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轻剂

徐之才曰。轻可去实。麻黄、葛根之属是也。 张从正曰。风寒之邪。始客皮肤。头痛身热剂也

卷八 轻剂

麻黄

味苦。性温。无毒。禀天地清阳刚烈之气以生。升也。阳也。浓朴、白薇为使石苇。

【主治】主中风伤寒头痛。温疟。发表出汗。去邪热气。止咳逆上气。除寒热。破症坚积聚九窍。调【归经】入肺膀胱二经。兼入心大肠二经。为发汗之品。(肺家专药)

【前论】东垣曰。六经有余之邪。客于阳分皮毛之间。腠理闭拒。营卫气血不行。故谓之实毛气脱人元主营为【禁忌】经疏曰。诸虚有汗。肺虚痰嗽。气虚发喘。阴虚火炎眩晕。南方中风瘫痪。平日阳【炮制】备要曰。凡用发汗。取茎。去根节。煮十余沸。竹片掠去浮沫。或用醋汤略泡。

卷八 轻剂

葛根

味辛甘。性平。无毒。禀天地轻清之气而生。升也。阳也。

【主治】主消渴。身大热。呕吐。诸痹。(本经) 伤寒中风头痛。解肌。发表出汗。

开腠理烦热器) 〔利大主【归经】入胃膀胱二经。兼入脾经。为解肌升阳散火之品。(兼宣剂)

【前论】洁古曰。太阳初病头痛。未入阳明。不可服葛根升麻以发之。恐反引邪入阳明也。

溪曰。凡斑痘。已见红点。不可服葛根、升麻。恐表虚。反增斑烂也。又曰。凡治疟。无汗要有汗。散邪为主。带补。有汗要无汗。扶正为主。带散。若阳疟有汗。加参、 、白术以敛之。无汗。加芩、葛、苍术以发之。

【禁忌】备要曰。多用反伤胃气。升散太过也。

卷八 轻剂

升麻

味甘苦。性平。无毒。禀天地清阳之气而生。升也。阳也。

【主治】主解百毒。杀百精老物殃鬼。辟瘟疫瘴气邪气蛊毒。入口皆吐出。中恶腹痛。

时脓。

通。

浊【归经】入脾胃二经。为升阳散毒之品。(兼宣剂 脾胃引经药 疮家圣药 能发浮汗)

【前论】元素曰。凡补脾胃药。非此为引用。不能收效。脾痹非此不能除。升发火郁。

能升中之缓带散手【禁忌】经疏曰。凡吐衄。咳多痰。阴虚火动。肾经不足。及气逆呕吐。惊悸怔忡癫狂等病

卷八 轻剂

苍耳子

味苦甘。性温。无毒。得土之冲气。兼禀天之春气以生。可升可降。阳也。忌猪肉肉、米泔。害人。

【主治】主风寒头痛。风湿周痹四肢拘挛痛。恶肉死肌。膝痛。溪毒。(藏器) 治肝热。

明【归经】入肺经。为发汗散风胜湿之品。(上通脑顶下行足膝外达皮肤)

【前论】好古曰。苦以燥湿。甘以和血。温则通畅。春气发生而升。故主以上诸症。

鳌按、苍耳即 耳。治鼻渊鼻息。断不可缺。能使清阳之气上行巅顶也。

卷八 轻剂

木贼草

味甘。微苦。性温。无毒。感春升之气而生。升也。阳中阴也。

【主治】主目疾。退翳膜。消积块。益肝胆。疗肠风。止痢。及妇人月水不断。崩中赤白。

【归经】入肝胆二经。为退翳发汗之品。(升散火郁风湿)

【前论】刘禹锡曰。木贼得牛角腮、麝香。治休息久痢。得禹余粮、川芎、当归。治崩中赤【禁忌】经疏曰。目疾由于怒气。及暑热伤血暴赤肿痛者。均忌。

卷八 轻剂

灯心草

味甘。性寒。无毒。禀清芬之气而生。浮也。阳也。

【主治】主五淋。(开宝) 泻肺。治阴窍涩不利。除水肿。癃闭。(元素) 治急喉痹。

烧灰【归经】入心肺小肠三经。为清热行水之品。(兼通剂 降心火 清肺热 利小肠)

