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曰:

“余与余友歇洛克·福尔摩斯,自合居培克街相识而后,旦夕与共,友谊之密,可称世界上无第二人。至吾结婚,虽不得已而离居,而吾友每值疑难案件,犹必邀余为助,故过从仍密。”

“吾所述《福尔摩斯侦探案》,因此得成洋洋大观,风行于世,是不特老福一人之幸,余以蹩脚医生(华生尝从军,左足受创),仆仆追随其后,虽属饭桶的资格,而以连带关系,能使世人咸知伦敦有华生其人,于以名垂不朽者,亦吾华生之幸也。”

“顾吾友探案,失败者多而成功者少。世人读吾笔记,眼光悉注于成功一方面,遂谓福尔摩斯具神出鬼没之手段,“世界第一侦探”之头衔,舍此公莫属。不知业侦探与业医同,业医者遇伤风、咳嗽之轻病,自无所用其手段,然使一遇重症,又大都茫无把握。幸而所投之药中,人遂称之曰“国医”、曰“圣手”,登报揄扬之,唯恐介绍之力之不尽,而彼医生者,亦遂以“国医”“圣手”自居;不幸而所投之药不中,其人不起,病家不按医理,亦只归诸天命,不复责及医生。故现今“国医”“圣手”,多至不可胜数。昔人称为车载斗量者,今恐用火车装载之,亦势非百年不能蒇事也。”

“读者当知,此盖吾躬为医生者所发良心之言,初非欲抹杀世间一切“国医”“圣手”。苟世间一切“国医”“圣手”视吾言为不当者,但请返躬自问,平时高车骏马,恃人之疾病以为活,对于他人之疾病,心中究有把握否耳?然吾在悬壶之时,为饭碗计,亦决不肯以此语形诸笔墨。”

“今则处身于陆军医院中,日治伤兵病卒,数以百计,心力既瘁,乃不得不发为愤懑之论。盖吾平时,见病者辄喜,喜其一痛一痒、一疮一疖,多可化为我袋中之金钱。今则俸少而所任烦剧,欢迎病者之心理,已随炮响枪烟俱散矣。但吾此时所论者为侦探,吾为医者之西洋镜,既自行拆穿,乃不得不折入本题,以拆穿吾友福尔摩斯之西洋镜。”

“吾与福尔摩斯相识,至今已二十年,在吾笔记中,有年代可考。倘吾友果为“世界第一大侦探”者,则平均每十日探案一事,吾笔记当在一千万言以上。此二十年中,吾日夕握笔,尤恐不及,又何暇行医?何暇得与老福同出探案?而一观吾已成笔记,为案仅四十有余,为字仅五十万,又何其少耶!是可知吾友失败者多,而成功者少。吾以爱友之故,记其成功而略其失败,亦犹他人之登报揄扬,称吾‘蹩脚医生’为‘国医’‘圣手’耳。”

”故吾在培克街时,尝谓老福曰:“得友如我,子可死而无憾!他日我死,子可綴业,否则令名不能终保。”老福亦深韪余言。

乃不图欧洲大陆,战祸一发,老福遽以生意清淡之故,襆被东游,遂致笑话百出,为一中国人名“半侬”者所知,举其落落大端,刊而布之于世。于是老福之声名扫地,而吾二十年笔记之心血,亦从此尽付东流,此诚可仰天椎心而泣血者矣!

彼半侬者,吾不知其为何许人,虽所述未必尽虚,而坏人名誉,亦属可恶!异日吾至上海,必请台姆夫儿大律师,控之于会审公堂,请其一享外国官司之滋味也。

顾一年以来,老福为人吊于檐下,作蜘蛛之状,死生未卜。吾每一念及,忧心如捣,今不知果作何状也。

(柯南·道尔所作《福尔摩斯侦探案》,开场多用缓笔,此篇用华生口气,戏效其法。)

吾书至此,忽侍者将一函入,视之,福尔摩斯手书也,喜极,急启读之。

乃读尚未已,吾浩叹之声已作,盖福尔摩斯又闹得笑话矣。书曰:

“老友华生惠鉴:

“自与子别,月圆已二十余度矣。近来子在前敌,刀刦之事,想必甚忙,系念之至。若问吾老福日来何作,则简约其辞,但有“惭愧”二字。好在吾辈莫逆之交,吾即尽举来华后失败情形以为君告,君亦不忍翘其食指,刮吾脸皮也。吾前此受人侮弄,想君已于《中华小说界》中见之。今兹所言,即赓续其说。”

“吾自尔日被恶徒辈缚于檐下而后,爱我如君,谅必深为吾忧,谓万一久缚弗释者,不冻死,亦饿死,而吾则处之淡然,不以为苦。盖吾得天独厚,筋骨与人不同,能冻能饿,即绝我衣食至于十年百年,吾亦弗惧。所惧者,口中不衔烟斗,臂上不打吗啡,则为时虽仅一日之长,亦祇可索我老福,于酆都城内矣。”

“然吾所缚之处,对面适有一纱厂,厂顶烟突绝大,不分昼夜,突口恒有黑烟飞卷而出。而一昼一夜之中,风色时时变换,苟此风而自对面吹来者,则风即我之烟斗,足令突中之烟,尽入我口。吾第张口狂啖之,可不名一钱,而烟瘾自过。”

“华生,君不尝于新闻纸中,见去岁七月二十八日,上海大风灾之事乎?此日上海人民,不论贫富贵贱,咸瑟缩如落厕之狗,不敢出门一步。而吾则以大风适自对面吹来,终日张口吸烟,其为乐趣,虽南面王不易也。”

“至于吗啡,吾亦有天然之吗啡在。此天然之吗啡非他,蚊而已矣。通人遇蚊,必拍之令死,吾则以其嘴有刺入肌肤之能力,为用不减于吗啡针,而嘴中所含毒汁,亦与吗啡相若。因舒臂引领以招蚊,蚊乃群集吾体,终日不去,因之吾瘾得过而吾命可保。”

“此不得不首先述之,以为老友告慰者也。”

“此保命问题述过而后,其次一事,即系向君索贺。盖此时吾已娶妻,且实已娶妻,不复如前此共探“密尔浮登一案”时哄君矣(见《福尔摩斯侦探全集》第三十二案)。至吾得妻之故,亦可为老友约略言之。”

“吾所缚之处,其前既有一纱厂,故每值晓日初升及夕阳西下时,诸女工之出入纱厂者,咸粥粥自吾前过。为时既久,其中乃有一人,年事与吾相若者,忽钟情于余。初则每过辄以秋波相送,次则进一步而为交谈,更进一步而言及情爱,终则此人竟毅然决然释余之缚而与余结婚。”

“余虽向抱独身主义,至此亦不能坚持到底。是盖因吾妻姿首极佳,能于燕瘦环肥两事中之第二事,独具登峰造极之妙,而其面目,亦特别改良,与众不同。老友苟就吾所寄照片四帧中第一帧仔细观之,当知余言之不谬。”

搞老友责余以堂堂大侦探,不应娶此女工以自卑声价者,则吾敢反诘老友曰:“尊夫人亦一坐冷板凳之私塾先生耳(见《全集》第二案),幸而生在英国,无须检定,倘生在中国,而又不幸检定落第者,恐欲求为一女工,而能力尚有所不足也。”

“故愚夫妇美满之姻缘,老友必当致函申贺。异日欧洲大局敉(平定)平,苟老友有兴,愿骑骆驼,负药囊,张竹布招牌,至上海作走方郎中卖狗皮膏药者,吾当向黄宝和买老酒一斤,向舢板厂桥北江北小菜场买野鸡一只、白鸽成双、老蟹两对,嘱内子操牛刀割之,和五味烹之,令君一尝新妇调羹之滋味也。”

“吾娶妻而后,闺房之乐如何,谅与君娶得密司毛斯顿时,大致相仿,兹不尽述。”

“唯余初来上海,系借住礼查旅馆,今则已于乌有路赁一三层楼洋房居之,门口悬一铜牌,曰‘福公馆’。另有一牌,则署‘私家侦探包办一切五花八门疑难杂案’字样。有此二牌,吾之场面乃大阔,以视伦敦之培克街,直虱与牛之比矣。”

