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方之社会事业家、发明家型

(二)西方之学者型

(三)西方之文学家、艺术家型

(四)西方之军事家、政治家、社会改造家型

(五)西方宗教人格型

中国社会文化生活,与中国艺术、中国文学,固可表现中国人生,然中国社会文化中所表现之中国人生乃平面的、现实的,中国文学、艺术中所表现之中国人生,则大多只为欣赏的、想象的,或内在于心灵境界中的。真能在具体现实之世界,而表现中国人所向往之人生理想者,仍当求之于在中国历史中,实际上曾出现,而为人所崇敬之人格。唯由中国社会所崇敬之人格,可见中国人生之理想的超越性,与现实的存在性之结合,而显示中国之人生之真价值意义所在。故今别论中国之人格世界为一章。唯吾人论中国人格世界,拟将先论西洋之人格世界中一般人所崇敬之人物之精神,以资对照。

吾尝综括西方人所崇敬之人物,主要者为五类型:

一、为社会事业家、发明家型。

二、为学者型。

三、为文学家、艺术家型。

四、为军事家、政治家、社会改造家型。

五、为宗教人格型。

(一)西方之社会事业家、发明家型

我所谓社会的事业家型、发明家型,即如爱迪生、瓦特,与美国此数十年一般社会所崇敬之事业家或成功者,如钢铁大王、煤油大王之类。吾人必须承认,在近代工商业文明下,此种人物,实乃一般社会所崇敬者。如马腾所著励志哲学、成功哲学等书,所以销行最众,即由其以此种成功者为典型之人物之故。此种人物,亦不能谓其无一种精神生活,而唯是一好名好利之徒。中国人之恒看不起此类人物,正表示中国文化精神与人生理想之为另一种。此种人物之精神生活,吾以为乃一种纯理智与意志力之结合。西洋儿童所读之鲁滨逊漂流记中之鲁滨逊,即以一人而表现此种精神于荒岛之中。西方近代之社会事业家,即移此精神于社会,以创发社会之事业。此种人物在社会之目标,实至为简单,即求一种事业之成功。事业之成功,即人之理想之实现于现实世界,并不断扩充其实现之范围。此中赖一种意志,即于一切违此理想之事物,皆如水来土掩,兵至将迎,求有以克服之。于一切事物,凡可作实现此理想之材料条件者,均求所以利用之。于一切与此理想不相干之事物,均漠视之,视若不存在,而不以扰心。并处处警觉事业上一切可能的伤害之来,加以预防,此之谓一种纯理智与意志力之集合。此种人物,乃本质上求断绝一切情感者。故能不畏失败之痛苦,于一切失败,均只视若一种待应付之事实,不生任何之感慨,亦不抱任何意外幸运之幻想。当幸运来临时,亦不动特别之欣喜感情,只视之为求进一步成功之凭藉。此种人物之一切活动,均自觉的凭一手段,以达一目的。一切理智,均用于"求知手段与目的间"的或顺或逆的因果关系。然当其用手段,亦能全部精神注在手段上。故其全部人生中,亦能处处感充实而无空虚。当彼死时,在其遗嘱中,亦可将其事业财产全部,捐献他人或社会,而不必留之于其子孙。然当其在未死以前,彼必须以其意志,贯彻于其事业,不容任何人之侵犯其许可权。此种人物之人格之本质如是,读者可多读此类人物之传记以知之。此种人物,即西洋近代之工业精神,或征服自然以製造生产事物、增加财富之精神之体现者。此种人物,实是为製造而製造、为生产而生产、为增加财富而增加财富。其极端功利之追求中,亦有一超功利之精神,此为西方功利主义哲学家所不了解者。此种精神为求开展的、创造的,而非收摄的、享受的。此精神亦可谓远源于犹太人之商业精神。然犹太人之商业精神,犹偏于聚敛财富方面。此种精神,则为前进的、追求的,而表示一更高之精神者。人由此种精神,可以使其生命之精力,心灵中之理想与意志力,均全部用于事业,而客观化于事业之中。由此而使其人生有一安顿交代。此种精神,直接不属于利他或利己、博爱或自私之范畴,因其可不照顾他人之情感,而只以他人之需要为促进其事业开展之手段。故非真是利他的、博爱的。然有此精神者,亦视其自己之精力、时间、精神,同为其事业之一手段。只向前看事业之可能开展之前途,而不回顾自己之所得,而于此中感一矜喜或满足。故亦不能说之为利己的、自私的。唯此种精神所成之事业,可满足他人之需要,故有其利他或利社会的价值。由此精神,可使其全部自我客观化于事业,使人生有一安顿或交代,故又有对己之价值。

