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陽子王常月

凡初入太上正宗法門。不問道俗。必先遵依太上金科玉律。三洞戒文。供養大道尊像。表通都天糾察王天君。請祈盟證受三皈依戒。

第一皈身。太上無極大道永脫輪迴故曰道寶。

第二皈神。三十六部尊經得聞正法故曰經寶。

第三皈命。玄中大法師不落邪見故曰師寶。

天尊曰。三皈依戒者。天地之樞紐。神仙之根基。發行之初門。建心之元兆。運氣含靈。冥真入理。包羅有象。朕形无外。持之者。天地神明慶快。心智耳目開張。萬物敬畏。六腑和樂。眾真衛護羣生。父母長世不遺。人身交泰。三皈依竟。乃受太上老君所命積功歸根五戒。

一者不得殺生。二者不得葷酒。三者不得口是心非。四者不得偷盜。五者不得邪淫。

凡能持此五戒。精進無虞者。益算延齡。天神護佑。永脫五刑之苦。世世不失人身。既受太上老君所命。積功歸根五戒。每日早晨焚香誦。太上三元三品三官大帝護國佑民延生保命真經。接念。太上感應篇。逐日演誦。校正自己身心有無所犯。每誦經篇一句。則反思曰我能受得否。我能不行否。如此勇往精進。言行不苟。三皈不犯。五戒無虞。煆煉百日。惡念盡消。器皿已淨。方許受虛皇天尊所命初真十戒

第一戒者。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當盡節君親推誠萬物。

第二戒者。不得陰賊潛謀害物利已。當行陰德廣濟羣生。

第三戒者。不得殺害含生以充滋味。當行慈惠以及昆虫。

第四戒者。不得淫邪敗真穢慢靈炁。當守真操使無缺犯。

第五戒者。不得敗人成功離人骨肉。當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

第六戒者。不得讒毀賢良露才揚己。當稱人之美善不自伐其功能。

第七戒者。不得飲酒食肉犯律違禁。當調和氣性專務清虛。

第八戒者。不得貪求無厭積財不散。當行節儉惠卹貧窮。

第九戒者。不得交游非賢居處雜穢。當慕勝己棲集清虛。

第十戒者。不得輕忽言笑舉動非真。當持重寡辭以道德為務。

既受初真十戒以證真人之果。更猛勇精進持守。言行毫無過犯。方許再受太上老君所命中極三百大戒。若只口誦心違。言清行濁。或始勤終怠。半途而廢。名曰故知故犯。其罪尤重。愈不可悔。永墮沉淪。女青天律無情。即太上復出亦不能救汝。學道仙子思之慎之。

 

行持總說

出家在家。入戒四眾人等。領受戒法後。各當定志凝神。起大堅固。如崑崙山一般不能搖動。如金剛石一樣不能磨滅。專致一心。勿生雜念。夜半行持。神明來合我身。過中不昧。鬼氣不能入竅。行一善。心定神安。行十善。精神健爽。二十善。不生疾病。三十善。所求如願。四十善。門戶興隆。五十善。子孫昌盛。六十善。化難成祥。七十善。神明擁護。八十善。地利人和。九十善。人中殊勝。一百善。三氣合身。二百善。德澤揚溢於天下。三百善轉輪得大富身。四百善。轉輪得大貴身。五六百善。轉輪得大福壽身。七百善。轉輪得大忠身。八百善。轉輪得大孝身。九百善。轉輪得大慧身。一千善。轉輪得聖王神仙之報身。倘若恣情縱慾。有一惡。魂夢不安。有十惡。人皆憎棄。二十惡。身多疾病。三十惡。所求不諧。四十惡。轗軻衰耗。五十惡。家口離散。六十惡。非禍橫生。七十惡。鬼魔來侵。八十惡。有水火灾害。九十惡。來生短命。一百惡。天曹執戮。果能運平等之心。行精密妙行。一戒不違。一律不犯。不肯為惡而生。寧可守善而死。此等戒子是名大道清信弟子。萬魔拱衛。諸天保度。四天帝王領司邏十部。皆駕飛雲綠軿浮空而下。觀察戒子妙行。雖功行未圓。亦必逆注種名於靈圖仙籍也。有等不畏天條。不勤戒律者。粧撰規模。不修真際。即有女青考律。量罪輕重。滅其祿算。有餘未盡者。殃及後世。劫劫相仍不能解脫也。

