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初则骨热,病剧则骨蒸)
《圣惠》论∶凡小儿一岁至十岁,衣絮皆不得着新绵,又不得冬天以火烘炙衣服与着,亦令儿体热。勿食桃杏,令儿体热。因伤寒病后,未满百日,勿食羊肉、狗肉,令儿体热,或作骨蒸也。
《仙人水鉴》小儿患骨热劳,渐渐瘦弱,不能食,宜服此方。号神明丸子
鼓子花 雄黄 紫石英 远志(各二分) 槟榔(一枚,生) 桃仁(去皮尖) 光明砂(各一分。研) 金箔(一片)
上八味同研令细,以蟾酥为丸如麻子大。每日米饮下一丸。忌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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