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tler和stevenson都主张我们应当衣袋里放一本小簿子,心里一涌出什么巧妙的念头,就把它抓住记下,免得将来逃个无影无踪。我一向不大赞成这个办法,一则因为我总觉得文章是“妙手偶得之”的事情,不可刻意雕出。那大概免不了三分“匠”意。二则,既然记忆力那么坏,有了得意的意思又会忘却,那么一定也会忘记带那本子了,或者带了本子,没有带笔,结果还是一个忘却,到不如安分些,让这些念头出入自由罢。这些都是壮年时候的心境。

近来人事纷扰,感慨比从前多,也忘得更快,最可恨的是不全忘去,留个影子,叫你想不出全部来觉得怪难过的。并且在人海的波涛里浮沉着,有时颇顾惜自己的心境,想留下来,做这个徒然走过的路程的标志。因此打算每夜把日间所胡思乱想的多多少少写下一点儿,能够写多久,那是连上帝同魔鬼都不知道的。

老子用极恬美的文字著了《道德经》,但是他在最后一章里却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大有一笔勾销前八十章的样子。这是抓到哲学核心的智者的态度。若使他没有看透这点,他也不会写出这五千言了。天下事讲来讲去讲到彻底时正同没有讲一样,只有知道讲出来是没有意义的人才会讲那么多话。又讲得那么好。montaigne,voltaire,pascal,hume说了许多的话,却是全没有结论,也全因为他们心里是雪亮的,晓得万千种话一灯青,说不出什么大道理来,所以他们会那样滔滔不绝,头头是道。天下许多事情都是翻筋斗,未翻之前是这么站着,既翻之后还是这么站着,然而中间却有这么一个筋斗!

镜君屡向我引起庄子的“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又屡向我盛称庄生文章的奇伟瑰丽,他的确很懂得庄子。

我现在深知道“忆念”这两个字的意思,也许因为此刻正是穷秋时节罢。忆念是没有目的,没有希望的,只是在日常生活里很容易触物伤情,想到千里外此时有个人不知道作什么生。有时遇到极微细的,跟那人绝不相关的情境,也会忽然联想起那个穿梭般出入我的意识的她,我简直认为这念头是来得无端。忆念后又怎么样呢?没有怎么样,我还是这么一个人。那么又何必忆念呢?但是当我想不去忆念她时,我这想头就圣忆念着她了。当我忘却了这个想头,我又自然地忆念起来了。我可以闭着眼睛不看外界的东西,但是我的心眼总是清炯炯的,总是睇着她的倩影。在欢场里忆起她时,我感到我的心境真是静悄悄得像老人了。在苦痛时忆起她时,我觉得无限的安详,仿佛以为我已挨尽一切了。总之,我时时的心境都经过这么一种洗礼,不管当时的情绪为何、那色调是绝对一致的,也可以说她的影子永离不开我了。

“人间别久不成悲”,难道已浑然好像没有这么一回事吗?不,绝不!初别的时候心里总难免万千心绪起伏着,就构成一个光怪陆离的悲哀。当一个人的悲哀变成灰色时,他整个人溶在悲哀里面去了,惘怅的情绪既为他日常心境,他当然不会再有什么悲从中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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