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酉)二十五年清道光五年

春正月

1月1日

○己丑朔,詣顯思宮,行朔祭。

○頒賜老人別歲饌,仍命存問,年例也。

1月3日

○辛卯,冬至正使權常愼,卒於遼野高橋堡,訃聞。敎曰:「辭陛之日,見其矍鑠之邈,今聞中路奄逝之報,豈勝驚惜?是亦死於王事,凡百隱卒之典,旣有先朝丙辰故判書沈頣之卒逝時例,京外擧行,一依此例。」

○應資老人下批,百歲者四十六人。

1月4日

○壬辰,以李羲甲爲吏曹判書。

1月8日

○丙申,詣宗廟、景慕宮展拜,王世子隨詣行禮。

1月10日

○戊戌,次對。左議政李相璜曰:「今年,卽判府事金思穆小科回甲之年,元老大臣之回榜,實是聖世稀有之事。只有一子作散已久,若使霑一職名,以冠帶隨入於應榜之時,則似有光於優老之政。領府事金載瓚,今年爲八旬,大耋也。元老,朝家之所優禮也。其子鑅,昨冬除湖邑,以情理之難於離捨,求遞而歸在,聖世惠養老臣之政,若蒙記念之恩,則似好矣。」從之。又啓言:「京曹審理之不行久矣。値此發生之會,欲行茂對之政,則莫此爲先,請飭秋曹三堂,課日赴衙,逐度審讞。」從之。

○命禁營槍劍把摠哨官,依訓局例,計朔陞資陞六,因大將趙萬永建白也。

○停諸道春操,以昨秋兩道已行秋操,半年之內,有難再行徵發也。

1月12日

○庚子,以任厚常爲司諫院大司諫,曺鳳振爲全羅道觀察使,朴宗薰爲工曹判書,金履喬爲藝文館提學,朴應浩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申純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

1月14日

○壬寅,同知金熙周,疏陳勤聖學、立紀綱、廣人才、恤民隱、正士趨、崇道術六條。又言故參議李象靖問學之實,請加贈賜弊。批曰:「六條數陳,可見憂愛之心,殊用嘉歎,尾陳事。令廟堂稟處,大臣請更待公議。」從之。

1月15日

○癸卯,詣顯思宮,行望祭。

○京各司各營,進甲申會計簿。〈時在黃金二百六兩零,銀三十九萬六千四十兩零,錢七十四萬九百九十兩,綿紬一百三十九同四十五疋,綿布七千四百七十一同三十疋,苧布一百七同五疋,麻布五百四十八同二十疋,米十六萬六千二百十三石零,田米四萬六千二十石零,黃豆二萬四千六百三十八石零,皮雜穀二萬七千二百三十八石零。〉

1月16日

○甲辰,以朴蓍壽爲司諫院大司諫,洪羲臣爲漢城府判尹,金相休爲判義禁府事。

1月21日

○己酉,敎曰:「聞金判府事司馬回榜,將行於三月旬前云。九耋大臣回榜,實是吉祥盛事,豈無別般優異之擧,其子今日政,近邑瓜近守令作窠差送,令該曹,參考可據之例,宴需量宜輸送。」

○以位著苟艱,命工判見窠,加望擬入,李勉昇受點。

○以權敦仁爲成均館大司成。

1月22日

○庚戌,以金魯敬爲司憲府大司憲。

○設人日製于泮宮。

1月24日

○壬子,以朴宗薰爲刑曹判書。

1月25日

○癸丑,召見回榜老人白師誾。

○次對。左議政李相璜曰:「日前工判加望有受點陞品之人,而位著尙未免苟艱。曾入加望人宋冕載,徐能輔,係是亞銓久次,如行護軍金履載,李錫奎,資歷俱優,請竝正卿陞擢。三品中亦有可合進用之人,行副護軍蔡弘遠,前大司諫申在植,行副護軍金學淳,輔德呂東植,僉知朴綺壽,請幷亞卿陞擢。」從之。又啓言:「同文彙考,續印年久。今將始役,請趙鐘永校正堂上差下,使之蕫飭。」從之。

1月26日

○甲寅,敎曰:「回榜之稀貴,文武何異?優老之典,尙施於遐方之人,況是家人乎?漢城判尹許遞,其代大護軍白師誾除授。

○以洪羲俊爲吏曹參判,金履載爲司憲府大司憲,徐憙淳爲成均館大司成,

1月27日

○乙卯,試春到記儒生于仁政殿,講居首韓兢人,製居首洪祐順,竝直赴殿試。

○平安監司金敎根疏略曰:

平壤府結分之債,始爲八萬兩,散債於有田之民,歲取其殖一萬六千兩,以爲四倉十庫支放之需,受債之民,已經幾世,結分之田,已易幾主。本錢則不知自何年乾沒於何處,而債案則自在,邑牒民訴,願矯是瘼。欲依願蠲減,則各項支放,代辦無路,仍舊責出,則白地掊納,停免無時。昨冬有本府漏結之査得者,千有餘結,而旣係元帳之外,本道之稅,不入大農之中。今若以此應納,代彼白徵,雖不能恰當,其數亦可以綽略排比。

批曰:「所請旣無所相妨,而民邑兩便,依施。」

○刑曹,以掖隷酗酒被捉,請依律嚴勘,命訓鍊都監査之,掖隷初無飮酒,禁隷稱以酗酒秋吏所供,逢着白衣兩人,見有酒痕,故執捉詰難之際,果致驅打云。敎曰:「掖屬之犯罪者,草記蒙允後,始乃推勘,卽是嚴敬之意,則曹隷之任意驅打,已極無嚴。白地起鬧,欺誣該曹者,尤爲痛惡,而堂郞之矇然不察,至於草記,所失大矣。該堂罷職,該郞汰去。法司吏隷之憑藉出禁,行惡如此,則平民亦以堪之乎?該吏隷,幷自本曹,嚴刑遠配,以爲懲戢之地,該別監,雖無所犯,白衣出入,本有禁令,決棍懲勵。」

二月

2月1日

○己未朔,詣顯思宮,行朔祭。

○以李錫奎爲刑曹判書。

2月2日

○庚申,詣顯思宮,行春享。

2月4日

○壬戌,詣顯思宮,行禫祭。王世子行亞獻禮。

○奉神輦,詣景祐宮,陪詣行入廟奉安祭,王世子隨詣行禮。

2月5日

○癸亥,召見藥院諸臣,都提調李相璜曰:「臣於武監禁隷事,令訓局査實之敎,有區區愚忱,敢達矣。當初該曹草記之入徹也,設有異於自上俯燭者,若仍令該曹更覈,則爲有司者,安敢不到底盤問,以實仰對乎?凡罪囚推覈,自是法曹事,今焉捨掌法之官,而付之於非掌法之地,使之替行其事,實是常例之外。自今凡有事關掖屬者,無論巨細,幷付法司,無有遠近踈昵之間,則似有光於聖德。而臣又有因此而可以敷陳者。凡諸禁亂詞訟之干連掖屬者,不敢直爲推捉,必待草記批下,法例卽然,至於酗酒則不然,先推捉後登聞,自古如是,曹有成例,今番事,特以武監之未甚酗亂,而禁隷之橫加執捉也。故有此下敎,而彼掖屬禁隷,皆下賤迷蠢之類也。爲禁隷者,認以無論某事,少關掖屬,更不可誰何於彼,爲掖屬者,認以無論某事,雖有禁隷,更不得誰何於我,則法紀蕩弛,關係實大,雖屬未然之事,宜有方來之慮。請以臣今所奏,頒示掖庭及法司,有司則嚴於執法,無少沮撓,近習則知所畏法,不至干犯,或可爲先事之飭,而庶不無杜漸之效矣。」從之。

○命景祐宮,入廟時監蕫大臣金思穆,鞍具馬面給,提調金履陽、金蓍根、金相休,各熟馬面給,都廳尹命圭、金炳朝,竝加資,親祭時終獻官李相璜,廐馬面給,贊禮洪義浩,執禮李寅泰,大祝朴永元,典祀官柳季麟,禮房承旨金熙華,竝加資,其餘施賞有差,義浩加正憲,熙華加嘉善,命圭、炳朝、寅泰、永元、季麟,加通政。

○以申在植爲司諫院大司諫。

2月6日

○甲子,以李石求爲三道統制使。

2月8日

○丙寅,以金魯敬爲禮曹判書。

2月10日

○戊辰,以沈象奎爲漢城府判尹。

2月12日

○庚午,詣徽慶園,展謁親祭,王世子隨詣行禮,還宮時,歷拜于東關王廟。

2月13日

○辛未,敎曰:「徽慶園參奉一窠,陞爲令,永爲定式。」

○敎曰:「入廟之後,載謁園寢,慨廓之慕,冞自靡及,親祭時終獻官左議政李相璜熟馬面給,贊禮金魯敬,執禮李魯秉,大祝洪羲祖,典祀官林顔喆,禮房承旨李錫祜,幷加資魯敬加崇政,錫祜加嘉善,魯秉、羲祖、顔喆加通政。