(二)西方之学者型

第二种西方所崇敬之人格之形态,吾称之为学者型。西方学者型,异于社会事业家型,在其恒趋向于纯粹理智、理性之生活。不仅淡忘一般人所共有之情感生活,且常根本缺乏对环境之意志性的活动。一般人之情感生活,主要在家庭。而西方之过去之大哲学家、大科学家,则多不结婚。德人赫兹保格著哲学家心理,统计西方三十个大哲学家,不婚者占其半,婚而不满意者,又约占其半之一半。如希腊大哲柏拉图即未婚,苏格拉底则婚而同于未婚者。伊辟鸠鲁派并言智者必不可婚。近世大哲如笛卡尔、莱布尼茨、斯宾诺沙、洛克、康得、尼采、叔本华,亦不结婚。赫氏又谓西方大哲之友谊生活亦缺乏。西方大科学家如牛顿、盖略雷亦不结婚。一般科学家之友谊,亦多隻为学问上的,而非生活上的或感情上的。而西方大哲与大科学家,皆不特同缺乏应付环境之现实能力,亦且皆不善于处理其财物与日常生活之事务,故多有种种日常生活中之笑话。如希腊最早之一科学家兼哲学家 thales ,即曾仰视天象而身落井中,以致见讥。传说又谓当时人讥哲学无用, thales 乃根据天象,预测来年之荒歉,大购穀物,至明年大获利,以证明哲学未尝无用,哲学家未尝不能处理日常生活云。然此故事,仍反映西洋人最初对哲学家之观感,即以之为不能处理日常生活之事务者。希腊几何学家阿基米德之一故事,即为当罗马人兵临城下,直入其屋,彼犹在画图,见兵来乃曰:"你们不要弄坏我的图画",至见杀。此外关于牛顿的故事,则有以表为鸡蛋而煮之,及造大小两洞,以容二猫出入之故事。今之爱因斯坦,尝以银行支票作便条。凡此类西方学者之故事,多不胜举。其成为美谈,皆表示西方人以为大哲学家、科学家,理当不能处理现实事务,与日常生活者。西方之大哲学家、科学家亦确能冥心孤往,以虚怀探求无限之真理。如苏格拉底之自认一无所知,牛顿之至晚年犹曰吾之一生只为真理大海边拾蚌壳之小孩。西方学者之以一生之全部精力,置于研究室、实验室、图书室。其一生之事业,即在其著作与研究报告之中。其全部人格精神,亦客观化于其著作研究报告之中。故有人约见斯宾塞,而斯宾塞即答之曰,吾心灵之最高产物,皆在著作之中,唯留渣滓以为日常交谈之用,遂不赴约。西方大哲如康得,虽生活尚属严肃,如舍其著作,则其精神之伟大处,亦不可见。如黑格尔、培根,则生活尤似庸俗。叔本华平生处处是计较,其生命之精采,亦皆唯表现于著作。此种将人格精采全客观化于著作中,而生活成渣滓,亦非中国人之所能欣赏,亦常不能加以理解者。唯平心而论,此处吾人正当取黑格尔之言,谓一人之所是,即当自其一切表现中见。著作为人精神之表现,则著作中之伟大,至少亦即见其人精神之伟大。人之精采表现于著作者多,则生活上之缺精采,亦可得失互相补偿,不能徒悬言行不一之标准以责之。说零碎之言不须精神,必行之乃见精神。至于系统之学术著作,则其成就本身,即赖一持续之精神。人无伟大之精神生活之体验,如黑格尔,亦决不能有黑格尔之著作,不能只以其外表生活之庸俗,而以著作为其人以外之事也。夫然,故吾人必须肯定西方学者之穷老尽气,而一生惟以著作为事,亦即所以成就其人格。此种客观化其精神于著作之精神本身,亦自有其价值,而未可厚非。当吾人从事以文字客观化吾人之思想,或将观察实验后之研究,写成著作或研究报告时,吾人所用之文字,乃一客观公共之表意符号,此符号与其运用之规则,乃人类客观文化之一内容,亦即人类之客观精神之表现。故吾人用此文字,以达吾人思想时,吾人之精神即参与一客观精神之表现,而受其规定。吾用一文字以表意,不能随意乱用。吾之增加或引申一文字之新意,亦须依此字之原意为一基础,使人可以逐渐了解。是吾之用文字以表现吾人之思想,显吾人之主观精神,吾即自愿受一客观精神之规定,吾即显一"尊重客观精神"之精神,与"自己主宰自己精神之如何表现,以求成就自己主观精神或人格于超越于我之客观精神或客观文化世界中"之精神也。