“吾公馆中,有书记一,赵姓,吾恒称之为密司脱赵;打字人一,李姓,女郎也,吾称之为密司李。二人办事,颇勤劬,而且丰貌亭亭,颇足为吾福公馆生色。然吾初意仅拟聘一打字人,不欲兼聘书记,后乃受此书记之挟制,不得已而聘之。此事实吾福公馆成立以来第一宗贸易,亦吾近来失败史中之最可笑者。”

“以君老友,不妨为君一述其梗概,君苟欲列入笔记者,不妨记之。盖成败常事,吾老福决不讳败,初不若世人之假惺惺粉饰场面,抹杀一切成败是非也。”

“吾公馆中之书室,设于楼下,室有一窗,前临大道。密司李受吾聘而后,吾即于此窗之下,设一打字桌,为其治事之处。”

“此室有左右二门:左方之门,外通应接室,即吾延见宾客处;右方之门,内通起居室。”

“吾妻日间离寝室而后,即在此室中做针线,或捧一《闺蒙训》读之;有时亦读《女孝经》及《百家姓》,颇用功。然性绝妒,终日处此起居室中,不离一步,且时就门隙中外窥书室。其意盖以密司李风貌既佳,与吾日夕同处一室,吾爱妻之情,或不免分一支流,及此娟娟之考。故吾在书室时,吾妻必紧守起居室弗舍,以两室相连,声息都闻也。”

“然吾初聘密司李之时,吾心中如古井之不波,视密司李为神圣不可侵犯,决无丝毫他意,亦不知雄狐绥绥,日伺其侧,名花有主,无俟他人也。”

乃一日,余与一客在应接室中谈话,约一小时,客退。

余入书室,斗见临窗之写字桌,已移于屋角距窗极远之处,密司李则兀坐桌旁,面有愤色,木木弗语。

余问其何以移桌之故,摇首不答,但举一手指起居室。

余不解,入起居室视之,则吾妻虎虎然箕踞而坐,双眉倒竖,其形如帚。

余急问所以,而余妻不答,问之再三,始怒骂曰:“好好,汝弄得这个婆娘来,还亏你问?”

余极意曲媚之,俟吾妻气平,始得其故。盖当余在应接室时,窗外有一美少年,隔窗与密司李作喁语。余妻见之大怒,责其不应如此,致误公事而妨福公馆体面,故令其移桌远窗。

乃余急慰吾妻,言:“夫人此举甚当,但请夫人息怒,勿因此小事,致中怀愤懑,以伤玉体。当知此女既届妙龄,有一情人,于理亦不可深责。夫人试思,吾二人之爱情,不亦即起于……”

言至此,吾妻之怒已释,吾乃出面密司李,请其勿以此事介介。

“密昔司之所以请君移桌者,盖恐此间办事时间之内,一涉情爱,不免误公。至每日公事已蒇,吾夫妇万无干涉君辈情爱之理,君其勿存蒂齐!”

密司李闻此慰藉之言,意见立归冰释,仍治事如故,然自此以后,每见余妻,辄引避不遑,而遇我则益形亲密。

此所以益形亲密之故,谅亦初无他意,不过一家之中,所与接谈者不过吾夫妇二人,今吾妻与彼,既不甚融洽,则以比较的言之,对我自觉分外亲密。

然我既来东方有年,已深受东方社会之熏染,华生,汝试以东方的眼光,为吾设想:吾既置身于三层楼洋房之中,门前高悬“福公馆”之招牌,而一窥内部,为吾福老爷奉巾栉者,乃仅有吾妻一人,虽吾妻秀外慧中,足握世界美人牛耳,而就吾身价言之,仅此一妻,得弗嫌其勿称耶?于是多妻之思想涌突胸中,几于不可复遏,私念一日得如愿以偿,储密司李于金屋之中者,不特吾可骄汝华生,且可作东方阔老矣。

乃吾妻神经极敏,于观察事物之术,不特胜我百倍,即思想之缜密如吾兄梅克劳甫,亦望尘莫及。吾自心中蓄此奢愿后,初未尝语诸他人,而吾妻即已洞烛(明察)余隐。

一日,余外出探案归,入书室,忽不见密司李,问诸吾妻,吾妻笑而不答,固问之,始言:“彼以汝贼头狗脑,不怀好意,业已辞职去矣!”

