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文学改良观 作者:刘半农

现代文学评论文。刘半农作。发表于1917年5月1日《新青年》第3卷第3号。文章反对文以载道,因为道是道,文是文,两者绝不能合为一谈。也反对只讲究字句声韵。主张文章应有作者的性灵和意识。文学家必须运用其精神,使自己的意识、情感和怀抱能蕴含于作品中,作品才有永恒的真正价值。就文体说,有永久的文学资格和价值的,只有诗歌、小说、戏曲和杂文。文学语言应漂亮雅洁,不宜夹杂累赘费解的外来新名词。但是新名词如果意义通顺,又不妨碍文笔的漂亮雅洁,也非绝对不可用。又提出改革散文的三条意见。一、破除迷信。创作时应处处有个“我”。如不顾自己,只是模仿古人,便只能是古人的子孙。如果学当代其他人,便是他人的奴隶。赞同胡适的“不模仿他人”说,进而主张不仅不模仿古人,而且应该推翻古人作文的死格式。二、文言白话可暂时共存。两者各有长短,不能偏废。要等白话全部吸收了文言的优点后,文言才能淘汰。三、不用不通的字。同时提出改革韵文的三条意见。一、破坏旧韵,重造新韵。因旧韵已不合现时的语音。二、增多诗体。诗体越多,越能发挥诗的精神。三、提高戏曲在文学上的位置,戏曲应用当代语言写作。文章赞成以小说作为文学的最主要体裁,但不认为当时流行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是文学作品。主张文学作品应分段,应有标点符号。旧式的圈点宜适当采用。陈独秀在编者按中指出:“刘君此文,最是唤起文学界注意者两事,一曰改造新韵,二曰以今语作曲。”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