(三)西方之文学家、艺术家型

西方之典型文学、艺术家,异于学者型者,在不尚理智或理性,而宗尚情感与想像。艺术家以色声相貌,表现其想像情感。文学家以文字符号,表现其想像情感。吾人早已言,西方文学艺术皆喜表现一超越现实而一往向上企慕向往之情。此同时亦即是西方艺术家、文学家之人格之反映。吾人读西方近代大音乐家,如贝多芬、萧邦、莫札特、舒伯特,大雕刻家如罗丹、米盖朗基罗,文学家中如意之但丁,英之拜伦、约翰生,法之卢梭,德之歌德,俄之托尔斯泰等之传记,皆可知彼等之一生行为,恒充满跌宕起伏之波澜,充满各种激荡、鼓动、追求、幻灭、冒险、愤恨、哀怨、悲壮、狂欢、忏悔、祈求,各种之情感。其精神之在世间,或如惊涛之拍岸,或如鹰隼之搏击,或如宾士于峻岭悬崖,或如挣扎于网罟陷阱,忽而青天霹雳,忽而四望阴霾,忽而上摩霄汉,忽而下沉地狱。彼等人格,或为音乐家,或为画家,或为诗人、散文家,小说家、戏剧家。然其一生行为与生活,皆只宜谱于一音乐,而不宜绘为一画面。有小说之趣味,而缺散文之疏朗。可以戏剧加以表现,而不宜只以一诗歌加以咏叹。故其人格之价值,皆表现其能超拔现实,而不断企慕向往一前面之理想之历程。

吾尝试分西方文学家、艺术家所超越之现实,与所企慕理想之类型,盖有多类。大约西方文学、艺术家之人生理想,最初几无不寄託于爱情。为爱情而不顾社会之非笑,不顾家庭之阻止,不问自己之是否有被爱于彼美之条件,与其事之是否可能。而凡此所不顾忌而不问之处,亦可谓其所超越之现实。而文学家与艺术家之人生理想,所以寄託于爱情者,盖以异性非只可满足人之生物本能,且可使人之向外驰求追逐之精神,得一安息平静或和谐。异性之身体,表现感觉的美,而其心灵与精神,即寓于此身体之后。故人之爱异性之事,亦即求人之透过感觉界,以接触对方心灵界、精神界之事。在恋爱中,对方之心,对我正如一彼界与天国,故吾人承认恋爱有引发人之精神上升之价值。唯恋爱中毕竟有对方之感觉界之身体,为吾人依生物本能所欲与之结合者。此即使恋爱之精神价值不纯粹。失恋则可使吾人之精神,知对方之现实身体,不能与我有现实之接触。而超越现实接触之想念,便使吾人之精神提高,至一更高之境界。由是而有但丁式之爱情。此爱情之对象,纯为一种想像境、理想境。故此种爱彼美之心,即通于爱一切美之心,而可超越对异性之美之爱,,以及于对一切美善神圣之爱,此即成柏拉图式之爱情。此爱情中包括纯净之爱美、爱艺术文学之情。而文学家、艺术家之一切创造,遂亦当直接自此精神而出,乃真正与美神为邻。故西方文学家、艺术家精神所表现之较高精神,即为一超一般爱情,而献身于文学、艺术之精神。故如贝多芬、舒伯特、尼采、缪塞、雪莱、歌德、卡莱尔,均以失恋或绝意爱情,而在文艺上有更高之造诣,表现更高文学家、艺术家之人格。然艺术家之创作本身为感性的,文学之创作,亦须表现"诸具体感性意象"之想像。故文学、艺术亦须诉诸他人之感性生活或具体的感性想像,以被欣赏。于是文学家、艺术家,对他人于其创作所表现之感性的好恶,亦最难忘却。此即使艺术家、文学家多喜在交际场合中,被人当面恭维讚美。文学家、艺术家乐交游称誉而好名,皆为势所难免。故更伟大之文学家、艺术家之精神人格之表现,即在其受世俗之漠视、讥笑、鄙夷之后,犹能不随世俗俯仰,而独行其是,以献身艺术文学,以客观化其精神于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中。夫好名之心,固人皆有之。然事业家之好名心,不如其功利心。学者之好名心,不如其好胜心。军人政治家之好名心,不如其好权心。宗教家之好名心,不如其好位心。文学家、艺术家之好名心,则过于其好功利、好胜、好权位之心。故文学家、艺术家之精神人格之表现,亦恒在其能超越好名心,以献身于文学艺术之创作也。而西方文学家、艺术家中如塞万提斯以犯人之身而在狱中写堂 ? 吉诃德;又如罗曼罗兰之廿年中专志于办一无名之杂志,皆由其能战胜顺应世俗之好名心,以表现其人格精神者。合股吾人可谓不顾毁誉、超越好名之心,为西方大文学家、艺术家所届之一更高之精神。

