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中央政府整顿、改革西藏地方事务的重要文献。乾隆五十八年(1793)清廷出兵击败廓尔喀入侵者后,鉴于西藏地方事务废弛、弊病种种,大将军福康安与驻藏大臣会同西藏地方高级官员酌议,拟定各方条款,汇总奏报中央政府核准后正式颁布执行,总计29条。对西藏地方官制、军制、行政人事、司法、边防、财税、户口、差役、涉外事宜和宗教等方面全面详细地做出了规定,大大提高了驻藏大臣的职权。它的颁行标志着清政府在西藏的施政发展到了最高的阶段。客观上对于发展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密切各族联系,巩固西南边疆,安定西藏社会秩序,发展生产及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条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