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就是他的主宰。他的生活被这些山峦限制住了。它们的低洼处就是现实。身居其中,超越成长、超越斗争和死亡。在这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上,这些群山就是绝对的统一体。他的记忆中闪烁着一张张鬼影般的古老面孔:斯万家的牛、圣路易市、死亡以及躺在摇篮里的自己。他就像鬼魅附在自己的身上,总想在片刻之间重新发现曾经属于自己的部分。他不懂得什么是变化,也不明白什么是成长。他的眼睛紧盯着客厅里挂的儿时照片,心情难过地转过身,因为他再也不敢去接触、保留、捉住过去的自己。

以前那些毫无具体形象的鬼影现在变得这么清晰,仿佛就在自己眼前。五年前发生的事情似乎伸手可及。现在他已经不再相信自己的存在。他期待有人来唤醒自己;他听见甘特响亮的嗓音从挂满果实的葡萄藤下传过来,然后睡眼惺忪地站在台阶上凝望着晴空下的圆月,然后乖乖地上床去睡觉了。但是,在他的思想深处仍然是如烟的过去——那些流水般的往事正在向自己奔涌而来。

他听见了自己生命之钟发出的可怕嘀嗒声;他从伊丽莎那里遗传获得的苏格兰民族能知过去未来的洞察力,使他内心燃起了熊熊的火炬。穿透如影的岁月,在可怕的影子里采来万缕灿烂的辉光——黄昏时分铁道旁边的小站;晨曦中透过松林延伸的岔道;高架桥下小屋里透出的微光;随着牛群一起向前奔跑的男孩;靠在门框上、蓬头垢面的妇人;满身面粉的黑人从货车上卸下一袋袋的货物;圣路易博览会上开巴士的司机;晨雾中清新凉爽的湖水。

他的生命就像两根扭在一起的电线丝、缠向暗淡的过去;他赋予那些数不清的感触以生命、模式和动力。猛然回首之间,各种事件带来的巨大、无目标的冲击,在他身体里形成炽热的火焰。这些微小的生活体验在他的脑海里忽然闪亮并活跃起来,使其他一切事物更显得模糊而可怕。他透过火车的窗户,看着外面急速向后倒去的风景,想起了难以计数的回忆和幻想。

正是这动与静的结合令他惊奇不已。人生百态全都以极高的速度从眼前一一闪过,同时在这一刻又静止不动、与永恒铭刻在一起,观察者与被观察的一切事物似乎全都冰封在时间里。这是一个时间悬置的瞬间:大地静止,火车停止,倚靠门框站立的懒女人一动不动,他自己也静止不动。就像上帝在指挥无边无际、波涛起伏的交响乐,忽然永恒的乐声戛然而止,悬停在没有时间的绝对维度里。或者说,这一切就像拍摄电影时选取的一个游泳者跳水的镜头,或者就像一匹骏马正打算跨越障碍——突然间整个运动画面凝固在半空中,那个原先势在必行的动作突然停了下来。接着,在完成了抛物线的轨迹之后,悬在半空中的人便扑通一声掉落进了水池中。只有这些景象仍然在他的心中燃烧,无始无终。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懒妇消失了,一切凝固了,没有任何的过渡时刻。

他这种非现实的幻觉来自时间和运动,来自对那个女人的想象。火车急驰而过的时候,那个女人走回了屋子,并从火炉上提起一壶开水。就这样,生命变成了暗影,生命之光再次变成了鬼影。原先那个跟着小牛奔跑的男孩子,后来又去了哪儿,现在又在哪儿?

他想,我属于自己曾经接触过的一切和接触过我的一切。这一切对我来说全都不复存在,除非我让他们存在。由于和当时的我发生了混合,这一切已经发生了改变;时至今日,由于我自己仍然与现在的我融合在一起,仍然是另一副模样,而我自己不过是成长过程中一切的累积而已。为何在这里呢?为何在那里呢?为何现在成了这个样子?为何当初那样?