然此上诸精神,犹非西方文艺家最高人格精神之表现。此上诸精神,乃一切为艺术而艺术,为文学而文学者之所能至。而更高之西方艺术家之人格精神,则在由艺术文学之境界,而达于社会文化问题之关切,与道德宗教之境界。此即或以文学表示一对社会之一般风俗习惯之反抗,对传统文化之批评,如易卜生、卢梭、伏尔泰。或以文学表示一对一般人性及社会所崇尚之英雄人物之讽刺,如萧伯纳、斯威夫特。或自觉以文学,宣扬激发人生社会之理想,如卡莱尔、雨果,一般文学家、艺术家亦皆多少有此精神。或为如萧邦之纯为祖国复兴而演奏音乐。或为如拜伦之崇拜希腊文化而赴希腊作战。或为如歌德晚年之由艺术文学之尊重,转而尊重实际之事业,以为人生之寄託(歌德此精神,在浮士德后半已表示出)。或为如托尔斯泰之文学发挥人道主义,晚年之自觉的隶属艺术于宗教之下,此在托尔斯泰之艺术论中亦明白说出。托尔斯泰、歌德之人格,所以为西方人所特崇敬者,亦即因彼一生不特表现能超越恋爱名誉等,亦能超越文学艺术中之纯粹审美精神,而直追求人生之归宿、精神之最后安顿处也。至于西方文学家如莎士比亚之精神,则为一种超越人间以观照人生一切之悲剧喜剧,而自身若不动情感之精神(理想与文化第二期有友人周辅成先生论莎士比亚之人格一文,可资参证)。但丁之神曲、弥尔顿之失乐园所表现之精神,则为超越人类以默想人与神圣之关系之精神。此二种文学家之精神,皆注目在人生文化之全面,此其所以高于一般文学家、艺术家者也。

吾人以上论西方文学家、艺术家之人格精神,皆表现于其能超越现实,以企慕向往一理想之人生一面。吾人即能知西方文学家、艺术家之天才,所以恒不免有若干离奇怪异之行径之故。柏拉图筵话篇对话,曾以文学、艺术为一种疯狂。莎士比亚亦以诗人、情人、疯人为一类。近世朗布罗梭著天才论,广罗传记之材料,而偏重论西方哲学、文学、艺术上之天才,而彼所得之结论,亦谓疯狂与天才为邻。叔本华谓天才之特徵为无意志力,因而与现实生活有脱节之现象。疯狂之本性,即以幻想为现实。故天才与现实生活必脱节云云。然疯狂之所以产生,实主要由于情感生活之冲突。吾人读西方文学、艺术家之传记,即见其一生恒在冲突之中。"恋爱"、"贫困"、"社会之毁誉"、"文学艺术上之好恶"、"人道正义之感情"、"宗教上之向往"与"脱离一切之意志"皆恒互相冲突。于是每一种情感,皆唯在冲突中成就。如其成就之情感,为更高之情感,则形成人格之上升。如所成就者为更低下之情感,则形成人格之下降而犯罪。然犯罪与忏悔,又为一冲突,如冲突而无成就,则怪异离奇之行径出,而或邻于疯狂矣。

