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三 江苏巡抚杨魁奏遵旨查办解京书籍应毁应还情形折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初十日

江苏巡抚臣杨魁谨奏,为遵旨查办奏覆,仰祈圣鉴事。

窃臣于本年七月二十七日接奉上谕:据巴延三奏晋省所进书籍。云云。钦此。

臣伏查本年五月初九日接奉谕旨:以各省访进遗书等因。钦此。遵卽行司查办。因苏州书局节次采进遗书为数稍多,而各处解送书内,其中或系呈献,或系购进,从前有未经分晰奏明者,查核需时,以致奉行两月有余,始据造报。正在核奏间,仰蒙圣明训诲周详,无微不至,感悚弥深。即将藩司造送细册覆加查核,除江宁所进之书应听督臣会奏外,臣查苏州书局先后访进遗书十一次,统计一千七百四十四种,均经前抚臣萨载开单,会折奏蒙圣鉴。嗣因接准办理四库全书处知照,有扣除重复之书计一十八种,共实解京书一千七百二十六种。今按照原奏,逐加细检,内有自行购进,应请留贮馆阁,毋庸发还者,计书一千七十一部。又绅士呈献书内,除《月湖草》等书二十三种,查系现缴违碍之书,未便发还,应请一并留馆销毁外,其应行发〔还〕者计书六百三十二部。谨开具各书总数清单,恭呈御览。并卽备造书目细数清册,咨送四库全书处查核。仰祈皇上敕下四库全书总裁大臣,分别办理。

所有臣遵旨查办缘由,理合会同大学士 仍管两江总督臣高晋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廿四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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