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名:俗名平,法名常月
  • 性别:
  • 朝代:明末清初
  • 出生地:1522年
  • 出生日期:1680年

王常月(1522年-1680年),俗名平,法名常月,号昆阳.山西长治人,明末淸初著名道士. 为全真进龙门派第七代传人,被苷为全真道中兴之祖。王常月中年时拜龙门派六祖赵复阳为师.赵授之以戒律,后离开其师,周游神山仙洞,博览道教典锘。又隐居华山,刻苦修道。顺治十二年(1655)秋,王常月北上京师.任白云观住持后,开始弘宗阐教.以振兴全真道为己任。其主要措施为淸聱戒律.他针对全真道初创时戒律不严的情况,大力加强戒律的建制.据(昆阳王真人道行碑)王常月曾于顺治十三年(1656)“奉旨主讲白云观,赐紫衣凡三次,登坛说戒,度弟子千馀人”.康熙二或三年(1662或1663),王常月又亲率弟子詹守春、邵守善等南下,在南京、杭州、湖州和武当山等地开坛授戒。王常月的传戒活动影响很大,南北道士纷纷前来求戒,皈依者众多,全真道由此出现了中兴的局面.康熙十九年(1680),王常月传衣钵于弟子谭守成后飞升。康熙四十五年(1706),被赐号“抱一高士”。

王常月作品

碧苑坛经 [ 王常月 ]

《碧苑坛经》系明末清初全真道龙门派高道王常月的重要宣教经典,龙门派能够在清初出现“中兴”局面,很大程度上跟王常月推行的持戒重律、开坛授戒、炼心养性等措施相关。生死问题是宗教的核心问题,道教也不例外,因而追求“长生久视”就成为了道教道、法、术思想体系的首要目标。王常月在《碧苑坛经》当中也着重探讨了他对“不死”的看法,这反映了全真道在明末清初修道思想上的一种回归,即回归到蒙元时期的修道思想主流上,也是一种正本清源的举措。 查看详情>>

初真戒律 [ 王常月 ]

清道士王常月撰。一卷。顺治十三年(1656年)三月常月于白云观立坛所传。内有三皈依戒,积功为根五戒、初真十戒、入戒要规、持戒威仪等。于受戒次第,行持礼忏,言笑坐卧,衣食住行等皆有规定,违则受罚。此外尚有持受诸咒品,衣巾冠履图,奉师科戒三十九条,戒衣四十六条等。另有女真九戒及常月付嘱偈。受初真戒者得称妙行师。收入《道藏辑要》张集七。 查看详情>>

龙门心法 [ 王常月 ]

道教书名。该书是明末清初全真道龙门派律师王常月所撰。此书原是他在北京白云观六次开坛传戒时的讲稿《心法正言》,后由其弟子邵守善,詹守棒作跋,法孙詹太林、元孙唐清善编纂而为《龙门心法》。该书是清朝以后在全真道中影响最深刻、最广泛的一部道书。正可谓“龙门七代家风,告诸大众”。(《龙门心法序》)《龙门心法》共二十讲。一、皈依三宝;二、忏悔罪业;三、断除障碍;四、舍绝爱源;五、戒行精严;六、忍辱降心;七、清净身心;八、求师问道;九、定慧等持;十、密行修真;十一、报恩消灾;十二、立志发愿;十三、印证效应;十四、保命延生;十五、阐教弘道;十六、济渡众生;十七、智慧光明;十八、神通妙用;十九、了悟死生;二十、功德圆满。该道书特别强调修道者必须皈依“道经师”三宝及“戒行精严”。以戒为例:说这个“戒”字,“是降魔之杵”、“是护命之符”、“是仙丹宝筏。并说“戒律就是玄都禁约,乃三清上圣所定科条”。(《戒行精严》)所谓皈依三宝,即用宗教道德以制身、心、意,从而忍耐行持,始终不变,明暗如一,久契真道,以脱生死。总之,《龙门心法》使教义由偏重内丹清修而转向以严守清规戒律为主的修持方法,被后世说这是全真道的又一次演变。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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