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辛斯对着葡萄柚对面说话:“我从前总是以为,研究文学的学生好像做研究的化学家——都是弯腰驼背干干瘦瘦的年轻人,眼睛闪烁狂热的光芒,完全缺乏性吸引力。你是例外,还是我没看出什么呢?”

“我才是没看出什么呢。”罗威强调说,然后用力地吞下一口水果。

“我注意到精神的贫乏没有影响到你的胃口!”

“谁说是精神的?”

侍者拿走空盘子,换上两杯肉汤。

“美好的一天!”佩辛斯匆匆地说,急急喝了一口汤,“年轻人,告诉我一些你自己的事吧……我是说,要说得像私人传记!”

“我宁愿泡鸡尾酒。这里的乔治认识我,即使他不认识我,也不会有什么差别。乔治,来两杯马丁尼,越涩越好。”

“莎士比亚和马丁尼!”佩辛斯低声说完后叽叽咯咯地笑了,“真新鲜!我明白了。所以说你为什么是个学者却还能像普通人一样有那些凡俗之举。你把酒精洒在灰尘遍布的书页上,然后书就烧起来,对吗?”

“就像魔鬼一样。”年轻的罗威先生微笑说,“事实上,你故作聪明,我厌烦和聪明的女人吃饭了。”

“好,我喜欢那样。”佩辛斯气呼呼地说,“你这狂妄自大的人!我可是有文学硕士的学位。我告诉你吧!我写过一篇论文讨论托马斯·哈代的诗!”

“哈代?哈代?”年轻人问,皱皱他直挺的鼻子,“喔,那个凑韵脚的家伙!”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我怎么故作聪明了?”

“老莎基本的精神。我亲爱的小姐,如果你真的能够欣赏莎士比亚,你就知道他的诗不需要外在的刺激。他的诗本身就燃烧着光与热。”

“听你的。”佩辛斯喃喃说,“先生,谢谢你。我将永远不会忘记这堂小小的美学课。”她的两颊烧得红扑扑的,狠狠把一个小面包撕成两半。

他把头往后一甩,大笑起来,乔治托着上面有两杯琥珀色酒杯的盘子,被他的笑声吓了一跳。

“喔,老天爷!”罗威上气不接下气,“她受不了了!我想我们两个人都有点疯癫……”

“萨姆小姐?”

“达玲!”

“叫我佩辛斯吧!罗威先生。”

“好极了,就叫佩辛斯吧!”他们严肃地干杯,两个人的眼睛在杯缘交会,双双开怀大笑,被鸡尾酒呛个满喉,“现在开始写自传了。我的名字叫高登·罗威,到圣诞节就满二十八岁,我是个孤儿,我的收入微薄得可怜,我想扬基队今年真是烂透了,我知道哈佛买下一个特棒的四分卫,还有如果我继续看着你,我就想吻你了。”

佩辛斯的脸红得熟透:“你是个很奇怪的年轻人。不,这不表示接受,你最好放掉我的手,隔壁桌的两个老太太不以为然地看着你呢……天啊,我羞死了!只因为听到‘吻’,就脸红得像小女生!你一向如此轻佻吗?我宁愿听听弥尔顿如何安排韵脚,或蝴蝶的品种问题。”

他看着她,笑容慢慢消失:“你真是好得不得了。”他说着,奋力攻击他的肉排,彼此沉默了一会儿。他抬头时,两个人彼此严肃地打量对方,后来佩辛斯的眼睛先落下。

“说实话,佩蒂——真高兴你让我这样称呼你——这种孩子气的粗俗是我的躲避不及的。我知道我不太聪明,我一直在社交上很笨拙。我少年时,生命里最好的时间都献给追求更好的教育。这些年,我一直想在文学研究界做出一些惊天动地的事。你知道我的野心非常大。”

佩辛斯轻轻地说:“野心从来不会毁掉一个年轻人。”

“谢谢你这么宽容我,好小姐。我不是创造型的人,研究很吸引我。我想我原来应该去讲生物化学或天文物理的。”

佩辛斯虔诚地专心对付沙拉。她玩弄一下青翠的菜叶:“我真的——喔,真蠢。”

他身子往前倾,握住她的手:“佩蒂,请告诉我吧!”

