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传记

哀台湾笺释 [ 佚名 ]

本书(一册八○面四八、○○○字)全一卷,原题为「李鹤田先生哀台湾笺释」,抄本;藏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但凭所题,殊难断定李鹤田为「哀台湾」作者,抑为笺释者。至鹤田为何许人?亦无法查考。本书正文为一首古诗,长达一千零二十七字;咏自甲午战后割让台、澎至台民抗日失败,凄怆感慨,充分宜达故国山河之沉痛。笺释之文,除引据旧籍以明诗中所用典故之外,并采取「中日战辑」及「中东战争始末」所记指陈事实。书末,今附录古今体诗七十一首,乃选自曲阜鲁阳生(孔广德)编「普天忠愤集」按甲午之役割地赔款,国内舆论愤激,对当事者颇多责难。孔编博采此类文字,次为章奏、论议、诗赋三门。选诗中「吊台湾四律」之作者陈季同,乃为当日「台湾民主国」从事抗日之外交主持者。 查看详情>>

治镜录集解 [ 张鹏翮 ]

清代官箴,二卷,清张运青撰,隋人鹏集解。官箴书是古代的官员读物,基本内容是阐述为官道德和总结从政经验。其中不但蕴含着足资借鉴的中国优秀行政文化传统,而且还保存了大量有关历代地方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方面的珍贵史料。收入官箴书集成。 查看详情>>

五权宪法 [ 孙中山 ]

孙中山著。该书发表于1924年。其基本内容在1906年12月于东京举行的纪念《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就已提出。它是“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的具体内容之一,并准备在推翻清王朝以后,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予以施行。该书是作者研究欧美各国宪法的心得,是他理想政府结构的蓝图。他从选举问题入手,指出了欧美国家宪政中的弊病和缺陷,并援引一些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设计了一种能补西方国家宪法之不足的“五权分立”的宪法方案。但是,这一“五权宪法”思想。虽与欧美国家的宪法及“三权分立”原则有所差异,但就其实质而言,却是从后者演化而来的。“五权宪法”将国家政权划分成: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弹劾权和考试权;每种权都是独立的。书中设置的国家机构由五个主要部分——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和考试院组成。其实质仍是以欧美国家宪法为蓝本,再加入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考试和监察机构的职能,从而为“五权宪法”披上古色古香的外衣。此外,作者在书中还强调实施“民治”的主要手段是地方自治。要求行使直接民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认为直接民权是五权宪法的关键。虽然,作者把“自由”和“权力”的“平衡”,作为“五权分立”、“五权宪法”的基础,但在具体的政治方案中,却着重于国家机构组织原则的完满解决,致力于政体的规划,而将“人民权利的保障”问题从属于前者。该书提出的“五权宪法”思想,是企图超越西方资本主义“三权分立”政体方案的尝试,是作者不懈地追求民主主义的理论结晶,从而使民主主义的思想内容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查看详情>>

明孝宗宝训 [ 刘健 ]

明孝宗朱祐樘语录汇编。刘健、谢迁、焦芳等编纂。正德四年(1509)成书,与《孝宗实录》同进。十卷。万历三十年(1602),吕本校订刊印,改为三卷。凡四十八子目。前有明武宗序。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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