【前论】仲淳曰。其质轻通。其性寒。味甘淡。故能通利小肠热气下行。从小肠出。小肠为【禁忌】经疏曰。性专通利。虚脱人不宜用。

卷八 轻剂

连翘

味苦辛。性平。无毒。感清凉之气。得金水之性以生。升也。阳也。一云阴中阳也。

【主治】主结热痈疮。(本经) 去白虫。(别录) 通利五淋小便不通。除心家客热。

(甄权)

心火。

【归经】入胆大肠三焦三经。兼入心心包二经。为散结清火之品。(兼宣剂)

【前论】元素曰。连翘之用有三。泻心经客热。一也。去上焦诸热。二也。为疮家圣药。

三痒疮为鳌按、人之气血。贵乎通流。若血分壅滞。气分遏抑。便成疮肿。连翘能散结。故主之也。

【禁忌】经疏曰。此清而无补之药也。痈疽已溃。及火热由于虚。与脾胃薄弱作泄者。

均忌

卷八 轻剂

谷精草

味辛甘。性微温。无毒。得金气以生。升也。阳也。

【主治】主喉痹。齿风痛。诸疮疥。(开宝) 头风痛。目盲翳膜。痘后生翳。止血。(时珍)

【归经】入肝经。兼入胃经。为清热明目之品。(补肝气要药轻浮上行)

【前论】时珍曰。体轻性浮。能上行阳明分野。用治目中诸病。其明目退翳之功。在菊花之火。

此以上轻剂草部

卷八 轻剂

百草霜

味辛。性温。无毒。

【主治】主消化积滞。入下食药中用。(苏颂) 止上下诸血。妇人崩中带下。胎前产后诸病痢。妇【归经】入肝肺胃三经。为救标之品。(止血消积)

【前论】虞抟曰。百草霜。釜底墨。梁上尘。皆烟气结成。但其质有轻虚结实之异。重者归亦其治失血胎产等。虽是血见黑则止。亦不离从治义。

【禁忌】经疏曰。虽能止血。无益肠胃。救标则可。治本则非。忌多服。

【炮制】李 曰。此乃灶额及烟炉中墨烟也。其质轻细。故曰霜。若深村久灶额上墨。

卷八 轻剂

味辛。性温。无毒。

【主治】主止血生肌。合金疮。治产后血晕。崩中猝下血。醋磨服之。又止血痢。及小儿客之。点【归经】入心肝二经。为清凉之品。

【前论】丹溪曰。墨属金而有火。入药健性。又能止血。

以上轻剂土部

卷八 轻剂

蝉蜕

味咸甘。性寒。无毒。禀水土之余气成形。其飞鸣又得风露之清气。可升可降。阴中阳也。

【主治】主小儿惊痫。妇人生子不下。烧灰水服。治久痢。(别录) 研末一钱。井花水服。

痘疹作【归经】入肝经。为驱风散热之品。

【前论】海藏曰。蝉暗去翳膜。取其脱意也。蝉性脱而退翳。蛇性窜而驱风。因其性而为用以上轻剂虫部

卷八

重剂

徐之才曰。重可去怯。磁石、铁粉之属是也。 张从正曰。重者。镇坠之谓也。怯则气浮。

形羸

卷八 重剂

沉香

味辛苦。性微温。无毒。禀阳气以生。兼得雨露之精气而结。可升可降。阳也。

【主治】主风水毒肿。去恶气。(别录) 主心腹痛。霍乱。中恶。邪鬼疰气。(李 ) 调中肤上热【归经】入脾胃肾三经。兼入心肝二经。为下气补阳之品。(兼宣剂)

【前论】仲淳曰。诸木皆浮。沉香独沉。故能下气而坠痰涎。能降亦能升。香气入脾。

故能【禁忌】经疏曰。治冷气逆气气郁结。殊为要药。然中气虚。气不归元者。忌之。心经有实【炮制】雷公曰。须要不枯。色黑。沉水下者为上。半沉者次之。不可见火。 时珍曰。

入寒,无毒。禀水气以生。降也。阳中之阴也。

【主治】主磨涂恶毒风毒。(别录) 刮末。敷金疮。止血止痛。疗淋。(弘景) 醋磨。

敷一【归经】入肝经。为和血之品。(血分要药)