“罗威先生,他们在看!”佩辛斯说着,可是并没有把手抽回。

“叫我高登。”

“高登……你伤了我。”佩辛斯凄惨地说,“喔,我知道你是开玩笑什么的,但是,实际上,罗威先生——好吧!高登——我瞧不起大部分女人的软弱。”

“很抱歉。”他后悔地说,“我的玩笑开得很差劲。”

“不,不是那个,高登。我自己也说了些差劲的笑话。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到底真正想做什么,而你——”她微笑起来,“当然,听起来很荒唐。可是我们和低等生物唯一的差异是思考的能力,我不懂为什么女人在生理方面和男人不同,因此就被阻止培养她的脑袋。”

“被这想法恐吓是种流行。”

“我知道,我憎恶这种流行。在碰到哲瑞·雷恩先生之前,我想我的七窍还没完全大开。他——喔,他就让你提升境界,他使你想要思考,想要求知。可是他还是一样是个非常迷人的老绅士……啊,我们离了题。”她羞怯地把手抽走,眼睛诚恳地看着他,“高登,告诉我你的工作和你自己吧!我真的感兴趣。”

“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他耸耸宽大的肩膀,“只是工作、吃饭、运动、睡觉。当然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莎士比亚有一些特别的东西吸引着我;从来没有这样的天才。喔,叫我觉得深刻的,不只是赞叹哈姆雷特或李尔王的观念里某一句话的修饰或犀利的哲学观念,而是这个人本身。是什么造就了他?他的秘密是什么?他从什么源泉撷取灵感,或许这只是他内在的一团火?我想要知道。”

“我去过斯崔弗。”佩辛斯轻轻说,“那儿有种什么的,就在老教堂巷,斯崔弗教堂,那气氛——”

罗威咕哝说:“我在美国呆了一年半。工作真是苦不堪言,追踪毫不实际的线索,一半靠着想象力。结果,老天爷……”

“什么?”佩辛斯低声说,她的眼睛发亮。

他双手撑住下巴:“艺术家生命最重要的时期,是他成长的那几年。这是他热情最炽烈的时期,他的知觉感官最活泼……然而我们对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年少时期有何了解?什么也不知道。莎士比亚的故事有一段空白,如果我们想要彻底又智慧地欣赏这位艺术家,我们必须把这段空白填满。”他停下话,疲倦的棕色眼睛里出现几近惶恐的神情,“佩辛斯!”他的语气有些失控,“我想我找对了路。我想——”他停下不语,摸索着他的香烟盒。佩辛斯僵硬地坐着。

他从背心开口掏出香烟盒,没有打开,又喃喃说:“还言之过早,我还不确定,还没有。”然后微笑了,“佩蒂,我们谈谈别的事情吧!”

她开心地叹口气,眼睛没有离开过他,然后对他微笑:“好啊!高登。告诉我萨森夫妇的事。”

“嗯——”他孩子气地跌到椅背上,“实在乏善可陈。老萨森对我产生兴趣,因为——就说是一种直觉吧!我想是他看中了我,他一直没有小孩。虽然他个性有些缺点,可他确实真心热爱英国文学。是一个很难侍候的老人家,可是他坚持资助我的研究——提携我,让我住进他家……后来他去世了,我还在工作。”

“那萨森太太呢?”

“天壤之别的丽迪雅。”他不以为然地说,“吝啬鬼,这还是客气的话。我想我不应该忘恩负义,可是她有时候真是过分。对文学愚昧无知,对丈夫珍版书籍的收藏更是什么也不懂。我们别谈她吧!她是个令人不愉快的女人。”

“就因为她无法和你讨论四开书或八开书!”佩辛斯大笑,“那谁照顾萨森的收藏呢?你吗?”

“现在你可泡在古老的历史里了。”罗威嘻嘻笑着说,“这颗化石的名字叫做克拉伯。你可以得到平反了!我?我亲爱的小姐!我称他为老鹰眼,他也的确目光犀利。他担任萨森先生的图书馆员已经二十三年了。所以他对自己保管的东西防备得比老萨森还厉害。”他的脸上掠过一抹阴影,“现在他是不折不扣的大头目了,萨森先生在遗嘱里指定克拉伯继续主管他的收藏,以后更难接近这些东西了。”

“难道你不能在萨森的图书馆工作了吗?”

“在严密的监视之下——这不是夸张之辞。克拉伯从前专门负责管书,现在也一样。这几个月,我就在替捐给不列颠的东西编目录,整理一些特别的书。我的工作进度因此无法进展,可是萨森先生在遗嘱里要求做,实在没办法……你瞧,佩辛斯,我一定无聊透了。请你告诉我你的事情吧!”

“我?没什么好说的。”佩辛斯轻轻地说。

“我是正经的,佩蒂。我想你是最……喔,好!还是告诉我吧!”

“如果你坚持的话。”她摸索着皮包里的镜子,“我的事业可以一言以蔽之:我有点像现代守护灶神的女祭司。”

“听起来不可轻视。”年轻人微笑说,“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我……我把生活献给……某些事。”她瞥着小镜子戳戳头发。

他热切地看着她:“培养心灵?”

