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事物,目的在逼真与传神,所以最要紧的是捉住印象。什么叫作“印象”呢?这本是心理学上的一个名词,解释也不止一种。最普通的解释,就是从外界事物所受到的感觉形象,深印在我们脑里的。譬如我们第一次遇见一个人,感觉到他状貌、举止上的一些特点,这些特点就是他给我们的印象。又如我们去参加群众聚集的大会,感觉群众的激昂情绪好像海潮一般汹涌,火山一般喷发,那么“仿佛海潮和火山”就是群众大会给我们的印象。我们除非不与外界事物接触;只要接触,印象是不会没有的。不过单只是有还不够;我们如果要告诉人家,非用适当的语言、文字把印象表达出来不可。表达得没有错误,而且不多也不少,才能使人家听了语言、看了文字之后也会得到同样的印象,虽然他们并不曾直接经验那些事物。像这样,就是所谓捉住印象了。

我们看《画家》10这一首诗。其中一节有“车外整天的秋雨,靠窗望见许多圆笠”的话。照实际说,应该是望见许多戴着圆笠的农人,但这样说就不足以表现当时的印象了。当时印象最鲜明的是许多圆笠,就说“望见许多圆笠”,这才是捉住印象的办法。又如通常纪行之作,往往说前面的树木或者山峰“迎人而来”。照实际说,应该是自己向着树木或者山峰前去。但当时的印象并不觉得自己前去,只觉对象迎来,于是就说它“迎人而来”。这也是捉住印象的办法,从这里可以看出所谓捉住印象就是保留那印象的原样。

印象有简有繁,有含混有明晰。所以,有的时候只须一个名词、一个形容词、一个副词用得适当,就能把印象的原样保留;而有的时候却非用长段巨篇的文字不可。从前人的词句如“红杏枝头春意闹”“云破月来花弄影”,只须一个“闹”字一个“弄”字,就把作者的印象表达出来,使这二句成为描写景物的佳句。但在长篇小说里,一个人物的描写往往须占几章的甚至全部的篇幅;这因为作者对于他所创造的人物印象极繁富,非从多方面表达,就不足以保留那印象的全体的缘故。

描写事物在能捉住印象。收得印象在于平日多所经验。从经验中收得印象,把印象化为文字,这是作者方面的事。从文字中收得印象,因而增加自己的经验,这是读者方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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