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多用卖第十颗项链珍珠剩下的钱买了一套流行女装。现在,她正穿着那套女装坐在“痴情女郎”号的甲板上,俨然一位英国淑女。有一个乍听起来不可能然而却真有其事的事实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她竟然至今都没有留意过自己的性别。这可能和她一直穿着中性的土耳其长裤有关。此外,除了一两个主要性征,吉普赛女人和吉普赛男人的差别微乎其微。无论如何,直到感觉到腿上的裙摆,船长无比殷勤地要为她在甲板上撑起一把遮阳蓬,她才蓦然意识到自己目前身份所带来的得与失。但这并非意料之内的那种惊醒。

也就是说,这并非只是贞操观念的简单惊醒。一般情况下,这是年轻貌美的女人独身一人时想到的唯一问题。贞操,是女人的基石、珍宝和命门;女人会发了疯地捍卫它,而一旦失去,则会以死相殉。但如果一个人曾经男儿身三十年乃至更久,曾经官至大使,曾经拥抱过女王——如果那些不太高尚的传闻属实的话——以及其他一两个女人,还曾经娶过一个叫罗莎娜·皮佩塔的女人……那么,她也许就不会念兹在兹了。奥兰多想到的东西相当复杂,一时难以概括。事实上,也没有人说过她是那种思维敏捷、可以瞬间抵达问题本质的智者。她用了整个航程的时间来思考自己的惊醒的意义,而我们将跟着她的节奏进行记述。

“上帝呀,”她从惊诧中回过神来,四肢伸展地平躺在遮阳蓬下,“这当然不失为一种快乐、慵懒的生活方式。但是,”她踢了踢腿,“这拖到脚后跟的裙子真烦人。不过,这料子(花边棱纹丝)真好。我的皮肤(说着,她把手放在膝盖上)从来没有现在这么好看过。不过,我能穿着这身衣裳跳下船去游泳吗?当然不能!所以,我还是得指望水手们的保护。我会拒绝他们的保护吗?如今的我,究竟会,还是不会?”她一时难以回答。而这也是她在一路顺畅的思绪中,遇到的第一个难题。

直到晚餐时间,她也还没有解开这个难题。在吃晚餐的时候,相貌不凡的尼古拉斯·本笃·巴托罗斯船长殷勤地帮她切咸牛肉。而船长的这一举动,帮她找到了答案。

“要来点肥肉吗,小姐?”他问。“我保证只给您切手指甲那么大一点儿。”这话犹如电流一般窜过她全身。恍惚间,百鸟鸣唱,激流浩荡。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感,几百年前,她第一次见到萨沙时也产生过这种感觉。当时的主动追求,如今的矜持躲闪,哪种更让人心醉?男人的还是女人的?它们有所不同吧?不,她想(谢谢船长,但拒绝),最美妙的或许还是拒绝,然后看他眉头微蹙的模样。好吧,如果他坚持的话,她就勉强吃一点点好了。最最美妙的,莫过于让步,然后看他喜笑颜开。“因为,”她边坐回到甲板的长椅上,边继续想,“没有什么比先拒绝再让步更有意思了。没错,先拒绝,然后再让步。这无疑会带来一种绝无仅有的快感。所以,我可不敢肯定,”她继续想,“我不会仅仅为了一尝被水手救上来的美妙滋味而自己故意掉到水里去。”

(一定要记住,她现在就跟一个进了游乐场或玩具店的孩子一样;她的论述,不会被成熟女人所接受,因为类似的事情,她们一辈子碰到的多了去了。)

“慢着,以前我们在‘玛丽·罗斯’号驾驶舱里的小伙子们,怎么形容那种为了被救而跳水的女人来着?”她自言自语道,“我们用某个词来形容她们。啊!我想起来了……”(该词此处省略;从女人的口中说出这么不雅的词来,实在有失体统。)“上帝呀,上帝!”想到最后,她又一次忍不住脱口而出,“难道从今往后,不管我觉得多么荒谬,我都得尊重另一性别的想法?要是我穿裙子,要是我不会游泳,要是我只能等水手救……上帝啊!”她喊道,“我别无选择!”她顿时感到阴云密布。她天性率真,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从来不会自欺欺人。在她看来,这就是在兜圈子。然而,她又想,碎花棱纹裙子、被水手救的美妙滋味……如果只有兜圈子才能得到这些东西,那么人们就得兜圈子呀,她想。她记起:自己身为一名年轻男子的时候,就坚持认为,女人一定要三从四德,守身如玉,打扮得体。“现在我自己要为那些欲望付出代价了,”她想,“因为女人不是——根据我这段时间以来的切身体会——天生就顺从、贞洁和会打扮的。她们也只是通过后天乏味无比的训练,才学会这些的,因为,如果她们不那样做的话,就根本无法享受生活的乐趣。单是做发型,”她想,“就得花去我早上一个小时的时间。照镜子,又要一个小时。还要系紧身胸衣,沐浴敷粉,还要频繁地换衣服,从丝绸到蕾丝到棱纹丝……噢,还要一年到头地禁欲、守身……”想到这些,她不耐烦地踢了踢腿,不经意间露出了一点小腿。这个时候,恰巧桅杆上有一名水手在往下望,他无意间看到这一幕,大惊失色,不觉一脚踩空,险些丢了性命。“如果我露出脚踝,会让一个要养妻活儿的老实人丧命,那么,从人道出发,我就必须把它们给盖得严严实实。”奥兰多想。但她的双腿是她全身最美的地方。她不禁惊叹,这真是一个多么荒唐的时代:就因为担心一个水手会从桅杆上摔下来摔死,所有女人就必须把自己的美丽遮藏起来!“让他们见鬼去吧!”她诅咒道,并第一次意识到,如果生来就是女人,她肯定从小就会被灌输所谓女人的神圣职责的观念。

“一旦踏上英格兰的土地,”她想,“我就再也不能这样诅咒骂娘了,再也不能砍下一个人的头,再也不能当面戳穿他的诡计,再也不能拔剑刺穿他的身体,再也不能坐在贵族中间,再也不能头戴冠冕,再也不能在列队中行走,再也不能判处某人死刑,再也不能统率军队,再也不能雄赳赳地骑马走过白厅,再也不能在胸前佩戴72枚不同的勋章……一踏上英格兰的土地,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给老爷沏茶倒水,察言观色。要放糖吗?要放奶油吗?”她装腔作势地说着这些话,继而惶恐地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多么瞧不起男性,所谓男子气概……而她过去很为自己身为男儿自豪。“从桅杆上摔下来,”她想,“就因为你看到女人的脚踝;穿得像个盖伊·福克斯[38]一样招摇过市,只为让所有女人倾慕于你;禁止女人受教育,唯恐她们会取笑你;明明拜倒在黄毛丫头的石榴裙下,却要装出万物主宰的模样到处显摆——天啊!”她想,“他们可真当我们是笨蛋——我们太傻了!”她此处的措辞有些含糊不清,似乎是在同时审视这两种性别,而她本人不属男性,也不属女性。而确实,她此时似乎有所犹豫,说不清自己是男人还是女人;她洞悉两者的秘密,又兼有两者的弱点。这时,她的脑海一团乱麻。她无法佯装无知以求慰藉。如今的她,犹如一根狂风中的羽毛。她让两种性别互相挑刺,轮番发现各自的可悲缺陷,但她也因此无法确定自己属于哪一个性别……她差点喊出声来,说自己想回土耳其,做一个吉普赛人。说实在话,如果她真的那样做,也不足为奇。就在这时,水手们把船锚抛进了水中,激起巨大浪花,与此同时,船帆徐徐落下,她这才意识到船在意大利海岸抛锚了(这些天她一直沉浸在思考中,对一切都视而不见)。船长马上派人来问,她是否赏脸让自己陪她乘大艇上岸。

翌日早晨,她回到船上,重又躺在遮阳蓬下的长椅上。她还特意整理了一下裙摆,把脚踝好好地盖上。

“虽然和男性相比,我们既无知又可怜,”她继续昨天中断的思路,想到“虽然他们全副武装,虽然他们连26个字母也不让我们学,”(从这些开场白可以看出,显然,昨晚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把她推向了女性阵营。因为她的口吻更像女了人,而且还略带一些洋洋自得的样子),“但又怎样呢,他们不还会从桅杆上摔下来?”说罢,她打了一个大呵欠,然后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船正乘着微风,沿着岸边缓缓前行。岸边峭壁上的城镇,看起来摇摇欲坠,还好有一些大岩石和盘根错节的老橄榄树挡着。岸边有一大片硕果累累的橙树林,飘来阵阵橙子的清香。十几条美丽的蓝海豚,时不时翘着尾巴高高地跃出海面。奥兰多张开双臂(她已经意识到了,双臂没有双腿那样的杀伤力),感谢上帝,她不用骑着高头大马走过白厅,也不用去判处某人死刑。她想,“贫穷也好,无知也好,这些都是女人披在身上保护自己的隐身衣。世界还是留给男人去统治吧。军事野心、权力热以及其他一切男性欲望,尽可通通抛诸脑后,这样就可以尽情地享受人类精神最崇高的喜悦了,那就是,”她大声说,她深受感动时一向如此,“沉思、独处和爱情。”

“感谢上帝,我是一个女人!”她禁不住大声喊道。就在她对自己的性别自豪得几近得意忘形的时候——无论是女人还是男人,一旦陷入对自己性别的狂热之中,都无异于坠入了万劫不复之地——有一个词语拉了她一把。我们此前费尽心力让这个词语安分守己,别出来惹事,但它最后还是趁我们不注意偷溜到了上一个句子的末尾:爱情。“爱情……”奥兰多说道。爱情马上迫不及待地幻化成了肉体,并且洋洋自得。因为不同于其他概念,会满足于抽象状态,它非得以血肉之躯呈现出来,而且还要穿上披风、衬裙、长筒袜和短上衣。因为奥兰多此前所爱的都是女人,而且人总需要一些时间才能适应所谓惯例,所以,虽然她现在自己也是女人,但是她爱的却仍是女人。而意识到自己和所爱之人同性,只会加剧和加深她男儿身时会产生的感觉。因为过去晦暗不明的各种莫名其妙的暗示和神秘,而今都变得清晰明了。在两性间曾有那么一道灰色地带阻隔其中,它将两性间的无数暧昧想法隐藏在阴暗之中。如今这道灰色地带已被抹去。用诗人的话来说,也就是,爱情在美之中重获因虚伪而丧失的一切。终于,她喊了出来,她完完全全懂得了萨沙。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发现之中,仿佛她终于找到了渴求已久的珍宝。她欣喜若狂,简直到了物我两忘的境地,以至于耳旁突如其来的一个男人的声音,对她来说,都成了一声炮弹的巨响。那个男人说:“小姐,请吧。”他指着地平线,扶她起来。奥兰多发现他的中指上纹了一条三桅帆船。

“英格兰的峭壁,小姐。”船长边说,边抬起刚才举在空中的手行了一个礼。奥兰多再一次愕然,而且其程度要比此前一次剧烈得多。

“老天呀!”她喊道。

还好,人们会以为她是因为重见阔别已久的故土才会如此愕然并脱口惊叫,否则她很难向巴托罗斯船长解释清楚,为何此刻她的内心会如此五味杂陈。怎么告诉他说,现在依偎在他怀里、浑身颤抖的女人,曾经是位公爵和大使?怎么向他解释,穿着棱纹丝裙裳、像百合花一样的她,曾经砍下过人头,曾经在郁金香盛放、蜜蜂飞舞的夏夜,在沃平老阶梯附近的海盗船上,和荡妇一起在装满珠宝的麻袋间鬼混?她甚至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当船长的右手坚定地指向大不列颠群岛的峭壁时,她会如此地大惊失色。

