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九日驻沈日军中有八十人在沈西十里码头野操,适华警追捕胡匪,日兵藉口妨碍他们演习,将我国警察包围,任意殴辱,并赶至分所包围,强掳枪弹而去,其行为之野蛮横暴,胜过胡匪万倍!听说当时我国警察官吏被压迫,非常镇静,所谓“非常镇静”者,一任殴辱掠夺而已!日本守备队少尉佐田中助声言,晚间率队演习野外,中国警察妨碍他们演习,所以殴打警察,包围分所。当时我国公安总局熊督察长则抗辩日本守备队晚间演习野外,事前并未通知公安局,事后又殴打击匪之警察,致匪徒逃逸,已属非理,且匪徒向东北逃跑,警察向东北射击,而日本守备队则在西南演习,子弹绝无向对方倒打之理,谬谓妨碍野外演习,毫无理由云云。乃日本官兵不讲理,终将枪弹强夺而去。

后经多方交涉,始将所抢枪弹勉强交还,对受伤华警则不负责。在他国领土里面作强盗之行为,依文明国的法律,大概尽可无须负责!尤妙的是东京三月三十日路透电,谓“由华方道歉,日方将扣留军械发还”。中国人不是人!在自己领土内容许别国暴军随意野操,这是第一件应该诚惶诚恐“道歉”的事;本国警察在本国领土内“非常镇静”地听任别国暴军随意殴辱掠夺,这是第二件应该诚惶诚恐“道歉”的事……然而在我们万分应该对强盗行为“道歉”之中,最近沈阳来讯,却说“日兵暴行案,日方已允由肇事责任长官向我国公安局道歉,惟民情激昂,仍力请当局力争,必达完全胜利目的”,这好像一个人的家里容纳了几个强盗,今天打你几个耳光,事后对你道个歉;明天踢你半死,事后再对你道个歉;后天随便送你一条命(像我国的同胞倪照美最近便在汉被日海军实习打靶好生生的打死),事后再对你道个歉……我敬挥泪大声疾呼忠告尚未死尽的全国同胞:“非等到我们有力量把强盗驱逐出门,决无‘达到完全胜利目的’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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