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氏最近由欧美回国,本刊上期里曾有一文记述他在海外所得的“深刻的印象”,此外他还谈起一件很动人的事情。他说此次在国外遇着一位熟悉东西人民心理的朋友,就他观察所得,告诉他下述的一段话,使他永不能忘。据那位朋友说,假定有十个西洋人聚拢来开会议,各人对于所讨论的问题,尽量发表各人的意见,共同讨论之后,总有一个“结论”(conclusion),这个结论的内容不是甲的,不是乙的,不是丙的,也不是丁的……是由各人参加些彼此的意见,修正些彼此的意见,补充些彼此的意见,冶为一炉的结果。会议之后,各人就依照这个公共获得的结论做去,把各人原有的个人的成见一概丢开。这样的会议能使与议的各个人得着增加知识的利益,因为获得许多别人的好见解补充自己的识见,启迪自己的思考。假定有十个日本人聚拢来会议,便不同了,便不是由人人参加意见,只让一二特有势力的人发表意见,多数人则以此一二人的意见为意见。假定有十个中国人聚拢来会议,又不同了,未开会以前十个人有十个意见,会开了之后十个人还是十个意见!同床异梦,各干各的。

据张氏说他听了这段里形容我国人各执私见不肯和衷共济的话,只有觉得惭愧,没有话说。这种意见如出于后生小子之口,也许有许多“遗老”“遗少”要大骂“媚外”或“洋化”,现在出于在中国办学二三十年老成持重的张老先生,也许值得国人稍稍加以注意吧。

我觉得上面所说的那三种会议,第一种在中国虽非绝对没有,确是“凤毛麟角”;第二种在中国似乎不少,不能让日人专美;至于第三种则为我国大多数会议的一大特色,大值得事事要保存“国粹”者的苦心保存!

据我平日观察所得,我国的会议除了这个大特色外,在会场上似乎至少还有几个不大不小的特色:(一)随意谈话有绝对的自由。孙中山先生在《民权初步》里说“凡研究事理而为之解决,一人谓之独思,二人谓之对话,三人以上而循有一定规则者,则为之会议”,在我国的会场上,尽管在“三人以上”,“对话”似乎特别的多;他们就是有什么意见,并不愿意作正式的动议,却情愿交头接耳的乱说一阵,弄得会场上好像聚了一大堆苍蝇,嗡嗡之声盈耳,何等热闹!(二)随时发言有绝对的自由。会议时一人发言未毕,他人依例不应插言,这种拘束,在我国似乎太妨碍自由,所以想说话便随时可以出口,是否有人未曾说完,不必措意,好像他只生着一张嘴,并未带着耳朵来。(三)有固执的精神。你倘若有所主张,就是错了,尽管有人纠正,你还应该面红耳赤,始终表示悻悻然的态度,老实把纠正你的人视为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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