了。我读过一本书,谈到信封可以用水蒸气烘开,可是我又没有水蒸气,只好作罢。其实我也无需了解信的内容,而且跟布莱索博士耍花招既不正派又不保险。这些信是为我写的,是写给国内最有声望的几个人物的。晓得这些就够了。我突然想把这些信给什么人看看,这样就可以从他的反应中了解到我自己究竟有多么了不起。最后,我走到镜子前面,把信摊在台面上,像是一手大王牌,自我欣赏地笑了起来。

接着我就为随后几天作了具体安排。我先得洗个淋浴,然后吃早饭。这些都得一早完成。我行动要利索。和这样的要人打交道,得准时。如果跟他们中间什么人约定会晤时间,那可不能像有色人种之间交往那样磨磨蹭蹭,耽误他们的时间。对,我得买块表,一切都得按时间表行事。我记得布莱索博士背心的口袋之间挂着的一根沉甸甸的金链子,我还记得他啪的一声打开怀表看时间的神情:他噘起嘴巴,下巴往里收缩成几层,额头上堆起皱纹。然后他清清嗓子,哼儿哈儿地下达指示,仿佛每一个音节都有什么了不起的深意。我蓦地想起我已经被开除,不由得怒火中烧,又竭力想克制自己,但并不十分见效,感到愤怒的情绪行将爆发,使我很不愉快。然而我脑子一转,觉得这样也许更好。假如不被赶出学校,我说不定永远也不会有机会去与这些要人面谈。在我的想象里,布莱索博士仍然双目注视着他那块怀表,不过此刻他身边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年轻人,那就是我自己。我变得精明强干,温文尔雅,脱掉了灰溜溜的衣服(就像他那种老式衣服),换上了上等质料、款式入时的服装,显得衣冠楚楚,就像杂志广告上的那种男人,就像《绅士》杂志上那种年轻的经理之类的人物。我想象自己在发表演说,每段精彩的演说一结束,就听得闪光照相机咔嚓一声,把我的姿势都拍了下来。我俨然成了年轻的布莱索博士,不再那样粗俗,事实上可以说是很优雅。讲起话来,我要轻声细语,我一定要——对,要讨人喜欢,就得用这个调,就像罗纳德·科尔曼8那样。他那声音多棒啊!当然,在南方可不能那样说话,白人才不会喜欢呢,而黑人又会说你“装腔作势”。但是在北方这边我要抛弃在南方说话的那种腔调。说实在的,在北方我得有北方的谈吐,到南方就得有南方的腔调。在南方他们要我怎么说话我就怎么说,那才对头。布莱索博士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上床之前,我用一条干净毛巾把公文包擦了擦,然后把信放在里面。

第二天早晨,我乘早班地铁到了华尔街区。我确定了先去的一个地点,几乎跑到了这个地区的尽头。这里楼房高耸,街道狭窄,显得很阴暗。我沿路寻找门牌号码时,一辆辆装甲车开过,上面还乘着警惕的士兵。街上到处是人,熙熙攘攘,急急匆匆,那匆忙走路的样子活像是上了弦,并在受某种无形的操纵装置指挥。许多人手里提着公文递送包或公文包。我也捏紧了自己手中的公文包,有点洋洋自得,到处都可以看到一些黑人大步流星地赶路,腕上拎着一只皮制小袋。一刹那间我感到他们很像从锁成一串的囚徒中逃跑的犯人,手中提着脚镣的铁链。可是他们似乎还有一点自以为了不起。我真想叫住一个,问问他怎么会被那只袋子拴住。也许他们因此得到不错的报酬,也许他们被拴在金钱上了。走在我前面的这个人,鞋跟都快磨平了,也许他被拴在百万美元的巨款上了!

我留神看了看,是不是有警察或侦探拔出了枪跟在他们后面,可是并没有。要是有的话,他们一定躲在匆忙的人群当中。我想跟着一个黑人走,看他上哪儿。他们怎么会把那么多钱托付给他?万一他带钱逃跑那又会怎么样呢?当然,不会有人傻到这种地步。要晓得这是华尔街。也许跟邮局一样,这条街有人守卫。听说邮局的守卫透过屋顶和墙壁的窥视洞注视着你,密切地监视着你,悄悄地等待着,看你会不会有什么越轨的行径。也许就在这一刻有只眼睛盯着我,观察我的一举一动。也许马路对面那幢灰色大楼上的大钟背后隐藏着一双锐利的眼睛。我赶到了要找的地方,只见那大楼正面是用高大的白石块砌成,嵌有铜质雕刻,光是那石块的高度,也已经使我感到惊讶不已了。男男女女都急急忙忙地进了大楼。我凝视了片刻也跟着走了进去。我上了电梯,被挤到最最里面。电梯火箭似的上升,使我腿裆里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受,仿佛我这个人的灵魂丢在楼下门厅里了。