【前论】虞抟曰。白檀辛温。气分之药也。故能理卫气而调脾肺。利胸膈。紫檀咸寒。

血分鳌按、紫檀能散产后恶露未尽。凝结为病。本草未曾载及。巳丑七月。余曾治一妇人。

年二日强病势现寸因谓其家。且停药一日。俟明日辰刻再诊定局。次早。脉与隔晚第三次同。遂批案作方云。

肝部服破故食不得进也。两尺细数。产后本象。两寸洪数。宜其发热无休。且口渴咽痛。然其病只在两关。病之名曰恶敲打破裂一般。

结所患之症。

他症头痛不尔也身、阿胶珠各安睡。热亦减结。而语意竟方。后加紫檀服五六剂。且肿痛。竟加之丸药一料。精以上重剂木部

卷八 重剂

金箔

味辛。性平。有毒。禀西方刚利之气而生。降也。阴中阳也。

【主治】主镇精神。坚骨髓。通利五脏邪气。(本经) 疗小儿惊伤五脏。风痫失志。

镇心。

(李【归经】入心肝二经。为镇惊安神之品。(通治肝胆经病金制木重镇怯)

【前论】徐用诚曰。肝经风热。则为惊痫失志。魂魄飞扬。肝属木而畏金。与心为子母。

故【禁忌】海藏曰。金性坚刚重坠。与血肉之体不相宜。故往往服之致死。 经疏曰。凡病止盖惟

卷八 重剂

银箔

味辛。性平。有毒。

【主治】主坚骨。镇心。明目。去风热癫痫。入丸散用。(李 )

【归经】入心肝二经。为镇惊定怯之品。

【前论】好古曰。白银属肺。本草言生银无毒。银屑有毒。生银乃其天真。故无毒。熔者投其

卷八 重剂

自然铜

味辛。性平。有毒。禀土金之气而生。生出铜处。其色青黄如铜。不从矿炼。故号自然。

【主治】主折伤散血止痛。破积聚。(开宝) 消瘀血。排脓。续筋骨。治产后血邪。

安心。

【归经】入肝经。为散瘀破积之品。(续筋接骨神药 入血行血伤科要药)

【前论】丹溪曰。自然铜世以为接骨之药。然此等方尽多。大抵宜补气补血补胃。俗工迎合骨之佐以【禁忌】经疏曰。凡使。中病即已。切不可过服。以其有火金之毒。走散太甚。

【炮制】雷公曰。凡使。火 醋淬七次。研细。水飞用。

卷八 重剂

针砂

味咸。性平。无毒。

【主治】主安心神。除百病。体健能食。(开宝) 化痰。抑肝气。消积聚肿满。黄胆。

散瘿【归经】入脾大肠二经。为除湿消积之品。

【前论】虞抟曰。针砂醋炒。入猪脂、生地龙各三钱。捣葱汁和敷脐中约一寸浓。缚之。

卷八 重剂

青铅

一名黑锡。味甘。性寒。无毒。禀先天壬癸之气以生。降也。阴也。

【主治】主镇心安神。伤寒毒瓦斯。反胃呕吐。(大明) 疗瘿瘤。鬼气疰忤。(藏器) 明目。

末等(久积【归经】入肝经。兼入肾经。为坠痰解毒之品。(大能平肝)

【前论】好古曰。镇坠之剂。有反正之功。但性带阴毒。不可多服。恐伤人心胃。铅性又能此皆丹入

卷八 重剂

黄丹

味辛。性微寒。无毒。

【主治】主吐逆反胃。惊痫癫疾。除热。下气。(本经) 止小便利。除毒热。脐挛。

金疮溢杀虫。除【归经】入肝脾两经。为消积解毒之品。(专入血分外科要药)

【前论】无己曰。仲景龙骨牡蛎汤中用黄丹。乃收敛神气以镇惊也。脐挛者。小儿脐风也。

卷八 重剂

密陀僧

味辛。性平。有小毒。

【主治】主久痢五痔。金疮。(开宝) 反胃。疟疾。下痢。止血。杀虫。消积。治诸疮。

消【归经】入肝经。为镇怯之品。

【前论】洪迈曰。惊气入心络。喑不能言语者。用密陀僧末一匕。茶调服即愈。盖惊则气乱【禁忌】经疏曰。密陀僧大都可外敷。不可内服。此药无真者。销银炉底。乃铅铜之气所结以上重剂金部