2月14日

○壬申,備局以荷衣島漂漢人問情時,粧船鐵物三千餘斤,漏落於成冊,請全羅右水使權膺祜,拿勘,前監司朴綺壽罷職,從之。

2月16日

○甲戌,吏曹因儒生上言啓言:「故吏曹參判具鳳齡,受學于先正臣李滉之門,逮至釋褐時,有三代人物兩漢文章之譽,且經兩館提學,又入戶曹判書之加望,請施正卿贈職之典。」從之。

2月20日

○戊寅,設式年監試覆試。

2月21日

○己卯,以宋啓榦爲吏曹參議。

2月23日

○辛巳,以朴宗薰爲漢城府判尹。

○冬至副使李光憲,以自燕離發,馳啓,且言正使權常愼病故之由,禮部査例具奏,元賞外加賞銀三百兩交來,使帶回給該正使家屬,以示皇上體恤遠人有加無已之意云。

2月24日

○壬午,徽慶園丁字閣修改,監董堂郞以下施賞。

2月25日

○癸未,次對。左議政李相璜曰:「咸鏡監司沈能岳,狀請璿源殿新買位田,特許減稅矣。陵軍位田,旣以守護所重減稅,則殿軍宜無異同,請令該曹稟處施行。」從之。

○以李復淵爲右捕盜大將。

2月26日

○甲申,以洪羲浩爲工曹判書。

三月

3月1日

○戊子朔,翼陵補土監蕫堂郞以下施賞。

3月3日

○庚寅,召對。

3月4日

○辛卯,設三日製于泮宮。

○命施通川等三邑,被燒民家三百三戶,別恤典。

3月5日

○壬辰,召對。

3月6日

○癸巳,以朴宗薰爲禮曹判書,金相休爲漢城府判尹。

○黃海監司趙晋和,以兎山縣,民家七十二戶失火,延及西倉穀物被燒一千四百五十一石,啓,命別施恤典,穀物因備局啓,蕩之。

3月7日

○甲午,詣永禧殿,行酌獻禮,王世子隨詣行亞獻禮,仍詣儲慶宮展拜。

○敎曰:「九耋大臣之司馬回榜,實是朝廷間吉祥之事。謹稽先朝,亦有因回榜賜几杖之盛事,今番亦當賜几杖。」仍爲宣醞,慶恩府院君內外祠版,伊日遣承旨致祭,回榜大臣判府事金思穆,卽慶恩之祀孫也。

3月8日

○乙未,以李存秀爲咸鏡道觀察使。

3月9日

○丙申,以李錫奎爲議政府左參贊,宋冕載爲刑曹判書,金相順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3月10日

○丁酉,次對。左議政李相璜啓言:「近來朝綱日弛,會寧府使徐鳳淳事,尤見其無憚。本府自是弊局,而差遣者纔用履歷,輒思棄歸,去來相望,漸益受病。如此武臣之厚被國恩者,宜思殫竭,而其赴屬耳,托病圖遞者,抑出何意?特收二資之處分,實不勝欽仰,而若其規免之當律,則尙未勘也。依法典施以準遞期不敍之典,不念迎送之弊,惟思曲循之道,臣請從重推考。」從之。

○晝講。

3月11日

○戊戌,晝講。

○禁衛大將趙萬永,陳病乞遞,許之。以柳相亮代之,以李光文爲吏曹參判,尹豐烈爲參議,金學淳爲公淸道觀察使,洪敬謨爲江原道觀察使。

3月12日

○己亥,晝講。

3月13日

○庚子,御仁政殿,放生進榜,賜几杖于回榜大臣金思穆,仍召見。

3月14日

○辛丑,召見新榜生進于熙政堂。

3月15日

○壬寅,以金魯敬爲判義禁府事。

3月17日

○甲辰,晝講。

3月18日

○乙巳,以金蓍根爲工曹判書,金魯敬爲議政府右參贊。

○齋宿于暎花堂。

3月19日

○丙午,詣皇壇展拜,王世子隨詣行禮。

○召對。

3月20日

○丁未,召對。

3月21日

○戊申,以朴宗薰爲平安道觀察使,申絅爲咸鏡北道節度使,李錫奎爲禮曹判書,趙寅永爲成均館大司成,金魯敬爲弘文館提學,洪羲臣爲左副賓客。

3月22日

○己酉,召對。

3月23日

○庚戌,靖陵丁字閣碑閣修改,監董留守以下施賞。

3月24日

○辛亥,召對。

3月25日

○壬子,禁衛營啓言:「鑄錢今已畢役,都數爲三十六萬七千五百兩零,本營錢儲,自來不敷,新錢積置,勢難遲待年久,來四月爲始,許令行用。」從之。

3月27日

○甲寅,詣毓祥宮展拜,仍詣延祜宮、宣禧宮、藏譜閣、懿昭廟展拜,王世子隨詣行禮。

3月30日

○丁巳,召對。

夏四月

4月3日

○庚申,御仁政殿,行太廟夏享誓戒,王世子隨詣行禮。

4月6日

○癸亥,以李羲甲爲左賓客。

4月12日

○己巳,以宋啓榦爲吏曹參議,趙寅永爲慶尙道觀察使。

4月13日

○庚午,御仁政殿,行文科殿試,設武科殿試于訓鍊院,文取吳致淳等四十八人,武取申義恒等五百三人。

4月14日

○辛未,以李翊會爲成均館大司成。

4月15日

○壬申,以沈象奎、金魯敬爲左右賓客,李元默爲義州府尹。

4月17日

○甲戌,御仁政殿,放文武科榜。

4月18日

○乙亥,御熙政堂,受文武科謝恩,以甲科第三人黃𥞵,爲故相臣翼成公喜祀孫,親撰祭文,致侑于翼成公祠版。

○以宋穉圭爲司憲府大司憲,徐長輔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19日

○丙子,大司諫徐長輔疏略曰:

湖右悖儒之以豐德校宮事,托以治疏,煽動人心,誠亦世變之大者矣。夫州郡革合,卽有國常有之事,有邑則有校宮,無邑則無校宮,謹稽列聖朝合郡邑埋校主,非止一再。酒泉以前之例,不可悉記。而孝廟丁酉,埋江陰位版,英廟己酉,埋安陰位版,昨年豐德之悖儒,憾其邑之合於松都,倡爲校宮不可廢之說,末乃做出埋安時鹽棘之凶,誣爲醜辱之諺謠,播之四方,至有私祭築壇陳疏伏閤之擧,埋安時衆目咸覩之事,白地構謊,其意專在於逼廟堂詆分司,以洩革邑之憾,及奸狀悉露,査治有命,竝施酌配之典,此蓋朝家所以不治治之也。噫!彼湖右所謂申綱、金浩一、黃基泳者,嘯聚徒黨,鳩合錢財,不右復校之說,則儒賢受其侮蔑,擅行考籍之擧,而營邑莫敢誰何,甚至通文辭意,無倫無嚴。有若朝家,眞有欠於尊敬而然。若此乖悖之類,宜施當律,然彼申綱輩,不過鄕曲鄙微之類,焉敢獨辦?必有不逞樂禍之徒,陰主指使,敢試角勝於國家,貽禍於朝廷。形雖未見兆已昭然,願亟命有司,到底査究,分首與從,夬伸典刑,以遏亂萌焉。臣又有慨歎者,昨年處分之後,卽以籌關,行會列邑,俾各曉諭,則雖彼頑類,豈敢生意於煽惑,群蠢一時波奔,至於此也?該道臣趙經鎭,施以譴削之典,以爲爲長吏不能奉行朝令者之戒焉。

批曰:「所謂申綱輩事,可謂有國之變怪,士子之羞恥,予當洞諭之矣。州縣沿革,歷代國家之常事,豐德無論,雖幷數三大邑爲一邑,此胡大事?設或后當沿而沿,不當革而革,得失可否,自是朝廷之事,非白徒韋布之所可主張,況一邑之不容有二校,猶一家之不容有二廟,此箇事理,婦孺尙知。況國朝已例,昭著若彼,則此輩之假托復校之說,如是跳踉者,其挾雜構人之心,聚徒斂財之計,明若觀火,卿言誠是。其可不嚴處乎?然予於是,瞿然有忸怩者,廿五六年之間,治敎不明,旣無以大服人心,又不能丕變士風,國事世敎,駸駸有日下之歎,此輩之跳踉,政由是焉。不敎而刑,聖人所懼,又況許多隨波之人,特不過被其誑煽,以訛傳訛,不暇辨別,冥�奔走而已,未必盡與首唱者,同一心術,則牖迷曉惑,使不罹于辟,不亦善乎?擧措得宜,則邪沴自靖,政敎未修,則刑辟不威,窮覈之擧,予不欲爲也。申綱等三人,令該曹,星火押送于本道,嚴刑後絶島限已身水軍充定,道伯事依施。令泮長,將此疏批,曉諭多士,仍自籌司,行會八路,揭于各邑官府校院,以爲常目警惕之地。如是曉諭之後,猶或復有似此駭悖跳踉之類,則犯者姑舍,該道臣該守令,先施加倍之律,一體嚴飭。」