电梯到达最后一层我才走出来,沿着大理石的过道走了几步,找到那位校董的办公室,门上写有他的大名。我刚往里面迈步子,就失去了勇气,又退了出来。我往大厅那边一看,远远近近空无一人。白人是难以捉摸的;贝茨先生可能不乐意大清早一来就与一个黑人面谈。我转过身,走到了大厅的另一端,站在窗口往外眺望。我得稍等一会儿。

我的下面是南渡口,一艘轮船和两只驳船正向河中驶去。极目向右望去,自由女神的铜像依稀可辨,只是晨雾淹没了她手中的火炬。附近的岸边,海鸥穿过薄雾在码头上空翱翔。往下俯瞰,才晓得我已登得极高,不禁感到一阵目眩。路上万头攒动。我又往远处看去,只见一只渡船正驶过自由女神的铜像,船尾拖着的水花一直延伸到岸上,划出了一条曲线,三只海鸥在船后飞翔,突然俯冲而下。

我的背后,电梯正在下客。我听到一群妇女叽叽喳喳、嘻嘻哈哈地走过大厅。再过一会儿我总得进去了,我踟蹰了起来。我的外套使我不安。贝茨先生可能不喜欢我这套衣服,可能不喜欢我的发式。那样我找份工作的机会就完了。他的大名工工整整地用打字机打在信封上。我看着看着,脑子不禁琢磨起他是怎么赚的钱。他是个百万富翁,这我清楚。也许他一向是个百万富翁;也许他生来就是百万富翁。我从来没有像此刻对金钱那么好奇,因为我相信自己已经处在金钱圈子之中了。说不定我能在这儿找到工作,几年之后当上受信任的听差,胳膊上挎上几百万在马路上跑来跑去。到那时候,我会被送回南方去领导学院——跟市长的厨师一样。她腿瘸得没法站在炉前做饭,就被送去当了校长。只不过我不愿在北方呆那么久,人们等不及,他们需要我……不过眼下我得去与贝茨先生面谈。

一走进办公室,我就见到一个年轻妇女正伏案工作。我扫视了那宽敞明亮的办公室,舒适的靠椅,高达天花板的书架,上面陈放着烫金牛皮封面的书籍,墙上还有一排肖像。等我的视线回到她身上的时候,她抬起了头,正好碰上她询问的目光。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个人。我想,不管怎么样,我至少没有来得太早……

“早上好,”她先道早安,丝毫没有流露出我预想中的那种不友好的情绪。

“早上好,”我回了礼,向前走了几步。我该怎么开头呢?

“有事儿吗?”

“请问这是贝茨先生的办公室吗?”我问道。

“是啊,是他的办公室,”她答道。“是不是事先约定的?”

“不是的,夫人,”我说,话一出口,就感到懊恼,不该管这样年轻的白人女子叫“夫人”,何况又是在北方。我打公文包里取出了信,还没有来得及说明来意,她就问:

“请问我可以看吗?”

我迟疑了一下。我打算亲手把信交给贝茨先生,不愿经别人的手,然而她手往外一伸,就好像是命令。我只好从命,把信递给了她。我以为她会拆信,哪晓得她看了看信封。什么话也没说,站起身来就进了嵌板门。

我发现地毯那边,就在我刚刚进来的门口有几张椅子,可是我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要走过去坐着等。我手里拿着帽子站在那儿四处张望,有一片墙引起了我的注意。墙上挂着三幅神态威严的老年绅士的画像,那既高又挺的硬领十分惹眼。他们仿佛从镜框里向下俯视,那种狂妄自大、不可一世的神情,我只是在白人和少数脸上留着刀痕的黑人坏蛋身上看到过。就说布莱索博士吧,他一言不发,只要四下一看,就能叫教师们发抖,可是连他也没有这股子骄横劲。看来这些人是布莱索博士背后的人物。这帮人怎么会适应南方白人,适应那些给我奖学金的白人的需要呢?我还凝神看着画像,完全给权力和其中的奥秘迷住了。这时秘书打里面出来了。

她怪里怪气地看着我,微笑着说:“抱歉得很,贝茨先生今天早晨很忙,没有时间见你。他请你留下姓名和地址。他会写信给你。”

我失望地站着,一声不响。“写在这上面,”她说着递给我一张卡片。

我潦草地写了地址,准备离去时,她再次说:“抱歉。”

“什么时候找我,我都在这儿,”我告诉她。

“好极了,”她说,“你一定会很快收到信的。”

她似乎心肠很好,十分关心我,所以我走的时候,情绪倒还不坏。我原来的担心并没有根据,没有什么可以顾虑的。要晓得这儿是纽约啊。

随后几天我见到了几位校董的秘书,她们都很友好,也很鼓励我。有的看我的时候,有点古怪,不过既然不像是敌意,我也不当成一回事。我想也许是因为看到像我这样的人居然也有介绍信引见这般重要的人物,她们感到诧异吧。不管怎么着吧,反正有几条无形的线联系着南北,诺顿先生还曾把我叫作他的命运呢……我甩动着公文包,充满了信心。

