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设》一九五七年二月号发表了高尔太的《论美》一文,我读过以后,觉得有一些疑问,特提出来供作者参考。

作者说:“有没有客观的美呢?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客观的美并不存在。”我说,当我们欣赏一个美的对象的时候,譬如我们说:“这朵花是美的”,这话的涵义是肯定了这朵花具有美的特性和价值,和它具有红的颜色一样。这是对于一个客观事物的判断,并不是对于我的主观感觉或主观感情的判断。这判断表白了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当我听说某一个歌舞场面很美时,我会不惜辛苦去排队几小时,花了钱买票,目的是要去亲眼看见那客观存在的美的对象,这个客观存在的美的对象丰富了我的心灵,充实了我的生活,我把这个新获得的,原来我没有的东西——这次的美的认识——带回家来,可以夸耀于那些没有看到这歌舞的朋友,这美的对象对于我这鉴赏美的主观心灵是百分之百的客观事实,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我要忘了自己才能充分占有它,否则我也不会费力费钱去获得它了(这个美可以让无数的人同时占有,不像一块面包,这是它的特点)。

歌德在他中年时候,摆脱了他的一切事务,悄悄地“逃往”意大利去认识和研究古典的美,对于歌德,古典的美底型范是在意大利客观地存在着,他不去是无法亲自接受,占有它的。他占有了以后,写出他的名剧《伊菲吉利》,是德国文学中最具有古典美的杰作。你若对歌德说,古典美只是你的心理过程,歌德一定瞠目不解。他一定对我们把手指向罗马。

米开朗吉罗和贝多芬一生吃的苦,费的力是大极了,是惊人的。为的是什么?为的是美!为的是那对他们自己和对我们都客观地存在着的美,永恒不朽的美。

科学家(心理学家)先肯定了美的对象客观存在底事实,然后研究这美的对象被人们接受吸收时客观的和主观的条件,分析这“美的对象”的内容和结构(如和谐等等),然后“美学”才建立了起来。如果没有客观存在着美,人们做梦也不想研究美学,国家也不能提倡美育,设立美术馆。提倡美育就是培养人民对客观存在着的美的对象能够接受和正确地认识,像科学那样培养我们对自然和社会的真理有正确的认识。

至于人们欣赏美的事实时须具备着主观方面的心理条件,如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想象力的活动和情绪活动,甚至于在看戏时还要带望远镜,这就同人们对物理现象做科学研究时也要具备着主观方面的心理条件,如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想象力,情绪活动须收敛些,而求知意志须坚强些,有时也用显微镜望远镜等器械,但人们不能因此就说“物理现象”就是“感觉的复合”、“心理的过程”(马赫曾有此谬论,已被列宁据理驳斥掉了)。

作者否定了美的客观存在,但他在下面几句话似乎又肯定了美的客观存在。

作者在第54页里说:

我们爱大自然,就因为大自然的美。我们爱某人,如果不是因为那人的外貌是美的,便是因为那人的灵魂是美的。反过来,如果我们觉得某人的外貌或者灵魂是美的时候,我们便会爱某人。

这几句话我是可以同意的,但是它是和作者前面开宗明义的话自相矛盾了。这里作者显然承认大自然自身是美的,或具有美的性质的,客观地存在着美。否则这个可贵的“爱”岂不落空了吗?

作者这篇文章里逻辑性是不够强的。

但是作者忽然又把爱“美”转化作“爱”“善”,并且坚决地主张“爱”“善”正是“美”。他说:“美如果离开了善与爱,便无法获得自己的意义。”又说:“善与爱的原则,是唯一正确的原则,因为只有它适用于一切场合。”

美的“自己的意义”就是“爱”“善”。那么,美学应该划归到伦理学的范围了。

如果说,“爱”“善”就是美,就是“美的基本法则”,那么伦理学就该划归到美学范围里去了。

怎么办?

关于艺术和美的关系,作者有下面几句话:

事实上,艺术在创造着美,这美不是在艺术家的劳动过程中,而是在读者受到感动的时候产生出来的。(重点号是我加的。白华)

上半句说“艺术在创造着美”下半句说“美是在读者受到感动的时候产生出来的”。“创造”和“劳动过程”和“产生”分别在哪里?

(《新建设》195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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