“拒绝和让步”,她低声自言自语道,“多么令人愉快;追求和征服,多么令人生畏;理解和说服,多么令人崇敬。”她并没有觉得这些词语组合在一起有什么违和之处。然而,越靠近那灰白色的峭壁,她就越感到自己的有罪、耻辱和不洁。这有些奇怪,因为她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们离岸边越来越近。慢慢地,悬在峭壁半空采摘海蓬子[39]的人都清晰可见了。望着他们,奥兰多觉得萨沙——那个离开了的萨沙、那个记忆中的萨沙、那个她刚刚才不经意地理解了的萨沙——犹如一个恶作剧的幽灵一般,袭入了她的体内,上蹿下跳,而且随时可能撩起她的裙子,然后得意地消失不见。她似乎看见萨沙正对着峭壁和那些采摘海篷子的人挤眉弄眼地做鬼脸。这时,传来了水手们的哼唱:“沙扬娜拉,西班牙女郎……”歌词在奥兰多忧郁的心头回荡。她蓦然意识到,无论登陆意味着怎样的舒适、富裕和显赫(因为她无疑可以嫁给某位至少权倾半个约克郡的王公贵族),如果它也同时意味着循规蹈矩、接受奴役和自欺欺人,意味着否定她的爱情,束缚她的手脚,禁锢她的唇舌,限制她的言语,那么她宁愿和乘着的轮船一起掉转头,重新航行到吉普赛人那里去。

然而,在这些匆匆而过的念头之间,忽然升起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东西,似乎是一个光滑、洁白的大理石穹顶。无论眼前的是事实还是幻想,都足以让她目瞪口呆。她望着它,仿佛看到一大群飞舞的蜻蜓迷醉地落在一个盖着鲜嫩青菜的玻璃罩上。在想象的瞬间,它的形状勾起了她最久远、最挥之不去的记忆——在杜希德的起居室里,一个天庭饱满的男人,坐在那里写作,或者说是在凝视,当然不是在看她,因为他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身着盛装的她,尽管她不能否认,自己当时是个可爱的小男孩。每当想起那个男人,围绕着那段记忆扩散开去的思绪,就会像粼粼水面上冉冉升起的一轮明月那样,洒下一层恬谧的银光。她下意识地把手伸进怀里(她的另一只手还握在船长的手里),那里好好地藏着她的诗稿。她本可在那里放一个护身符。性别问题——她究竟是哪种性别,而那意味着什么——带来的烦扰渐渐退隐了。她的心满是诗歌的荣光,马洛、莎士比亚、本·琼森以及弥尔顿等人的不朽诗句在她耳边回荡,仿佛大教堂尖塔上的金钟鸣响。她的精神就是那金钟,而那些诗句则是敲钟的金钟锤。而事实上,一开始若隐若现那个让她先联想到诗人前额,继而引发了一系列毫不相关的遐想的大理石穹顶,并不是幻象,而是现实。随着船在泰晤士河顺风前行,那景象渐渐清晰了起来,它果真就是一个耸立精雕细刻的白色尖塔中的一个大教堂穹顶。

“那是圣保罗大教堂,”站在她身旁的巴托罗斯船长说,“伦敦塔,”他继续,“格林威治医院,由已故的威廉三世陛下为纪念他的妻子玛丽王后而建。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国会大厦。”他一一介绍着这些逐一映入眼帘的名建筑。这是一个晴好的九月清晨。河道上挤满了往返于两岸之间的小船。在返乡游子的眼中,眼前的景象自有一番久违的新奇。奥兰多靠在船头,仿佛被磁铁吸住了一般。她那早已习惯了蛮荒之地和大自然的双眼,一下子就被眼前这繁荣的城市景象给征服了。那是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这是她离开期间雷恩先生[40]的杰作。近处,一根圆柱上飘舞着一绺金发——身旁的巴托罗斯船长告诉她,那是一座纪念碑;他说,在她离开期间,伦敦发生过一场鼠疫和一场大火。她不禁热泪盈眶,一开始她努力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后来想起流泪哭泣对女人而言是常情,她才任由它们尽情流淌。这里,她心里想,就是当年举办嘉年华的地方。这里,如今波浪翻滚,但当年却矗立着皇家凉亭。这里,是她邂逅萨沙的地方。约莫这里(她低眉看向波光粼粼的水面),就是当年人们看到那个膝盖上放满了苹果的冻僵了的女贩子的地方。当年的种种繁荣、种种腐败都一去不返了。一起一去不返的,还有那个黑夜的惊魂大雨和汹涌洪流。当年,这里奔腾回旋着浊黄的冰块,上面还站着一群惊慌失措的人,而现在这里浮游着一群傲然引项的天鹅,微波荡漾,风景怡人。一别以后,伦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记忆中,当年的伦敦挤满了黑乎乎、死沉沉的小房子。圣殿闩[41]的矛尖上挂满了反叛者呲牙咧嘴的头颅。鹅卵石人行道上满是垃圾和粪便的臭味。现在呢——船经过沃平区的时候,她四处扫了一眼——道路既宽阔又整洁。壮健的马队拉着富丽堂皇的马车,停在一间间房子的门前。那些房子的凸肚窗、格子玻璃和抛光门环,无不彰显出主人的富有与尊贵。有几个穿着绣花丝裙的女人(她把船长的望远镜举到眼前)缓步行走在略高于路面的人行道上。还有几个穿着刺绣大衣的男人在街角的路灯下吸鼻烟。她还看到风中摇曳着许多彩色的店招,上面涂绘着烟草、衣料、丝绸、金银器、手套、香水等各种商品,让人一看就知道商店里卖的是什么。船驶向伦敦桥下的锚地时,奥兰多所在的位置刚好对着一家咖啡馆的窗户。由于天气晴好,咖啡馆的阳台上闲坐着许多衣装得体的市民。他们面前摆着瓷碟,身旁放着黏土烟斗。他们当中有一人在读报,但不时被身边的哄笑声或评头论足所打扰。这些都是酒馆吗?那里有智者或诗人吗?她问巴托罗斯船长。他热情地告诉她,现在他们正经过的是可可树咖啡馆,那里——如果她稍稍左侧一下头,顺着他拇指的方向看去——对,就是那里——也许就会看到艾迪生[42]先生。瞧,他就在那里。还有两位先生——“那边,小姐,电线杆右边一点,一个驼背,一个跟你我差不多,”——是德莱顿[43]先生和蒲伯[44]先生。“可怜的家伙。”船长说,意思是说他们是天主教徒,“不过照样是有才之人。”他补充道;说完,他匆匆走向船尾,安排上岸的事情。(随便翻查一本文学教科书就会知道船长一定是弄错了;但是这错误无伤大雅,我们姑且不去纠正它。)

“艾迪生,德莱顿,蒲伯。”奥兰多像念咒语一样念着这些名字。刚才她还看到布罗沙的高山,而才一眨眼功夫,她就要重新踏上故国的海岸了。

但是很快,奥兰多就会领略到,在铁一般的法律面前,怎样激昂澎湃的兴奋之情都微不足道。法律之坚,胜过伦敦桥的砖石;法律之严,赛过大炮的炮口。刚回到布莱克弗里亚斯的家中,就不断有博街的跑腿和神色凝重的法院差人来通知她说,在她离开期间,她被卷入了三大官司和由它们衍生出来的无数小官司中。对她的主要指控包括:(1)她已死,因此不能继续持有任何财产;(2)她变成了女人,结果与死了无异;(3)她曾是英国公爵,当年她娶了舞女罗莎娜·皮佩塔,育有三子,他们都宣称父亲已经离世,因此财产应由他们继承。如此重大的控诉要耗费许多时间和金钱来应付。官司期间,她的所有财产暂时交由大法官监管,而头衔归属则待定。因此,在为判定奥兰多是生是死,是男是女,是公爵还是平民的极端混乱的情况下,她回到了自己的乡间庄园。在司法判决之前,法律允许她隐姓埋名于此,待审讯结果出来后再作定夺。

在一个晴好的傍晚,奥兰多回到了她的乡间庄园。时值十二月,天空纷纷扬扬地下着雪;还可以看见一道道斜斜的紫色光影,和她在布罗沙山顶看到的很像。雄伟的庄园,宛如一座小城,在白雪的映衬之下,依然显得色彩缤纷,棕色、蓝色、玫红、紫色……四处的烟囱飘出袅袅炊烟,似乎在焕发自身的生命力。久别之后,再次见到这坐落在草坪之上、宁静而雄伟的庄园,奥兰多禁不住大声惊叹。黄色的马车驶进庭院后,沿着两旁栽满树木的车道一路往前。几只赤鹿抬起头来,仿佛在期待着些什么。马车驶过,它们没有四散惊走,反而收起了天生的胆小,跟随在马车之后,直到马车停下,它们才停下来安静地站在院子的四周。奥兰多踩着放下的踏板走下车时,它们有的摇摆鹿角,有的蹄子蹬地,据说,还有一只跪在了她面前的雪地上。她的手刚伸向门环,两扇大门就突然敞开了。原来,格里姆斯迪奇太太、杜普先生以及全体仆人高举烛灯和火炬,早就在门里列好队,准备迎候她的归来了。性急的猎麋犬卡努特首先打破了一本正经的凝重气氛。它热情地飞身扑向女主人,险些把她推到在地上。格里姆斯迪奇太太激动得有些手脚无措,除了喘着气连连说“老爷!夫人!夫人!老爷!”外,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奥兰多上前去亲切地吻了吻她的两颊,才让她稍微平复了一些。随后,杜普先生开始读一份羊皮纸,但他没读多久,狗就大吠了起来,猎人们吹响号角,混乱中跑进了庭院的牡鹿冲着月亮长鸣……大家簇拥在女主人身旁,各各用自己的方式欢迎她回来。完了之后,大家才逐渐散开。

没有人怀疑过眼前的这个奥兰多不是他们熟知的那个奥兰多。即使人们心存疑问,鹿和狗的举动也足以打消这些疑问,因为众所周知,这些不会说话的生灵判断身份和特征的能力远胜于人类。另外,那晚格里姆斯迪奇太太一边喝着中国茶,一边对杜普先生说,虽然她的老爷现在成了一位夫人,但也是她所见过的最美丽的夫人,而且根本无需在两者之间进行权衡选择。他们就像同一根树枝上结的两个桃子,哪一个都不错。格里姆斯迪奇太太还煞有介事地说,她过去早就怀疑过奥兰多的性别了(说到这里,她非常神秘地点了点头),所以她一点也没感到诧异(说到这里,她又有会意地点了点头),反而是个极大的安慰,因为毛巾破了要修补,小教堂会客室的窗帘边也被虫蛀了,正需要一个女主人。

“之后还会添一些小男主人和小女主人。”杜普先生补充说。凭他担任的圣职,他有权对这类微妙的事情发表自己的看法。

老仆人们在下屋闲言碎语时,奥兰多举着银烛台,再次漫步走过毗连着的大厅、走廊、庭院和卧室。他祖先中的某位克帕尔勋爵、某位张伯伦勋爵在朦朦胧胧的光线中俯视着她。她一会坐坐这张贵宾椅,一会倚倚那张休闲榻,一会又观察一下壁毯如何晃动,上面绘着的猎人如何快马加鞭,达芙妮如何飞奔逃跑。月光透过窗户盾徽上的豹身投射进来,洒下一片黄色的光芒;她像小时候爱做的那样,把手沐浴其中。她在走廊光滑的木地板上滑行前进,而这些木地板的背面是粗糙的原木。她摸摸这里的丝绸、那里的缎子,想象木雕上的海豚在水中遨游。她拿起詹姆斯王的银梳,梳梳头发,然后又把脸埋在百花香里;这些干花是用几百年前征服者威廉传授的办法制成的,而且用的是同样的玫瑰花。她望向花园,想象熟睡中的番红花和休憩着的大丽花。她似乎还看见了雪地和大片的紫衫丛中,闪过了仙女们白色的曼妙身影。大片的紫衫林在夜幕的衬托下,浓密如房屋。她还看到柑橘园和参天的欧楂树。我们在这里对她的所见所闻仅是轻描淡写,但其实它们无不给她带来巨大的慰藉,并且在她的内心掀动着渴望和欢乐。最后,她疲惫地走进小教堂,坐在那张在古旧的红色扶手椅上。她的祖先曾坐在这把椅子上听礼拜式的乐曲。她点燃了一支方头雪茄(这是她在东方养成的习惯),打开了祈祷书。

