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六 江苏巡抚萨载奏遵旨办理给还遗书情形折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初二日

臣萨载谨奏,为钦奉谕旨,先行恭折奏覆事。

窃臣接准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奉上谕:各省购办遗书,其节经开单解送者,现已付馆别择校录,云云。钦此。臣伏查江苏省采访遗书,系于江宁、苏州两处分设公局,派员专司收掌。臣与督臣钦遵谕旨,设法购办。苏州书局内,有由委员及山塘书贾访求善本,用价买回者;有藏书稍多之家,先将目录送局,俟择定后将书送到奏进者,本无原书留局应行给还。至各属分投采购先后解局各书,为数较多,除选择奏进外,其因重复琐碎选剩不解之书,臣饬令随时查明,仍发各属,分别给还在案。惟各属领回之后,曾否全数给还本人,未据汇报。兹荷圣明特颁谕旨,臣跪读之下,仰见我皇上曲体人情、嘉惠靡已之至意。遵卽刊刷誊黄,宣示晓谕。一面严饬局员,再加逐一清厘,并通饬各府州,查明该属领回之书,如何还给及于何日给完,有无窃取抵换、借端掯索情弊,分晰详复。

臣仍留心严密稽查,一俟复齐,另行核实具奏外,所有现在遵旨办理情形,理合恭折,先行奏复。

再,江宁书局内选剩各书,已未给完,仍由督臣饬查具奏。合并陈明,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十九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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