正是伊丽莎的内敛和甘特的外露——这两个强大自我的融合,才促使他对机遇、命运疯狂的依赖。不管有多少滥用、浪费、痛苦、悲剧、死亡、迷惑,人生中注定要发生的一切始终沿着既定的轨道前行。没有一只麻雀从空中跌落下来后不影响到他的生命。黎明时分,一束孤零零的晨光照在无际的海面上,引起了巨变,成群的鱼儿从海底深处朝上游过来。

毁灭我们的种子将在沙漠里开花,救治我们的杀菌素在高山的岩石边生长,由于一位伦敦的小偷逍遥法外,我们的生活却饱受一位佐治亚懒妇不断的精神折磨。命运使我们成为彼此的心中的鬼影,我们只对自己而言是真实的。命运推动世界巨大的铰链和一颗小小的尘埃,它们一起转动;命运推动石子而引起山崩,一颗小圆石引起海水泛起涟漪。

由于这一切,他相信自己就是生命的中心;他相信群山环抱着世界的中心;他相信在所有事件的混乱中,那些注定要发生的事件定会在势必到来的时刻发生,闯入自己的生活。

在亘古不变的群山另一端,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世界就跟茫茫大海一样,充满了想象中活蹦乱跳的鱼儿。在那个他尚没有涉足的世界里,无休止地涌现出数不清的新奇事物,但是它们的秩序和目标都是明确的:深入那里进行探索绝不会空手而归——勇气将换回美人、才能和成功,所有的付出都会得到应有的回报。探索的过程中肯定会有艰险,会有劳苦,更会有博击,但绝不会有迷茫,不会有浪费,不会有摸索。等到时机成熟,积存的幸运便会像青梅那样落下。在灿烂的幻想中,一切都将有条不紊。

世界的大花园里到处洋溢着春色。在山的那一侧,大地在不断绵延伸展,直抵另一处群山莽原、黄金都市、茂盛的草坪、幽深的森林,直到茫茫的大海,永远永远地一望无边。

群山那一端有所罗门王的金矿;中美洲的弹丸小国;院子里叮当脆响的喷泉;远处有巴格达月光下的房檐;萨马康的小栅栏百叶窗;比契尼亚月光下的骆驼;西班牙三Z标志的牧场住宅;J.B.蒙哥马利携爱女乘专车在西部某站下车;还有格劳斯塔克王国峭崖中的古堡;蒙特卡洛一掷千金的赌场;以及蔚蓝、永恒的地中海、古代帝国的摇篮;还有股票市场打印出来的股票财富,位于埃菲尔铁塔首层的餐馆,几个法国人不小心烧着了自己的胡须;英国德文郡的农庄、乳白的奶油、棕黄的啤酒、冬天火炉前的欢笑;洛纳·杜恩的故事;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日暮时分和女王共进晚餐,驳船缓行在尼罗河上,埃及的丰腴女人凭栏望月,帝王隆隆的战车,午夜古墓盗宝,法兰西碉堡里的陈酒佳酿,干草堆里身着花布的大腿。

色雷斯的一块土地上,海伦女皇玉体横陈,娇美的身子在阳光里斑斑驳驳。

在此期间,旅馆的生意还算不错。由于南都旅馆刚刚开张的头几年,伊丽莎的身体一直不太好,所以并没有赚到多少钱。但是现在,她的身体已经康复了,而且房贷也已经还清,房屋的产权已经属于她。现在房子大约值12000块钱。此外,她自己的5000元人寿保险20年期限也只有两年就到期了,她凭此作抵押借了3500元把房子进行了大范围的改造:她在楼上加了一个可供睡觉的走廊,另外又添了两个卧室和一间浴室,在一侧开辟了走廊,把另一边的走廊加以拓宽,外加三间卧室、两间浴室、一间厕所。在楼下,她加宽了阳台,就在楼上可供睡觉的门廊下边,围起了一大间日光客厅,又把饭厅里的拱门拆掉了,以便在生意惨淡的季节把它改成一间大卧室用,后面的小食品室腾出一部分作为全家人吃饭的地方,同时在厨房的旁边添加了一间屋子,为她自己起居之用。