这是一本丝绒封面、金线装订的小书。当年苏格兰的玛丽女王手握此书走上断头台。信徒还会发现,书上有一处浅棕色的污迹,据说是一滴皇家成员的血。然而,在世上所有的交流中,唯与神的交流最难以捉摸,谁能说清,这在奥兰多心里能引起多少虔诚的信念,又能熄灭多少邪恶的欲火?小说家、诗人、历史学家都欲推门而又止。就连信徒本人也未能启发我们。难道他比其他人更乐于献身、更渴望弘善?难道他不像其他人那样拥有众多仆人和马匹?然而,他拥有这一切的同时,他还秉持着一个信仰,他说,因为这信仰,财产皆为烟云,死亡不再可怕。除了那滴血迹,女王的祈祷书中,还有一绺头发和一小块面包屑。现在,奥兰多往这些信物中又添上了一小片烟草。她边阅读边吸烟,深受头发、面包屑、血迹、烟草这些富有人情味的零碎物件的触动,不觉陷入了沉思,尽管据说她当时并没有和通常所说的上帝进行交流,但她当时神色虔诚,很契合当时小教堂的氛围。论者都说上帝是唯一的神,而宗教也只有一个,那就是论者所信的那个。这样的论者再普遍不过,然而也再自大不过了。奥兰多似乎有自己的信仰。她正在以世间最深刻的宗教热情,反思自己的罪过,拂拭不觉意间落入自己心镜中的尘埃。字母S,她视之为,诗人伊甸园里的蛇。无论她怎么修改,《橡树》的第一节中还是挤满了这些罪恶的爬行动物。但她继而觉得,和“ing”结尾比起来,“S”又没什么了。她想,既然我们身处相信魔鬼的境地,那么现在分词本身就是魔鬼本尊。于是,她总结道,诗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抗拒诸如此类的诱惑,因为耳朵就是灵魂的前厅,而比起欲望和枪炮,诗歌无疑更易掺假,更具破坏力。因此,诗人是无冕之王,她继续想。诗人的言语传得比其他人远。莎士比亚的一首蹩脚的诗歌,对穷人和坏人的启发作用,远甚于普天之下所有传教者和慈善家。因此,为了让我们传播启示的渠道更顺畅,付出再多时间和精力也是值得的。我们必须字斟句酌,力求让文字最贴近我们的思想。思想是最神圣的,如此云云。很显然,奥兰多已经回到自身的宗教里了。在她离开英国的那段日子里,她的宗教更根深蒂固了,而且很快具有了排他性。

“我在成长,”她边想,边拿起蜡烛,“我正在失去一些幻想,”说罢,她合上了玛丽女王的祈祷书,“也许又会生出一些新的幻想。”她走下楼梯。楼梯的两边是墓冢,埋葬着她的祖先。

然而,自从拉斯多姆·埃尔·萨迪在亚洲山脉上挥手以示不屑的那天晚上起,她先祖麦尔斯爵士、杰维斯爵士和其他人的遗骨,也多少失去了它们的神圣意义。不过三四百年前,这些骸骨的主人和现代新贵并无两样,他们建大宅,谋高官,穿着体面,加官晋爵,受人敬仰。而也许诗人、有智慧、有教养的人,则钟情于乡间的静谧。他们因此身陷赤贫,如今或许在斯塔兰德大街上兜售大幅纸报,或在乡下放羊。这般截然相反的命运让她心中充满自责。站在教堂的地窖里,她想起了埃及金字塔以及塔下埋葬的骸骨。这幢宅邸虽有房间上百,床褥充足,用具奢华,然而有一会儿,她觉得,相比之下,似乎马尔马拉海边那广袤空旷的山峦才是更称心的宜居之地。

“我在成长,”她心想,手里拿着蜡烛,“我正在失去一些幻想,也许又会生出一些新的幻想。”她漫步走过长长的走廊,回到自己的卧室。这是一个不甚愉快、麻烦多多的过程。但这也是一个有趣而令人惊奇的过程,她边想,边把双脚伸向炉火旁边(因为没有水手在场)。随后她又回顾了自己一路走来的往昔种种,如同走过一条两旁大厦林立的林荫大道。

少年时代,她很迷恋声音,认为从双唇间流淌出的一连串抑扬顿挫的音节,就是世间最美妙的诗歌。后来——也许是在萨沙事件及其幻灭影响下——犹如清池中落入了污水,她的狂热化为了怠惰。慢慢地她的内心变得纷繁复杂起来,必须举着火把才能在她的散文而非韵文中寻觅出个头绪来。她想起自己当年曾很崇拜那位在诺维奇的布朗医生;他的著作如今就在她的手边。在格林事件之后,她在孤寂中修炼或试图修炼一种抵抗外界的精神力量,因为天知道这样的修炼要用多长时间。“我要写,”她说过,“我喜欢写的东西。”后来,她一气写了26大册。然而,虽然她游历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冒险,思考了许多问题,发生了许多转变,但她仍然处于成长阶段。天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变化不断,且永不停息。在思想激烈交战的过程中,原本坚如顽石的习惯,一旦为另一思想所触动,也会化为阴影消失无踪,腾出一片无云的夜空,让新星闪耀其中。这时她走到窗边,不顾天气寒冷,推开了窗户,并探身到窗外潮湿的夜里去。她听见有只狐狸在树林里叫,有只野鸡在枝桠间扑簌扑簌地穿行。她听见雪从屋顶滑落到地面。“就我的生活而言,”她呼喊道,“这里胜于土耳其一千倍。拉斯多姆,”她大声说,仿佛在和那个吉普赛人在争辩(她想出一个新论据,并想象出一个不在现场参与辩论的人来,在他面前慷慨陈词,在这种新的能力中,她再次表现了她思想的成长),“你错了。这比土耳其好多了。头发、面包屑、烟草……我们就是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的综合体。”她说(心里想着玛丽女王的祈祷书)。“人的头脑真是神奇,能够融合那么多矛盾。我们一时哀叹自己的出身和地位,渴望苦行的高尚,一时又被一条古老花园小径的气息所征服,听着画眉鸟的歌声潸然泪下。”世间万物纷繁复杂,莫不有待于解释,然而它们留下了信息,却没有留下任何有关其意义的暗示。这让奥兰多有点不知所措,一如往昔。于是,她把雪茄头扔出窗外,索性上床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上,循着昨晚的思路,她拿出纸笔,重又开始写作《橡树》。对于一个曾用浆果和页边艰难写作的人来说,纸墨充足带来了难以想象的欢乐。在写作的过程中,她时而因为删去了一个词,深感绝望,时而又因为添上了一个词,欣喜无比。突然,一袭身影落在了纸上。她连忙把手稿藏起来。

她的窗户正对着院子中央。她交代过不见任何人,因为她谁也不认识,且从法律上来说,也没有人认识她。所以,她起初发现那身影时既吃惊又气愤,但抬起头看清那身影是谁时,她不禁喜出望外。因为那熟悉、怪诞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罗马尼亚芬斯特——阿尔霍恩和斯坎多普-伯姆女大公海利特·格里塞尔达。她正阔步走过院子,一如既往地穿着黑色女骑士装和斗篷。她的样子一点也没变。这就是那个从英国就一直追她的女人!这就是那只猛禽,那只淫秽的秃鹫——就是那致命的飞禽!想到自己曾为了躲避她的勾引(现在变得平乏无味了)一路逃到了土耳其,奥兰多放声大笑。眼前的情景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滑稽。奥兰多以前就觉得她酷似一只畸形的大兔子,有一双直勾勾的眼睛,双颊瘦长,连那高高的发式也让人联想到动物的耳朵。这时,她停下了脚步,活像一只野兔蹲直了身子躲在玉米地里,以为没有人看到它。她凝视着奥兰多,奥兰多也在窗里凝视着她。两人这样对望着。好一会儿之后,奥兰多只好请她进屋来。两位女士很快就相互赞美了起来。女公爵边说边拍落斗篷上的雪。

“女人真是缠人,”奥兰多边走向壁橱倒酒,边暗自思忖,“她们从不给人片刻安宁。世上再没有人比她们更喜欢多管闲事、搬弄是非了。就是为了躲避这个五朔节花柱,我才要离开英格兰。而现在……”想到这里,她转身给女大公递去托盘,却看到——一位身穿黑衣的高大绅士。一堆衣服搭在火炉的护栏边上。此时此刻,和她独处一室的是个男人!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性别。显然她刚才把这点忘得一干二净。她也意识到了他的性别,疏远得让人不安。奥兰多突然感到一阵晕眩。

“哎呀!”她手捂胸口,惊叫,“你吓死我了!”

“温柔的人儿,”女大公单膝跪在地上,大声说,同时把一杯烈性甜酒举到奥兰多的唇上,“原谅我对你撒了谎。”

奥兰多喝了一小口那酒。大公跪下,亲吻她的手。

简言之,他们各自热情地扮演了十分钟男人和女人的角色,才进入到正常的交谈。女大公(以后得称她为大公了)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他从来都是男子;当年看了奥兰多的一张肖像后,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为求达到目的,他男扮女装寄住在面包房里。奥兰多逃到土耳其,他伤心欲绝。后来听闻了她的变化,就又匆匆赶来为她效劳(说到这里时,他的窃笑,让人无法容忍)。哈利大公解释说,在他看来,奥兰多一直是且永远都是女性的典范、佼佼者和完美化身。如果他说这些话时没有窃笑和莫名其妙地咯咯笑,这三个形容词会更具说服力。“倘若这就是爱情,”奥兰多这时站在女人的角度,看着火炉围栏另一侧的大公,在心里暗自说道,“未免太过荒唐。”

哈利公爵双膝跪地,热烈地向她求婚。他告诉她,在他城堡的保险箱里有大约两千万达克特[45];他是整个英格兰地产最丰富的贵族;他名下的土地还是狩猎的好地方,他保证她能打来一大袋松鸡和雷鸟,数量之多,英格兰或苏格兰的沼泽地也比不上。不错,他不在的那段时间,野鸡患了口疫,母鹿早产,但只要她愿意和他共同生活在罗马尼亚,并从旁辅助,一切都将恢复正常。

说着说着,泪水盈满了他那凸出的双眼,并顺着他粗糙、瘦长的脸颊淌了下来。

根据自己的男儿身体验,奥兰多很清楚,其实男人也和女人一样,经常动不动就流眼泪。但她慢慢意识到,女人看到男人在自己面前表露真情时,是会大受震撼的。而此时此刻,她确实深受震撼。

大公向她道歉,并很快控制住自己,说他现在要走了,但第二天会回来听她的答复。

那天是星期二。他星期三来,星期四来,星期五来,星期六又来。事实上,他每次来都以求爱开始,以求爱继续,以求爱告终,而期间则是长时间的沉默。他们分坐在火炉两侧,有时,大公碰翻了火铲、火钳,奥兰多把它们捡起来。然后大公回忆说,他曾在瑞典如何射中了一只麋鹿,奥兰多问那只麋鹿是不是很大,大公说比不上他在挪威射的驯鹿;奥兰多又问他有没有射中过老虎,大公却回答说他射中过信天翁;奥兰多又问(半掩哈欠)那信天翁是不是跟大象一样大,大公回答得很理智,但奥兰多显然没有听,因为她正看向书桌、窗外或门口。在大公说“我爱你”的时候,奥兰多却说:“瞧,下雨了。”这让两人都尴尬异常,满脸通红,不知如何往下继续。奥兰多实在想不出说什么了。她想,如果不是她后来想出一个略一分神就会输掉大笔钱、叫“苍蝇卢牌[46]”游戏来,她就只能答应嫁给他了。因为,她暂时想不出其他办法来回避他的求婚。游戏很简单,只需要三块方糖和足够多的苍蝇。在游戏中,不会有无话可说的尴尬,也可以避免谈婚论嫁。眼下,大公押五百英镑赌一只苍蝇会落在某一块方糖上。于是,他们会整个上午都在看苍蝇(它们在这个季节懒洋洋,通常会绕着天花板飞上个把小时),直到终于有一只好苍蝇落在某块方糖上,游戏才分出胜负。大笔大笔的钱在他们之间转手。天生就是赌徒的大公说这游戏不逊于赛马,并发誓说他可以永远地玩下去。但奥兰多很快就厌倦了。

“如果我每天上午都和一个大公看苍蝇,”她自问,“那么年轻貌美又有什么意义呢?”

