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特蕾莎修女的小个子流浪汉,是我遇上的第一位真正的达摩流浪者。第二位则是所有达摩流浪者里的头号人物,贾菲·赖德,实际上正是他创造了“达摩流浪者”这个名号。贾菲·赖德,一个来自东俄勒冈的孩子,在树林深处的一间小木屋里由父母和姐妹抚养长大,从小就伐木,做过樵夫,做过农夫,对动物和印第安传说深感兴趣。最终他用不知什么办法上了大学,那时他已有足够的准备,先是研究人类学,然后是印第安神话,读的是真正的印第安神话文本,最后他学会了中文和日语,成了一名东方学家,发现了达摩流浪者中最伟大的那些人——中国和日本的疯癫禅僧。同时,作为一个来自西北部、心怀理想主义的男孩,他迷上了世界产业工人联盟[世界产业工人联盟(I. W. W.,即Industrial Workers of the World),1905年于美国芝加哥成立的激进劳工组织。]那一套老式的无政府主义思想。他学会了弹吉他,把劳工号子和他的印第安歌谣或他喜欢的民谣混在一起唱。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礼拜以后的旧金山街头。(在我搭顺风车绕了大段的长路、跑完从圣巴巴拉到旧金山的剩余旅程后,让我搭车的——尽管可能没人信这件事——是一位年轻美丽的金发女郎。她穿着一身无肩带的白色泳装,赤着双脚,脚踝上戴着金镯子,开着一辆最新款的褐红色林肯水星。她需要来点儿苯齐巨林[苯齐巨林(benzedrine),安非他命的一种,属于兴奋剂,用于醒酒等。]才能一路开进城,而我说我的旅行包里正好有点儿,她大喊“疯了”。)我看见贾菲用登山时那种奇怪的阔步来回走着,背着个小肩包,里面装着书和牙刷什么的,那是他的“进城专用”小肩包,区别于他满满当当的大背包——里面塞了睡袋、斗篷和炊具。他留着一小撮山羊胡,一双绿色的斜眼让他看起来有几分奇怪的东方味道。但他长得一点儿也不像波希米亚人,行事风格也远非波希米亚人那样(围绕艺术装模作样)。他身材颀长,皮肤晒得黝黑,看起来精力充沛、心态开放,到处跟人打招呼,开心地交谈,甚至对街上的流浪汉高喊“你好”。你问他问题时,他总是以一种欢快的方式,费劲儿思索并很快给出一个精妙的回答。

“你在哪里遇上的雷·史密斯?”当我们走进“那地方”——海滩附近的爵士乐迷们最喜欢的酒吧——时,他们问他。

“哦,我总是会在街上遇见菩萨!”他喊道,并点了啤酒。

那是一个伟大的夜晚,一个历史性的夜晚,从多个层面来看都是如此。他和其他一些诗人(他也写诗,还把中文诗和日文诗翻译成英文)计划在城里的六号画廊举行一场读诗会。他们会在酒吧齐聚,一起找乐子。可当他们或站或坐在我身边时,我发觉他是那群人中唯一一个看起来不像诗人的,尽管他确实是个真正的诗人。其他诗人,要不就像是披散着黑色长发、戴角质架眼镜的知识分子型爵士乐迷,比如阿尔瓦·高保[即美国诗人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1926—1997),和凯鲁亚克同为垮掉派核心人物,阿尔瓦·高保是其在本书中的化名。];要么就是看起来纤弱、苍白、英俊,比如艾克·奥谢[美国垮掉派诗人迈克尔·麦克卢尔(Michael McClure,1932—2020)在本书中的化名。](穿着西装);要么看起来像是超凡脱俗、气质文雅的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人,比如弗朗西斯·达帕维亚[美国诗人菲利普·拉玛蒂(Philip Lamantia,1927—2005)在本书中的化名。](他看起来像个年轻牧师);要么是打着领结、头发蓬乱的老派无政府主义者,比如雷诺德·卡考依瑟[美国诗人、作家、批评家、旧金山文艺复兴先驱、垮掉派先行者肯尼斯·雷克思罗斯(Kenneth Rexroth,1905—1982)在本书中的化名。];要么是一位戴眼镜的笨拙残疾人,就像华伦·库格林[美国诗人、佛学家、旧金山文艺复兴代表人物菲利普·惠伦(Philip Whalen,1923—2002)在本书中的化名。]。其余希望成为诗人的家伙们则站在周围,衣着各异:袖边磨损的灯芯绒夹克,磨坏的鞋子,从口袋里冒出来的书本。但贾菲穿着粗糙的工人装,那是他从慈善商店买来的二手衣物,是给登山、远足、在夜间的旷野里打坐、生篝火以及搭车往返漫游海岸准备的行头。实际上,他的小肩包里还有一顶滑稽的绿色登山帽。通常在走到山脚下要开始千百米的攀登时,他会一边哼着瑞士约德尔调小曲,一边戴上这顶帽子。他穿着登山靴,很贵的登山靴,他骄傲和快乐的源泉,意大利造的。他穿着靴子,像个老派伐木工那样,踩着重步在酒吧地板上走来走去。贾菲个头不高,也就一米七出头,但很强壮,瘦长结实,健步如飞,浑身肌肉。他颧骨突出,面孔悲伤,但在山羊胡上方,他那双闪着精光的眼睛,就像是咯咯笑的中国老圣人的,这抵消了他英俊面孔上的粗野之感。他的牙齿有些发黄,这是早前粗放的荒野生活的结果,但人们不会在意,而他听到笑话时也会张口大笑。有时他会安静下来,忧伤地盯着地面,像一个正在削木头的人,但更多的时候,他是开心的。他对我显出赞同的兴趣,也对圣特蕾莎修女的小个子流浪汉的故事和我讲给他听的其他一些故事深感兴趣,那些故事讲我自己扒货车、搭顺风车,或在林中漫步。他马上把我称作一个伟大的“菩萨”,意思是“大智者”或“大智慧天使”,说我在用自己的真诚点亮这个世界。我们也共享同一个最爱的佛教圣人:观世音菩萨,或日语所说的“十一面观音”。他对中国、日本甚至缅甸的佛教都十分了解,但我立刻告诫他我对那些神话传说、名相和各国佛教的差异没什么兴趣,我感兴趣的只是释迦牟尼四谛[释迦牟尼四谛是佛教各派共同承认的基础教义,形成较早,相传佛陀悟道的核心就是四谛,也是初转法轮的根本内容。“四谛”亦称“四圣谛”,意为“四条真理”,即苦、集、灭、道。]中的第一谛:众生皆苦。在某种程度上,我感兴趣的还有第三谛:苦是可以消除的——而我在当时并不是很相信这一点(我还没有消化《楞伽经》,它最终会告诉你世界本是空无,唯在自己一念,因此一切皆可能,包括灭苦)。前面提到的笨拙的老好人华伦·库格林,是贾菲的哥儿们,浑身上下一百六十斤“诗歌之肉”。贾菲对我吹嘘(咬耳朵)说,他比看起来可要厉害多了。

