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江宁织造.郎中臣曹寅谨奏:为禁革浮赛事。 

臣自到任后,察访两淮浮费甚多,比来盐壅商困,朝廷钱粮渐有积欠,若不痛革禁止,则于课饷有碍。臣筹画至再,是以将一切浮费,细行助定禁革。计算商人一年成本,即江广盐价不起,商本万一不致亏摺,如此奉行一二年,商力有馀,便当加课。前总督阿山条奏十三款内,皆不肖之辈逐年增益之费。臣此条奏,系从来实在之费。今年暂革苏商,江广盐价一起,即可条奏充课。臣谨将名目开列于后: 

一、院费、盐差衙门旧例有寿礼灯节代笔后司家人等各项浮费,共八万六千一百两有零。 

一、省费,系江苏督抚司道各衙门规礼共三万四千五百两有零。朱批:此一款去不得。必深得罪于督抚,银数无多,何苦积害。 

一、司费,系运道衙门陋规,新运道李灿系皇上特用之人,能依臣檄减革书承衙役家人杂费,共二万四千六百两有零,尚存一万两有零,养济各项人役。 

一、杂费,系两淮杂用交际,在阿山条奏别敬及过往士夫两款之外,共六万二千五百两有零。 

以上四款,皆出匣费,派之众商,朝廷正项钱粮未完,此费先已入己。臣见此不胜痛恨,已一面细分项款,张示晓谕,使商民咸坚急公办课之诚,深知皇上用臣等恤商爱民之心。 

容臣具本进呈,合先具摺恭奉御览,伏乞圣训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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