她开始厌恶眼前的方糖,苍蝇也让她头晕。她想,一定有什么办法可以摆脱窘境,但她还是不能自如地耍弄女性的把戏。既然不能给他当头一棒,又不能用长剑刺穿他的身体,那她就想不出比下述更好的办法了:她抓了一只青蝇,轻轻把它碾死(其实它已经半死,否则她对于不会说话的生灵的怜悯绝不允许她那样做),然后用一滴阿拉伯树胶把它粘到一块方糖上。当大公还在盯着天花板的时候,她迅速地将这块方糖与她押下赌注的那块掉包,然后大喊“中了!中了!”宣布她赢了赌注。她想,大公精通体育和赛马,一定会察觉出她的作弊。在游戏中作弊是最卑鄙的行为,作弊的人会因此被逐出人类社会,永远与热带猿人为伍。正是这样,她算计着他肯定会大丈夫到底,拒绝再与她有任何来往。然而她估算错了,那位单纯友好的贵族对苍蝇的判断力极差。在他眼里,死苍蝇与活苍蝇没什么区别。她把这把戏耍了二十次,他总共输掉了一万七千二百五十英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四万零八百八十五英镑六先令八便士),直到奥兰多作弊明显到他也无法视而不见。他终于意识到真相,接下来是一幕令人痛苦不堪的场景。大公站起身来,脸涨得通红,打滚的泪珠顺着脸颊滑下。奥兰多赢走他大笔钱——无所谓,他很乐意这样做;她欺骗了他——这就不行,想到她如此对他,他觉得受了伤害;但最不可原谅的是,她在卢牌游戏中作弊。他不可能爱上一个在游戏中作弊的女人,他说。说到这里,他彻底崩溃了。慢慢恢复过来后,他说,幸好没有旁人在场。她毕竟只是个女人。简言之,他准备展现骑士风度宽恕她,并躬身请她原谅他的语言粗暴;当他低下那高傲的头颅时,奥兰多把一只小小的癞蛤蟆塞到了他的衬衫里。整件事戛然而止。

公正地说,她其实宁可用剑。癞蛤蟆黏糊糊的,藏在人身上整整一上午也着实让人难受。不过既然不能用剑,她就只好用癞蛤蟆了。更何况,癞蛤蟆和他们之间的大笑,是冷兵器所不能制造的效果。她大笑,大公的脸刷一下全红了。她继续笑,惹得大公连连诅咒。她依然笑个不停,气得大公甩门而去。

“感谢苍天!”奥兰多大喊道,仍然大笑不止。她听见马车轮子飞快地驶过庭院,轧在地上咯咯直响。声音渐渐远去,最后彻底听不叫了。

“终于清静了。”奥兰多大声说道。既然周围没有人,那么她就大可以高声说话了。

喧闹过后的寂静更深,这种说法还有待科学验证。但告白过后,孤独愈发明了,这一点倒有许多女性可起誓作证。随着大公马车声的渐渐远去,奥兰多觉得,离她远去的,是一位大公(她不在意),一份家产(她也不在意),一个头衔(她同样不在意),婚姻生活的安全感和氛围(她仍不在意),但她听到逐渐远去的,是生活,还有恋人。“生活和爱人。”她边喃喃自语,边走到书桌旁,醮墨写下:

“生活和爱人”——不合韵律的一行诗,与先前的内容也拉不上关系——前面写的是用正确的方法给羊洗药浴,以防其染上疖廯。读一遍后,她又脸红着重复了一遍:

“生活和爱人。”她放下笔,走到卧室的镜子前,整了整脖子上的珍珠项链。觉得穿树枝图案的棉布晨袍衬不出珍珠的华贵,她换上了鸽灰色的塔夫绸,然后又换上了一件桃花图案的塔夫绸,最后又换成了酒红色锦缎。没准儿需要敷一点脂粉,再将头发盘在额上,会更有女人味。然后,她穿上了一双尖头的浅口便鞋,又戴上了一只祖母绿戒指。“这下好了。”穿着打扮好了之后,她说道,并点燃了镜子两旁银烛台上的蜡烛。看见奥兰多眼前雪地燃烧的景象,哪个女人会不心潮澎湃?整面镜子宛如雪白的原野,而她就是那雪地里的一把火,一棵燃烧的灌木,而她头顶闪耀的蜡烛就是那灌木上的银叶;又或者,那镜子就是一池绿水,而她就是一条带着珍珠项链的美人鱼,就是那洞穴里的塞壬[47],用歌声引诱水手探身船外,落入水中拥抱她。她如此晦暗,又如此明丽;如此坚硬,又如此柔媚。伊人惊艳,只可惜当时无人脱口而出:“天啊,女士,你简直是美的化身!”确实如此,就连奥兰多自己(她对自己的容貌并不自负)也不由自主地微笑了起来。有时女人莞尔一笑,是因为瞥见镜中自己的美,似乎不属于她们自己,而是像水珠坠落或喷泉升腾般晶莹而稍纵即逝。奥兰多不经意扬起嘴角,露出的正是这般笑靥。她侧耳倾听,只听见风卷残叶的簌簌声和麻雀的啁啾声。她叹息着说:“生活……爱人……”说罢,她转过身去,扯下颈上的珍珠项链和身上的绸缎衣服,换上一条普通贵族男子干净利落的黑绸灯笼裤,然后笔挺地站着,摇铃唤来仆人,吩咐立即备好一辆六轮马车,她有急事要去伦敦。于是,大公离开还不到一个小时,她也乘车离开了。

鉴于沿途的英格兰风光简朴平常,我们毋须着以笔墨。与其在长篇累牍的叙写中作三三两两的议论,不如藉着奥兰多乘车赶路的时机将它们和盘托出,更能引发读者深思。譬如,读者也许注意到,当受打扰的时候,奥兰多会藏起她的手稿,然后久久地注视着镜子里自己的身影;而现在,她乘车前往伦敦,人们又可以注意到,马飞快地跑时,她吓了一跳,极力抑制才没喊出声来。她写作时的谨慎,对外貌的虚荣,对自身安全的担恐,所有这些似乎都在暗示,我们不久前说的,奥兰多虽然变成了女人,但还和男儿身时没什么两样,不再完全正确了。她变得更像女人了。对于自己的头脑,她更谦虚了;而对于自己的外貌,她更虚荣了。这些都是女人的特点。有些情感越来越明显地流露,有些则在慢慢消失。一些哲学家说,衣着的变化与此有很大关系。他们说,这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其实衣服的功能不仅仅在于御寒,它会改变我们的世界观,也会改变这个世界对我们的看法。譬如,当巴托罗斯船长看到奥兰多的裙子,就马上为她支起遮阳蓬,力劝她再吃一小片牛肉,又邀请她与自己一起乘长艇上岸。倘若她不是长裙飘飘,而是穿着紧包在腿上的裤子,她就不会得此厚待。此外,我们在受到赞美的同时,就有责任加以回报。因此,奥兰多屈膝行礼,按照礼节,恭维那位先生的幽默。如果换上是那位先生穿上女人的裙子和缎子上衣,她绝不会那样做。因此,有充足的理由支撑我们的如下观点:是衣服穿我们,而不是我们穿衣服;我们可以把衣服缝制成手臂或胸脯的形状,但它们却能随心所欲地塑造我们的内心、我们的头脑、我们的语言。所以,奥兰多穿裙子已有好一段时间了,我们可以在她身上看到明显的变化,甚至在她的脸上也可以看到。把男性奥兰多和女性奥兰多的画像进行对比,我们就能看到,他们无疑是同一个人,但还是些细微差别。男人可以自在地以手握剑;女人却必须正襟危坐,免得缎子衣衫从肩上滑落。男人可以直面世界,仿佛整个世界都为他所有,任他塑造;女人却只能小心翼翼,甚至顾虑重重地从侧面偷偷地看一下世界。男人和女人如果身穿同样的衣服,他们对世界的看法或许就会变得一样了。

这是某些哲学家和智者的观点,但总体而言,我们倾向于另一种观点。幸好男女差异甚大,服装只代表其中某种深藏着的东西。是奥兰多自身的变化,让她自然地穿上了女性的服装,有着女性的性表现。此外,她只是比平常更为率真地表现出——而实际上率真是她的天性——某种在大多数人身上并不能如此坦率表现的东西罢了。现在,我们再一次陷入两难境地。两性虽有不同,但界限模糊。每个人身上都会发生在两性间游移的情况,服装往往只能区分两性的外表,然而,有时候,一个人内在的性别恰恰与外表相反。由此产生的复杂和混乱,人人都能有所体会;但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一般,而是仅仅关注它在奥兰多这个个案上产生的独特效应。

正因为她身上有着两种性别的混合,一时为男、一时为女,她的行为举止才时常发生意想不到的转变。譬如,一些好事的女性会争辩,如果奥兰多是女人,那为什么她更衣的时间从不超过十分钟?她为什么有时穿得很随便,甚至有时还颇显寒酸?然后她们又会说,她却并不像男人那样拘泥和热衷权力。她的心肠太软,看不得驴子被打或猫淹死。然而她们又会注意到,她厌恶家务和劳动,却在夏天太阳还没出来的时候,就起床出门下田。她对庄稼的了解不下于农民。她的酒量不输给任何人。她喜欢惊险的游戏。她骑术精湛,能驾驭六匹马在伦敦桥上疾驰。不过,尽管她有男人般的勇敢、活力,人们还是会注意到,她看到他人遇上危险时,却往往会产生一种女人才会有的心悸。稍被挑衅,她就会泪眼汪汪。她不熟悉地理,忍受不了数学,常有些女人才会有的莫名其妙的怪想法,例如向南即是下山等等。那么,奥兰多究竟更像男人,还是更像女人?关于这个问题,一时恐怕难有定论。现在,她的马车正在鹅卵石路上飞驰。转眼间,她就到了自己城里的家门前。下车的踏板放下来,铁门打开,她进入父亲在布莱克弗里亚斯的房子。虽然城镇的这一头早已跟不上时尚的步伐,但这仍不失为一所怡人、宽敞的宅邸。沿河而建的花园里,有一片坚果树林,很适宜散步。