 

入戒要規

一受天仙戒者。稱妙道師。中極戒者。稱妙德師。初真戒者稱妙行師。同戒晚輩者稱同衣。上座稱先覺師。入臘領受天仙戒者。持道德經一百日。每於寅刻。信禮十方。共十拜。子午二時靜坐。內觀不關人事。致三業清靜。中極戒者。每日巳刻。先禮足律師。然後起拜朝天懺。併靈寶大懺。共一百日。懺畢止靜。初真戒者。每日巳刻先禮足律師。然後起拜宥罪法懺一百日。懺畢止靜已。上領戒入臘。如違者女青以逆律致罪。又百日禁足不得出外。應供不得出外。誦經過百日。不忌又與事物交接。忍辱仁柔不得辯論是非。舉止動靜小心精密。每逢戊日與同戒者或先覺師。進修德業。或講論道德南華文始譚子黃庭等經。並諸家道典。熟讀一卷。主吏計功十倍。講明一卷。主吏計功百倍。凡入戒者。以端重自持。行上妙威儀行。上妙觀相。戒神自來擁護。四眾自然起敬也。故端形不招屈影。而直影自見。和聲不須追響。而順響自至。

一繩床。

子午二時展規於床上盤膝靜坐。手不指點。足不伸縮。口不多言。目不神露。頭不低身不屈。俗家床炕不得坐臥。有人禮拜三不起身。一打坐不起。二看經不起。三受齋不起。當定觀持咒受之。待出規下單還禮。臥時當扣齒念咒。次神棲幽谷。絶慮忘言。不得放肆出規衣之外。有時出外經行。徐徐緩步。不可左右顧盼。手足張忙。如違一次。主吏坐讁一過。

一洞衣。

淨衣信衣五嶽靈圖冠。並淨巾羽裙規芒鞋等具。皆有地祇等神。併青衣童子瞻護。不得借用別人。不得置於不淨之地。不得當賣。不得與常衣混同。雜亂如舊壞者。於九月九日向西北焚之。其灰送入東流水。隨波而去。即得戒子延年益壽。身無魔障。如違者灾禍橫生。玄都主吏坐讁十過。

一鉢體。

如八卦之形。惟口蓋用圓當。置鉢囊受食之時。咒畢積氣存神。口不圖張。食不有聲。匙當正用。受食之後洗鉢入囊。如違一次。坐讁一過。

一策杖。

當取靈山向陽竹七節為之。上下直通。甘竹乃佳。印以元始之章。動息坐臥。恒以自隨有。五帝直符吏輔翼。如有灾變。用杖指之。指持四溟咒。

一戒尺。

以桃木為之。四面書符篆。除不祥用之。又後學有過犯。至重者當毀燒衣鉢。致罪出教。倘若求免。以戒尺量罪責罰。

一淨水瓶。

注淨水於內。不可缺乏。以囊盛之。遠道必當佩之於身。盥手方便故也。

一牒囊。

置戒衣底巾內。裝戒律。

一薰籠。

將著三衣。先以降真白檀入薰爐薰之。

一刷牙。

以○為之。又梳篦枕蓆被單等物。俱要潔淨。勿令俗人坐臥用之。

以上列欵皆出道藏定額。後學若不遵於古制。私用巧智改易者。即教中罪人也。逆律之考不能免矣。

 

三師原說

傳戒本師。乃太上繼宗演教。接化大德之師。不受天仙戒者不得傳戒。每於正月十五。七月十五。十月十五日。會集四眾。開壇傳戒。戒後行持演鉢一百日。

證明大師。指授經懺教典威儀規範。調御戒子身心。制遣七情六慾。非受中極戒者不得師之。

監戒大師。監察入戒者不許犯戒。違律如有不法者。量律輕重。以戒尺責罰。懺悔非受中極戒者亦不得師之。

 