4月20日

○丁丑,齋宿于映花堂,王世子隨詣。

4月21日

○戊寅,詣文廟,行酌獻禮。王世子隨詣行禮,還御春塘臺,試謁聖文武科,文取徐耕輔等五入,武取秋漢明等七十一人。

○以鄭晩錫爲判義禁府事。

4月22日

○己卯,御熙政堂,受文武科謝恩。

4月24日

○辛巳,以權丕應爲吏曹參判。

4月26日

○癸未,御春塘臺,行西北別付料試射。

○謁聖試士日,延安人黃允中呈券,非科體,卽上言,而末及豐德校宮事,語多乖悖,刑曹捉致盤覈,則供稱「居在鄕曲,每有爲民說瘼之意,而九重深嚴,籲天無階。得聞謁聖試士之令,始入京中,構出上言,投呈帳殿,十二條中詩賦取人,世祿南行,公私奢侈,白地徵稅,白骨徵布,多置吏額,釀酒費穀,多置還上等事,專出於爲民邑捄弊之意,斷斷無他。而至若舊豐德事,渠在遐鄕,只聞合邑時埋安位版之說,而當初處分之嚴截,今番臺疏批旨之明劈洞諭,身在海隅,果不聞知。受箭錢唐之說,愚意以位版埋安事,發通諸儒,意在護聖,則無異古之錢唐,故果爲引用,而曲堗徙薪,認以爲預慮之文字。而偶爾引用,鄕曲賤儒,不免孤陋,未詳旨意,信筆書之,斷無他意云?該曹請嚴刑取服」,從之。刑曹啓言:「罪人黃允中,刑訊究問,則供以狂心猝發,死期將迫等語,游辭漫漶,轉益凶獰。請待拷限,更加嚴刑,期於得情。」敎曰:「藉曰嘉謨忠言,奏御不以其道,則便是匿名書也。況是申綱輩一類也,亦何足深究?其書燒火,嚴刑後遠地充軍。」

4月27日

○甲申,以李沆爲東萊府使。

4月28日

○乙酉,以金魯敬爲判義禁府事。

4月29日

○丙戌,毓祥宮冷泉亭御眞奉安處,有雨漏修改之役。駕詣毓祥宮展拜,御眞還安後,仍詣延祜宮、宣禧宮、藏譜閣展拜,王世子隨詣。

五月

5月1日

○丁亥朔,以金蓍根爲兵曹判書。

5月2日

○戊子,晝講。

○以金相休爲藝文館提學。

5月4日

○庚寅,以洪義浩爲工曹判書,李肇源爲右副賓客。

5月5日

○辛卯,以金敎根爲吏曹參判。

5月6日

○壬辰,詣景祐宮展拜齋宿,王世子隨詣行禮。

5月7日

○癸巳,行景祐宮夏享,王世子行亞獻禮。

5月8日

○甲午,前夜一更,流星出天中澹雲間,入北方,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赤光照地。

5月10日

○丙申,詣北苑,行皇壇望拜禮,王世子隨詣行禮。

5月21日

○丁未,神懿王后誕降舊基碑閣成,碑文製述官以下,施賞有差。

5月22日

○戊申,以金箕殷爲吏曹參判,洪羲臣爲左賓客,李升權爲三道統禦使。

5月25日

○辛亥,善山居前府使李載延,因渰殺人命事,囚府獄拷訊,獻納姜時煥上疏以爲:「秩是緋玉,屢典州郡,宜輸之王府,議其當律。令廟堂稟處。」左議政李相璜言:「載延獄案旣成,則雖堂上官,自本道訊推,載在常憲,臺臣所請,宜置之。」從之。

5月26日

○壬子,時頗惜乾,秧節晼晩,因禮曹啓,行初次祈雨祭于三角山、木覔山、漢江。

○刑曹參判蔡弘遠疏略曰:

聞江上牟利之輩,因地部之許斫,獻陵局內風落木濫斫之說,不勝喧藉。臣職是詰姦,捉得諸漢,今方囚繫,而其在國體,不可以道塗之聞,徑先究竟。伏乞特命守臣馳往,査摘狀聞後處之。

批曰:「獻陵風落木事,果有濫犯之弊,其爲驚悚,當復如何?依卿所請,令留守馳進,詳細摘奸狀聞。大抵向年申飭,何等嚴切,而推此一事,各陵園可知,亦當另有摘奸之擧矣。」

○晝講。

○以洪羲瑾爲司諫院大司諫。

5月27日

○癸丑,晝講。

○副修撰嚴燾疏略曰:

守令率眷之法,以春秋二分,法意有在,信川郡守金漢淳,文化縣令金益哲,率眷之任,俱在於春分之後,藉曰爲老親將護之方,憑外邑遷轉之例,而永啓後弊,遂廢舊法,臣謂兩邑守令,特罷其職,有不可已也。

批曰:「兩邑率眷,爲其養老,予果闊狹,咎實由予,當者宜恕,然爾之此言,不惟官箴,警予良多嘉尙,容有已乎?爾其益勉啓沃之責,」漢淳,東寧尉賢根之父,益哲,淸原府院君時默祀孫也。

○放輕囚。

5月28日

○甲寅,以李寅溥爲司諫院大司諫。

5月29日

○乙卯,晝講。

○再次祈雨于龍山江楮子島。

○掌令安光直上疏,

請申禁武臣乘轎之弊。

賜批:「令廟堂,嚴關申飭於諸道。」

5月30日

○丙辰,晝講。

○次對。左議政李相璜啓:「請被旱諸道,如有無望移秧,已判全棄處,以相當穀代播,謹遵先朝戊午下敎秋後勿爲徵稅,」從之。又啓言:「死囚逃失,掌獄之官,依律科罪,自是法典,間有傍引殿牌作變邑,例用權宜闊狹之政。然伊時詢問,判付以其時刑官,論理啓處爲敎,此與勿罷之受敎定式,不無間焉。而伊後一例不爲論勘,今遂視以爲常,實恐防禁之政,漸致蕩然。自今凡百中外重囚,逃失獄官及守令抵罪,一依舊典。」從之。

○召見濟州回榜老人高益普,敎曰:「事甚稀異,同中樞作窠擬入,還下去時,給馬回糧,令惠廳,從優題給。」

○審理京外死獄,傅生者二十一人。

六月

6月2日

○戊午,三次祈雨于南壇,雩祀壇。

○館學儒生生員吳羽常等疏略曰:

豐德之合屬松京,卽朝家通變之政,遵舊蹟而從便宜也。彼豐邑校儒,不願屬附於松都,敢生沮戲之計,始以二陵所奉之地,王妃姓貫之鄕,不可合屬爲說,而謹按權近所撰《齊陵誌》曰:『以禮葬于城南海豐郡栗村』,是誌文成於太祖,都于松京時也。又按卞季良所撰《厚陵誌》曰:『以禮合葬于松京海豐郡』,是誌文成於太宗定鼎漢陽之後,而海豐猶屬松京也。又按仁宣王后陵誌有曰:『系籍德水,其時雖已合海豐爲豐德府,而不言豐德也。』執此二說,不足以沮戲,則又倡爲校宮不可廢之說,發通諸邑,而敢以浮圖佛塔,比方於夫子位版,慢褻聖廟,已無可言,而又於白地做出鹽棘之凶,誣作爲諺謠,播之遠近,其計急於誣人,而不知自陷於誣衊聖廟之科,良可哀哉。乃因其時參事諸儒之據實卞明,馳通太學,而仍有査治之命,造言作謠之李徹熙、柳絢兩囚,自服其罪,止於刑配,亦是寬大之典。而頑不知戢,又復換面,乃有湖右申綱輩之起鬧,而稱以疏資,逐戶歛錢,全道騷擾,其藉賣聖廟,圖爲已利之計,尤可痛惡。惟我東方,歷羅、麗以來,猶不免荒陋,逮至我朝,天啓休明,聖神繼作,丕闡文敎,王都建學,州縣設校,所以尊聖賢而崇儒學者,靡不用極,其或郡邑之不得不有沿革,則一邑之不容二校,禮意卽然,而擇地精潔,謹行埋安之禮者,寔是尊敬之意,雖以近古塗人耳目者言之。孝廟丁酉,埋安江陰校版,英廟己酉,埋安安陰校版,至於魯城、報恩二邑之院,皆有位版埋安之典。今我殿下,於豐德校宮,祝冊告由,如儀埋安,遵先王已行之禮,則夫孰有他說於其間?而噫彼不逞樂禍之徒,謂以變怪,指斥朝家,無所顧忌,至於比擬秦坑之禍,援引錢唐之事,有若殿下於先聖先賢,眞有欠於尊慕之禮,而渠輩自附匡救譏諷之義者然,此何凶喙,此何悖腸?臣等區區之憂,群譁播誣,衆聽易惑,萬有一野乘紀謬,隣譯傳訛,則後之視今,以今日爲何等時,以殿下爲何如主耶?思之及此,不覺澟然心寒,爲今日北面於殿下之廷,而不爲殿下一辨明,明目張膽,以白殿下之事於天下萬世,其可曰有君臣之倫哉?蓋彼悖類之凶肚逆腸,前後迭發,爲謠爲通,爲疏爲券,一串貫來,如蔓草之除而復生,燎火之撲而復起者,無他,根委自在故也。李徹熙、柳絢、李明奎、申綱、黃允中輩之已酌處者,特不過愚騃妄率,受慫慂而爲前芧者也。固不足道以儒名,而廁賢關者,亦或甘與之同惡,有挺身而力主悖論者,有聯臂而指揮疏擧者,有顯罰扶正之人者,有直斥差享之官者,有拜辭神門者,有偸藏齋鼓者,種種乖戾之擧,凶險之言,不惟臣等之所目見耳聞。抑亦一世之所共知,論其罪犯,有倍於已酌處者,而特無聲討之人,尙逭鋤治之律,揆以刑政,不免逕庭,然此輩皆是圭篳孤寒之類,苟無憑依,何敢生力抗朝廷,凌犯君上之計哉?其必有陰主傍援,恃而無恐者,灼然可知,千萬枝葉之剪除,不如一寸根株之蹶拔,如不得打破窩窟,則此輩之隨現隨誅,將有不勝誅之患矣。臣等微末之踪,固不足與論於時政,而忠國愛君之誠,秉彝之所同得,目見君父受誣,亂賊橫肆,而朝廷伈泄,視之若尋常,愼痛弸中,相率叫閽。伏願勿以人廢言。