这些工程都是她自己安排设计的,所用的材料都是最廉价的。工程完成之后,室内散发出原木、廉价油漆、墙上薄薄的灰泥气味,很长时间难以去掉。她只花3000元添加了8—10间屋子。在这以前的一年,她在银行的存款接近2000元,而现在她的账户上差不多已经有5000元了。此外,她和甘特二人共同拥有广场上的那家店铺,门面有30英尺宽,价值2万元,他们每月收取租金65元:简那度交租金20元;地下室租给了麦克连管道公司,每月租金25元;J.N.葛莱士比租下了整个二楼,每月收取20元。

除此之外,她在梅林大道还有三处值钱的地产,估价为每块地值2000元,全部合在一起可卖5500元。位于伍德森大街的那座房子值5000元;110英亩林木茂盛的山坡地外加一处民宅、几百株桃树、苹果树、樱桃树,还有几英亩耕地,这些能给甘特带来120元的年租金,整块地皮估价为每亩50元,共计5500元;另外,位于卡特街和邓肯街上的两处房子租给了铁路工人,每月分别收取房租25元,这两处房产共计估值为4500元。在比尔特以北2英里的地方还有40英亩土地,在阿尔特蒙重要的雷诺斯维尔地段还有4英亩土地,每亩估价210元,总值1万元。在黑人区共有三处房产,一处在山谷街南段;一处在波蒙特街靠近黑人约翰逊家的大房子那里;第三处房产位于矮橡树街道。三处房产估价分别为600元、900元、1600元,每月租金分别为8元、12元、17元(三处合计价值3100元,月租37元);另外在河对岸4英里以外的西阿尔特蒙区还有两幢房子,估价分别为2750元和3500元,每月收取租金22元和30元;此外在西阿尔特蒙靠近公路一英里、一个茅草丛生的山坡上还有三处房产,这三块地价估值500元。在赫登大道尽头还有一所空房子,甘特最痛恨的就是这座房子,它的价值为4500元。

另外,甘特还拥有新开业的忠诚银行10份股票。每股200元(总值2000元);他店铺里的存货,包括大理石、石碑、污渍斑斑的天使像等,当初投资花了2700元,要是他现在出手还卖不到这个价钱。另外他还在忠诚、招商、炮台山等三家银行里存有大约3000元现金。

这样算起来,在1912年初,甘特和伊丽莎两个人的财产已经将近10万元,主要来自伊丽莎精挑细选的地产上,每月可收取租金200元,再加上他们店铺与旅馆的利润,加起来年收入达到8000—1万元。在此之后,南部地区的工业开始快速、高度发展起来,阿尔特蒙地区的人口也增加了3倍。伊丽莎的地产价值也翻了好几倍。尽管甘特经常怨天尤人,抱怨他的生意状态不好,连起码的生计都解决不了;要么就抱怨他不该购买地产。但是他的生活却从来没有拮据过:经常有乡下人给他一两件小生意做,他的钱包也总装得满满的,总数在150—200元。他经常把钱拿出来让尤金帮他数,看着儿子高兴的样子,他自己也非常开心,感觉充实而得意。

尽管伊丽莎做事精明,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因此,她的投资也吃过一两次亏。她曾经投资一个叫密苏里乌托邦的开发项目,结果什么也没赚到。后来每个星期只会收到一份印刷粗糙的报纸、几份项目竣工后的精美效果图,以及一尊高约8英寸的泥塑工艺品,塑的是“老大哥”领着两个小妹妹,其中一个把大拇指放在口中。

“他妈的,”甘特粗鲁地骂起来,“她应该把手放到鼻子上才对。”

本恩也讥笑着,一边扭过头看着塑像说:

“这就是她花1200元换来的东西。”

但是,伊丽莎仍然独断专行。她早就明白和甘特一起合伙购买地产越来越难了。看着一块块肥肉落入别人的手里或者无人过问,她既感到痛苦又充满了渴望。她知道地产的价格在短期内就会迅速飙升,涨到她无力购买的程度。于是她下定决心要在其他人分肥之前,自己也要加入其中。

在南都旅馆的对面有一幢红砖房子,名叫布伦斯维克,共有20间屋子。那幢房子的大理石贴边还是甘特20年前亲自砌的,硬木地板和橡树料都是威尔·彭特兰供应的。这是一幢维多利亚式的老房子,外观一点都不好看。当初它是一个北方富翁为女儿结婚而建造的。她后来死于肺病。