余曰:“辞职亦未尝不可,但吾为主聘之人,彼胡不俟我归后,向我面辞?此中究竟,汝知之否?”

余妻曰:“此恶得而知之!虽然,人且视汝肮脏物为可憎,见汝之时,秽毒如触路殍,又焉能久待汝耶?”

余闻是言,心知此必吾妻为梗,即亦不复多问,默然归书室,爇(点燃)雪茄吸之。

嗟夫!华生,此时吾脑中情状,较之昔日莫礼太迫我时(见《全集》第二十五案),有过无不及也。

越二小时,约当下午三点钟,忽有一小使,持一函至。

启之,其中悉系数码,不着一字,形为:

18|26,14|13,12,4|4,26,18,7,18,13,20|2,12,6|18,13|7,19,22|11,6,25,15,18,24|20,26,9,23,22,13‖2,12,6,9|15,12,5,18,13,20|12,13,22‖

既不类中国之电码,又不类日本人杜撰之乐谱,而且系打字机所印,不着笔迹。

余思之再三,终不得其解,及吸完五斗烟,打过十针吗啡,始恍然悟曰:“此数码之中,每一支点(,)之内,至多不出二位之数,而此种二位数,又至多不出二十六,是可知此种数码,必用以代二十六字母。其直竖|必为一字之断处,双竖‖必为一句之断处。今姑顺字母之序,以A为1,B为2,推而至Z为26试之,则首字18为R,不能独立,其次二字为Z、为N,亦不能拼成一字,则此种解法,已完全失败。”

更思之,英字之中,单一之字母而有意义者,厥唯A及I二字。今书中第一字为单一字母,姑拟为之A,则无论顺数、逆数间一字数间二字数,终不能得十八之数。更拟之为I,则适为逆数之十八。

余乃大喜,急依逆数之序,续数其次二字,则26为A,14为M,合之为am,更合上文为I am,则不特有意义可寻,而且适成一开端语。

吾乃大喜,自言曰:“汝辈虽善作怪,究不能逃得吾老福之眼光也。”因次第译之,则全文为I am now waiting you in the Public Garden.Your loving one.(译言:我方俟君于公园中。汝所爱之一人上。)

嗟夫!华生,余一见信中作如是语气,直不禁喜极而狂矣,因立取冠杖,伪为吾妻言:“有要事须出探。”遂出门雇街车,驶赴白大桥公家花园。

比至,一跃而下,以为彼如玉如花之密司李,必已在绿荫深处迟我矣,乃入园而后,遍觅不得吾意中人踪迹。吾往来奔走,额汗涔涔,几至人皆视我为狂易,而密司李仍不见面。

吾心大恨,以为此人与我无仇,何必作此恶剧?!已而定神思之,不禁自叱曰:“呸!尔福尔摩斯一愚至此!上海之公园有二,一为西人公园,华服者不得入。今密司李御华服,在理既不能入此西人公园,则虽书中未言中国公园,仍当于中囯公园求之为是。”因立即奔出,双足击臀,拍拍作响,直抵中国公园。

则吾挚爱之人,果在园中迟我也,于是一跃而进,紧握其手,且喘且言曰:“密、密、密司李,吾至爱之密司李,汝奈何初则令我猜哑谜,继则与我捉迷藏以窘我耶?”

密司李曰:“我爱,我候汝久矣,望眼将穿,深恐光线之不足,致偾(破坏)吾事。今则我爱果来矣!”

余曰:“迟迟吾来,诚所甚歉。但光线之说何谓耶?”