批曰:「悖儒事,予則猶不知其若是之無狀無嚴,今見爾疏,寧欲無言?然蔽一言曰,無識沒覺之致,顧今人心世道,雖曰陷下,少有知覺之人,孰肯爲之主張根柢乎?但懲戢曉解之方,不可不爲,卽令廟堂稟處,」備局啓言:「近日悖類之以豐德校宮事,蜚訕作怪,愈出愈悖,駸駸然自歸於慢褻誣逼之科,包藏隱映,憑藉眩亂,扇撼群聽,使遐鄕冒儒名,無識見之徒,動於風聲,以訛傳訛,群聚胡嚷,有若今日朝家之於尊師崇儒,眞有所一毫未盡者然,誣上惑下,無所不至,顚越不恭,厥罪罔赦,轉益悖戾,全無顧忌,此豈渠輩蠢愚所敢萌心而獨辦者哉?明知有主張指使者,潛伏於幽暗之地,始以嘗試,繼以簸弄,必欲乖亂我世敎耳。鋤草除根,農師猶然,養癰蓄膿,醫家所忌。今若一向姑息,置而不問,不除其將蔓之草,不潰其已熟之癰,則依舊醞釀,不知何樣變怪,復出於何時,充軍罪人申綱,遠配罪人黃允中,爲先令秋曹,還爲押來,另行盤詰,期於掀拔根窩,至若儒疏中,前後背常理而襲悖論者,表裏和應,推助狂瀾,論厥情犯,俱極痛惋,付之泮長,竝皆摘發,區別首倡脅從,自本館,施以重罰,以爲靖世道壹民志之地。」敎曰:「申綱、黃允中輩,朝家旣以鄕曲愚昧之故,參酌處分矣。今無別般事端,而復事盤覈,則命令旣涉顚倒,人情易致騷擾,不可爲也。況此事本末,必深有根柢,設有眞個包藏之類,若無和應,計安得售,然則曉惑牖迷之方,實急於鉤詰鉏治之政。今此草記,嚴正明白,可使中外遠近之人,瞭然知惠迪從逆之分,將此草記及批答,謄頒八道四都,俾各謄揭列邑鄕校,內而太學四學,一體書揭事,分付,如是之後,萬一復有不悛之習,則是亂民也。朝家自有怙賊之刑,幷爲揩辭嚴飭。」

○成均館啓言:「因廟堂覆啓,前後背常理而襲悖論者,招致諸生,一一査出,則生員李完峻,力主悖論,鄭敬時神門拜辭,當以首倡論,竝移刑曹,生員李近源,尹命炫,趙鉐,李箕樂等四人,以脅從,自臣館施以重罰。」

6月3日

○己未,雨,水深六分

6月4日

○庚申,以金相休爲判義禁府事。

6月5日

○辛酉,四次祈雨于社稷北郊。

○以尹豐烈爲吏曹參議,洪羲俊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6日

○壬戌,以李光文爲成均館大司成。

○工曹判書洪義浩再疏,引年乞休,賜批許之,付奉朝賀。

○院〈獻納洪晩燮。〉啓:「噫嘻!人心陷溺,世變層生,至有申綱、黃允中輩而極矣。渠以鄕曲鄙微之類,敢懷譸張傾陷之計,或發通而圖聚不逞之徒,或投券而冒犯莫嚴之地,秦坑是何等時,而比擬無難,錢唐是何等事,而指斥有歸,渠輩包藏,雖急於敲撼朝廷,而獨不念自犯於上誣聖德,罪在罔赦乎?請充軍罪人申綱,遠配罪人黃允中,亟令王府,拿鞫嚴問,盤覈得情,夬伸典刑,」批不允。

6月7日

○癸亥,以尹行直爲司諫院大司諫。

○備局啓言:「見今旱災孔酷,諸路農形,已多全棄之處,向後措處,實爲茫然。民命所寄,在於裕食,此時禁釀,大有裨補之益,先從人家祀祭宴集之用,而幷列於禁條,然後始可無憑藉混淆之患,先從班戶而無冒法潛釀之弊,然後始可以厭服閭巷小民之心,自來八月初一日出禁之意,預爲曉諭於坊曲,先令法司知悉,京外宜無異同,請以此意,申飭於諸道道臣及諸都守臣處,惕念擧行。」從之。

6月8日

○甲子,五次祈雨于宗廟。

○以金履載爲工曹判書。

6月9日

○乙丑,府〈執義朴晦壽,掌令黃基文,持平朴齊明。〉啓:「噫嘻!王綱不振,世變層生,駸駸然自歸於淩犯之科者,至於申綱、黃允中而極矣。渠輩俱以蟣蝨之賤,敢懷梟獍之心,假托校宮之復設,而或發悖通,潛伺場屋之試士,而或投悖券,蜚訕作怪,包藏眩亂,至若秦坑之說,錢唐之比,指擬無倫,此爲渠輩罔赦之斷案,譸張傾陷,情狀難掩,誣上惑下,無所不至,請充軍罪人申綱,遠配罪人黃允中,亟令王府,拿鞫嚴覈,夬施典刑。」批曰:「不允。」

6月11日

○丁卯,六次祈雨于三角山,木覓山,漢江,雨,水深四寸三分,禮曹啓:「請停祈雨祭,待秋設報謝祭。」允之。獻官以下施賞。

○以沈能稷爲司諫院大司諫。

○南延君球疏略曰:

臣本生六代祖麟坪大君㴭遺稿,因英廟特敎,令芸閣刊進,幷載列聖朝御製誄文,因命一本,藏于芸閣,一本藏于於義本宮,《松溪集》是也。先大王親撰祭文,又特命竝刻前後御製御筆竪碑墓庭。在今日仰體之道,惟宜增刊先朝御誄及前後聖敎,幷列于先集中御製編次之下,以對揚繼述之聖德,而第伏念當初刊印,旣因聖旨,則到今增刊。不敢擅便,內藏二件,亦合幷修,而明奉聖旨然後,乃敢始役,伏乞特下芸閤及本宮所藏二本,以爲一體添刊後,依前還藏之地,賜批依施,其後,因文集刊進。