“我们这个小城再也没有比这幢房子更好的了。”甘特常说。

话虽这么说,但是他却不愿意和伊丽莎共同购买这所房子。伊丽莎眼睁睁看着富商格林堡花8500元把它买了去,心中难受极了。不出一年,那个富商就把房后朝扬西街的地皮分成5块卖了出去,每块地卖了1000元。而那幢房子的要价达到了2万元。

“如果我们当初买了那幢房子,现在已经赚了3倍多了。”伊丽莎烦躁地咕哝着。

但是这时候她还没有足够的本钱去作任何较大的投资,只能一边攒钱一边等待着时机。

目前,威尔·彭特兰的资产已经有50万—70万美元了,大部分都来源于房产——有仓库,有楼房——全都座落在火车站的周围。

有时候,阿尔特蒙本地的市民,尤其是那些无所事事、在考利斯特药房闲荡的年轻人,常会聚集在一起谈论本地财主的家产。他们都说威尔·彭特兰是个百万富翁。在那个时候,成为百万富翁在美国可是非常了不起的,全国也只有六七千个。但是威尔·彭特兰还算不上百万富翁,他实际上只有50万的资产。

古德毕尔特先生是个百万富翁。他每次进城总由司机驾驶一辆派克汽车送他。下车后就和普通人一样在大街上步行。

有一次他正要走进银行,甘特看见后赶忙把他指给尤金看。

“喏,就是他!”甘特小声地说,“你看见了吗?”

尤金点了点头,机械地摇了摇头,不知该说什么好。古德毕尔特先生的个子并不高,人却长得很潇洒。他满头乌发,身穿黑色衣裤,留着一小撮黑胡子。他的手和脚看起来非常玲珑小巧。

“他有5000多万的财富哪,”甘特说,“从他的外表来看,你怎么也想不到吧?”

在尤金的想象中,这些富豪们肯定过着王子一般的奢华生活。他指望能见到他们乘着龙车凤辇,被身穿制服的卫队前呼后拥着;指望能见到他们手上戴满了金银首饰,身披貂皮大衣,身边的侍女个个珠光宝气,冠冕上镶着紫晶、绿玉、红宝石、黄玉、蓝宝石、蛋白石和翡翠,脖子上挂着串串珍珠。他很想看到他们住在高贵气派、廊柱高耸的宫殿里,坐在光滑洁净的餐桌旁,手拿金银餐具享用珍馐佳肴——脆皮乳猪、油漉漉的香菇、满腹鱼子的鲑鱼、焖烧的野兔、带须的白鱼上浇着酱汁、鲤鱼的舌头、睡鼠和骆驼的足肉等。琥珀匙羹上镶着钻石与红玉,杯子用玛瑙制成,上面嵌着翡翠珠宝。总而言之,凡是财神美食家拥有的他们都应该拥有。

其实,尤金在公开场合只见过一位差强人意的百万富翁,他的举止还算令人满意。只是他的神经不大正常,他的名字叫西蒙。

尤金第一次见到西蒙的时候,他已经快50岁了。他中等身高,身体强壮,长着一张棕色的瘦脸。他的脸总刮得干干净净的,面颊深深地陷了下去,上面还带着一些暗斑。但有时候他的脸被他尖利的指甲抓得伤痕累累。他的薄嘴唇微微朝下弯曲,深邃而敏感。有时候,他的脸上会露出魔鬼般可怕的表情。他的头发又直又密,颜色几乎变成了灰白色,但是他却梳理得整整齐齐,两鬓压得平平的。他的衣服宽松得体:上身穿一件黑色的外套,下身穿一条宽松的灰色法兰绒裤子,宽条纹真丝衬衫,配上相宜的硬领和松松系着的领带。他的马甲上绣着棕红色的方块图案。他的外表非常出众。

西蒙和他的两个保镖是第一次入住南都旅馆,原因是他们和阿尔特蒙的其他几家旅馆相处得不好,所以只得另找他处了。他们三个人租了两间屋子和那间凉台卧室,出手非常大方。

“哎,真是的,”伊丽莎对海伦说,“我觉得这位先生是被人冤枉了。你看他多么安静,多么体面啊。”