三衣格

領受初真。十戒三戒。五戒八戒。九真妙戒者。身著初真信衣。計二百四十條。三台十褶雲帶。二拽淨巾芒鞋。行千二百善。持清靜經大通經洞古經。得真人戒果。行持具足。當受中極淨戒。或持身戒。或智慧戒。或觀身戒。或妙林戒。俱著輕塵淨衣。或用淺藍單布為之。或用純帛為之。亦三台雲帶淨巾芒鞋。行二千四百善。持玉帝大法得地仙戒果。行持具足。當受天仙大德妙戒。行一百八十細行密戒。或三百大戒。行三千六百善。叅道德真經。身著天仙霞衣。領用直開袖不合縫。霞帶雲邊。戴五岳真形冠。著五雲輕履。行持具足。得天仙戒果。

 

犯律懺解格

入戒者。一犯戒律。當於庚申日。恭對道前。禮念宥罪法懺。供淨水一盂。念邱祖懺悔文。入靜一月。二犯同前。三犯者。當於甲子日。恭對道前。禮念朝天法懺。併靈寶大懺。供淨水三盂。入靜三月。至於五犯十犯。陽消陰熾。鬼突神憎。不得懺也。

 

持受諸咒品

睡醒時咒。當願眾生以迷入覺。一旦豁然。

聞鐘聲咒。太音希聲。能悟證真。

下單時咒。化惡反善。上書三光。使我長生。乘景駕雲。

櫛髮咒。泥丸之上。玄華寶精。左為隱日。右為月根。六合精鍊。百神受恩。

洗手面咒。除垢神廷。凝真不散。

潄口咒。太陽和氣。開春發柳。折取一枝。能淨身口。學道修真。願度三有。

簪冠咒。當願眾生。頭容常正。首出萬類。

著衣咒。檢束威儀。服膺善法。

穿襪履咒。當願眾生。踐履真實。行不離道。

上香時咒。常焚心香。得大清淨。

上燈燭咒。破除重暗。洞照十方。

朝謁三寶咒。太霐霯○。護我形神。

受人禮拜咒。至道沖和。永出塵緣。

飲水咒。神水入腹。五臟清明。

空鉢受食咒。太虛無盡。真一生神。

出生咒。

    一粒嘉榖。一滴清泉。不忍自食。施與幽魂。

    享我供者。皆賴道恩。惟道惟靈。覺性常存。

食齋咒。五星之炁。六甲之精。三真天倉。清雲常盈。黃父赤子。守中無傾。

結齋咒。百穀入胃。與神合炁。填補血液。尸邪亡墜。長生天地。飛登玉闕。役使六丁。靈童奉衛。

洗鉢咒。滌除外味正炁長存。

收鉢咒。混元一炁。踵息淵源。

受襯咒。七寶光林。來映丹臺。

受人衣物咒。萬物之精。護道炁真。

出堂咒。四方無礙。入眾妙門。

托鉢咒。唵敕身中。三部八景。三十九神。一萬六千。護身之神。唵(口耶)葉(口耶)朗三波襪嚩(口日)囉嘝。

執淨瓶咒。太玄含一。萬物無爭。

甲灰咒。洗灰除垢。用灰為首。穢去真來。淨心淨口。成道度人。天長地久。

沐浴咒。天地開朗。四大為常。玄水解穢。辟除不祥。雙童守護。七靈安房。雲津練濯。萬炁混康。內外利貞。保茲黃裳。

臨臥時咒。太真玉女。侍真衛魂。三宮金童。來守生門。

夢寐咒。吉夢成珠玉。惡夢著草木。

看病咒。慧炤萬靈。真性無為。

 

曰忌

早不言夢寐。午不言殺伐。晚不言鬼神。

 

玄門持戒威儀

凡學人未習戒本。不得習經法。入戒壇習初真戒未熟。不得躥等受中極戒。閱戒本須焚香禮拜。不得草率展閱。不得容人盜看戒本。不得盜聽真師說法。禮誦功課宜敬謹。三時勿簡。已入鉢堂修煉身心。及行持中極戒。厯三年者。方受天仙戒。不得矯飾威儀。求人恭敬。不得廣談因果。希人布施。不得非時禮拜。欲禮拜當在人靜時。不得占殿中央禮拜。中央是常住位。主殿上香燈供具。宜細行不得粗率。焚香時微咒曰。常焚心香得大清淨。上燈燭微咒曰。破除重暗洞照十方。不得專揀應赴經典學習。或遇貧難不堪。當安命自慰。不得怨天恨地。不得見士俗便說當布施作福。不得對外教談道法。不得強化施主財物。亦不得囑托豪貴親知募化。不得貨殖營利。不得假托緣事募財為私用。