(四)西方之军事家、政治家、社会改造家型

西方军事家、政治家与社会改造家之所以为人所崇敬,恒不在其情感与理智表现之形态,而在其意志或才气表现之形态。然军事家、政治家、社会改造家之精神,与上述之社会事业家不同。改社会事业家乃在社会已成之法律制度下,从事促进物质文明等事业。而军事家、政治家、社会改造家,则为支配、领导,或改造社会、决定社会政治之形态者。大率在西方近代政治家,最为人所崇敬者,乃诸献身于民族、国家之独立富强之事业,建立民主政治制度,为人民争人权、争平等,或表现民主风度,无贪位怙权之心之政治家。如美之华盛顿、杰弗逊、林肯、罗斯福,英之克伦威尔、格拉斯顿、路易乔治,意之建国三杰,德之俾斯麦、菲希特等。而社会改造家或革命家,如欧文、圣西蒙、巴枯宁、马克思、克鲁泡特金所以为人所崇敬,则在其改良或推翻不合理之制度。在中国历史中,固多爱民而革新政治之政治家及开国君主。然如西方之所谓为人民争权利,或社会革命家,则亦可谓为中国所少有。爱民之君相,乃身居上位而以仁厚恻怛之意,见诸行事,及于下民之谓。而非为人民争权利或推行社会革命,自下翻上,在对待争取中,谋政治社会理想之实现之谓。在西方民主政治制度建立之后,政党政治下之政治家,在竞选时,恒尽力以争,而当其失败或退休,对敌党不生芥蒂之风度,中国今人恒未能学。而此风度中所表现著人格价值,亦即在其能于对待争取之中,肯定一在自己与对方之上之宪法或人民意志,加以尊重之故。至于自西方整个之历史观之,西方所崇敬之军事家、政治上之领袖人物,则多表现一坚强之意志,伟大之才气,能克服人所不能克服之阻碍,而能鼓舞掀动群众者。故东征波斯之亚历山大,渡阿尔卑斯山之恺撒,横扫欧洲之拿破仑,倡铁血主义之俾斯麦,以至如列宁、希特勒、墨索里尼等,皆可为一时人所崇敬。而此种人物,即西方人所谓英雄之典型。英雄崇拜尤为西方人之一贯精神。夫人之所以崇拜此种之英雄,其情感极为复杂。大率言之,一为求托庇于英雄之下,以得自我保存之情感,此为直接出自生物本能的。第二为一种愿屈服于强者意志下所生之情感。此种情感表面与人之自然之好权心相冲突,盖人既皆有好权心,宜不能有一种屈服于强者之意志。然人之好权心,乃一向客观他人施展权力或支配他人之意识。当吾人支配他人时,吾人之意志可即集中于他人,而将吾人之力皆向外用,吾人内在之自我遂成空虚。于是如他人之力,将吾人之力加以战胜,而全然加以否定之时,即使吾人自愿承他人之意志,以为其意志,甘屈服于强者之意志下,以被其主宰。若此时无强者之意志,以为吾人之主宰,反使吾人之精神,若觉无所安顿。第三由英雄之为许多人所崇敬服从,为无数人之精神所仰望集中,此即显为"复杂做之统一",而可使人生一美感。人欲保存此美感,而自然愿保存英雄之地位,而增益崇敬之心。第四为由英雄之为人所共崇敬,精神所仰望集中,顺英雄之指挥而行动,可使吾人觉一客观的集体意志之存在,客观的公共精神之存在。而在道德上,自然愿保存此集体意志、公共精神之存在。然此等人之崇仰英雄之心理,虽可为英雄之地位增高,声势增大之理由,而并非英雄人格之真价值所在,亦非人初之所以被推戴为英雄之理由。大约英雄之人格真价值所在,与人最初所以推戴某人为英雄之主要理由,恒在其人有绝对坚强之意志,与百折不回之信心,表现于其决断与行动。其所以鼓舞人号召人者,则恒赖一种痛快淋漓之兴趣,与丰富充盈之生命力,表现于其辞色态度。英雄之求克服其阻碍也,又恒能不顾一切个人之利害得失与生死。于是英雄之人格,遂宛若使吾人感一自我之扩大,亦若使人觉无死生利害得失之存在,此乃英雄之人格之真价值之所在,亦即人之所以崇敬英雄之真理由。而一度成大功而失败之英雄,所以尤为人所崇敬者,则因英雄之所以为英雄,乃在其能不顾一切,以表现其一往直前之意志,而显一超越之风姿。若成功,则落到现实,唯其遭遇失败与死亡,归于一悲剧之命运。飘忽而来,飘忽而去,乃使英雄之超越之风姿,显出于其得失成败死生之外也。