事情办得很顺利,上午我去送信,下午我去观光市容,在马路上蹓跶,挨着白人乘地铁,和白人在同一个自助餐馆里进餐(虽然我总避免与他们同桌)。这一切给我一种梦幻般的奇特而朦胧的感觉。我感到衣服很不合适;尽管我手上有给要人们的介绍信,可是我却不知道一举一动该怎样注意。逛马路的时候,我平生第一次自觉地回顾了我在家乡时的表现。那时对于白人我并不太发愁。他们有的友好,有的不友好。不管哪一类,不去得罪就是了。可是这儿似乎所有的白人都显得冷漠;然而即使再冷漠,如果他们在人群当中碰了我一下,马上会赔不是,表现得非常礼貌,这实在使我震惊。我感到即使他们彬彬有礼的时候,他们几乎连看也没有看见我,他们简直会向一只杰克熊赔不是。可是如果这只杰克熊只顾往前走,什么都不理会,他们也不会掉过脸来瞧它一瞧。这一切真把人弄糊涂了,是好是歹我都说不上来……

不过我要紧办的事是见校董们。逛了一周大街,虽然从秘书们那里得到些含糊其词的鼓励,我变得不耐烦了。除了一封给爱默生先生的以外,所有的介绍信我都送到了。我从报上得知爱默生先生不在纽约。几次我想去了解了解,可是都改变了主意。我不愿意表现出性急。可是时间越来越少了。假如我不能很快找到工作,我就没法挣够钱以便秋季入学。我已经给家里写了信,说我在为校董会的一个成员服务。我仅收到一封回信,家里的人认为我能谋上这样一个差事实在是太好了,还嘱我处处提防这罪恶都市的生活方式。现在,如果我写信回去讨钱,那就不能不暴露出我所讲的工作等等都是谎言。

最后我试图通过电话与要人们联系,结果都遭到秘书们的婉言拒绝。幸好,我手里还有一封给爱默生先生的信。我决定利用它一下。这次我不去交给秘书,而是先写封信去,说明我携有布莱索博士的信件,要求约定时间面谈。我想也许我轻信了那些秘书;说不定她们把信毁了。我本该考虑得周到一点的。

我想到了诺顿先生。要是这最后一封信是写给他的有多好!真巴不得他住在纽约,那样我就可以向他本人去求情了!我总感到跟诺顿先生多少亲近一点,而且如果他见到我,他一定会记起他曾把我跟他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似乎是发生在很久以前,发生在一个不同的季节里,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事实上,时间还不到一个月。我感到浑身是劲,随即给爱默生先生写了一封信,表示我深信假如我能为他工作,我的前途就会迥然不同;而且他也同样会从中得到好处。我非常小心地让我的能力在信中有所流露。我花了几个小时打字,毁掉不知多少份,最后总算打出一份丝毫无误的信稿。我斟词酌句,措辞十分恭谨。我忙下楼赶在最后一次收信之前寄出了,突然间我隐约产生了一个信念:这封信会有结果。我在旅舍里连续呆了三天,等待回音。可是,回信并没有来。就像祈祷得不到上帝的答复一样,我的信甚至也没有退回。

我的疑虑增加了。也许事情并不妙。第二天我整天呆在房间里。我意识到自己害怕了;呆在这小屋子里我比在南方还要害怕。在这里我找不到害怕的具体原因,所以就越发害怕。所有的秘书态度都很好嘛。晚上我去看一场电影。那是一部开发印第安人地区生活的影片,描写英勇的印第安人作战和奋勇战胜洪水、风暴和森林大火的事迹;可是外来移民人数众多,屡战屡胜。电影生动地记述了一列不停地向西行驶的货车。我暂时忘却了自己的烦恼(虽然没有像我这样的人参与那些冒险活动),所以离开黑洞洞的电影院的时候我的心绪轻松了不少。但是那天晚上我梦到了祖父,醒来感到十分纳闷。走出旅舍的时候,我产生了奇怪的感觉:我在我一无所知的阴谋中扮演了一个角色,不知怎么的,我感到布莱索和诺顿是幕后策划者。那一整天我说话做事都倍加检点,唯恐言语或行动会中伤他人。我对自己说,我这是胡思乱想,我只是太缺乏耐心了。我该等校董们作出决定。也许我正在经受某种考验。我知道他们并没有把要求明白告诉我,但是我确有这个感觉。也许我远离家乡的生活会突然结束,我会被给予奖学金,又回到学校去读书。可是什么时候呢?还有多久呢?

我得尽快想点办法了。我得找个工作渡过这个难关。我的钱已所剩无几,什么局面都可能会出现。我过分自信,连回家买火车票的钱也没有存出来。我感到悲哀,但又不敢跟任何人谈我的困难处境,即使对男子寄宿舍的管理人员我也不敢提一提。他们听说可能给我一个重要工作,所以对我总有几分敬意;因此我就得当心,掩饰住我不断增长的忧虑。不论怎么说吧,我想我可能要赊欠,那我就得装个样子出来,好叫人家放心。不,最重要的还是要保持信念。明天一早我还得出去跑。明天一定会有分晓。果然如此,我收到爱默生先生的来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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