“他是谁?”

“他是我在俄勒冈时块头最大关系最好的朋友,我们认识很久了。一开始你会觉得他慢吞吞蠢兮兮的,但实际上他是一块闪亮的钻石。你会看到这一点的。别让他把你撕成碎片。他随口冒出一句话,就能惊得你天灵盖飞走,伙计。”

“为什么?”

“他是一个神秘的大菩萨,我觉得他就是旧世纪大乘佛教先贤无著[无著(Asagna),音译为阿僧伽,生于公元4或5世纪,古代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创始人之一。]的转世化身。”

“那我是谁呢?”

“不知道,也许你是山羊。”

“山羊?”

“也许你是泥面。”

“泥面是谁?”

“泥面就是你那张山羊脸上的泥巴。如果有人问你‘一条狗身上有没有佛性’,还‘汪’一声,你怎么说?”

“我会说,那是禅宗的一通蠢话。”这让贾菲沉吟了一会儿。“听我说,贾菲,”我说,“我不是禅宗佛教徒,我是个严肃的佛教徒,我是一个老派、爱幻想的小乘教徒,对后来的大乘佛教感到畏惧。”我们就这样谈着话进入了夜晚。我的论点在于,禅宗佛教没有专注于行善,而是迷惑智者,让他们浪费力气去感知万物的幻象。“这很卑鄙,”我抱怨道,“所有禅宗大师都把弟子们丢到泥坑里,就因为他们答不出弟子蠢兮兮的问题。”

“那是因为他们想让弟子明白,泥巴比修辞更好,伙计。”不过我没法完全复述(会试试)贾菲的精妙回答、反驳和诱导,他用这些办法让我一直如坐针毡,最终在我晶体般的头脑里插进了什么,让我不得不改变人生计划。