 

出入威儀

不得無故入他宮觀及僧院。不得無故至俗家。或有事至俗家。事畢即返。不得久留。不得與親俗小兒等笑談雜語。不得以衣物寄頓俗家。遠近出入不得失儀。同事或失儀不得非笑。

 

事師威儀

朔望見師當禮拜。問師道法當禮拜。除飲食時坐功時經行時。欲禮拜。師止之當順師命。師禮拜。不得與師同禮拜。師前不得受人禮拜。侍師講論道法。師身心倦。教去應去。凡出入當先白師。製衣服冠巾等物。當先白師。作眾事。如雲遊守山聽講興緣事等當先白師。人從己借物當先白師。師許然後與。欲從人借物當先白師。師聽然後去。欲習經懺當先白師。若人以物施。當先白師已然後受。己物欲施人當先白師。師聽然後與。凡事白師。師聽與否皆當作禮而退。不得含慍。師有疾宜盡心看視。不得懈怠。師令澣褻衣不得現裏。師令滌溺器不得嫌不淨。師唾涕當即除去。燈月下不得履踐師影。師教戒嚴。切不得還逆語。人問師諱。答云上某下某。問號答云某師。

 

視聽威儀

閱經典當端坐體認。不得輒指日月虹霓。不得久視日月雲漢。不得視外教書。不得視小說傳奇閒雜書。侍坐師側及對賓客。宜正視不得上視。不得下視。不得流視。不得注視亂色。嘆羨奇艷。隨師登高眺遠。視師所視處不得他視。隨師出入不得左右顧盼。當低頭隨後。入城市遇一切戲幻聚眾事。不得注目視。歸不得侈談城市風景奢華。傳達師友書信。不得私拆窺視。入師友房。不得亂將經籍翻視。入城市不得顧視女人。不得睨視女人。不得盜聽說法。不得傾聽。不得聽淫樂。不得聽笑談雜話。不得聽唱歌曲。不得隔垣傾聽人語。師誦經講道。當起敬諦聽。不得雜聽。

 

言語威儀

入法堂及侍師席。不得高聲言語。亦不得大聲咳嗽。不得多言。不得疾言。不得效市語隱謎。師不問不得言。師語未了不得言。不得言人過失。不得言士俗家務。不得言朝廷官府事。不得言閨閫事。不得言為媒保事。不得非時言道法。不得與婦人低聲密語。不得與少年子弟笑談戲語。飲食時不得言語。寢息時不得言語。有親友來訪不得在法堂久坐交談。當在林下水邊方可傾心坐論。質疑詢道。當禮拜致敬。師有問當禮拜敬對。不得強不知以為知。執己見以為是。如問家常事。不必禮拜。當據實對。對士俗不得言爐火黃白術。不得言彼家術。不得言符咒幻術。不得訶風罵雨。不得言一切傍門小術。不得言外教優劣。

 

盥櫛威儀

類潄吐水。當徐徐引下。不得高聲嘔吐唾涕。夏月盥器當覆。不令生蟲。棄不淨水。不得當路。當低低潑下。不得高手揚潑。濺人衣上。不得熱湯潑地。內衣宜頻澣。有蟣虱宜先捨去。髮宜多櫛。積髮多乃焚僻靜處。不得納房內壁縫。法堂中神像前不得盥潄。剌齒唾涕當在僻靜處。亦不得對北唾涕。有瘡癬當避人。不得盥手共器。有可畏瘡疣。不得剌人目。

 

飲食威儀

凡齋會。先致敬供奉。聖真大眾。端莊齊立。誦靈書中篇畢。末座出生於眾生盤內。誦偈云。汝等鬼神眾。我今施汝供此食。遍十方一切鬼神。共唵吽靈娑訶。三遍。出生飯不過七粒。麵不過一寸。饅首不過指甲許。餘飲食蔬菜不出生。