女笑曰:“大侦探,此语简而易解,独不能以意会之耶!”又曰:“吾自遇大侦探而后,仰慕之私,随时俱进。虽大侦探已有妻,未必肯移其至高至贵之爱情以爱我,而私心自愿,窃欲得大侦探一垂青眼;虽大侦探终身以奴婢视我,亦在所不辞。乃此念甫起,主母已窥知余隐,罢吾业,驱吾出,且恫我后此永永不得一踵福公馆之门!否则必以门闩断我足。嗟夫!余于彼时,柔肠寸断,恨不能蹈黄浦以自了。不知汝既为吾灵魂中之宝贝,亦会一心动否?吾今请汝来,盖欲……”

余不俟语竟,即揽之于怀,而慰之曰:“吾爱,汝勿急!吾必有以处汝。吾妻悍毒异常,乘吾不备,辱吾心爱之人,吾誓必悉移爱妻之情以爱汝且吾妻丑甚,以视汝,直牛粪之于玫瑰,吾非呆愚,岂有不爱玫瑰而嗜牛粪者耶?”

言至此,密司李向吾嫣然一笑,复俯弄巾角,若不胜羞。

吾爱情之火,乃大炽于中,不能自遏,立抱密司李而吻之。

乃吻甫着颐,密司李忽尽力推余于一旁,愤愤骂曰:“若龌龊鬼,亦想吃天鹅肉耶?”言后,掉首疾步出园而去,须臾已不见踪影。

余呆立园中,不解所以。谓其不爱我耶,则胡为招我来园?谓其爱我耶,则语甘于蜜,又何以因一接吻之故,遽弃我不遑?思之思之,终不得其故,而夕阳西下,天已暝黑,不得已,遂怏怏而送。

是曰之夜,余脑海中如装一马达,棱搭不息,自一鼓、二鼓、三鼓,以至于五鼓,而天明矣。而密司李所以招我、拒我之故,仍无从探悉。

早餐后,以昨日所探之案,尚未结穴,即置此事于一旁,出治正业。

至傍晚归来,而吾妻亦适自外归,面有愠色,问其何往,则愤然曰:“娘家去的。”

余恐撄其怒,不敢多问,但以巧言令色曲媚之,俾勿作虎吼以骇鸡犬,而心中则惶惑弥甚,以为不知彼又探得何等消息,致竖其帚眉,翻其血唇以向我也。

明晨,余又出,比归,则应接室中已有一客在,华人,年不过十八九,自出名刺曰:“密司脱赵。”

余问:“客来将以何事见教?盗案耶?谋杀案耶?捕拿党人耶?凡此种种,兄弟皆可包办。约期竣事,探费从廉。”

客曰:“否!非盗、非杀,亦非党人。但有一照片,吾得之于人,今欲完璧归之,而不审可否,故急欲求大侦探一为解决之耳!”

余曰:“照片案乎?兄弟从前亦办过多案,如《情影》一案,为波黑米亲王所委任;《掌中倩影》一案,为英囯外务大臣倭伯氏之夫人所委任(见《全集》第三、第三十八两案),均彰明较著,世界咸知者。不知足下以此案见委,其情形如何?”

客不答,但摇首吟诗曰:“满园桃李花,只应蝴蝶采。要要草下虫,尔有蓬蒿在。”

余以其答非所问,疑其有神经病,复叩之曰:“足下究竟何事来此?忽而言照片,忽而吟诗。小子殊不知将何以效力!”

客曰:“实告汝,吾今乃欲谋一职血,由主聘人每月馈我百金,订十年合同,而我为其书记。大侦探思之,以我之才,亦能得如此美缺否?”

余益异其言,姑应之曰:“每月百金,诚不能视为难得之缺,但当此人浮于事之秋,恐百金一月,尚属易得。十年之合同,则殊难订也。”

客曰:“但今兹竟有一人,愿遵此条约以聘我。”

余曰:“能如是,小子敢贺。但此中苟无异闻,如《金丝发》及《佣书受绐》二事者(见《全集》十四、十七两案),则订约之事,属诸律师范围,而不属侦探范围。此间室狭,不足以有屈先生也。”

客曰:“此中虽无异闻,但以其事有关大侦探,故不得不冒昧奉商。盖此主聘之人非他,即大侦探是也!”