她在这里暂住,并立即着手寻找她来此想要寻找的东西——也就是说,生活和爱人。前者能不能找到仍是个问号;而后者,在她抵达的两天之后就如愿以偿,且毫不费吹灰之力。她是星期二抵达的。星期四她在圣詹姆斯公园的林荫道散步。当时,散步是上等人才有的习惯。她刚在路上转了一两个弯,就被一小群平民看到了。奥兰多从他们身旁经过,一位怀抱吃奶婴儿的粗俗女人凑上来,肆无忌惮地盯着她看,并大喊:“天啊,这不是奥兰多小姐吗?”其他人闻声涌了上来。奥兰多很快就被一大群人团团围住了。围着她的人多是小市民和商人的妻子,她们直瞪瞪地瞪着她,争先恐后地想看看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官司的女主角的模样。由此可见,那场官司给老百姓们带来了多少乐子。她忘记了,贵妇人绝不应独自在公共场所散步。当人群逼近时,她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脱身。好在这时有位高个儿的绅士及时前来相助,她才得以摆脱人群。那位绅士正是哈利大公。对于这一场面,她感到极为郁闷,但同时又觉得有些好笑。这位宽宏大量的贵族不仅原谅了她,还对她的癞蛤蟆恶作剧表示毫不介怀,为此,他还买了一件雕琢成癞蛤蟆形状的宝石。他把她领到马车前,硬把那首饰塞到她的手里,并再一次向她求婚。

人群、公爵、宝石,这一切都让她在驱车回家的路上,心情跌到了谷底。难道出去散散步,也非得要被人挤得透不过气来,还得接受一件癞蛤蟆宝石,忍受一位大公的求婚?第二天,她对这件事的看法有了好转,因为她发现早餐桌上有几封短笺,来自英国最尊贵的一些太太——萨福克夫人、索尔兹伯里夫人、切斯特菲尔德夫人、塔维斯托克夫人等等。她们在笺中都彬彬有礼地提醒说她们家族与奥兰多的家族是累世通好的世交,她们衷心希望能有幸结识她。第二天是个星期六,很多尊贵的太太亲自前来拜访。星期二,大约中午时分,她们的侍者送来请柬,邀请她参加近期的各种社交盛会、晚宴和聚会。就这样,奥兰多很快就投入了伦敦上流社会的汪洋之中,还溅起了朵朵浪花和层层泡沫。

真实描述当时(或任何其他时候)的伦敦社交圈,超出了笔者或历史学家的能力,相信只有那些不讲究真实,或不尊重真相的人,即诗人和小说家,才能做到,因为那是一个没有真实性可言的领域。一切都不存在。整个伦敦社交圈都云遮雾掩,宛如海市蜃楼。说得明白些,就是奥兰多凌晨三四点从这些社交盛会回家,容光焕发,宛如一棵圣诞树,眼睛如星星般闪闪发光。她解开一根饰带后,在屋内来回踱几圈,才再解开另一根饰带,然后又在屋里来回踱几圈。往往直到阳光晒上绍斯沃尔克的烟囱时,她才能说服自己上床睡觉。躺在床上,她又会辗转反侧,一时大笑,一时长叹,得折腾一两个小时才能入睡。她如此辗转反侧是因为什么?社交圈。那么社交圈说了或做了什么,让一位理性的贵妇如此亢奋?说白了,什么都没有。第二天,奥兰多绞尽脑汁,竟连一个名字也想不起来。O勋爵英勇威武,A勋爵彬彬有礼,C侯爵风度翩翩,M先生幽默风趣。但如果问她,他们的英勇威武、彬彬有礼、风度翩翩、幽默风趣体现在什么地方?她就只能慨叹记忆力不好,一件事也说不出来。而且同样的情况反复出现:尽管当时很兴奋,但一到第二天,一切就会消失无踪。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社交圈就像是圣诞节时好手艺的管家端上来的热腾腾的自酿饮料,它的味道取决于十几种不同原料的适当混合和搅拌,单拿出任何一样来,都会淡然无味。单独看O勋爵、A勋爵、C侯爵或M先生,每个人都似乎没什么特别,但一旦混合在一起,他们就会散发出醉人的味道和诱人的芳香。然而,这种令人陶醉的诱惑无法为人类所理解。因此,社交圈即是一切,又同时什么都不是。它是世上最强劲的调合物,却又根本不存在。只有诗人和小说家能够对付这样的怪物。他们的作品卷帙浩繁,全因充盈着这种似有还无的东西。因此,我们也非常乐意把这种东西留给他们去应付。

因此,遵循前辈的先例,我们只说安妮女王统治下的社交圈光彩辉煌,无与伦比。每个教养的人都以进入这样的社交圈为目标。气质、风度胜于一切。父亲如此教育儿子,母亲如此教育女儿。举手投足的技巧、鞠躬行礼的艺术、剑和扇的收放、牙齿的护理、腿的仪态、膝盖的灵活性、进出房间如何举止得当、以及任何社交圈人士立即会联想到的其他种种礼数,如果没有了这些,对后生男女的教育就谈不上完整。少年奥兰多以呈上一碗玫瑰水的姿态赢得了伊丽莎白女王的欢心,这足以说明其在礼仪礼节方面绝对是运用自如的高手。然而,她确实经常心神恍惚和笨手笨脚。在应当想起塔夫绸时,她总是不期然地想起诗歌。她走路步伐太大,不怎么像女人;她常常举止唐突,间或也许会打翻杯子。

不管这小缺陷是否让她的优雅举止减分,也不管她是否过多地继承了家族血统中的黑色幽默,可以肯定的是,她出入这个社交圈子不过十来次,她的爱犬皮平就时常听到她自问:“我究竟怎么了?”1712年6月16日,星期二,天已破晓,她才阿灵顿公馆的一个盛大舞会回来。她脱掉长筒袜,大声说:“即使一辈子不见人,我也不在乎。”说罢,眼泪夺眶而出。不错,她有很多情人,但生活呢?从某一角度看,生活毕竟非常重要,但生活却在她身边溜走了。“难道这就是,”她问,但没有人回答她,“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生活?”她的长毛犬抬起前爪,并用舌头舔她,以表示同情。奥兰多用手抚摸它,用嘴唇吻它。简言之,她和那狗之间有着狗与女主人所能拥有的最真挚的情感,然而无可否认的是,动物不会说话,严重阻碍了这种情感交流的进一步深入。它们摇头摆尾,前伏后躬,打滚儿,蹦跳,用爪子刨地,发出哀鸣,吠叫,流口水,它们有自己一套把戏和花招,但这一切都没意义,因为它们不会说话。她将小狗轻轻放在地上,心里想,这就是她对阿灵顿公馆里的贵族们的看法。他们同样摇头摆尾,作揖,打滚儿,蹦高,刨地,流口水,但他们不会说话。“这几个月我一直都在这个社交圈打滚,”奥兰多一边说,一边把长筒袜扔到房子的另一侧,“如果皮平会说话,它可能会说,我冷了。我很快活。我饿了。我抓到一只耗子。我埋了一根骨头。请吻我的鼻子之类。”但这是不足够的。

她何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从陶醉转为厌恶呢?我们试图如此解释:我们称之为“社交圈”的这个神秘调合物,本身并没有好坏可言,但它含有一种酒精,挥发快却能量巨大。当你像奥兰多那样认为它令人愉悦时,它就让你迷醉;而当你像奥兰多那样认为它令人厌恶时,它就让你头疼。我们冒昧地怀疑说话的官能与之是否有关系。沉默一小时往往最让人回味;而妙语连珠反而会乏味得难以形容。不过我们还是继续讲故事,把这些问题留给诗人去评说吧。

甩掉第一只袜子后,奥兰多又甩掉了第二只,之后心情悒郁地上床睡觉,发誓永远弃绝这个社交圈。但事实再一次证明,她下结论下得过急了。因为第二天早上醒来,她发现桌上的其中一封邀请函来自一位非常尊贵的夫人:R伯爵夫人。昨晚才下定决心不再重返那个名流社会的奥兰多,当天就急匆匆派人送信去R公馆,回复说她能受邀出席宴会实在荣幸之至。我们只能把这解释为,她至今还沉浸在三个甜蜜的名字中。这三个名字,就是在“痴情女郎”号沿泰晤士河航行时,船长尼古拉斯·本笃·巴托罗斯一边指着可可树咖啡馆,一边念出的:艾迪生、德莱顿、蒲伯。从那以后,这三个名字就像咒语一样在她的脑海中鸣响。谁会相信这样的荒唐事?但事实如此。她并没有从与尼克·格林的交往中汲取任何教训。这些名字,对她而言仍有着强大的诱惑力。或许,人必须有某种信仰,但我们已经提过,奥兰多不信一般意义上的神,因此她容易轻信伟人——但还是有所区别,她对元帅、军人和政治家不以为意,但只要一想到大文豪,她就会产生无比崇高的敬意,甚至几近相信他们肉眼所看不见的。她的直觉不无道理。或许,人们只相信他们看不见的东西。她从甲板上瞥见的那些伟人身影,就具有某种幻想的性质。如果说茶杯就是瓷器,报纸就是纸,她会有所怀疑。有一天,O勋爵说他曾与德莱顿共进晚餐,但她根本不相信他的话。而R夫人的客厅向来被誉为天才候客厅。男男女女聚集在那里,向壁龛中的天才顶礼膜拜。甚至,有时上帝本尊也会降临片刻。只有聪明人才能出入那个地方,(而且据说)那里的人说的话无不妙趣横生。

因此,奥兰多走进那个客厅时的心情可谓诚惶诚恐。她发现一些人已围成半圆坐在火炉旁。R夫人已上了年纪,肤色微黑,头包一袭黑色蕾丝边纱巾。她坐在中央的大扶手椅上,如此一来,纵然她有些耳背,也仍能控制两侧的谈话。坐在她两边的都是些声名显赫之人。据说,男人都曾做过首相;还有人私下说,女人也都是某位国王的情妇。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是些才华横溢、大名鼎鼎的人。奥兰多心怀敬畏,找了个位子默默坐下来……三小时后,她深深地行了个屈膝礼,离开了R夫人家。

对此,读者可能会恼怒地问: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三个小时里,这些人肯定说了些世上最睿智、最深刻、最有趣的的话。似乎确实如此。但事实又好像是,他们什么也没有说。这个是世上所有最璀璨夺目的社交圈共有的奇怪特点。老杜狄范夫人[48]与她的朋友从无间断地谈了五十年,但其中有什么流传了下来呢?也许留下了三句妙语。所以我们可以假设,或者什么都没说,或者没说什么机智的话,或者那三句妙语维持了一万八千两百五十天,分摊到他们每个人身上,也无多少机智可言了。

真相似乎是——如果我们在这个关头敢用“真相”这个词——所有人都着了魔。女主人是现代的西比尔[49],是位向客人下咒语的巫婆。在这幢房子里,他们自以为快活;在那幢房子里,他们自以为机智;在另一幢屋子里,他们又自以为深刻。这全是幻觉(这样说并无不妥,因为幻觉是世上最珍贵、最不可或缺的,能制造幻觉的人可跻身世上最伟大的施惠者之列)。但是众所周知,一旦与现实冲突,幻觉就会破碎,因此在幻觉盛行的地方,容不得真正的快活、真正的机智和真正的深刻。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五十年里,杜狄范夫人只说了三句妙语。因为,如果说得太多,她的圈子就会被毁灭。俏皮话一出,就会腰斩正在进行的谈话,如紫罗兰和雏菊盛放之地被炮弹夷平。她一说出那句闻名的“圣丹尼之妙语”,当时四周的草地就都被烧焦。随之而来的是幻灭和绝望。人们缄口不语。“看在上天的份上,夫人,饶了我们,以后别再说这种话!”她的朋友异口同声地哭求。她只好顺从。几乎十七年来,她再没说过一句让人铭记的话语,结果一切进展得不错。幻觉就像一张美丽的床罩稳稳妥妥地盖在她的圈子之上,就像在R夫人的圈子上一样。宾客自以为很快活、很机智、很深沉、而且正因他们自以为如此,旁人就更强烈附和,于是大家都说,R夫人府邸里的聚会乃世间极乐之地;人人都羡慕那些能置身其间的人;那些人则因他人的艳羡而自命不凡;于是,一切不断地循环往复——除了我们现在要讲述的这件事。