命大君祠宇,遣承旨致祭,錄用嗣孫。

6月12日

○戊辰,先是,廣州留守金在昌,以獻陵木根摘奸形止,馳啓,上大加驚惕,命陵官等拿問推覈。陵官徐京輔等供稱:「自去年七月,戶曹差人,來始斫役,至十一月而乃畢,烙印者,爲五百四十八株,而大者連抱,小不下棟梁之材也。或裁折作板,或全木作棹,以人以牛,擔曳相續,穉松檜雜木之折傷者,其數夥多,木商與村民及陵卒,烙外濫斫,又爲三百八十四株,斧斤之聲,四五朔連續於火巢之內,所見驚悚,枚報禮曹,而以從速曳出爲題云。」命參奉徐世輔徒三年定配,令徐京輔絶島不限年定配,仍敎曰:「今番木根事,實是無前之變怪,予心之驚悚慙懼,若無復拜仙寢之顔,寧欲無言,該陵官,雖已處分,大抵此事之至於此境,蓋由於戶曹之請得,而不能大加審愼,以致差人之雜亂無嚴,而莫之禁,處事之乖當,慮患之不周,烏可免譴罰,至於今番行査之留守,卽是去秋今春奉審之人,奉審之時,果無所見,摘奸之後,始乃覺得乎?不誠甚矣。前戶曹判書金履陽,廣州留守金在昌,竝施門黜之典。陵司屢報,而褎如充耳。亦獨何心?當該禮判洪義浩,亦施刊削之典,戶曹差人之被囚者,令秋堂,嚴覈其徒黨,情犯重者,幷嚴刑絶島,限己身充軍,輕者幷嚴刑遠配,陵官旣重勘矣。此輩亦豈可無警?本陵行首守僕及守護軍頭目,幷嚴刑遠配,以爲懲勵之地。」又敎曰:「當該者,卽其時當着人之謂也,秋間斫伐時,陵司漏於現告,臘月除拜之人,何獨不免?及其納供發明之後,宜卽請拿前官,而泛請刑推,必待特敎而後請拿者,須甚未安。且其初囚供,無倫脊極胡亂,殆同迷藏而循例捧入,其爲溺職,果何如也?判義禁金相休,施以不敍之典,諸堂越俸三等。」

6月14日

○庚午,以洪羲臣爲水原府留守,徐能輔爲廣州府留守,金履喬爲漢城府判尹,鄭尙愚爲判義禁府事,金魯敬爲右副賓客。

6月20日

○丙子,次對。以宋晩載、李錫奎、趙萬永,差備邊司提調,左議政李相璜啓言:「禁御兩營軍,今秋上番當次,在於京畿湖西關東湖南,而諸道多災邑,請幷與騎兵徵番,而特許限周年停免。」從之。

6月23日

○己卯,持平李鏵,疏論獻陵斫木事,仍言其時宜擧慰安告由等祭云,敎曰:「祀典何等至重,況告由事體,尤何等謹嚴,則今其爲說,妄率屑越,原疏還給,李鏵罷職。」

6月26日

○壬午,以鄭晩錫爲判義禁府事。

6月29日

○乙酉,以南履翼爲刑曹判書。

秋七月

7月2日

○丁亥,以李勉昇爲司憲府大司憲。

7月3日

○戊子,夜三更,宣惠廳失火,庫舍一百三十二間,一時延燒,米五千四百五十七石,田米八百六十四石,黃豆十一石,綿布二十三同四十六疋,麻布四十二疋,錢三千二百二十七兩,俱被燒燼,備局啓:「請宣惠堂上,從重推考,郞廳拿處,」從之。

7月4日

○己丑,兵曹判書金蓍根,疏陳病狀乞遞,賜批許之,以沈象奎代之。

7月5日

○庚寅,以金履載爲刑曹判書,金蓍根爲工曹判書。

7月8日

○癸巳,以李光文爲吏曹參判。

7月12日

○丁酉,以洪起燮爲吏曹參議。

7月13日

○戊戌,詣太廟、景慕宮展拜,王世子隨詣行禮。

7月14日

○己亥,執義金䥧疏略曰:

惟我先正臣宋時烈,卽海東之朱夫子也。凡今血氣之倫,孰不尊親,而竊聞日者,前縣令吳彦誼,登覽驪州之淸心樓,樓卽先正寓慕寧寢之地,而樓額,又其筆也,惟彼彦誼,乘醉使氣,始則醜詈先正,罔少顧忌,終焉撞破額板,片碎逬地云。臣謂吳彦誼,亟命攸司,拿覈得情,施以屛裔之典焉。

批曰:「吳彦誼事,駭悖極矣。所請依施,後數日。」敎曰:「雖因臺疏而拿覈更思之,旣云乘醉醜詈,而終至撞破,則其狂悖之心與跡,畢露無餘,安有更覈之端?時囚罪人吳彦誼,施以極邊投畀之典,勿揀赦前,以示不同中國之意,配鍾城府。」

7月15日

○庚子,以諸道旱災,停秋操。

7月16日

○辛丑,行都政,〈吏曹判書李羲甲,參議洪起燮,兵曹判書沈象奎。〉以趙萬永爲吏曹參判,李肇源爲工曹判書藝文館提學,朴岐壽爲吏曹參議,李光正爲成均館大司成,金逌根爲司憲府大司憲,洪益聞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18日

○癸卯,以朴蓍壽爲司諫院大司諫,洪羲俊爲司憲府大司憲。

○正言金秀萬疏略曰:

嗚呼!溫陵當日之事,尙忍言哉?彼朴元宗等三勳臣,亦人臣耳。當聖祖龍飛之辰,貪天爲功,惟身是謀,竟至廢黜而後已,其罪上通于天,而特以一時微勳,典刑不加,臥死牖下,垂今三百餘年,有識之竊歎,容有極哉?伏況聖后禮祔之後,彼三臣者,尙今幷列於配食之庭,嗚呼!聖后在天之靈,其果悅豫格思於芬苾之享乎?臣先祖臣文簡公淨乙亥一疏,終未得伸於當世,幸賴兩聖朝紹述之聖孝,追擧未遑之典,臣祖未卒之志,亦隨以得明,而彼三臣之從享未黜,則倫常有未盡正,而臣祖平日之論,無以畢伸,故在昔先朝己未,臣祖嗣孫前參奉臣聖泰,追述遺意,冒陳一疏,而卽下溫批,奬諭備至,仍命致侑於臣祖。聖批若曰,爾以金文簡之孫,當翟褕追復之舊甲,極論三勳事,予心起感,不覺通宵,律之以天理人情,揆之以國綱臣分,夫孰曰不可?因命招致聖泰于政院,恩言鄭重,使之藏置聖批於先祖祠宇中,子孫至今奉安,攅祝感泣,而不幸翌年,竟遭天崩之慟,終使大義莫伸,嗚呼!痛矣!今嗣孫零替,先祖臣子孫中在朝者,惟臣一人而已。若無一言而退,則是不但孤負臣先祖,卒無以闡揚我先朝寵諭之盛意,玆敢仰籲,伏乞亟降朴元宗、柳順汀、成希顔黜享廟庭之命,以洩神人之憤。

批曰:「爾以爾家之人,言雖如此,先朝己未批答中,聖意有可以仰認者,爾亦必知之,今何可遽議乎?」

7月20日

○乙巳,以權丕應爲司憲府大司憲,金履喬爲工曹判書,宋冕載爲漢城府判尹。

7月21日

○丙午,詣皇壇展拜,王世子隨詣行禮。

○以金陽淳爲吏曹參判。

7月22日

○丁未,御暎花堂,行內禁衛試射。

7月24日

○己酉,御暎花堂,行別軍職宣傳官秋等試射。

7月25日

○庚戌,次對。先是,持平吳甲良陳疏,請壬辰死節人贈判書柳應秀,施以易名之典。且言:「關北關西,以關防重地,每十年特設別試,乙亥別試後,今爲十一年之久,若復踰此年限,群情缺望,」批令廟堂稟處。至是,左議政李相璜啓言:「柳應秀贈諡事,蓋其壬辰殲賊之功,丁酉立慬之忠,生而蒙衣馬之錫,沒而有俎豆之享,貤秩可見,公議宣額,已是特恩,磊落炳烺,可以樹風聲於後世,今此臺臣所請,非曰無遽,而久遠之後,追施曠典,終涉難愼。且贈職贈諡等事之令該曹稟處,才有年前定式,更令禮曹稟處,所論道科事,西北兩道之別設科試,自有祖宗朝成憲,試取皆因下敎,年次本無定期,若有特命,則庶可爲收拾慰悅之政,然此非自下所敢遽然仰請者,」從之。旣而命西北道科,特令設行,應秀後因禮曹回啓,許令賜諡。