食時微咒曰。五星之炁。六甲之精。三真天倉。清雲常盈。黃父赤子。守中無傾。 

飲食微咒曰。神水入腹五臟清明。 

飲食時不得笑語。不得舍食語。不得呵食好惡。不得搔首。不得剌齒欲剌齒以袖掩口。不得嚙食有聲。不得作口容。不得咱舌有聲。不得不遜恣食。不得已厯己口復反盤內。飯中有穀當去皮食之。不得棄地。飲食中有蟲螘宜密去之。不得令眾知。食竟不得更離座食。放碗箸不得有聲。不得偏眾食。不得見美味生貪心恣食。凡同眾食。不得太遲。不得太速。舉箸放箸。不在師長前。行食未至。不得生煩惱。不得大聲呼喚。時常飲食不得失儀。有失儀者不得非笑。飲食畢擊磬聽大眾經行。

 

聽法威儀

凡聽法已。精思理致。身體力行。不得徒資口耳。年少初真戒行未堅。道心未篤。宜專持本戒。不得蚤受中極戒。不得與年少道士俗姓子弟結友。不得與女冠結拜。姊妹書疏往來。

 

出行威儀

入法堂行安詳舒徐。人閱經不得在彼案前經行。人禮拜不得在彼頭前經行。入觀宇不得行中央。當路或左或右行。隨師行當低頭隨後。不得左右顧盼。不得止道傍久共人語。不得馳行。不得掉臂行。不得與少年道俗談笑同行。不得在女人前後互隨行。不得與醉漢狂夫前後互隨行。隨師行若偶分行。期會處不得後時。凡遇官府不論大小宜迴避。年少戒行未堅不得遠方遊行。必欲參師訪道。當擇賢侶。不得同不肖匪人同行。

 

起立威儀

立不得偏任一足及倚棹靠壁。侍師不得對面立。不得高處立。不得遠立。立師後不得倚師座。見師長起立。見賓客起立。除誦經時作務時病時。侍師師命坐方坐。師有問當起。儒禮云。君子問更端則起而對。

 

坐臥威儀

看閱經典不得箕踞。當焚香正襟危坐。不得當聖像坐。坐功依師傳受。按時靜坐不得失次。對師長不得坐功。對賓客不得坐功。夜中宜多坐少臥。不得同婦人坐。不得與女冠同坐。如女冠來問道。開示畢即遣歸。不得久留坐。靜坐約一小時或經行或臥。與人並坐不得橫肱坐。不得堅膝坐交臂膝上。臥宜側體屈足。醒則舒。不得偃仰臥。不得與師同房臥。或同房不得同榻臥。師未臥不得先臥。已臥不得言語。不得脫小衣臥。不得於非處臥。臨臥携火入房。須與同房者知。云火入。欲熄火亦與知云更用燈否。大暑不得伏地臥。不得露臥。不得晝臥。不得飽食便臥。不得置火枕邊。不得携穢器從法堂前過。晨起先左足下牀。

臨臥時咒曰。太真玉女。侍真衛魂。三宮金童。來守生門。 

臥醒時咒曰。當願眾生以迷入覺。一旦豁然。

下牀時咒曰。化惡反善。上書三光。使我長生。乘景駕雲。

 

作務威儀

凡作務不得辭勞苦。平日當愛惜常住物。不得狼籍米穀粉麵等。凡洗菜當三易水。凡汲水當先澡手。凡汲水當諦視有蟲無蟲。絹濾過方用。嚴冬不得蚤濾水。須待日出。爨不得燃腐薪。凡作食當三澡手。不得帶爪甲垢。掃地當先洒水。每方五尺作一次掃。不得揚塵。不得逆風。掃不得聚灰土於門扇後。

 

沐浴威儀

浴宜朔日不得當風。不得帶濕縈髻。不得抿髮不避人前。沐不得數。不得與俗並曰。入浴堂脫衣著衣當安詳自在。入浴先洗僻處。不得浴堂小遺。不得粗躁致湯水濺隣人。入浴不得共人語。不得恣意久浴妨礙後人。有瘡癬當後浴不得先入。湯冷熱依例擊梆。不得高聲大喚。沐浴宜五香湯。白芷桃皮栢皮零陵青木香也。沐浴未乾不得趺坐及臥。

