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年体史书。四卷。明陆世仪撰。约成书于清初。本书记事,始于天启元年(1621年)陈晋卿等改为知社,终于崇祯九年(1636年)徐怀丹作复社十大罪檄文,按编年体叙述。在正文之前,冠以《复社总纲》,将崇祯元年(1628年)至十六年(1643年)复社主要成员科举、官场之进退以及社中大事,按时间先后分年排列,简明扼要,一目了然。总纲以下分为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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