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三年八月十二日 

上驻跸阿那达岭。未时,上御行官。 

大学士松柱、学士查弼纳、关保以摺本请旨。 

覆请都察院题:两淮盐差,今岁属曹寅兼管之年,曹寅已故,将曹寅之子管理织造府事主事曹(禺页)职名,开列请旨,伏候上裁一疏。 

上曰:两淮盐课原疏内,上令曹寅、李煦管理十年,今十年已满,曹寅、李煦逐年亏欠钱粮,共至一百八十馀万两,若将盐务令曹寅之子曹(禺页)、李煦管理,则又照前亏欠矣。此不可仍令管理。先是总督噶礼奏称,欲参曹寅、李煦亏欠两淮盐课银三百万两,朕姑止之。查伊亏欠课银之处,不至三百万两,其缺一百八十馀万两是真。自简用李陈常为运使以来,许多亏欠银两,俱已赔完;并能保全曹寅、李煦家产,商人等皆得免死,前各任御史等亏欠钱粮,亦俱清楚。又,两淮运使一年应得银七万两,李陈常将此项银蠲免一年,止取银五千两,故商人等无不心服也。  

问起历注.左都御史揆叙曰:李陈常居官如何? 

揆叙奏曰:李陈常居官好,无人不称道之。 

上曰:李陈常居官甚好,于盐务实能效力,以李陈常为监察御史,著巡视两淮盐课一年。其江宁、苏州织造两处地方应解银两,仍照曹寅、李煦旧额解送,所有赢馀,俱着清补曹寅、李煦及众商人亏欠银两。李陈常原系九卿举出之人,这运使员缺,着九卿务简如李陈常者保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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