 

沐浴微咒曰。

天地開朗。四大為常。玄水解穢。辟除不祥。雙童守護。

七靈安房。雲津練濯。萬炁混康。內外利貞。保茲黃裳。

書云不矜細行終累大德。約而言之事事不過一敬。推而廣之洋洋奚止三千現前。眾等若能隨事體察。觸類旁通。始或勉強終歸自然也。勇猛力行。無怠無忽。不惟具大福報。決定仙都紀名。復有護戒神王。營護戒體。證無上道。

 

弟子奉師科戒三十九條

弟子別師經月。皆冠帶執簡。稽首不得白服。

弟子別師經宿。皆禮拜長跪。遠亦如之。

弟子不得向師稱你我之稱。

弟子詣師。不得專輒而坐。命坐方坐。

弟子不得喚師作道士。皆云家師。

弟子不得犯師名諱。若人問不止。上下聲答之。

弟子不得唐突。左右皆有司察之神官。

弟子見師有過失。當於深處長跪諫之。不得在人前言師是非醜鄙。

弟子與師言。不得高聲大語。

弟子與師共室。不得先臥在後起。

弟子與師同食。不得在師前食。

弟子稽首。師皆當隨其所受高下巾褐執簡。不得趣爾白服。

弟子隨師起居行止。皆當謙卑恭敬。不得斯須無敬。譬如官長二千石父母同等。不得自恃高貴。輕忽於師。其罪不小。具在明真科。

弟子與師同在席坐。師若起動行止。

弟子即須倚立。不得安然端坐。

弟子先未受法戒。或炁類齊等或復耆年。或同姓從兄弟子孫。後詣師受法。皆須謙卑恭敬。言皆稱名。不得比常弟子與師親。服緦麻者皆不得相為師。所以爾者。受法皆證三曾七祖父母來監臨。子孫所受違盟九祖受考。殃及受法之身。

弟子不得忿嫉責怒師主及懷恨在心。罪科具出明真經。

弟子詣師請道法。皆當冠帶執簡。謙苦求請。不得趣爾。

弟子與師別經年月朔。皆冠帶執簡。禮三拜長跪稽首訖。復再拜合成五拜。別亦如之。明各誠焉。

弟子不得與師爭口。忽忽哂意。

弟子事師皆當恭敬。不得傲慢無禮。罰在明真經中。宜各慎之。

弟子不得與師爭競功名。無有推讓之心。

弟子詣師。當請問所受。不得論及私鄙。

弟子事師。師若遠行還。

弟子皆當隨路遠近奉迎。不得端坐晏然。待師至弟子與師同行。不得踐師影。慎之。

弟子與師共在座。不得受人拜跪。所以爾者。座無二尊。

弟子不得陰行橫勃忿鬥師主。

弟子若出入及所營作。每先諮問於師。不得自專。

弟子事師皆當恩愛信實。不得猶豫二心。

弟子不得竊盜發泄師器。笈中犯師禁戒。科律得罪。

弟子不得背叛師主。慎之。具在明真經文。

弟子與師同處。不得涕唾地。慎之。

弟子侍從師。若值賓客。

弟子侍衛師左右。不得高炕大坐。與凡人無別。皆大不孝。慎之。

弟子受師法業後。玄德成就為人所宗。皆當謙下。存憶本師。勿忘先恩也。

弟子事師不得輒坐師床席處所。神司之禁也。

 

