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二 四库全书馆进呈《永乐大典》内指出错误并总裁等记过次数清单

乾隆四十七年二月

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四库馆进呈过《永乐大典》一次,共六十八种,三分计一千二百三十九本,内有指出错误、应记过者一百三十八本,今将总裁、总阅、分校记过次数开后:

《周官新义》卷三内「眚」误「(上生下月)」。总阅李绶抽阅一分,记过一次;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春秋通训》卷六内「聩」误「瞶」,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

《春秋左传谳》卷四内「商」讹「啇」,分校吴裕德记过二次。卷九内「谥」讹「谥」,三分同。分校吴裕德记过六次。

《春秋谷梁传谳》卷一内「伐」字少点,总阅倪承宽记过一次,分校吴裕德记过二次。卷四内「大」误「太」,三分同,分校吴裕德记过六次。

《絜斋家塾书钞》卷三内「逄」误「逢」,三分同,分校庄通敏记过六次。卷十内「如」误「若」,三分同,分校庄通敏记过六次。

《易通变》卷四十内「玄」误「元」,三分同,分校王春煦记过六次。真按:玄原文必有缺笔!又本又避违作元,此又以为误也!则清廷避讳则例是又不一甚矣.清刻本多作元,如郑玄为郑元,玄之又玄为元之又元,此竟以为误矣.

《尚书精义》卷二十三内「戕」「(片戈)」互异,三分同,分校俞大猷记过六次。卷三十一内空白未填,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卷三十八内「偾」误「愤」,三分同。分校俞大猷记过六次。卷四十五内空白未填,一分,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推」误作「惟」,一分,分校俞大猷记过二次。卷四十七内空白未填,分校俞大猷记过五次。

《金楼子》卷一内「妲」讹「胆」,三分同,分校王增记过六次。卷六内「甜」讹「(甘舌)」,一分,分校王增记过二次;「旧」讹「(旧中艹下加吅)」,一分,分校王增记过二次。

《常谈》卷一内「一」误「二」。总阅庄存与抽阅一分,记过一次;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密斋笔记》卷四内「聩」误「(日贵)」,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画墁集》卷二内「赪」误「頳」,三分同,总裁嵇<璜>抽阅二分,记过二次;分校于鼎记过六次。

《济南集》卷三内「隘」讹「獈」,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五内「曛」讹「(日熏)」,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二内「京」讹「原」,三分同,总阅周煌记过三次,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郧溪集》卷二十七内「箫」讹「萧」,二分同,分校吴省兰记过四次。

《潏水集》卷十六内「牖」字写不成体,三分同,分校庄承籛记过六次。

《忠穆集》卷八内「陵」讹「林」,一分;又「明」讹「武」,三分同,分校王增记过六次。

《相山集》附录内「宋王之道撰」应删,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卷九内「棂」讹「醽」,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卷十二内「邻」讹「怜」,三分同,分校范衷记过六次。

《云溪居士集》卷一内「晛」讹「睍」,三分同。总阅德保抽阅一分,记过一次;分校汪如洋记过六次。

《丹阳集》卷八内「太」讹「夫」,分校邹炳泰记过二次。

《紫微集》卷一内「溥」讹「团」,三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六次。卷七内「暑」讹「署」,二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四次。卷九内「形」讹「音」,三分同,分校苏青鳌记过六次。卷二十七内「县」字填写未全,分校苏青鳌记过五次。卷三十内「凰」讹「凤」,分校苏青鳌记过二次。

《方舟集》卷五内「鹿」讹「马」,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二十三内「澳」少水傍,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烛湖集》卷十八内「更」字少一画,分校邵晋涵记过二次。

《九华集》卷三内「雏」字误写俗体,总阅倪承宽记过一次,分校陈昌齐记过二次。

《臞轩集》卷六内「簸」讹「(上竹下欺)」,二分同,分校吴省兰记过四次。卷十四内「恐」讹「记」,分校吴省兰记过二次。卷十六内「皱」讹「绉」,三分同,分校吴省兰记过六次。

《檆溪居士集》卷三内「甄」字少两点,分校吴鼎雯记过二次。

《南湖集》卷四内「杭」讹「航」,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五内「涵」讹「(氵凾)」,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鹤林集》卷四内「清」误「青」,一分,分校平恕记过二次;「青」、「清」二字俱误,一分,分校平恕记过四次。

《竹隐畸士集》卷四内「神」讹「人」,分校范衷记过二次。

《定斋集》卷九内「甫」误「父」,三分同,分校平恕记过六次。卷二十内「璧」误「壁」,分校平恕记过二次。

《楳埜集》卷九内「璧」讹「壁」,分校许兆椿记过二次。

《伊滨集》卷五内「祠」讹「词」,二分同,分校吴鼎雯记过四次。卷七内「熏」讹「熏」,三分同,总阅倪承宽抽阅一分,记过一次;分校吴鼎雯记过六次。卷十一内「洲」讹「州」,三分同,分校吴鼎雯记过六次。

《双溪醉隐集》卷一内「际」字未写好,总阅汪永锡记过一次;分校吴省兰记过二次。卷四内「舟」讹「(舟少下一点)」,一分,分校吴省兰记过二次;「舟」讹「丹」,一分,分校吴省兰记过二次。

《紫山大全集》卷六内「辰」讹「晨」,三分同,总阅德保抽阅一分,记过一次,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卷十四内「作」讹「祚」,三分同,分校陈昌齐记过六次。

《庸庵集》卷七内「宾」讹「鱼」,分校庄承籛记过二次。

《江湖后集》卷十内「扬」讹「杨」,三分同,总裁曹<文埴>抽阅一分,记过一次;分校邵晋涵记过六次。卷二十内「鹃」讹「鹘」,分校邵晋涵记过二次。

以上,总裁嵇<璜>共记过二次,曹<文埴>共记过一次;总阅德保共记过二次,周煌共记过三次,庄存与共记过一次,汪永锡共记过一次,李绶共记过一次,倪承宽共记过三次;分校庄承籛共记过二十六次,范衷共记过二十六次,吴裕德共记过十六次,庄通敏共记过十二次,平恕共记过十四次,吴鼎雯共记过十八次,邵晋涵共记过十次,王增共记过十六次,王春煦共记过六次,俞大猷共记过二十九次,于鼎共记过六次,陈昌齐共记过五十六次,吴省兰共记过二十二次,汪如洋共记过六次。邹炳泰共记过二次,苏青鳌共记过二十三次,许兆椿共记过二次。(军机处录副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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