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十七年三月十六日 

江宁织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谨奏:恭请圣安。 

臣于本月初五日至扬州,会同李煦具本条陈盐务三款。十四日总漕臣桑格自浙回至扬州,截留漕米。目下江西、湖广粮船陆续将到,俟督抚审事回日,议定价值,即行平籴。 

钦差六员官因米未至,各向本处采访民情。十六日户部江南司员外郎戴宝亲赍摺子至臣处,命臣转奏所有地方情形。皆系戴宝身诣目睹,臣不敢屡渎天听。谨此具招奏闻。 

朱批:知道了。但不可多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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