事情大约发生在奥兰多第三次前往的时候。她当时仍处于幻觉之中,以为自己听到的是最发人深省的隽语。而实际上,C老将军不过是唠唠叨叨地讲述了他的痛风如何从左腿转移到右腿,而L先生则在别人提到任何显赫者的名字时,都会插嘴说:“R?噢!我跟比利·R熟得不得了。S?他是我最亲爱的朋友。T?我俩在约克郡一起呆了两个星期呢。”而这些,都是在幻觉的蛊惑下,让人听起来仿佛妙趣横生的应答和参透人生的评论,使得在座的人好一阵骚动。这时,门打开了,一位小个子绅士走了进来。奥兰多没有听清他的名字。但很快她心头就涌起了一阵莫名的不安。其他人看上去也有同样的感觉。一位先生说有穿堂风。C侯爵夫人疑心沙发下有只猫。仿佛是南柯一梦后,他们慢慢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廉价的脸盘架和肮脏的床罩,一切就像醇酒的芳香般飘然散去。那位将军还在说话,只是他的脖子越来越发红;L先生还在回忆,只是他的秃头也越来越明显。而他们所说的,无非是些乏味琐碎的絮叨。人们开始躁动不安。有扇子的人都躲在扇子后面大打呵欠。最后,R夫人用自己的扇子轻轻地敲了敲椅子的扶手。大家都安静下来了。

然后,那位小个子绅士开始说话。他接着说,他最后说。(这些言论都相当著名,我们无须重复。此外,这些言论在他出版的作品中均可找到。)

不能否认,这才是真正的机智,真正的智慧,真正的深刻。在场的人都一脸惊愕。一句这样的话就够糟糕了,他还一句接一句地连说了三句,在同一个晚上!没有一个社交圈这样还能幸存下来。

“蒲伯先生,”R夫人大怒,用讥讽的口吻颤抖着说,“你很得意于自己的机智幽默吧。”蒲伯先生的脸唰一下全红了。足足有二十分钟,没有一个人说话,现场一片死寂。过后,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悄悄地从屋里退了出去。经过了这一次,很难说他们还会不会回来这里。整条南奥德利街都可以听到手举火把的仆人召唤马车的喊声,门砰地关上和马车远去的声音。奥兰多站在楼梯上,发现自己和蒲伯先生离得很近。他那瘦削畸形的身体因种种情绪交杂而颤抖,眼睛里射出怨恨、暴怒、得意、机智和恐惧(他浑身如叶子般瑟瑟发抖)的光芒,有如利箭。他看起来活像一只蜷缩的爬虫,脑门上有一块燃烧着的黄宝石。与此同时,一种无比奇怪的情绪抓住了倒霉的奥兰多。刚过去的一个小时里,她承受了彻底的幻灭,头脑因此震荡失衡。一切似乎比从前赤裸十倍,刺眼十倍。对人类精神来说,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临界点。在这种时刻,女人会去做修女,男人会去做僧侣,富人会散尽财富,幸福者会割喉自杀。奥兰多本甘愿做这一切,但她还有一件更为鲁莽的事情要去做,而且她确实做了。她邀请蒲伯先生和她一起回家。

如果说,手无寸铁深入狮穴、乘划艇航行大西洋、单脚立于圣保罗大教堂的顶端都是鲁莽之举,那么独自与一位诗人回家,则是鲁莽之中的鲁莽了。诗人是大西洋,能淹死我们;也是狮子,能咬死我们。即使我们能狮口逃生,也难免葬身汪洋。一个能摧毁幻觉的人无异于洪水猛兽。幻觉之于灵魂,如同大气之于地球。稀薄的大气若被抽干,植物就会死去,色彩就会褪尽,我们行之于其上的土地就会变成一堆烧焦的煤渣,我们踩踏的是泥灰,炙热的鹅卵石会灼伤我们的双脚。真相一旦揭露,我们也就毁灭了。人生如梦,醒来即毁灭。攫取我们的梦,无异于攫取我们的生命。(乐意的话我可以写上六页纸,但这种风格过于乏味,所以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照这样说,当马车在她位于布莱克法亚的家门前停下时,奥兰多就应该已经变成了一堆煤渣。尽管疲惫不堪,但她依然是有血有肉的大活人,这一点全赖于我们在上文提到的一个要多加留意的事实——眼见得越少,相信得就越多。那时,从梅费尔到布莱克弗里亚斯的路上,照明情况很糟糕。诚然,这与伊丽莎白时代相比已有了很大改善。在伊丽莎白时代,赶夜路的旅人要借助星光或守夜人的火把,才不至于跌进公园街的砾石坑,或误入图腾海姆庭院路上野猪觅食的橡木丛。尽管如此,那时仍远远没有现代这么便捷。大概每隔两百码才有一个煤油灯柱,而两个灯柱之间伸手不见五指。所以奥兰多和蒲伯先生总是十分钟身处黑暗,半分钟身处光明。这让奥兰多一路处于一种怪异的思想状态中。光线渐弱时,她觉得身上悄然弥漫起一股馥郁宜人的芳香。“对于一个年轻女人来说,能与蒲伯先生同车而行真是极大的荣幸,”她注视着他鼻子的轮廓,浮想联翩,“我真是一个有福分的女人。女王陛下疆域内最杰出的文豪——真的,我能感觉到他膝上的勋带结顶着我的大腿——离我只有半英寸的距离。后世后代一定会很好奇我怎么可以和他离得这么近,一定会嫉妒死我。”车又到了有灯柱的地方。“我真是个傻瓜!”她想,“哪来什么名声、荣耀!后世后代根本不会想起我,也不会想起蒲伯先生。老实说,什么是‘时代’,什么是‘我们’?”他们在黑暗中穿过伯克莱广场,就像两只盲蚂蚁,没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只不过是暂时碰到一起,摸索着爬过漆黑的荒地。她打了个寒颤。黑暗又降临了。她的幻觉复苏了。“多么高贵的额头。”她想(黑暗中她误把椅垫上隆起的部分当成了蒲伯先生的前额),“里面该蕴藏着多少才华呀!机智、智慧、真理——它们是多么宝贵的财富啊,人们愿意用生命来换取!只有你能永远燃烧,永远发光。如果没有你,人类的朝圣之旅将永远陷于无边的黑暗。”(这时马车掉进了公园街的一条沟里,车身剧烈地颠簸了起来)“没有天才,我们就会惴惴不安,魂不附体。多么威严、多么明净的光束啊……”她正向椅垫上的隆起部分表白,不觉马车又驶到了伯克莱广场的一盏街灯之下,奥兰多这才意识到自己错了。蒲伯先生的前额并不比平常人的大。“你这个坏蛋,”她想,“可把我骗苦了!我还以为那椅垫上的隆起是你的额头。到看清楚了才发现你是多么卑贱,多么可鄙!瞧你那畸形、孱弱的样子,没有半点值得敬仰的地方,让人可怜,更让人鄙弃。”

他们再次进入黑暗,于是,除了诗人的膝盖,她又什么都看不到了。这时,她的愤怒才有所缓和。

“但我才是坏蛋,”一进入黑暗之中,她就开始反思,“你若卑劣,我岂不更卑劣?是你滋养保护我,是你吓跑了野兽,震慑住了野蛮人,给我丝绸衣裳、羊毛地毯。我要敬神的话,难道不是你奉献出自己的形象,让它在空中显现?难道不是处处可见你的关怀?对此,我不应该表示谦恭、感激和顺从吗?就让侍奉你、崇敬你、服从你,成为我最大的快乐吧。”

这时,他们来到了现在的皮卡迪利广场拐角的那根大灯柱下。她的双眼闪闪发光,除了几个下等女人,她还看到两个可怜的小矮人站在一块荒岛上。他们都赤身裸体,孤苦伶仃,毫无防备。他们自顾不暇,更没有能力去帮助对方。奥兰多径直看着蒲伯先生的脸庞,自忖道,“你以为你能保护我,我以为我会崇拜你,这些都是妄想。真理之光直照在我们身上,着实让我俩难堪得厉害。”

当然,一路上,他们相谈甚欢。他们谈论女王的脾性和首相的痛风,合乎出身高贵和有教养者的所为。马车光明到黑暗,驶向南沿草市街和斯特兰德大街,然后又北折到弗利特街,最后终于到了奥兰多在达布莱克法亚的家。有那么一段时间,路灯之间的本该昏暗的地方,不那么昏暗,而本该明亮的街灯,又不那么明亮——这就意味着太阳正在升起。在夏日平静而微晃的晨光中,可以朦朦胧胧地看清四周的事物。他们走下车。蒲伯先生扶奥兰多下车,奥兰多礼貌地请蒲伯先生先进公馆,一丝不苟地履行美惠三女神所要求的礼仪。

然而,我们不可根据前文就妄下定论说天才(但是现在这种疾病在英伦三岛已经灭绝,据说,已故的丁尼生爵士是最后一位患有此疾病的人)是始终燃烧着的,否则,我们就会把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且可能在那个过程中引火自焚,烧成灰烬。其实,天才更像是工作中的灯塔,每次只发射出一束光线,然后间断片刻后才又发出一束光线,只是天才更加反复无常,他可能连闪六七下(像蒲伯先生当晚那样),然后就一年甚至永远都不再发光。因此想在这样的光线的指引下航行是不可能的,而当黑暗诅咒降落到那些被称为天才的人身上时,据说,他们就会变得与常人无异。

奥兰多起初对此有些失望,但后来却又对此欣然接受,因为从现在开始,她的生活就常有天才作伴了。他们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异于常人。她发现,艾迪生、蒲伯、斯威夫特都很喜欢喝茶。他们喜欢凉棚。他们收集彩色玻璃碎片。他们崇拜洞穴。他们并不反感等级。他们喜欢被赞美。他们穿西服,一天紫红色,一天灰色。斯威夫特先生有一根精美的马六甲手杖。艾迪生先生的手帕上喷了香水。蒲伯先生受头疼困扰。流言蜚语不全是空穴来风。他们也不免会心生嫉妒。(我们草草记下了奥兰多的一些杂乱无章的想法。)最初,她对自己留意这些琐碎小事感到懊恼,于是专门拿了一个本子,打算记下他们所说的值得记下的一些箴言,但那个本子上始终空空如也。尽管如此,她的精神状态却恢复了,她开始撕掉那些盛大聚会的邀请函,腾出晚上的时间来,盼望着蒲伯先生、艾迪生先生、斯威夫特先生的来访……等等,等等。读者读到这里,若参看《劫发记》、《看客》、《格列佛游记》,就会理解那些隐晦词句的确切含义。的确,如果读者接受这个建议,传记作家和批评家就可以省很多事。因为当我们读到:

宁芙究竟是违反了狄安娜的律令,

还是碰裂了薄脆的青花瓷瓶,

玷污的是她的名誉,还是织锦新衣,

是忘记了祷告词,还是错过了一场化妆舞会,

在舞会上,丢失的是她的心,还是项链。

我们仿佛亲耳听到蒲伯先生的声音,他的舌头像蜥蜴的舌头一样滋滋作响;他仿佛就站在我们的眼前,双眼闪闪发光,手臂颤抖;我们懂得了他的爱,他的谎言,他的痛苦。简言之,作家灵魂的一切秘密,人生的全部遭遇,思想的每个特点,都在他的作品里写得大大的,然而,我们却还要求评论家和传记作家来为我们解释这、解释那。时间多得百无聊赖,是人类畸形发展的唯一解释。

因此,读了一两页《劫发记》后,我们就会明白那天下午,为什么奥兰多那么高兴,又那么恐惧,那么满面春光,又那么目光炯炯。

这时,纳丽太太敲了敲门,通报说艾迪生先生求见。蒲伯先生听了,面露苦笑,他站起身来,鞠躬告辞,一瘸一拐地走了出去。艾迪生先生走了进来。趁他就坐之时,我们不妨读一下《看客》里的一段话:

我认为,女人是一种美丽、浪漫的动物,应该饰以裘皮和羽毛、珍珠和钻石、宝石和丝绸。猞猁应自舍毛皮在其脚下,为她做一条披肩;孔雀、鹦鹉和天鹅应为她的袖套贡献自己的羽毛;寻遍大海中的贝壳,挖掘岩石中的宝石;大自然的每一部分都应为这天下间最完美的尤物而倾其所有。这一切我都放任她们沉浸其中,但是,说到我之前谈论的衬裙,我既不能也不会容忍它的存在。

这位先生、他的三角帽和他的一切,都掌握在我们的手心之中了。再看一眼水晶球。不是连他长筒袜上的每条褶皱都看得一清二楚吗?他的智慧的每一圈涟漪,每一条弧线全都一览无遗,还有他的温厚、他的腼腆、他的温文尔雅、以及他将娶一位公爵小姐为妻,最后死得很体面,所有这些,全都清清楚楚。艾迪生先生话音刚落,就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一向特立独行的斯威夫特先生,未经通报就径直走了进来。等一等,《格列佛游记》在哪里?哦,在这里!让我们读一读游历慧骃国的那一段:

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与平和的心境;没有朋友背叛或不忠,也没有暗仇或明敌来伤害。我不曾利用行贿、谄媚或告密来讨好大人物及其属下。我不必提防欺诈或压迫;在这里,没有医师使我遍体鳞伤,也没有律师害我倾家荡产。没有告密者监视我的言行或罗织罪名诬陷我,没有人讥讽、指摘、背后使坏、偷盗、打劫、入户行窃,也没有代理人、老鸨、小丑、赌棍、政客、才子、脾气恶劣且单调乏味的谈客……

停!停下你连珠炮似的词语,免得我们活受罪,还有你自己!再没什么比这个言辞激烈的男人更易懂的了。他那么粗鲁,又那么清白;那么野蛮,又那么善良;蔑视全天下,却又会和小姑娘说些孩子气的话。他将死在疯人院里。我们对此会有所怀疑吗?

奥兰多如此这般地接待他们,为他们斟茶倒水。天气晴好的日子里,她还带他们去乡间的圆形客厅,并设宴款待。她把他们的肖像绕着客厅挂了一圈,这样就不会有先后顺序之分,就不会出现蒲伯先生说她偏向于艾迪生先生,或艾迪生先生说她偏向于蒲伯先生的情况了。他们都非常有才华(不过他们的才华都表现在著作中),教会她最重要的风格,莫过于保持语调自然流畅——这是一种非曾亲耳听闻则无从模仿的特点,哪怕格林穷尽所学,也无从下手,更不用说半个世纪以后那些竖起耳朵努力想捕获它的人了,因为它凭空而生,有如海浪,拍打上岸后随即席卷而退,而且再也无法捕捉。他们并没有刻意教她,而只是通过日常说话的节奏熏染她。慢慢地,她的风格发生了转变,也创作出了一些引人入胜、妙趣横生的韵文和散文人物。为此,她慷慨地用红酒款待他们,并在用餐的碟子下放一些支票,而他们也都欣然接受并致谢。在这些交换中,她感到荣幸之至。

逝者如斯夫。人们常常可以听到奥兰多自言自语,但她强调的语气或许会让听者生疑。“平心而论,我过的是什么生活啊!”(因为她还在寻觅那个叫做“生活”的东西。)不过,现实的发展很快就要迫使她更仔细地考虑这个问题。

有一天,她在给蒲伯先生斟茶的时候,蒲伯先生——他目光如炬,观察敏锐,这从上文引用的韵体诗中就可以看出来——蜷缩成一团,坐在她身旁的椅子上。

“主啊,”她一边夹方糖,一边想,“后世的女人该多么嫉妒我啊!不过……”她没有继续往下想,因为不能冷落了蒲伯先生。不过……让我们来继续她未完的思绪吧。当有人说“后世会多么嫉妒我”时,我们大可以断定,他当下过得绝不痛快。这种生活真的像笔者写得那么激动人心、那么令人艳羡、那么值得称道吗?一来,奥兰多其实很讨厌喝茶;二来,尽管才智是一种神圣、值得尊崇的存在,但它却习惯栖居在最破败的躯壳之内,而且,唉,往往啮食其他官能,因此往往思想无限膨胀,挤得胸怀、感觉、宽宏、仁慈、包容、善良等几乎喘不过气来。所以,诗人自视甚高,瞧不起人,总是与人不和、相互攻击和易生嫉妒,却又总是巧舌如簧,口若悬河,博人同情。所有这些都让斟茶比往常更需小心谨慎,因此,我们只能悄悄地说,以免被某些才子偷听到。此外(我们再次要压低声音,以免被女人们偷听到),男人之间有个小秘密,切斯菲尔德爵士[50]曾悄悄把它告诉儿子,并告诫他绝不可外传;这个秘密就是:“女人不过是群大孩子……聪明的男人都只不过逢场作戏,陪她们玩玩儿,奉承她们,哄她们开心罢了。”既然小孩子总是听到他们无意听到的东西,并且有时在长大后还会把它们泄漏出去,所以整个斟茶的过程也就成了一个打听秘密的过程。女人很清楚,才子虽然会送诗来请她过目,称赞她的鉴赏力,征求她的评价,喝她的茶,但这绝不表明他尊重她的意见,欣赏她的见解,也绝不表示虽不能用剑,他就不会以笔代剑让她遍体鳞伤。所有这些,虽然我们都已尽可能压低了音量说,但恐怕它们现在还是已经泄漏出去了,所以女人们才会手里拿着奶油罐,夹着放糖,却还坐立不安,不时地张望窗外和打哈欠,以至于放糖噗嗵一声——奥兰多现在就是这样——掉进了蒲伯先生的茶里。而蒲伯先生可是天下疑心最重、报复最快的人,一点小事就会被他视为污辱,并且旋即还以颜色。他转向奥兰多,立刻数落了她几句,就是《女人的品性》中最有名、最犀利的那几句。他后来虽又多番润色,但最初的版本就够打击人的了。奥兰多屈膝行礼,以示受教。蒲伯先生鞠了一躬就告辞了。奥兰多觉得自己似乎真的被那个小个子男人掴了一掌。为了冷却滚烫的双颊,她漫步来到花园深处的坚果树丛中。很快,习习凉风起了作用。她惊奇地发现,独自一人时,她如释重负,倍感轻松。眼前小船在河面上欢快地溯流而上的情景,无疑唤起了她对一两件往事的回忆。她坐在一棵绿柳之下,陷入了沉思,直到繁星闪耀,才起身回家。回到家后,她走近卧室,关上房门后,打开一个衣柜。衣柜里还挂着许多她还是翩翩少年时穿的衣服。她从中选了一套镶满威尼斯花边的黑色天鹅绒衣裤。诚然,这衣服有些过时,但她穿着仍然很合身,俨然一副贵族公子的模样。她站在镜前转了两转,发现自己虽然穿了衬裙多年,但仍未失去双腿的灵活性;一切确保无误后,她偷偷溜出了房门。

时值四月初,夜色晴朗,满天繁星和一弯新月交相辉映,再加上街灯的光亮,走在路上刚好能看清人的面容和雷恩先生的建筑。一切都朦朦胧胧,仿佛马上就要融化了似的,还好有点点银光勾勒出它们的轮廓,才恢复了它们的生气。谈话就应如此,奥兰多想(沉浸在傻气的幻想之中),社交圈就应如此,友谊就应如此,爱情就应如此……因为只有天知道,为什么就在我们对人类的交流失去信心时,谷仓与大树、谷垛与马车的某些随意组合,会那么完美地呈现在我们的眼前,让我们联想到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以至于我们决定再度追寻。

她想着想着,不觉来到了雷塞斯特广场。四周的建筑呈现出白日难以察觉的虚幻和对称。夜空仿佛被一双巧手洗净过似的,倒映着屋顶和烟囱的轮廓。广场中央有一棵悬铃木,树下有一张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神色沮丧的少妇,只见她一条胳膊垂在身旁,另一条胳膊放在膝上,仿佛典雅、纯朴与忧愁的化身。奥兰多脱帽向她致意,就像一位风度翩翩的男子在公共场合向一位贵妇致意那般。那少妇抬起头来。她的脸部轮廓无比精致。她抬起双眼,其中散发出来的光芒让奥兰多备感惊艳,因为那光芒只偶尔在茶具上闪现,而极少出现在人的脸庞之上。那少妇抬起头,透过这银色的光芒看着他(因为她以为奥兰多是位男子),目光中交杂了恳求、企盼、战栗和惶恐。她站起来,接受他伸过来的臂膀。因为——我们有必要强调这一点吗?——她属于那类一到晚上就擦亮自己的器皿,把它们整齐地摆在公共柜台上待价而沽的人。她把奥兰多领到自己在格拉尔德街的住处。奥兰多感觉她略带恳求地轻轻依偎在她身旁,这唤起了她全部的男性情感。这时,奥兰多的模样、感觉和谈吐都俨然一个男人。然而,她凭着女性的敏感——因为片刻之前她还是女人——怀疑,那姑娘的羞怯、答话时的吞吞吐吐、在门口和斗篷的褶皱里摸索钥匙和手腕的无力,都是为了满足她的男性心理而装出来的。她们上了楼。那可怜的人儿煞费苦心地装饰房间,想要掩饰她没有其他房间这一事实,但奥兰多一眼就看了出来。她鄙视这种瞒骗行为,却又对真相感到同情怜悯。两种情感的相互映衬,奥兰多产生了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不知该哭还是该笑。这时,奈尔(那姑娘如此称呼自己)解开手套的扣子,特意藏起破了个小洞的左手拇指,然后退到屏风后面,可能在往脸上抹胭脂,整理衣服,并在脖颈上系一条新围巾;与此同时,她一直闲扯,就像女人为了讨好情人所做的那样。但奥兰多从她的声调中听出她心不在焉。一切就绪后,她走了出来,准备好了。经过一番愤怒、得意和怜悯混杂的奇怪煎熬后,奥兰多卸掉一切伪装,坦诚自己其实也是女人。

奈尔听了,忍不住大笑起来,声音响亮得连马路对面都能听到。

“其实,亲爱的,”她在多少恢复了常态后说,“我倒一点儿也不失望。跟你老实说,”(值得注意的是,在发现她们性别相同后,她的举止马上变了,感伤、恳求的矫揉造作全没了。)“跟你老实说,我今晚还真没兴致与男人调情。我正在倒大霉。”她坐近炉火,调了一碗潘趣酒,给奥兰多讲述她的人生故事。既然我们现在讲的是奥兰多,就无须扯进另一位女士的风尘故事。尽管奈尔小姐没有一点才气,听到奥兰多提起蒲伯先生的名字时,还会傻里傻气地问,这个蒲伯和杰明街角那个做假发的蒲伯有没有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奥兰多从未觉得时间过得如此欢快过。在奥兰多眼里,这是一份可爱的自在和诱人的美丽,比起她习惯了的文雅辞令,这位女人的粗俗言语有着美酒一般的甘醇。她不得不承认:蒲伯先生的讥讽嘲骂、艾迪生先生的居高临下、切斯菲尔德爵士的世事洞明,里面都有某些让她厌烦文人圈子的东西,尽管她必须继续尊重他们的作品。