正在这时候,从楼上传来一声尖厉的嘶叫,接着又传来一阵恶魔般的笑声。尤金在客厅里又蹦又跳,兴奋得不得了,他从喉咙里发出轻轻的尖叫声。本恩皱起眉头,嘴唇微微抖动着,猛地举起他那双苍白有力的手,好像要给他弟弟一个巴掌似的。但是,他却扭过头冲着伊丽莎轻声地冷笑了一声:“我的老天!妈妈,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这种人安顿在这里。家里这种人已经够多的了。”

“妈妈,看在老天的分上——”海伦开始狂怒起来。刚好甘特从黄昏中大步走来,手里拎着一大包湿渍渍的猪肉,口中绘声绘色地念念有词。楼上又传来一阵大笑声,甘特吓了一跳,站在那里抬头向上望着。一直站在楼梯边认真倾听楼上动静的卢克,此时爆发出痛快的大笑声。这时候海伦也收敛了怒容,又好气又好笑地朝神情茫然的父亲走过来,用手指在他的腰间戳了几下。

“喂,究竟怎么回事?”他吃惊地问。

“伊丽莎小姐的楼上住了个疯子。”她痴痴地笑着,觉得老爸的惊讶表情蛮好玩的。

“我的天哪!”甘特狂暴地叫了起来。他快速地舔了舔大拇指,两只灰色的小眼珠露出夸张、哀求的神情,同时耸了耸刀片似的鼻子。然后无可奈何地垂下手臂,开始在屋里来回踱起步来,显出特别不满的样子。伊丽莎呆呆地站在那里,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又望望那个,快速地翕动着嘴唇,苍白的脸上露出痛苦、委屈的表情。

楼上又传来一阵怪叫和大笑声。甘特停下了脚步,盯着海伦的眼睛,突然非常不自然地笑了起来。

“老天爷发发慈悲,饶了我们吧,”他咯咯地笑着说,“说不准她会把疯子全收进来的。”

就在这时,西蒙神情自若、举止高贵地从楼梯上走了下来,他的身后跟着两位保镖:吉劳瑞先生和弗兰根先生。这两位保镖面色通红,喘着粗气,好像刚干过什么重活似的。而西蒙跟平常一样,神态镇定自若,举止文雅。

“晚上好,”他彬彬有礼地打着招呼,“我让你们久等啦。”他一眼就瞧见了尤金。

“孩子,上这儿来。”他十分和蔼地说。

“过来吧,”吉劳瑞先生在一旁鼓励地说,“他连只苍蝇都不会伤害的。”

尤金朝他们慢慢走了过去。

“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西蒙问道,脸上露出了灿烂、魔鬼般可怕的微笑。

“尤金。”

“这个名字很好,”西蒙说,“可别辜负你的好名字啊。”他很随意地将手伸进衣服的口袋,在他好奇的眼神中,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亮闪闪的5分和10分硬币来。

“记着要爱护无依无靠的鸟儿,孩子。”他边说边把钱倒进尤金捧起的双手里。

大家都莫名其妙地看着吉劳瑞先生。

“噢,只管拿着!”吉劳瑞先生兴高采烈地说,“他才不在几乎这几个钱呢。他还多着呢。”

“他是千万富翁,”弗兰根先生在一旁自豪地解释,“我们每天早上都会给他四五元零钱,由他去散发。”

这时候西蒙才瞥见了甘特。

“当心黄貂鱼,”他大声喊道,“还记得缅因州的事吗?”

“你瞧,”伊丽莎笑着,“他这个人可没有什么恶意啊。”

“是啊!”吉劳瑞先生看见甘特正咧着嘴笑,“黄貂鱼可是一种鱼啊,佛罗里达那儿多的是。”

西蒙带着两位保镖出去之前又叮咛了一句:“要好好对待小鸟儿。”

一家人开始逐渐喜欢他了。不知怎的,这个人和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方式很合拍。和这个疯疯癫癫的人生活在一起并没有什么不自在的感觉。在春天鲜花盛开的夜里,他独自囚禁在屋中,突然会爆发出一阵阵的狂笑。尤金听后,心惊肉跳,但还是能睡得很安稳。他忘不了那张模糊笑脸,就像盛开的花朵一样。也忘不了他宽大的衣服口袋里叮当作响的硬币。