7月26日

○辛亥,敎曰:「今因西北道科事,思之,濟州有奉命之行,則試取以來,例也。今番敬差官復命之時,亦爲依例擧行。」

○以李錫奎爲吏曹判書,李羲甲爲禮曹判書。

7月27日

○壬子,以金魯敬爲兵曹判書。

八月

8月1日

○乙卯朔,召對。

8月2日

○丙辰,晝講。

○以南履翼爲議政府左參贊,金履喬爲禮曹判書,鄭尙愚爲判義禁府事,李羲甲爲工曹判書。

8月5日

○己未,晝講。

○以宋冕載爲刑曹判書,徐憙淳爲吏曹參議,金履載爲漢城府判尹,柳相亮爲右捕盜大將。

8月7日

○辛酉,彗星,見於東方,有尾,別差文臣測候,後數日,見於畢宿度內,色白,距極八十七度,漸漸移昴胃婁奎壁虛諸宿,距極一百三十二度,至十月始消。

○詣景慕宮,省牲器齋宿,王世子隨詣。

8月8日

○壬戌,行景慕宮秋享,王世子行亞獻禮。

8月10日

○甲子,以李羲甲爲判義禁府事,尋以金履喬代之。

8月15日

○己巳,以李勉昇爲刑曹判書,金相休爲左副賓客。

8月18日

○壬申,命領敦寧金祖淳回甲日,宣醞于本第,其子副率金左根,六品職調用。

8月20日

○甲戌,次對。左議政李相璜啓言:「卽見咸鏡監司李存秀狀啓:『則其一,六鎭之盡分穀,幷作半分名色事也。其一,摩天以北作錢者,皆以二兩準折施行事也。其一,三甲兩邑,多糴穀爲弊,無論某衙門穀,皆爲半分而如有作錢,則必以折米每石二兩例施行事也。』道啓所陳,誠有可採,請幷依施。」從之。又啓言:「懲貪不嚴,而蔑法之吏恣行,至於今番北啓中,三囚賊犯,而變怪極矣,浚膏而肥已者,甚者至於萬石,或六七千石,少者亦不下數千石,似此罪囚,決不可以尋常編配,勘斷而止,北伯査啓中,具信喜、金𪣼,施以卽其地或傍近邑,勿限年遠配之典。柳漢源所犯,雖云輕少於右兩囚,始俑啓貪,其惡實大,決不可分等減罪,請一體論勘。」從之。禮曹判書金履喬啓言:「景祐宮四中朔祭肄儀,一依毓祥宮宮園式例,前一日於香大廳前爲之事,前已節目啓下而行之矣。第凡祀享,不用樂佾,則無肄儀,故毓祥宮,不行肄儀。今於景祐宮,亦宜遵此,啓下節目中,肄儀一節,請改付標以入。」又啓言:「景祐宮祭享節目中,以親祭及親傳香祝,如例取稟啓下矣。但考毓祥宮已例,或前期二朔,或前期一朔,而前期一朔之時較多,今亦以前期一朔取稟,爲定式。而請節目中付標,」幷從之。又啓言:「尙州忠義壇,卽壬辰三從事李慶流、尹暹、朴篪及金俊臣、金鎰立慬之地,而先朝壬子,以御筆書下忠臣義士壇五字,刻石立于壇左,閣以護之。創建年久,頹圮悚悶,請分付道臣,使之修改。」從之。又啓言:「西北道科,取人之數,舊例平安道爲六人,咸鏡道爲四人,今亦依例磨鍊,」從之。

8月28日

○壬午,敬陵、弘陵補土監董堂郞以下,施賞有差。

九月

9月1日

○乙酉朔,以李肇源爲判義禁府事。

9月2日

○丙戌,敎曰:「卽從政院聞之,先正趙光祖祠版,過城中云,豈可無示意之擧?明日遣承旨致祭。」

9月3日

○丁亥,左議政李相璜,以歉歲儒武之難於遠道裹糧,陳箚,請西北道科,退試於明秋,批曰:「災年爲弊,誠如卿言,待明秋設行。」

9月4日

○戊子,以鄭晩錫爲判義禁府事。

9月5日

○己丑,御暎花堂,行內調馬。

9月10日

○甲午,詣健元陵,展謁親祭,仍詣元陵、徽慶園展謁,王世子隨詣行禮。敎曰:「是年是月是日,卽我獻陵定鼎漢師,上壽太上殿之日,而昔在英廟,以是稱慶,載於寶鑑矣。今此祗謁之月日,適與相符,而元良又初謁兩寢,事非偶然。豈可無示意之擧?終獻官左議政李相璜,熟馬面給,大祝徐相祿,執禮洪學淵,禮房承旨李羲準,禮貌官洪起燮,幷加資,羲準、起燮加嘉善,相祿、學淵,加通政。

9月11日

○乙未,敎曰:「日來考見寶鑑,則今年卽東明王開國之年,而英廟命致祭矣。亦是繼述之一事,崇靈殿遣承旨致祭,崇仁殿一體致祭。

9月12日

○丙申,訓局砲手金致運,爲其禳病,私自起砲,聲徹大內,政院以該營大將,不能檢飭,啓請重勘,命罷其職。尋仍任。

9月13日

○丁酉,詣璿源殿,行茶禮。

9月15日

○己亥,設九日製于泮宮。

9月16日

○庚子,禮曹因尙州儒生上言啓言:「壬辰島夷之變,本州判官權吉,召募殘兵,獨守孤城,戶長朴傑,隨其後,殊死力戰,賊勢愈熾,莫可抵遏,則權吉正衣冠而死,傑曰我侯不負國,我其負我侯乎?遂與同死,肅廟乙卯,始建忠烈祠,與權吉同享,而尙闕褒嘉,請施以贈職之典。」從之。

9月17日

○辛丑,御春塘臺,行瑞蔥臺試射,王世子隨參。

9月20日

○甲辰,次對。

○以金箕殷爲成均館大司成。

9月21日

○乙巳,詣璿源殿,行茶禮。王世子隨參。

○以沈象奎爲吏曹判書。

9月24日

○戊申,御仁政殿,行太廟冬享誓戒。王世子隨詣行禮。

○召對。

9月25日

○己酉,召對。

9月28日

○壬子,召對。

9月29日

○癸丑,召對。

冬十月

10月1日

○甲寅朔,詣太廟,省牲器齋宿,王世子隨詣。

10月2日

○乙卯,行太廟冬享,王世子行亞獻禮。

○判中樞府事李書九卒,遺疏曰:

臣狗馬賤疾,屢月沈苦,一縷殘喘,朝夕將絶,而憂國一念,耿耿不已,雖於銜恤之中,不忍不一陳,敢效將死之鳴。伏願殿下,發聖志,勵精圖治,博選賢士,輔導儲宮,先正宮府,撙節財用,以愛養民力,壹視遐邇,蒐羅才俊,以維繫人心。凡此四者,深加究理,善爲推行,則國家事猶可爲也。願殿下,勿以人廢言,臣雖歸地下,庶可瞑目,臣神昏氣塞,不能成語,臨紙涕泣,不勝哀戀,謹留疏以聞。

敎曰:「前冬之曲副其願者,以其精力之康彊,尙有可用之日也。豈意今者,纔遭巨創,隨後長逝乎?文學政事之具備如此大臣,何處得來?予之必欲一用之苦心,今亦已矣。況覽遺疏,憂愛之誠,臨盡猶切,感歎傷惜,庸可勝言?卒判府事李書九成服日,遣承旨致祭,弔賻等節,依例擧行,祿俸限三年輸送,其子待闋服調用。」書九,宗室朗善君俁後也。少與徐有隣兄弟,善,及乙卯局勢一變,持論逈異,知其本末者,疑其索性,而庚申五晦筵敎後,卽上一疏,閃弄包蓄,擧世驚惑,丙寅更化,爲朝議所不容,退處鄕里。久之,起廢拜相,力辭不出,蓋其文學精鍊,經術淹雅,綜理事務,才識兼優,而尤以廉約稱,民望攸屬,故上欲洗滌而進用之也。然簡亢自高,無許可者,此其取敗也。

10月3日

○丙辰,戶曹啓言:「卒判府事李書九禮葬,本家以遺意,不敢領受」云,命優送葬需。

10月9日

○壬戌,晝講。

○吏曹判書沈象奎,陳疏乞遞,許之,特旨以金相休代之。

○以李羲甲爲漢城府判尹,洪羲俊爲司憲府大司憲,洪奭周爲司諫院大司諫,李錫奎爲工曹判書。

○持平朴宗範,疏陳士夫家潛釀之弊,批曰:「士夫家犯禁云云,不勝寒心,士夫如此,小民何責?風俗之頹敗,紀綱之解弛,不可使聞於隣國,尤可駭然者,法官之茹柔吐剛也。苟有一分爲公之心,焉敢低昻如此,便同令前,雖不勘罪,幷令戴罪行公,亦令京兆,將此批旨,曉論坊曲,俾爲士大夫者,毋至復犯事,分付。」又敎曰:「以臺疏觀之,可知有名無實,旣聞之後,何可一向因循乎?當此申令之時,法司堂上,不可不備,刑曹判書未差之代,行護軍趙萬永除授。」

○公淸監司金學淳狀啓以爲:「韓山、庇仁、稷山、新昌、天安、平澤、舒川等七邑,去月初二三日,海潮大漲,沿浦之坪,擧入沈墊,大穀之刈鋪田疇者,多致漂失,汙下之地,鹹滷久停,將有廢墾之慮,而稷山堰里一面,最近海門,被害偏酷。」

