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约翰·塞格瑞夫的故事——关于他郁郁不得志的一生、不甚如意的爱情、他的梦想与死亡。如果从后两者里他得到了前两者所缺少的部分,那么他的一生也许就功德圆满了。谁知道呢?

约翰·塞格瑞夫出生于一个从上世纪开始家道逐渐中落的家族。他家从伊丽莎白时代就是地主,但如今最后一部分家产也变卖了。他们家族认为至少应该有个小孩为了谋生而拥有一技之长,但是约翰雀屏中选则是命运无意的捉弄。

约翰有着奇特敏感的双唇和暗蓝色的细长眼睛,让人想起精灵,或是神话中那些栖息在森林里狂野的牧神,然而他成为财政祭坛的牺牲品却是非常不适宜的。他从此告别了他所喜爱的泥土的芳香,唇边海盐的气息,以及头顶上自由的苍穹。

十八岁那年,他在一家大贸易公司当初级办事员。七年后,他还是一个办事员,职位不是那么“初级”了,但情况一成未变。约翰不具备崭露头角的能力,他每天准时上班,工作勤恳敬业,但依旧还是一个办事员而已。

然而他很有可能成为——什么呢?他自己也难以回答,但他坚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地方是能够让他一展所长的。他有能力,有敏捷的想象力,这是他勤勉工作的同事们无法瞥见的。约翰很受同事们欢迎,因为他总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却没人注意到他正是借此避免与人产生真正亲密的友谊。

这个梦突如其来,并不是由童年时期逐渐形成的幻想。它在一个仲夏夜,或者应该说是清晨时分到来。约翰激动地醒了过来,竭尽全力想要留住这难以捉摸、如同其他美梦一样、试图悄悄从眼前一去不返的幻境。

他拼命抓住它,不许它走——绝对不可以——他必须记住这幢房子。没错,就是这幢房子!他熟识这幢房子。这是现实中的房子,还是只在梦境中出现的房子?他不记得了——但是他确定,他非常熟悉这幢房子。

熹微的晨光悄无声息地溜进屋内,一切都静静的。清晨四点三十分的伦敦,疲惫的伦敦,得到了片刻难得的安宁。

约翰·塞格瑞夫安静地躺着,美梦满盈,欣喜异常。能牢牢记住如此美梦真是太了不起了!不论用笨拙的指尖如何挽留,美梦总是在人半梦半醒之间飞快流逝。还好他动作快,在梦飞掠过脑海之时抓住了它。

这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梦!那是幢房子,而且——他猛然惊觉,除了房子,其他的一切他都想不起来了。忽然,他带着些许沮丧地想到,那是幢陌生的房子,他过去从来也没梦见过。

这是一幢建在高地上的白色房子,周围绿树成荫,远处群山环绕。但是它最迷人的地方并不是它四周的环境(这是整个梦的高潮与重点),因为房子本身是真的美,美得出奇。当他再次回想起房子的美丽,心跳都不由得加速了。

当然,这是从房子外观上来说的,因为他还没有进去过。他非常确信——这一点不容置疑。

然后,当起居室暗淡的轮廓在逐渐明亮的光线中清晰起来,他醒了。也许,他的梦根本不美妙——也许,这美妙的梦境擦身而过,正是嘲笑他的无能?建在高地上的白色房子——这没什么让人兴奋的,是不是?他回想起来,那房子真是相当大,有不少窗户,但所有窗帘都拉上了。并不是因为房内无人(他很确信),而是因为时间太早,还没人起床。

然后他嘲笑起自己荒唐的想象力,接着想起今晚要和维特曼先生共进晚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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