不管怎样,我当晚就跟着这一大帮嚎叫诗人去了六号画廊的读诗会。那一夜具有多重重大的意义,其中之一便是旧金山诗歌复兴的诞生之夜。每个人都在那里。一个疯狂的夜晚。我就是那个让夜晚跳动起来的人,因为我一直在跑来跑去,从那晚站在画廊里极为呆板的一群听众手里收集角币和分币,然后带回三大罐加州葡萄酒,让他们都喝高了。因此到了十一点,阿尔瓦·高保醉醺醺地大张双臂,颂出、吼出了他的诗《哀号》[《哀号》(Wail),艾伦·金斯堡的著名诗作《嚎叫》(Howl)在本书中的代称。]时,每个人都在大喊“来!来!来!”(就像一场音乐会的即兴演奏),而老头子雷诺德·卡考依瑟,这位旧金山诗歌之父在擦拭他喜悦的泪水。贾菲朗诵了他美妙的诗篇,写的是郊狼——北美高原印第安人的神(我是这么想的),至少是西北印第安人之神,夸扣特尔人[夸扣特尔人(Kwakiutl),北美西北太平洋沿岸的印第安人部族。]什么的。“操你!郊狼唱道,然后跑了。”贾菲对这群出色的听众朗诵着,他们全都高兴地大吼,这真的很纯粹,“操”这个脏词竟能如此干净地冒出来。他也有温柔抒情的诗句,比如讲熊吃浆果,呈现出他对动物的爱;还有那些很神秘的句子,有关蒙古路上的公牛,展示了他的东方文学知识,他甚至说到玄奘这位伟大的中国僧人,他从中原出发,手中拿着一炷香,一路西行。然后贾菲突然亮出他的酒吧幽默感,读出他的诗句,写郊狼带回来好吃的。还有他的无政府主义理念,讲美国人都不知道该如何生活,写上班族被电锯砍倒的树困在房间里(这里也显露出他在北方做伐木工的背景)。他的声音深厚又洪亮,某种意义上说也很勇敢,就像一位旧日的美国英雄和演说家的嗓门。他身上有某些诚挚、坚强、充满人性希望的东西,而其他诗人要么太讲究唯美辞藻;要么太歇斯底里、愤世嫉俗,没法怀抱期冀;要么太抽象内敛;要么太政治化;要么就像库格林的作品,太让人费解,没法读懂。(大块头库格林谈论“未被澄清的过程”,但库格林也的确说过,悟是非常个人化的事。我察觉到贾菲身上强烈的佛性和理想主义的感觉。在大学一起厮混的时光里,他和好心肠的库格林分享了这些感觉,正像我和阿尔瓦在东部诗歌圈子[本书作者凯鲁亚克曾是哥伦比亚大学一员,参与纽约诗歌社群。]里分享观念那样。我也和其他人分享过这些感觉,只不过没有那么能给人启示、直击要害,但也没有变得煽情又伤感。)

此时,一大群人围站在暗下来的画廊里,拼命想听到这场不可思议的读诗会里的每句诗、每个词;而我从一群人窜向另一群,面向他们,背朝舞台,强迫他们大口灌酒,或者晃回去,坐在舞台一边,喊出“哇”或者“耶”来叫好,甚至会回应大段的评论。尽管没有人邀请我发言,但在这愉悦的气氛中也没有人反对。那是一个很棒的夜晚。纤美的达帕维亚也读了写在精美的薄光纸上的诗,纸页是黄色或粉色的。他用修长纤白的手指小心地翻动它们。他读了他去世的密友,在奇瓦瓦吃了太多仙人掌(或死于小儿麻痹症,同一回事)的奥特曼的作品,但一首自己的诗也没读——这本身就是一首献给他死去的青年友人的迷人挽歌,感人到可以让第七章里的塞万提斯落泪。他用精妙的英式口音读着,让我带着内心的笑声哭起来,而之后我慢慢开始了解了弗朗西斯,也喜欢上了他。

在听众中站着的有罗茜·布坎南,一位短发姑娘,红头发,干瘦,好看,一位真正动人的妞儿,她能和海滩上每一个不同背景的人交朋友,她能当画家的模特,或者自己当一位作家。当时她兴奋得浑身冒泡儿,因为她和我的老朋友科迪正沉浸在爱河中。“很棒,对吗,罗茜?”我朝她喊道,她从我的酒罐里喝了一大口酒,双眼发光地看着我。科迪就站在她身后,双手搂着她的腰。在一群诗人中,雷诺德·卡考依瑟打着领结,穿着一身破旧的外套,他会站起来用那假里假气的搞笑嗓门发表一小段演说,然后引介下一位朗诵者。不过,大概十一点半的时候,所有的诗都读完了,每个人都在绕圈子来回走着,畅想着刚刚发生了什么,对美国诗歌来说下面会发生什么,而卡考依瑟正在用他的手帕擦着双眼。我们和他聚到一起,所有的诗人们分坐几辆车进了中国城[旧金山中国城就在哥伦比亚大道边,离垮掉派诗人基地城市之光书店和六号画廊不远。],准备吃一顿超棒的大餐。餐会在贾菲最喜欢的中餐馆,南园馆,他教我怎样点菜,怎样用筷子吃饭,给我讲东方疯癫禅僧的奇闻异事,这一切最终让我开心得(我们桌上有瓶葡萄酒)跑到厨房门口问厨子:“为什么达摩祖师打西边来?”(达摩祖师是把佛教往东传到中国的印度人。)

“我不在乎。”这个老厨子合上眼说。我告诉了贾菲,他说:“完美的回答,绝对完美。现在你知道我说的禅是什么意思了吧。”

我还有很多要学的东西。特别是怎么和姑娘们打交道——贾菲那种无可比拟的疯癫禅僧的方式,我在下一个礼拜就亲眼见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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