10月10日

○癸亥,召對。

○以金相休爲判義禁府事。

10月11日

○甲子,以宋穉圭爲司憲府大司憲。

10月12日

○乙丑,召對。

○卜相,賓廳以金載瓚、韓用龜、金思穆、南公轍、林漢浩、沈象奎,封入。以沈象奎,拜議政府右議政。

○以權丕應爲成均館大司成,洪奭周爲左副賓客。

10月13日

○丙寅,召對。

10月14日

○丁卯,召對。

10月15日

○戊辰,召對。

○諭右議政沈象奎曰:「自予嚮用於卿,歷試內外,績庸旣茂,察於朝著,聽於輿論,金甌之卜,尙云遲而又遲矣。顧今綱紀不振,而國勢日削,風俗漸壞,而世敎日訛,貪墨肆行,而民怨於下,災異數見,而天怒于上,駸駸然日兆於危亂,皆予否德所致,而亦卿之所知也。苟欲弭輸載之憂,究作楫之用,安危之責,舍卿其誰?以卿明達之才,忠慮之志,不着手則已,着手則夷險而泰否,庶可坐卜,卿莫曰寡躬之不足與。又莫曰時事之不可爲,匪躬蹇蹇,正色立朝,寅諧左揆,協贊弘猷,蕫飭百僚,克擧庶政,俾國勢措於磐泰,世敎返于醇眞,則民生可蘇,天災可弭,小子仰成,尙有旣哉。玆遣近侍,庸敷心腹,卿其欽承起濟時艱,」遣承旨傳諭。

10月16日

○己巳,月食〈自子初至丑初,食二分十三秒,初虧東南,食甚正南,復圓酉南。〉

10月17日

○庚午,召對。

○右議政沈象奎,上疏辭相職,批曰:「甌卜以來,喜而不寐,而日昨又罄心曲,簉朝之期,側席以俟。今見來章,何卿之過自謙抑如是也?卿昔自先朝,受知旣深,逮在寡昧,倚毗益隆,本末始終,輿人具瞻,置諸三事,豈予私好?政以今日之事,非卿莫辦,卿苟思先朝受知之恩,小子倚毗之心,當今日憂虞溢目之時,寧可以克讓爲美,而不以不俟駕爲義乎?卿其毋循故事之彌文,亟回巽志,卽日幡然。」

○命聞慶等邑還穀小米三萬石,減價作錢,因道臣啓請,廟堂稟施也。

10月18日

○辛未,御春塘臺,行七夕製。

○召對。

10月19日

○壬申,召對。

10月20日

○癸酉,試秋到記儒生于仁政殿,講居首兪章煥,製居首李發源,幷直赴殿試。

○撤罷雲觀測候,以彗星消滅也。

10月21日

○甲戌,召對。

10月22日

○乙亥,晝講。

○召對。

10月24日

○丁丑,召對。

10月25日

○戊寅,召對。

10月27日

○庚辰,召見冬至正使李勉昇、副使李錫祜、書狀官朴宗學,辭陛也。

○召對。

○右議政沈象奎,再疏辭職,批曰:「多少姑舍,卿以先卿之受知先朝爲言,予亦有可告者矣。卿不知宋仁宗語王素之言乎?然則吾之相,非卿伊誰?況今災荒溢目,民事方急,左相亦必待卿而行賓對,以卿憂勤民國之心,其可拘於備禮,而不爲出膺乎?卿其體此至意,卽日簉朝。」

○以鄭來升爲咸鏡北道節度使,柳相弼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尋以李完植代之。

10月30日

○癸未,給諸道諸都當年災七萬六千八百六十三結。〈京畿一萬三千三十九結,湖西二萬九千六百九十三結,湖南二萬九百三十八結,嶺南二千九百結,海西四千九百結,關東四百結,關西一千一百七結,水原二千一百結,廣州六百十一結,江華八百五十四結,開城三百二十結。〉 ○四都及京畿湖西新還,幷分數停退,賑資。京畿折米一萬二千石,空名帖七百張,湖西折米一萬一千石,水原折米二千五百石,各穀二千石,空名帖二百張,廣州折米一千五百石,江華折米一千五百石,松都各穀四百石劃給。

十一月

11月1日

○甲申朔,永同故僉知裵興唐,以孝行贈職,忠原士人尹得聖妻金氏,以烈行,楊根士人姜錫永妻鄭氏,以孝烈,竝旌閭,裵興唐、金氏,因本道儒生上言,鄭氏因奉朝賀金履翼上疏,令各該道臣,摭實登聞,禮曹啓之也。

11月2日

○乙酉,以金履載爲刑曹判書,趙萬永爲禮曹判書。

11月4日

○丁亥,以鄭晩錫爲判義禁府事。

11月6日

○己丑,以李友秀爲吏曹參議。

○右議政沈象奎,三疏辭職,賜批敦勉。

11月10日

○癸巳,諭右議政沈象奎曰:「以諭以批,罄布予心曲,卿亦備循中書故例,以時則可以出矣。猶且虛徐鄭重者,苟非予小子誠意之淺,抑卿之必以予不足與爲也。予殊愧恧,然向旣以宋帝告王素者告卿,則卿之義,終亦不可以恝予也,亦明矣,予不多誥,爰使承宣諭此,卿其幡然改圖,不日出膺。」