她把镜子收起来,叹息说:“喔,高登,我不太明白自己。我有时候糊里糊涂的。”

罗威说:“小姐,你知道你的命运是什么吗?”

“快告诉我!”

“亲爱的,你注定要过平淡无奇的生活。”

“你是说……结婚、生孩子?”

“大约就是那种事!”他的声音很低。

“好可怕!”佩辛斯站起来,粉红的脸颊恼怒得发红。她都可以感觉到,因为她的两颊好像烧了洞,“高登,我们走吧!”

萨姆巡官满腹心思地回到办公室。他对白朗黛小姐随便地打了下招呼便走到他的房间,他把帽子丢到房间角落的保险箱上面,扑通一声坐在转椅上。

他把大脚架在桌子上,一会儿放下来。他摸口袋到处找雪茄,可是没找着,又在抽屉里翻找一阵,后来才找到一支破旧的老烟斗。他在烟斗里塞进一把看起来很邪恶的烟草点燃,愁苦地吞云吐雾。他的手指在日历间滑动,然后站起来,嘴里咕噜地咒骂,伸手按一下桌面下的按钮。

白朗黛小姐赶忙过来,气喘喘的。

“有电话吗?”

“没有,巡官。”

“有信件吗?”

“没有,巡官。”

“老天爷,杜施不是应该把多金案的报告送来吗?”

“没有送来,巡官。”

“该死的凸眼!好吧,好吧。白朗黛小姐!”

白朗黛小姐的月眼圆睁,她吞了口口水:“是的,巡官。”便逃跑了。

好一会儿,他站着注视窗外的时代广场,烟斗的烟雾凶猛地吞吐进出。

忽然,他跳到桌边拿起电话,拨了7113100,他大声说:“喂!替我接卓罕探长。对,对,卓罕!听好,马屁精,废话少说。我是萨姆啊!”他对着总机那边惊讶的语气哈哈一笑,“你一家子好吗?你的老大应该要上大学了吧……好,好。你这老马头,替我接卓罕……喂,布什?萨姆啦!”

萨姆吼叫说:“欢迎回家。这欢迎真热烈!嘿,布什,你那些第十街的大嘴……是啊,我还算健康,我知道你好得很,今天早上才在报纸上看见你那张猩猩脸,你看起来还是那样强壮……对啊!嘿,你记不记得大约五六年前退休的唐纳修?我记得你在总局当队长时,他在你手下……你应该留在那儿的,你这拍马屁大王!”

卓罕巡官也笑着说:“还是一样风趣的萨姆。你怎么能指望我记得几百年前的人物呢?”

“什么?他救过你的小命的,你这不知感恩的臭老鼠!”

“噢!唐纳修!你为什么不早说呢?我当然记得他,你想打听什么?”

“替我查查他,看他有没有黑记录?布什,他的记录怎么样?”

“A等。我记得他没什么脑子,可是诚实得连地下酒家的五块钱都不收。老实对他没什么好处,不懂玩把戏,所以一直没加锁。”

“出污泥而不染,嘿!”巡官喃喃说。

“跟莲花一样。记得他走时我很难过。唐纳修,浪漫的爱尔兰人。只是他浪漫过了头。哈!哈!”

“还在唱老掉牙的臭笑话。布什,我会活着看你当上局长的。再见,好家伙,有空过来办公室坐坐。”他轻轻放下电话,瞪着日历。过一会儿,他又打了一通电话给警察总局,找人口失踪组。

组里的主管葛瑞森队长是他的老朋友。萨姆简单扼要地把唐纳修的事情说了一遍:他离奇失踪的情况、他的外表和习惯。葛瑞森的职责是调查纽约警察局管辖之内的所有失踪案件,他答应会悄悄地调查。然后巡官又把电话转到卓罕巡官那儿。

“喂,布什;又是我。有没有听说什么滑头的坏蛋专门偷窃珍版书?一个戴着有些怪异的蓝帽子的家伙……我也不清楚,可能是他的习惯。”

“偷书雅贼?嗯……”卓罕想了一下,“蓝帽子……一时想不出有这号人物,等我查查再回你电话。”

“谢了,我等你电话。”

半小时后,卓罕打电话来。局里罪犯记录没有一个专门偷书的窃贼,有戴蓝色的或类似蓝色帽子的习惯。

巡官大惑不解地看着窗外,世界此刻好像非常沉闷。

他终于叹了口气,从办公桌里抽出一张纸,把钢笔帽打开开始用心写信:

亲爱的雷恩:

这儿有些吸引你的兴趣的事情,就是今天早上我在电话上告诉奎西的神秘小事。说老实话,我和佩蒂都被卡住了,得要向你讨教。一位名叫唐纳修的退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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