卷八 重剂

朱砂

味甘。性微寒。无毒。禀地二之火气以生。兼得天七之气以成。降也。阳中阴也。恶磁石。畏咸水。忌一切血。

【主治】主身体五脏百病。养精神。安魂魄。益气。明目。杀精魅邪恶鬼。久服通神明。

(肉。并【归经】入心经。为安神定魄之品。(兼泻剂心经血分主药)

【前论】东垣曰。丹砂纯阴。纳浮溜之火而安神明。凡心热者。非此不能除。 海藏曰。

同脾。同南星、川乌等祛风。可以明目。可以安胎。可以解毒。可以发汗。随佐使而见功。

【禁忌】寇氏曰。朱砂但宜生使。火炼则有毒。若饵服。常杀人。

卷八 重剂

雄黄

味辛苦。性温。微毒。禀火金之性。得正阳之气以成。升也。阳也。

【主治】主寒热鼠 。恶疮疽痔死肌。杀精物恶鬼邪气。百虫毒。(本经) 疗疥虫 。

疮。

毒。(别录)

疟疾寒热。

主恶疮。杀虫嗽。血气虫积。

【归经】入肝胃二经。为解毒杀虫之品。(肝经气分药能化血为水)

【前论】保升曰。治病则二黄之功亦仿佛。大要皆取其温中搜肝。杀虫解毒祛邪焉耳。 雌黄法土故色黄而主脾。

【禁忌】经疏曰。雄黄性热有毒。外用易见长。内服难免害。凡服之中病即止。无过剂也。

卷八 重剂

石膏

味甘辛。性寒。无毒。禀金水之正。得天地至清至寒之气以生。可升可降。阴中阳也。鸡子为使。恶巴豆。畏铁。

【主治】主中风寒热。心下逆气惊喘。口干舌焦不能息。腹中坚痛。除邪鬼。产乳。金疮。

腹胀。

行热狂。头风旋眩。下乳。揩齿益齿。(大明) 除胃止阳明经头痛。发热恶寒。日晡潮热。大渴引饮。中【归经】入胃经兼入肺三焦二经。为泻热解肌之品。(三经气分药)

【前论】河间曰。石膏能发汗。又能止汗。 洁古曰。此乃阳明经大寒之药。善治本经头疼牙痛。中暑潮热。消渴。然能寒胃。令人不热。非腹有极热者。不宜轻用。又有血虚发热象东垣曰。此足阳明药。仲景治伤寒阳明症身热目痛鼻干不得眠。身以前胃之经也。胸前肺之室也。邪在阳明。肺受火制。故用辛寒以清肺气。所以有白虎之名。又治三焦皮肤大热。入手少阳也。凡病脉数不退者宜用。胃弱者不可用。 宗 曰。胃主肌肉。肺主皮毛。石膏入二经为发斑发疹之要品。色赤如锦纹者为斑。隐隐见红点者为疹。斑重疹轻。要皆由于胃热。然分阴阳二症。阳症宜用石膏。若内伤阴症见斑疹者。微红而稀少。此胃气极虚。逼其无根之火游行于外。当补益气血。使中有主。则气不外游。血不外散。若作热治而用石膏。生死反掌。无己曰。风阳邪。喜伤阳。寒阴邪。喜伤阴。营卫阴阳。为风寒所伤。则非轻剂能散。必用重剂独散之。乃得阴阳之邪俱去。营卫之气俱和。是以大青龙汤以石膏为使。石膏乃重剂。而又专达肌表也。又热淫所胜。佐以苦甘。知母、石膏之苦甘。可以散热。 庵曰。伤寒有阴盛格阳。阳盛格阴二症。至为难辨。盖阴盛极而格阳于外。外热而内寒。阳盛极而格阴于外。外冷而内热。经所谓重阴必阳。重阳必阴。重寒则热。重热则寒是也。当于小便分之。便清者外虽燥热而中实寒。便赤者外虽厥冷而内实热也。再看口中之燥润。及舌苔之浅深。苔黄黑者为热。宜白虎汤。然亦有苔黑属寒者。舌无芒刺。口有津液也。急宜温之。误投寒剂。则立死矣。

