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十一第四十《腹中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七。

【黄帝曰:有病胸胁支满者,妨于食,病至则先闻腥臊臭,出清液,先唾血,四肢清,目眩,时时前后血,病名为何?何以得之?岐伯曰:病名曰血枯,此得之年少时有所大脱血,若醉以入房中气竭肝伤,故使月事衰少不来也。】

血枯病形有八:一胸胁支满;二妨于食;三病将发,先闻腥臊臭气;四流出清液;五病先唾血;六四肢冷;七目眩;八大小便时复出血。有此八状,名曰血枯之病。此得由于少年之时有大脱血,若醉入房中,气竭绝伤肝,遂使月经衰少,或不复来,以在此血枯之病也。

平按:《甲乙》“支满”作“榰满”;“清液”作“清涕”。

【黄帝曰:治之奈何?以何术?答曰:四乌贼鱼骨、一茹,二物并令三合,丸以雀卵,大如小豆,以五丸为后饭,鲍鱼汁,利胁中及伤肝。】

四,四分。一,一分。捣以雀卵为丸,食后服之,饮鲍鱼汁,通利胁及补肝伤也。

平按:《素问》“以何术”作“复以何术”;“贼”作“鰂”;“”作“藘”,新校正云:“《太素》藘作。”“并令三合”作“并合之”。《甲乙》“乌”上无“四”字;“骨”下无“一”字。“并令三合”作“并合”。《素问》、《甲乙》“鲍鱼”上有“饮以”二字;“胁中”作“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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