她得知,这些可怜的人儿——因为奈尔带来了普鲁,普鲁带来了基蒂,基蒂又带来了路丝——有一个自己的圈子,而她们现在视她为成员。在这里,每个人都会讲述自己的经历,讲述自己如何落到今天这个田地。其中有几人是伯爵的私生女,另一人与国王肌肤相亲,且大大超过了应有的界限。她们算不上穷困潦倒,因为她们的口袋里都有一枚戒指或一块手帕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奥兰多源源不断地为她们提供潘趣酒。于是,她们就经常围聚在潘趣酒旁边,讲精彩的故事,发有趣的评论,因为无可否认,女人凑到一块儿——嘘——她们总是小心翼翼,保证房门紧闭,不会有一句话泄漏出去。她们的全部欲望就是——还得嘘——听,楼梯上是不是有男人的脚步声?她们的全部欲望,我们正要说,那位先生就抢过了我们的话头。女人没有欲望,那位先生边说,边走进奈尔的客厅;只有做作。如果没有欲望(她已服侍了他,他走了),她们的交谈就不会引起任何人的丝毫兴趣。“众所周知,”S.W.先生说,“在缺乏异性的刺激时,女人之间无话可说。女人呆在一起时不交谈,而是掐架。”既然她们在一起无法交谈,而掐架又不可能无休无止,且众所周知(T.R.先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女人不会对同性产生爱慕之情,同性相斥,她们只会彼此憎恨,”那么在女人要寻找她们之间的社交圈子时,我们还能假设她们做些什么呢?

既然这不是一个能吸引聪明男子注意的话题,而我们这些人,又享有传记作家和历史学家的豁免权,可以不必理睬性别问题,那就让我们跳过这个话题,只是说奥兰多在同性交往中其乐无比,然后让男士们来证明——他们乐于如此——这是不可能的。

但是,要确切、具体地描述奥兰多这个时期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困难了。那个时候,格拉尔德街和德鲁瑞巷的院子,灯光昏暗、路面坎坷、通风不好,我们在里面摸索着跟踪奥兰多,才刚隐隐约约地看到她的身影,她就又消失不见了。此外,她还频繁地换不同的衣服穿,这让我们的任务难上加难。因此,她经常被当作“某爵士”出现在某本现代回忆录中,而那位爵士其实是她的表亲。她的慷慨大度也常被归在其表亲名下,她的诗歌也常被说成出自他的手笔。对她来说,经常变换角色,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因为她性别转换的频繁程度,是那些只穿一类衣服的人所难以想象的。而且,她无疑从这些变换中获得了双重收获:生活乐趣增加的同时,生活阅历也丰富了。她一会儿穿衬裙,显得性感撩人,一会儿又换成马裤,显得笃实正直。她轮番享受两性的爱。

因此,不妨这样描述她的生活:上午,穿一件中性的中国袍子,徜徉书海;然后,穿着同样的服装接见一两位委托人(因为恳求她帮忙的人为数很不少)。接着,她会换上利落的齐膝短裤,到花园里去给坚果树修剪修剪枝桠。之后,她会换上一身塔夫绸花裙,这最适合乘车去里奇蒙,听某位显赫的贵族男子的求婚告白。随后,她会返回城中,换上一件律师模样的黄褐色袍子,到法院去听她的官司的进展——因为,虽然她的财产在一小时一小时地流逝,但那单官司却完全没有要结案的迹象。最后,夜幕降临,她多半会从头到脚换上一身贵族男子的行头,然后去街上冒险。

关于这些冒险,当时传闻很多,譬如,她与人决斗、在皇家船队的一条船上当船长、被人看到裸体在露台上跳舞、与某位女士私奔到低地国家而那位女士的丈夫尾随其后,等等。至于这些传闻的真假虚实,我们不置一词。不管奥兰多做了什么,她在回来时总要专门跑到一家咖啡馆的窗外,偷偷地看看那些才子。虽然听不见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根据他们的手势,她可以想象正在发表些什么妙趣横生或讥讽嘲弄的言论。这可能倒是件好事;有一次,她站着看伯尔特院子里的一栋房子,足足站了三个小时。在那栋房子的百叶窗上,映出三个人的人影,他们正坐在一起喝茶。

世间再没有比这更引人入胜的戏剧了。她真想大声喝彩:好极了!好极了!因为,它的确是一出好戏——是从人生这本厚书上撕下来的精彩一页!那个小个子身影,噘着两片嘴唇,不安分地坐在椅子上,时而扭来扭去,时而任性无礼,时而过分殷勤。那个驼背女人的身影,弯曲着手指伸进杯里,探一探茶有多深,因为她是个盲人。大扶手椅上有一个来回晃动的人影,长得酷似罗马人,将手指奇怪地弯曲缠绕,不时地突然扭头,大口喝茶。这些身影是约翰逊博士[51]、鲍斯韦尔[52]和威廉夫人。奥兰多全神贯注地看着眼前的场景,顾不上想象后世人们会怎样嫉妒她,尽管这回似乎确实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她心满意足地凝视着,凝视着。终于,鲍斯韦尔先生站起身来,用尖刻暴躁的声音对待那老妇人,而在那罗马雕像般的伟人面前表现得非常谦卑。那伟人有点摇晃地站起身来,嘴里滔滔不绝,发表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箴言伟论。这就是奥兰多当时的想象,虽然她听不见那三个人影坐在那里喝茶时说的话。

有一天夜里,她闲逛一圈后就回家了。回到楼上的卧室后,她脱掉镶有花边的外衣,只穿着衬衫和裤子,站在窗边眺望。空气中散发着某种激动人心的东西,让她无法上床入睡。时值隆冬,气候严寒,城市上空弥漫着白色的雾气,四周呈现一片宏伟壮丽的景象。她望见圣保罗大教堂、伦敦塔、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还有城里所有教堂的尖顶和圆顶,银行平滑的身躯,大厅和会议厅宽广交织的弧线。北边是平缓、绿草如茵的海姆斯塔德高地,西边是灯火通明的梅费尔街巷和广场。在这片宁静、井然有序的景象之上,天朗气清,繁星满空,仿佛一双双满怀希望、目光坚定的眼睛。在这片澄澈明净之中,每一屋顶的线条,每一烟囱的通风帽,都清晰可见;甚至连路上铺砌的一粒粒鹅卵石子都能看得分明。奥兰多禁不住要把这片井然有序与伊丽莎白王朝那混乱、拥挤的伦敦城相比较。她记得,倘若当时的伦敦能够称为城市的话,那也是一座拥挤不堪的城市。在布莱克弗里亚斯她的房子窗下,不过是一堆小房子挤在一起。街道中央深坑中的死水映出天上的星星。原是一家酒馆的街边角落有一个黑影,可能是有人被谋杀了并被抛尸至此。她还记得,在这样的深夜,当时她还是个小男孩,被保姆抱到菱格窗前,听到街上传来斗殴受伤者的哭叫。成群结队的流氓,男男女女,互相抱头搂颈,脚步踉跄地走在路上,高声唱着下流的小调。他们耳朵上的饰物闪闪发光,手里的刀子寒光逼人。在这样的一个深夜,海格特和海姆斯塔德高地密不透风的树林,现出了枝叶缠绕的轮廓,在天幕下蠕动着,扭曲着,纠缠不清。在某个高耸出伦敦城的山上,偶尔会看到一个光秃的绞刑台,上面的十字架钉着腐烂或干枯的尸体。这是因为,在伊丽莎白统治下,每条饱经沧桑的大道都充斥着危险和不安、淫荡和暴力、诗歌和肮脏,城里的小屋和狭窄的小路上响着低沉嘈杂的声音,散发出熏天的臭气。奥兰多甚至还记得炎热的夏夜里它们所散发出来的气味。如今,她把身子探出窗外,四周只有光明、秩序和宁静。一辆马车驶过石子路,传来了轻微的咯吱声。她听到远处守夜人在喊:“十二点,有霜冻!”话音刚落,午夜的第一声钟声就敲响了。这时,奥兰多才第一次注意到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后漂浮着一小朵云彩。随着陆续敲响的钟声,云越聚越多,且颜色越来越暗,并以超乎寻常的速度扩散开去。就在这时,轻风骤起。到第六下钟声敲响的时候,东方的整个天空已被一片不规则移动的阴霾所遮盖,相比之下西方和北方的天空是一片清朗。接着,乌云向北面扩散,吞没了城市之上的一个又一个高地。只剩下灯火通明的梅费尔,在映衬之下更显璀璨。第八下钟声敲响时,皮卡迪利广场上空匆匆蔓延开几缕流云。它们仿佛不断膨胀,并以极快的速度向西面的天边迸进。又敲响了三下钟声,这时,黑暗以铺天盖地之势笼罩了整个伦敦城上空。到午夜的第十二下钟声响起,已是黑云压城城欲摧。黑暗弥漫,疑惑四起,混乱不断。十八世纪结束,十九世纪拉开帷幕。

[38] 盖伊·福克斯(Guy Fawkes),一个英国天主教徒,为1605年阴谋炸死詹姆斯一世的英国火药阴谋案同谋。(译注)

[39] 海蓬子,又名海芦笋,生于盐碱地、盐湖边及海边、河谷潮湿的重盐质土壤上。(译注)

[40] 雷恩先生,即克里斯托弗·雷恩(Christopher Wren,1632-1723),英国建筑师、天文学家、数学家。伦敦大火后他设计了圣保罗大教堂等50多所伦敦建筑物。(译注)

[41] 圣殿闩位于舰队街的西端,是旧时伦敦城的入口。(译注)

[42] 艾迪生,即约瑟夫·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英国散文家、剧作家、诗人、期刊文学创始人之一,与人合办《看客》杂志。(译注)

[43] 德莱顿,即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英国桂冠诗人、剧作家、批评家。(译注)

[44] 亚历山大·蒲伯(Alexander Pope,1688-1744),英国诗人,长于讽刺诗,善用英雄偶体,主要作品有《劫发记》等。(译注)

[45] 达克特,旧时在欧洲许多国家通用的金币或银币名。(译注)

[46] 卢牌戏,古代一种有赌金、罚金的纸牌游戏。(译注)

[47] 塞壬是希腊神话中人面鸟身的海妖,飞翔在大海上,拥有天籁般的歌喉,常用歌声诱惑过路的航海者而使航船触礁沉没。(译注)

[48] 杜狄范夫人(1697-1780),一位法国贵妇,著名的沙龙女主人,因与众多文人交往而为人所知。(译注)

[49] 西比尔(Sibyl)是西方古代女预言家、女巫。(译注)

[50] 切斯菲尔德(1694-1775),英国著名外交家兼作家,曾任驻荷兰大使、国务大臣等,以著作《给儿子的信》而闻名于世。(译注)

[51] 约翰逊博士(Samuel Johnson,1709-1784),是18世纪中后期英国文坛执牛耳者。他以渊博的见识、独特的文风以及作品中的精彩词句脱颖而出,成为当时英国文坛众望所归的人物。(译注)

[52] 鲍斯韦尔,即詹姆斯·鲍斯韦尔(James Boswell,1740——1795),英国家喻户晓的文学大师,传记作家,现代传记文学的开创者,出生于苏格兰贵族家庭。(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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