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以山西旅京同乡会名义投函某报攻击内政部常务次长张我华氏于接任后即纷更该部晋籍员司,谓“内政部之山西人较多,系因历任四次长官均系山西籍,其所接近所信任者自为山西人”;又谓“一旦迫令相率去职,使百数十名山西人之妇孺老幼,流落异乡,成为饿鬼”。过了几天张氏在各报大登广告,声明“暂摄部务,原不敢多所纷更,惟内部职员间有自动辞职或请假逾期不到者……只有遴员暂代……并未无故更调,乃各方知交辱赐荐贤,远道良朋情殷投效,限于员额,不克广为延揽,有心维系,无法登庸,力与愿违,殊深愧对”。一方面战战兢兢的怕“流落异乡,成为饿鬼”,似乎惟恐饭碗打破,一方面则谓出于“自动辞职或请假逾期不到”,则又似乎惟恐饭碗之得以保全而有意自毁者,究竟谁说得对,诚非局外人所能明瞭,但仅就两方宣布的话各归各的研究一下,已令人深切的觉得用人制度之应有彻底的改革。

为公服务,当自问有无胜任所欲任的职务之材能;为公择人,当先问所拟用者有无胜任所欲委任的职务之材能。公家事业所需要者为有可以胜任的材能,公立的机关—无论是政治的,或是社会的—既非养老院,亦非私人可以用作应酬品的东西,无论何方均应以材能为前提。今一方面以“成为饿鬼”为言,好像“穷”是求职的一种资格,此与公家事业应以材能为前提的原则实不相容,此种观念末流所趋,则为求事者纷纷,而可用之材实寥寥。一方面说“暂摄部务,原不敢多所纷更”,则如非“暂”,似以“敢”于“多所纷更”为无足异的常事,此种观念末流所趋,势必一长官更易而事务官乃至普通职员都连根尽拔,公家事业常在生手掌握,何怪效率效果之均无可言?

愚妄之见,以为公家事业在各方面既应以材能为前提,有两点宜特别注意者:第一点是选用人材当采用公开的严格的考试制度,俾全国中确有相当的实际材能者均有自见的机会,免得阿猫所接近信任者不过限于阿猫的亲戚朋友,阿狗所接近信任者不过限于阿狗的亲戚朋友;还有一点是既经秉公录用的人材须有确切的保障,免得有“一旦迫令相率去职”或“无故更调”的玩意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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