夜深了,万千微小的翅膀扑扇着,耳边传来内海的海水轻拍海岸的声响。

空气中充满了鸟语花香。他已经快12岁了,孩提时代已经结束。随着春意渐浓,他生平第一次切身体会到了独处的乐趣。夜色中,他身着薄薄的睡衣站在甘特房子旁边果园的窗户前面,大口大口地呼吸着芬芳的空气,沉浸在孤独的黑暗中,静听着远处西去列车的呜呜哀鸣。

“自我”牢狱的高墙紧紧地包围了他,他被完全囚禁在自己的想象中——现在他已经学会了在世界面前机械地展示自我,让别人接受伪装的他,使他不再受到外界的干扰。在学校里,他不再饱受休息间隙被人穷追的痛楚了;他已经成了文法学校的高年级学生,是个大男孩了。9岁的时候,他和固执的伊丽莎大闹了一场,终于剪掉了他那头长发,现在不再担心受人讥笑了。他的身体像野草一样疯长起来,已经高出母亲一两英寸;他的骨架很大,但是又瘦又弱,身上几乎没有什么肉;他的两条腿又长又滑稽,又细又直,走起路来,样子活像一把剪刀。

他尚未发育完全的脖子上顶着一颗大脑袋,头发已经从婴孩时代的浅褐色变成了棕黑色。他的脸盘不算大,但是五官却很匀称,似乎和身子很不协调。他经常专心静思,脸上露出古怪、入神的表情来。每到他感情炽热、激情澎湃的时候,他思想的灵感就像一道光芒在水池上方闪过。他的嘴巴长得既丰满又肉感,而且非常灵活,下嘴唇沉重地下垂着,并且朝外噘着。他一天到晚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脸上时常显出闷闷不乐的表情。如果碰到一些特别奇特的事,或者想起某些荒谬不堪的往事,他一般都会顿悟般地微笑一下,从来都不会放声大笑。他笑的时候不会张开嘴巴——只是快速地抖动一下双唇。在他的鼻头上方直挺挺横着一副又浓又弯的眉毛。

那年春天是他最孤独的时候。自从伊丽莎三四年前离家开南都旅馆以后,甘特家原有的秩序几乎彻底瓦解了。他和最初结识的几个邻家小朋友之间的友谊也日渐疏远了,包括哈里·塔金顿和迈克斯·艾萨克等。他现在几乎已经跟他们中断了往来。他偶尔还能见到他们,有时候他也会和他们一起去玩耍。但是他现在没有了固定的伙伴,只能和某些住在南都旅馆的房客带来的小孩为朋友,要么就找街对面布伦斯维克公寓的奥道尔夫人之子蒂姆·奥道尔,或者其他偶然结识的孩子玩。

可是他渐渐开始讨厌起这些人来。他们在一起相处没多长时间,由于他们在生活、思想和兴趣方面既乏味又无聊,他感到跟他们待在一起会使他陷入厌倦和恐怖的泥沼。乏味的人会让他害怕,他并不怕自己生活的苦闷,倒很害怕别人生活的索然无趣。他从小就讨厌佩蒂·彭特兰,还有她那些住在中央大街老房子里、苍老、迟钝的姑姑婶婶们。闷热的屋子里充满了烂苹果和浓烈的药味。门外狂风呼啸,室内那些老妇们唠唠叨叨、没完没了地谈着疾病、死亡、苦难等话题。他内心充满了恐惧和愤怒,因为在这个令他恶心、可怕、阴郁的气氛中,她们倒生活得有滋有味。

就在这一刻,他一生的所有片段和全部的背景都因为自己的好恶而划分得清清楚楚。这种主观和偏见,谁也不清楚是怎么形成的,也不知道是用如何微妙的思想情感和联想构成的。比如说,根据这种倾向,某条街在他眼里就是一条“好街”——那里满是快乐开心、丰富多彩的生活;而另一条街,莫名其妙地成了“坏街”,往往令他恐惧、失望和沮丧,其中的原因却不得而知。