余骇曰:“客误矣!否则必痫。余公馆中,既无需聘用书记,而兄弟与足下,前此亦未尝谋面,君奈何忽作此语?”

客笑曰:“君欲取消此议,亦甚佳,但吾为大侦探计,自以俯从余言为是。今既不愿,吾亦别矣。”言已,起立欲去。

吾以其言突兀,急拦之曰:“尔姑言其所以,果事可为力,兄弟无不从命。”

客乃出一照片,曰:“此则仍当归诸照片问题矣。”

余视其照片,不禁大骇,立悟前日密司李之所以邀我至公园者,其事为此,故当时有深惧光线不足一语。盖谓光线不足,则影即不能收入镜中也。

客见余呆视影片不语,即笑问曰:“大侦探,此影一经宣布,内而尊阃大发裙带威风,外而大侦探之声名扫地。不知于大侦探亦颇以为不便否?”

余曰:“不便甚!君将何以教我?”

客曰:“君能签字于此,小子即以影片奉赠;否则必送至中西各报章登之,令世人咸知福尔摩斯有侮亵人家闺女之行为。”

因出一纸,令余签约,视之聘书也。内言:

主聘者:福尔摩斯

受聘者:密司脱赵

月俸:百金

期限:十年

余不得已签之,而受其照片。

客乃欣然去,谓:“自明日始,当至公馆中办事。”

客退,余入书室,将照片夾于桌上向来夹置秘密函件之簿中,然后入起居室往面吾妻。乃门帘甫揭,即见室中亦有一客在,客非他人,密司李也。

余大奇,拟发吻问其何以来此,而吾妻已含笑而前曰:“歇洛克,密司李又愿至我家打字矣,汝谓善否?”

余未及答,忽一仆入曰:“有客。”

余立即出室,经书室时,复匆匆自簿中取照片,置之衣袋中,然后至应接室面客。盖恐吾妻至书室时,偶于簿中得此照片,致肇勃谿(争吵)也。

客谈十数分时即去,余出袋中照片观之,则照片犹是,而片中之人已由我而变为密司脱赵,由密司李而变为吾妻。

吾乃骇极、羞极,几于发狂,立即夺门而进,欲扭吾妻而殴之。

然未及入门,吾妻已自内咆哮而出,手一照片,且骂且挥其拳。

余视其照片,则即顷间吾得自密司脱赵者也。于是吾二人面面相觑,欲骂而不能发吻,欲打而不敢出拳,停顿者可十数分时,几于无从解决。

密司李乃出为和事佬,且笑且进,曰:“密司脱福尔摩斯、密昔司福尔摩斯,此不过余与彼人所设滑稽的报复举动,初无若何关系,贤伉俪可一笑置之,不必因此介介。所便宜者,余与彼人已各得枝栖,月俸百金,期限十年,而在又同在一处。承情照顾,余二人感激之至!”又出一照片,曰:“今后吾与彼人既同在书室治事,此一帧并肩小影,亦可与贤伉俪之小影对悬壁间矣。”

至此,吾乃气极而笑,掷去手中之照片,曰:“不图汝辈中国人,调皮至于极项,竟非余福尔摩斯能窥测其万一也。”

事后,吾先以见诱情况,告之吾妻,转诘其何以亦被密司脱起接吻,吾妻乃言尔日吾既外出,忽有一小使言自其母家遣来者,坚请吾妻返家一行。吾妻诺,行至冷僻无警察处,忽被一少年人抱而接吻,正欲狂呼,而少年人已疾走窜去。及抵母家,始知并未有人来请,方谓何物小使,胆敢戏弄福太太,而不知,受此赵、李二人之愚也。

至于后来照片之交换,则系同夹一簿之中,吾匆匆外出见客,未及属目,遂误取吾妻之照片,致闹此笑话耳。

华生,此事至有趣味,君苟不惮烦,可按实书之,付诸剞劂(刊印)。吾意演丑剧者得此,必视为绝妙材料也。

顾此事虽奇,尚不如昨日之事,更为荒唐。吾今日作此书时,气闷已极,不妨和盘托出,为老友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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