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之起,实对当时社会具有极大革命性。第一、它推翻各家各邦的家神邦神,反对一切偶像崇拜不惜与任何异教为敌。——所谓“基督徒不以建立其自身之祭坛为满足,必进而毁灭异教之祭坛”。第二、它打破小族群和阶级制度,人人如兄弟一家般合组超家族底团体(教会)。教会这一组织,是耶苏曾坚决主张他的门徒应作底。早期底教徒们亦都相信:为保持他们的信仰纯洁和专一,这一结合乃是非常必要。据说其最初组织,“亟望基督重来,天国实现,教徒衣食相共,不分界限”;并有产业归公之制度桑戴克《世界文化史》第二三一页……像这样,一面其内部结合既极其坚实,一面其对外行动又极其激烈,集团精神自尔达于高度。排他既强,被排亦烈,到处不为人所容;而遭受压迫残杀的结果,则是使他们自身团结更强。

而且基督教虽想要政教分开,然事实不许,很快又混合一处;基督教虽不想以强力残杀异教,然事实终落到这一步定基督教为罗马帝国之国教,在三二五年。此指狄奥多西大帝(三七九—三九五年)更用政令强迫推行之……盖当时文化不能不以宗教作中心,以其特具统摄抟结作用,任何一种组织生活都离不了它。如其设想政治离开宗教,倒想像不出其可能。中古封建底统治,既资藉于宗教;而宗教自身又复政治化(教皇包揽政治,或兼秉政务,教士则预闻诸侯政务等),和封建化(好多大主教、主教、修道院住持等参列封建层级而为其一部分)。其结果就有两点:

一点是使得集团生活内部之统制过强。因为它将政治所特有之强制权力,加在宗教之统摄抟结上了。信仰不过抟结人心,权力则更拘限人身:二者相合,人诚无所遁逃。这种统制过强底集团生活,为后来引起反动之本,非常重要。

又一点是使得集团间斗争频繁激烈。宗教不挟有权力,其争端可以减少;权力之争,不资藉于宗教组织,其斗争可不带集团性。今二者相合,遂使当时之宗教问题、政治问题、种族问题、私人恩怨,搅混不清,相寻无已。其间大小惨剧,长短战争,绵历千有余年,难解难休。所有这些频繁激烈底斗争,最给予西洋人以锻炼集团生活的机会。

上面所称“宗教问题”,初时是基督教与外界社会或异教之争;后来基督教扩展开了,对外斗争渐少,而内部宗派之争又起,至新教发生而益烈。——这是要补明一句底。

又上面所称“权力之争,不资藉于宗教组织,其斗争可不带集团性”:此如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争王争帝者是。其竞争主体,只在二三领袖;多数人均不过从属工具,其间并无深切界别,形成集团对抗。所以韩信可以事楚,又可以事汉。项伯楚人,竟保护了沛公。诸葛兄弟,可以分在吴蜀魏三方去。——这亦是要补为说明底。

凡团体必需有内外界别;没有一定界,难成团体。反之,界别愈严,则团体愈固。此其一。又团体必需有其对抗者,或竞争者,而后其生活振奋组织紧张;反之,若缺乏此类对象则日就懈散,甚且团体消失。此其二。又团体境遇不顺,遭受折磨,其份子之向心力转强;反之,若境遇顺好则其份子或不内向,甚且发生离心倾向了。此其三。

综上三者,故锻炼集团生活之最佳机会,莫过于战争或各种斗争。人当斗争时,便思结合团体;而有团体后亦更易引起斗争。团体与斗争,殆相联不离。孟德斯鸠《法意》上说,争之与群乃同时并见之二物;这话不错底。反之,散漫与和平相联。愈散漫,愈和平;愈和平,愈散漫。西洋自有基督教以后,总是过着集团而斗争底生活(虽然基督教主张和平底)。中国自受周孔教化以后,大体过着散漫而和平底生活(虽然孔子亦说必有武备的话)。这不为别底,只为基督教一因素加入到西洋文化来,于促使社会走此路的条件全相符合之故。

自然,西洋人之集团生活并不能全归功于基督教。除了先自希腊罗马流传下者不计外,后进底蛮族,亦是一个因素。他们原是集体行动底(游牧侵掠都是集体行动,与农业平静分散者异)。又以其文化浅,冲动强,感受基督教之后就很执着;所有许多血斗惨剧,多因于此(指religious intolerance)。

集体生活,在生死危难中固可得好底锻炼;但在日用常行之间养成它,同属必要。前者可得其牢韧底向心力和纪律习惯;至若组织能力,法治精神,和公德则多有赖于后者。于此,我们宜一述欧洲中古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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