(五)西方宗教人格型

西方之英雄,固能不顾生死,而由一悲剧之命运,如失败与死亡,以显出其超越之风姿。西方之英雄,非即能自觉自动的,求承担失败之苦痛与死亡者也。求不顾失败死亡,而自觉自动愿承担苦痛与死亡患难,西方之文学家、哲学家亦恒有此理想,而不必能之。能之者,唯西方之宗教家或圣徒也。西方宗教家或圣徒之希慕天国,即求超脱生死而入永恒。人真欲超脱生死而入永恒,必须一方有一真正自一切俗情摆脱之意志,一方愿承担一切苦痛,以至自觉死亡之来临而迎接之。真正之幸福与永生,乃由苦痛与死亡之被迎接而被吞咽、被消灭而呈现。此事唯愿捨身为人类赎罪,以显上帝之道、爱之道于世间之耶稣,能真作到。后来中世纪基督教徒即以耶稣为模范,以忍受种种苦难,并修习种种苦行。人不能战胜其情欲者,则恒一方战慄于情欲与罪恶之前,以祷告哀求上帝与耶稣之降临,而助其忏悔,如奥古斯丁,即此种宗教徒之典型。而近世之帕斯卡、克尔凯戈尔,亦极追求上帝,渴慕神境,冀得安身立命之地,终不能得,乃彷徨战慄于人生之途者也。此种宗教性之人格,乃直接求与一绝对精神存在相接触。其生命之安顿,不在此世间,而在一超越之世界。故社会事业家所从事之事业,学者所求之真理,文学艺术家所求之美,军事政治家所建之功勋,对彼皆无价值。世俗之人,好利、好胜、好色、好名、好权、好生恶死之欲望,皆为彼所欲加以克服者,因而彼等乃西方人格世界中,表现一最高之超越精神者。人只须有此种宗教性的超越精神,无论其是否真能获得上帝与耶稣之恩典,是否能心安理得,其人格皆在原则上,较世间之一切人为高。世间之一切人,所求者皆较小,故其所感受之精神苦痛,亦恒皆不如此种人之深。然此种人格之价值,正当与其人能创生与能忍受而吞咽之苦痛成正比,固不能以快乐作为评判人格价值之标准。此种人之为求神求耶稣而受之苦痛愈多,人亦愈崇拜其人格。一般人唯由崇拜此种人格,乃接触一为"绝对之精神存在"所贯注之人格精神,而感其自身精神之升高。此种人格之精神,初纯为一向内以外求神与耶稣以探索其灵魂之无尽的深奥者。当其体现此深奥而显示之于人时,对人即有无限之摄引力,使人之灵魂如铁之被引于磁石,而向之致其崇敬皈依。于是此种人,亦自觉负有劝化世人皈依于彼或上帝或耶稣之使命。而人之如是崇敬之,或愿传达其使命之故,人亦常不知其所以然。唯人一朝能了解此种人格,或接触此种人格,未有不直觉其人格之高于世间之一切事业家、学者、诗人、画家、军人、政治家者。此种人物亦可同时为学者,如奥古斯丁、圣多玛;为诗人、文学家,如作讚美诗、记圣经者;为在社会作出轰烈之事者,如圣女贞德;为作各种社会事业者,如圣方济。彼等能为世人之所为,而世人不能为彼等之所为。是亦即此种人之所以在西方人格世界中,恒居最高之位之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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