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占领了全个宇宙,但也占住了金莺小姐的明朗的心。虽则,她不住地自抑——不会的,我是决不会的;但在这“自抑”的反面,便是无限的凄凉、孤寂。她总觉得悬悬于心的,有一种问题未曾解决,坐也不是,立也不是。

“我爱我自己,我决不爱世上任何一个男子。”

她好象就这样地决定了终身之誓。

她一早起来,对镜自照,觉得她那微瘦的两颊上的桃晕,正是为她自己鉴赏而泛漾着的,那一副碧波也似的眼睛,比世界上任何女子来的美丽、谁能爱上了这一对眼睛,便是皇冕也可以牺牲。然而现在给她自己爱上了,她真是个世界上至高无上的“男儿”。

春光渐渐地老了。绿得要溶去似的山上,也开遍了血也似的杜鹃花。她凭着后窗,往山上望去,心儿便轻轻地随着春光飘摇起来了。

隐隐地听到了一阵歌声。

“男儿不作气,长困草野间。何当乘风去,叱咤排世艰。”

这声音自那山顶渐渐下降,听来,也渐渐明晰了。

“世艰殊多端,言之实心寒。朝盈豺狼辈,饕餮相为欢。

“引虎入堂奥,认贼作主官。百命为百从,惟恐失地盘。

“争奋各为事,杀戮遍莽原。白骨泣零露,春闺谁与言。

“况复豪梁者,出入披榛菅,杀人复越货,鸡犬竞豚喧。……”

歌声益发明晰了,同时,又带些激昂慷慨的声调。

“我亦凭意气,不忍久坐看。病躯虽一握,雄心实桓桓。浩歌当一哭,曲尽意未完。”

直转到最后,那歌声又渐渐地带些凄切的音波。金莺小姐虽然未必尽解歌中的意义,但她已为那歌曲的音调所迷惑了。她觉得华梦兰女士平日教她诵诗时,从不曾听过这样的音调。她在高小时,听唱歌最不欢喜柔弱的靡靡的音调;她最喜宏大的圆熟的带有男性美的音调。现在从这音调想象那歌者,定是个魁梧奇伟、富有男性美的一个人。

但这终究是谁呢?金莺小姐于是自己寻思起来了。在这样寂寞的乡野里,她是怎么也料不到会有这种风雅的名士。三个月来,凭她的颖悟,她对于诗已有相当的趣味。华梦兰女士也称颂她肯学。虽然试作一二首,未必十分高明,但确实有诗的性灵。她凭那诗的性灵,听这歌声,也就感到另一种兴趣。把这兴趣转入到那歌者身上,于是她在分裂的人格中,不由得不发生一种向外的追求——虽然那追求的目的物,她还不能具体地构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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