戒衣四十六條

第一。不冠戒衣不得登壇。入靜禮願啟請悔過求恩。

第二。不冠戒服不得逼近經戒講說念誦看讀敷揚。

第三。不冠戒服不得持奉齋戒受人禮拜飲食供養。

第四。不冠戒服不得拜師尊長德及受弟子禮拜。

第五。不冠戒服不得出入所居人間遊行見諸凡人。

第六。不冠戒服不得祝禁符劾章奏表啟。

第七。不冠戒服不得覲見國主父母及諸世民。

第八。寢息休暇當脫戒服。

第九。沐浴洗濯當脫戒服。

第十。大小便時當脫戒服。

第十一。泥雨濁穢當脫戒服。

第十二。供養給使師尊父母當脫戒服。

第十三。檢校修造一切功德勿脫戒服。

第十四。檢校營造齋供花果勿脫戒服。

第十五。檢校種植勿脫戒服。

第十六。非枷獄病苦勿脫戒服。

第十七。手足不淨勿犯戒服。

第十八。器物不淨勿犯戒服。

第十九。床席不淨勿犯戒服。

第二十。車輿不淨勿犯戒服。

第二十一。裸露身形勿犯戒服。

第二十二。鳥獸蟲魚勿犯戒服。

第二十三。口氣臭穢勿犯戒服。

第二十四。非同學弟子勿犯戒服。

第二十五。始欲出家先備戒服。

第二十六。欲受經戒須備戒服。

第二十七。詣師請經道戒須上戒服。

第二十八。詣師請福解免厄苦須上戒服。

第二十九。戒服非律主不得用五綵。

第三十。戒服不得以拜義物作。

第三十一。戒服非律主不得用錦繡作。

第三十二。戒服不得不依戒作。

第三十三。戒服不得不假借他人。

第三十四。戒服不得隨宜拋擲。

第三十五。戒服不得安臥床上。

第三十六。戒服不得坐臥其上。

第三十七。戒服不得以脚踏洗及槌拍。

第三十八。戒服破壞當須火淨。

第三十九。戒服不得過三件餘便施人。

第四十。戒服破壞及餘物。不得充非用并非人著。

第四十一。戒服作成燒香啟告禮拜三寶先獻三寶及諸仙真聖然後方取著。

第四十二。戒服近經像者不得著人間及不淨處者。

第四十三。戒服須勤洗濯燒香清淨箱簏藏舉勿使污穢常置淨室。

第四十四。不得著戒服遊。

第四十五。不得擅脫戒服潛遊人間。

第四十六。坐起臥息常依戒律慎之慎之。

 

女真九戒附

一曰。孝敬柔和。慎言不妒。

二曰。貞潔持身。離諸穢行。

三曰。惜諸物命。慈愍不殺。

四曰。禮誦勤慎。斷絶葷酒。

五曰。衣具質素。不事華飾。

六曰。調適性情。不生煩惱。

七曰。不得數赴齋會。

八曰。不得虐使奴僕。

九曰。不得竊取人物。

以上女真九戒。若道姑若信女。而能行持不退。有大利益。不經地獄之苦。必生十善之家。再能精進修持圓成戒果。名登紫府。位列仙班矣。

 

崑陽律師付囑偈

其一整衣

太上流傳一戒衣。冠簪巾履立威儀。坐宜平正行宜緩。身要端莊眼要低。

托鉢化齋防滑石。展規朝禮莫拖泥。燈前燭下休鋪疊。壁上釘頭必遠離。

其二護鉢

鉢乃全真大法王。囊為梵炁謹包藏。隨身走路須防跌。過宿安單莫掛墻。

便是同衣休亂借。齋完洗滌莫慌忙。如同護命時時記。謹慎修持道自昌。

其三惜鞋

芒鞋須不比尋常。謁聖朝真上法堂。或用布包收直袋。莫連泥土入衣囊。

出恭告淨先宜換。走路行程另一雙。污泥地下休亂去。忌縫皮底造愆殃。

其四藏牒

戒經戒牒謹藏身。不比尋常別樣文。性命所關心要細。神仙有分念須真。

塵垢案頭休展放。輕狂侶伴莫談論。布縫小袋時時佩。妙行精嚴動鬼神。

其五叅訪

敬謁當家即下叅。知賓借會借安單。粉墻板壁休題句。淨地雲堂勿吐痰。

隨眾上堂勤課誦。逢人應對謹言談。平心定氣聲和緩。踵息深深莫放叅。

其六行持

戒是全真第一關。受之容易守之難。對人最要言談少。打坐常教意念安。

托鉢化齋消歲月。雲踪鶴跡覺清閒。降心堅固行持久。性定神凝自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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