【禁忌】经疏曰。伤寒中风。太阳症未传阳明者。及七八日。邪里结。有燥屎。往来寒热。

或恶

卷八 重剂

阳起石

味咸。性微温。无毒。禀纯阳之气以生。升也。阳也。桑螵蛸为使。恶桂、泽泻、雷丸、蛇蜕。畏菟丝子。忌羊血。不入汤。

【主治】主崩漏。破子脏中血。阴痿不起。补不足。(本经) 疗男子茎头寒。阴下湿痒。

令权【归经】入命门经。为温补之品。(兼补剂 本经气分 药专补本经不足)

【前论】寇氏曰。男女下部虚冷。肾气乏绝。子脏久寒者。须水飞用之。凡石药冷热皆有毒【禁忌】经疏曰。凡阴虚火旺。及阳痿属于失志。以致火气闭密不得发越而然。与崩漏由于【炮制】时珍曰。凡使。火 醋淬七次。研细水飞用。

卷八 重剂

磁石

味辛咸。性寒。无毒。得金水之气以生。降也。阳中阴也。柴胡为使。恶丹皮。

【主治】主周痹风湿。肢节中痛。不可持物。洗洗酸疼。除大热烦满。及耳聋。养肾气。

(不利。(聪耳。

【归经】入肝肾二经。为冲和之品。(兼补剂 能引肺金之气入肾)

【前论】时珍曰。一士病目渐生翳 。余以羌活胜湿汤加减。而以磁朱丸佐之。两月愈。

盖化滞出鳌按、黄婆。脾也。婴儿。肾也。 女。心也。黄婆媒合婴 云者。乃调养脾气使心肾相交【禁忌】经疏曰。凡石药皆有毒。独磁石冲和。无悍猛之气。又能补肾益精。然体重。

渍酒【炮制】时珍曰。凡使。火 醋淬。研末水飞。或醋煮三日夜用。

卷八 重剂

青礞石

味甘咸。性平。无毒。禀石中刚猛之性而生。降也。阴中阳也。

【主治】主食积不消。留滞脏腑。宿食症块不瘥。小儿食积羸瘦。妇人积年食症。攻刺心腹【归经】入肝经。为治惊消痰之品。(兼泻剂)

【前论】汤衡曰。吐痰在木上。以石末掺之。痰即随木而下。其沉坠之性可知。然只可用之类。

【禁忌】经疏曰。凡积滞症结。脾胃壮实者可用。虚弱者忌。小儿惊痰。食积实热。初发者殊为稠粘为为之【炮制】时珍曰。须坚细青黑。打开。中有白星点者。无星点者不入药。 后则星点如麸金硝尽

卷八 重剂

代赭石

味苦甘。性寒。无毒。禀地中之阴气以生。降也。阴也。干姜为使。畏天雄、附子。

【主治】主鬼疰贼风蛊毒。杀精物恶鬼。腹中毒邪气。女子赤沃漏下。(本经) 带下百病。

(【归经】入肝心包二经。为镇虚逆养阴血之品。(肝经血分引药二经血分药)

【前论】海藏曰。心肝二经。怯则气浮。重所以镇之。故仲景治伤寒汗吐下后心下痞硬噫气【禁忌】经疏曰。下部虚寒。及阳虚阴痿。均忌。

【炮制】雷公曰。凡使。火 赤。醋淬三次或五七次。研水飞用。

以上重剂石部

卷八 重剂

伏龙肝

味辛咸。性温。无毒。得火土之气而成。

【主治】主妇人崩中。吐血。止咳逆血。醋调涂痈肿毒瓦斯。(别录) 止鼻洪。肠风。

带下。

舌。反【归经】入肝经。为调中止血。燥湿消肿之品。(兼燥剂专去湿)

【前论】思邈曰。产后呕恶不止。研末。或二钱或三钱。益母草汤送下。立效。

【禁忌】经疏曰。阴虚吐血者忌用。以其中有火气。痈肿肿盛者忌独用。

以上重剂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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