在记忆中某个冬日的下午,红色的夕阳冷冷地照在操场上,显得苍白而无力,好像在嘲弄即将到来的春天。家家户户已经亮起了昏黄的灯光,一群脏兮兮的孩子开始回家吃晚饭,大人们也结束了一天的劳作,回到了单调无聊、暖意融融、如同监狱的家里。他们点起油灯(他不喜欢的东西),然后上床睡觉。也许正是这些情景在他胸中不断地累积才构成了他对这个地方的厌恶。虽然当初的厌恶心理早已经淡去,但是直到现在,厌恶的阴影依然存在。

也许在某年的晚秋时节,他从乡下步行回来,走出某个幽谷,鼻子上挂着露珠,靴子上沾着泥土,膝盖上沾着烂柿子的气味,手心里留着青草和湿土的味道。当天所见的情景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内心非常不悦;他一想起在那里见到的人就会心有余悸。

不知什么原因,他特别喜欢被灯火照得到处光亮一片。他不喜欢单调昏暗的灯光、烟雾蒙蒙的灯光,不喜欢柔和、阴沉的灯光。一到晚上,他喜欢在屋内点起明亮、刺目的灯来,把屋子照得如同白昼。然后,他才会熄灯进入彻底的黑暗。

他打球的技术很差,但却对体育运动喜欢得不得了。他对迈克斯·艾萨克这个人已经不感兴趣,却对运动员身份的他颇感兴趣。迈克斯最擅长棒球,通常打的是外场的位置。在球场上他身手矫健,轻快地跑来跑去;一旦有球向他打过来,他的反应就和黑豹一样敏捷,不管多险的球他都能从容接住。他也是一位凶猛的投手,他站在垒后,神态自若,动作灵巧。球飞过来的时候他用结实有力的肩膀猛地一挥球棒,把球打个正着。尤金特别想模仿他这个动作,将球准确、有力地打出场外,但是怎么都学不会。他往往笨手笨脚地把球打在地上乱滚,对方守垒的球员很轻易就封杀了。他做外场手的时候举止同样蠢笨,他就是学不会和大家一起并肩战斗,无法像动物的肢体那样,彼此默契、协调统一、运用自如。每到团体打球的时候,他总会很紧张,失误频频。所以他经常单独约另一个孩子打球,要么在午饭后约上本恩,两人一来一往地掷球,一玩就玩好几个钟头。

他终于学会投掷快球了。投球的时候,他那青春、富有弹性的瘦长身躯向前冲着,使出浑身的力气,砰的一声把球砸在捕手手套的正中心,好不得意,要不然就来个漂亮的弧线球,只见球嗖的一声从高处直落下来。本恩对高处落下的球提防不及,不禁大吃一惊,使劲骂上两句后怒气冲冲地把球扔回他的薄皮手套里。春夏两季他一有钱就会去看地区棒球联盟的球赛,有时候别人会请他去看。看球的时候,他总会疯狂地为本区球队以及最棒的球员呐喊助威,脑海里时常幻想自己正在球场上大显身手,在胜负关头能够力挽狂澜。

但实际上,他绝对受不了那种艰苦的训练和严格的纪律,难以接受优秀运动员必须坦然面对的胜利和失败;他要么不打球,要打就一定要赢,而且还要做带队的英雄。获得胜利后他希望有美人来爱他。胜利与爱情,这就是尤金满脑子的幻想——战无不胜,受人爱戴。可当他以往所有的失败与痛苦在眼前显示出来时,他又会恢复片刻的清醒。他看见自己瘦长、笨手笨脚的古怪身材,看见自己整天脱离现实、出神沉思的面孔,简直就像一朵神秘古怪的花,难以引起同伴或亲戚好友的好感,相反还会令他们不快,让他们难受、受他们嘲笑。一想到此,森林里吹起的胜利号角又开始化为乌有了,凯旋的战鼓也戛然而止,喧闹的锣声颤巍巍地消散在寂静中。心中的雄鹰已经高飞。在片刻的理智中,他觉得自己分明就是个疯子,站在那里冒充恺撒大帝。他感到无地自容,扭过脖子用手捂住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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