○咸鏡監司李存秀,啓陳:「鍾城等三邑還多之弊,請米三萬石,從時價發賣,移貿於南關。」備局回啓許之。

11月11日

○甲午,以金魯甲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11月12日

○乙未,詣景祐宮齋宿,王世子隨詣。

11月13日

○丙申,行景祐宮冬享,王世子行亞獻禮。

○遣正卿,諭右議政沈象奎,敦勉簉朝。

11月18日

○辛丑,以宋冕載爲刑曹判書。

11月19日

○壬寅,次對。左議政李相璜啓言:「前此以災歲靡穀,請行酒禁頒令矣。小民非曰無犯,而猶或知畏,班戶則暋不畏法,犯者日聞,法司吏隷之入搜也。輒曰等威,惟意縛打,亦或以曾經法官,庇護親黨,至有禁吏除汰之擧,是不幾於角勝朝令乎?請此後班戶之似此犯科,一切刑配,以曾經法官而除汰禁吏者,捧現告拿勘。」從之。右議政沈象奎,書進一紙言:「故相臣金堉辭免之章,有曰,職者,爲身也。言者,爲國也。去臣爲身之職,而用臣爲國之言,則身退官非曠也,言行職如存也,臣之覬願,實亦如此,亦望聖明,深燭庸陋不堪重任之狀,早賜斥免,無令久爲聖簡之累國事爲幸,臣竊以天生斯民,立君而牧之,是君爲民而立也,非爲君而與之民也,其在繼世之君,則是民也。又皆祖宗之所遺,而託付于我者。是以,自古聖哲之主,知天爲民而立君也。知天心甚惠愛乎民也,必奉天而養民,卽《書》所云:『惟天惠民,惟辟奉天,』是也。又曰,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朱子以爲德非徒善而已,惟當有以善其政,政非徒法而已,在乎有以養其民,水火金木土穀之爲六府正德,利用厚生之爲三事,無非所以養民之政,凡其財成以制其過,輔相以補其不及。又無非所以左右乎生民者,則人君之職,其惟養民而享天祿,保天位在乎得民之心而已。《易》剝之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益之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朱子解之曰,山附於地,惟其地厚,所以山安其居而不搖,人君厚下而得民,則其位亦安,而不搖,損上益下曰益,損下益上曰損,所以然者,邦本厚則邦寧而君安,乃所以爲益也。否則反是,蓋山之高,出於地而反附着於地。猶君,居民之上,而反依藉於民,君之所以爲君,以其有民也。君而無民,何所依而爲君哉?爲人上者,誠知其得以安其位者,由乎有民,可不思所以厚民之生,而使之得其安乎?益之爲言,有所增加之謂也。今以損焉而乃謂之益者何哉?上約己而裕於人,人必悅而奉上矣,豈不謂之益乎?上奪人而厚諸己,人必怨而叛上矣,豈不謂之損乎?損上厚下,爲益爲安,人君之於民,務必如此者,乃所以自益自安也,蓋以眇然一身,寄於億兆之上,苟無德政,養此億兆之民,使之安生樂業,厚結其心,則朽索六馬,不足以喩其危也。而有或視此億兆之民,以爲是奉己也者,肆於其上,不知恤焉,其必危亡,又不待言而知也,是故,舜之告禹,則曰可畏非民,召公之戒成王,則曰用顧畏于民碞,五子作歌,述皇祖之訓則曰,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武王誓師,引古人之言則曰,撫我則后,虐我則讎,孟子語桀、紂之事則曰,桀、紂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人君,至尊也,小民,至卑也,人君,至强也,小民,至弱也,君之於民,欲生則生之,欲死則死之,是則可畏者,莫如君也。而乃舜則曰,可畏非民,召公則曰,顧畏民碞,誠知民之可畏,而險則自不能不養而安之,惠而和之,而不敢易之忽之,尤不敢虐之苦之,明主,畏其民,而闇主,使民畏已。先儒以爲畏其民者,昌,使民畏已者,亡,且君之與民,以勢而言,則如霄壤之相懸而不侔,以情而言,則猶身體之相資而爲生,勢踈則離,情親則合,以其親故謂之近,以其踈故謂之下,言其可親而不可踈也。民者,國之本,本不固者,先儒以爲雖彊如秦富如隋,終亦滅亡。古人之言,卽先民流傳之說,武王引之,以明民之常情如此,若君民之分,豈以虐我而遂讎之哉?然君民之分,不可恃,而民之常情則不可不察也。喩君爲舟,喩民爲水,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先儒以爲舟卽君道,水卽民心,舟順水之道乃浮,違則沒,君得民之心乃固,失則危。是以,古先聖王,必以其心,從天下之心,而不敢以天下之人,從其欲,兢兢業業,不敢自恃崇高之勢,惟懼或失下民之心也。經傳之旨,聖哲之訓,丁寧諄復,信若券契,今以我殿下仁聖,而受祖宗之大遺,爲生民之君主,德非不善而政或無法,政之無法而民失所養,六府未修,三事俱闕,遂使八域有衆,困瘁滋甚,嚬呻相聞,以言乎京都之民,則有職任者有祿俸焉,爲吏胥者有稍廩焉,隷軍伍者有料布焉,裨販者資贏利,工作者業力役。又若閑雜之類,朝暮聚散,東西流逐,不耕而食,不織而衣者,無慮累數十萬,而至於貢人市人,卽良民之最有根着者也。以其世守常業,故恪而奉公,家有恒産,故謹而畏法,居積貿販,供上用而應官役,財貨輕重,與國贏絀,是以,朝家軫恤都民,必先此輩,今則進排之私費倍溢,吹覓撏撦,十點九退,而必充谿壑,昔之銖兩者,今爲勻石受價,而情債驟加,遷延操縱,淹旬閱月,而必罄囊橐,昔之一二者,今至七八,厚利盡入於消折,優價反歸於落本,而各司之侵漁,又從而輾轉增廣,於是乎貢市之人,生業日窘,則乃有預賣貸下之弊,都民仰哺,多靠貢米,故市上米直,隨等低昻,而一自預賣之後,竝借他貢成冊,仍無當等上下,則長安之米日貴,貢人之害無異剜肉,市人之利,專在預蓄而俟時,故急於目前,不計來頭,皆願貸下,排年計除,外面雖若無害於官,而三年之排,至於五年,五年之排,至於十年,或有應供,未及於計除之數,當納反歸於不足之條,無以準折相當,致有難捧之慮,則自官又不得不更爲貸下,以倖其收殺,而畢竟年引歲拖,因循乾沒,則戶惠之財仍欠,而市人之害殆同溺足,至有納貢券而請退,閉廛門而撤賣,其勢必無以支保矣。以言乎外邑之民,則農者,所以生穀,而地力未必日瘠,水源未必日涸,而所收漸少,比之百十年前,幾至減半,而一結所納田稅大同三手之糧衙祿之需,嶺湖則每結米或七八十斗,或五六十斗,而畿甸之最薄者,猶爲三十餘斗,其外結錢也身布也,烟戶之役也,又有族徵洞徵,鄕廳、作廳、將廳、奴令廳、面里任之收斂,喙喙爭嘬,而武斷土豪,又從而剝割之,至於軍丁之弊,又不可勝言,凡民之稍實與少黠者,擧皆圖避,於官則有軍官之投屬焉,於校則有校生之投屬焉,於驛則有驛吏之投屬焉,其次各廳之保直也,書院之隷人也,各色不一,數目甚多,又有買堂上之帖文者,冒班戶之奴名者,千方百計,不脫不已,其最窮而無告者,始簽於丁而爲之兵,兵者,所以內衛而外禦,將使冒矢石而赴湯火,是宜資給糧械,復除繇役,而今反厚徵其錢布,以爲經用。此已自古有國所未有之事,若夫及丁而簽,旣老而除,有死而代,自是不易之典,而惟其最窮而無告也。死與老而無情債,故不得頉而白骨猶徵,兒與弱而無攀援,故不得免而黃口皆充。又有指徵無處者,則徵之親族,無親族則徵之隣里,昔之族徵里徵,百居一二,而今之族徵里徵,十居四五,兵之如此,民益難支,一人之身,旣困於農,又瘁於兵,兩傷而俱弊,如之何其不窮且死也?以言乎海澨之民,則均役之前,魚鹽甚賤,而今也甚貴者,非水不産魚,鹵不出鹽也。前則隨魚所聚之水而設箭,隨鹽所發之地而開盆,所在逐利,擧皆趨之,生之者衆,固其賤也。今則一箭一盆,皆籍於官,雖魚族流徙,鹽潮變遷,無片鱗之捉,勺滷之煎,籍官之稅,自如,或有暫設之箭,僅存之盆,則又名曰貿取。無異白奪,鞭扑日加,追捕相屬,所在爲患,擧皆避之,生之者寡,宜其貴也。海濱斥鹵,農者少利,已不足以爲生,而海禁又如此,衣食之源絶矣。至於海尺浦作之戶,尤爲可憐,隆冬採鰒,盛寒刈藿,男婦赤裸,泅入海底,戰兢波吒,不死誠幸,𬋖火岸上,出而灸身,膚裂皮皴,醜黑如鬼,僅摘數枚之鰒,艱得數掬之藿,其得價本,無以資其餬活,而監考之抑徵,別貿之勒買,箠罵狼藉,而每當進上之時,必事退却,期捧代錢,以爲利柄,吏手競攫,官耳如褎,哀此下民,將何爲生耶?以言乎邊徼之民,則海沿嶺隘,列置鎭堡,有將有卒,防禦把守,以備外虞,而所謂鎭將,內而京軍門,外而各營閫,積仕久勤,差送者也類多貧窮,又無前程,平生顒望,止此一鎭,赴任之時,已負債山,而鎭廩至薄,鎭民至尠,斛米緡錢,他無可出,是以,不計死生,輒事椎剝,以至尠之民,被尤苦之害,糧料之剋減也。還穀之濫捧也,無所不爲,主鎭官吏,又皆侵壓疊役,或責蝙蝠,積畏有甚狼虎,此又民之絶可矜悶,而最無告訴者矣。凡此首黔而上戴者,皆殿下赤子,仰殿下如天地,望殿下如父母,至愚而至靈,一朝夕之頃,亦莫不有養而爲生,今所以養之者,若是之闕然,晁錯之言曰,飢寒切身,不顧廉恥,腹飢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不幸如此,將亦奈何?此臣所謂政之無法,民失所養者,而內而有司存,外而牧守分職,是皆殿下之任以民功者,今不惟不能養之,又或虐之,其虐之也雖非吾爲之,吾之所任以民功者爲之,是與吾爲之,何異哉?殿下,有按察之臣焉,有糾劾之官焉,則其有虐之而不察不劾,使之無忌而卒逞,是又與吾知之而縱之,何異哉?彼其至靈也。故或不敢怨,至愚也故敢怨,敢怨與不敢怨,吾俱無以自解也。不亦憂惋之甚,而此心人必同之,則銓司之差除,宜審於前,監司之刺擧,臺諫之論列,宜嚴於後,而未必其然,式至于今,是則綱紀之不振而然也。又於人皆困瘁之中,有一種不以困瘁爲憂,而乘以爲姦利欺謾者,此皆頑猾兇惡,上淩下殘,作爲能事,乃鄕閻之螟螣,良善之讎賊,如此之類,徒亦寔繁,民不堪於官虐者。又創於私賊,若此不已,其豈孑遺,是又綱紀之不振而然也。德禮之道齊,尙矣無論,而刑政之勸懲,亦且不擧,風俗隨壞,世敎日訛,民不免恥,朝廷爲甚,四方之矜式,一世之瞻聆,不過是委靡恬嬉,廟堂之座,臣亦冒據,有愧物議,無可自言,臺閣之上,臣亦曾歷,不聞儻論,何以非諸,而大官卑職,如循一轍,坐起爲諧笑之場,卯酉爲迎送之所,論思之署,輒空持被,議讞之地,惟事違牌,摠府一任武臣之獨直,祀官每歸殘蔭之偏差,視若故常,不以爲怪,位著之風俗如此,有司之任,不以典守爲重,公貨歸於奸吏之牟利,而外受挪貸,官物作爲親知之生色,而虛尺彌縫,一出不入,仍成積逋,有捧無物,徒擁空簿,國財蕩竭而莫恤,經費汗漫而不節,已似例事,無復非者,官府之風俗如此,士夫爲有國之元氣,而家無讀書之子,世尠飭已之人,昌披不愧,謔浪是譽,紹介訟獄,輒干貨賄,揣摩科場,公行關節,犯刑憲如就樂地,指醇實必嗤蠢物,父亦不禁,兄或相助,家庭之風俗如此,秉彝之良,不以貴賤有間,而下流匹庶,蔑棄分常,暋不畏法,愚而自肆,鄕黨之中,頑侮是事,街巷之間,侈濫成習,少輒淩長,貧皆效富,麯櫱是耽,酗鬨載路,賭博爲賢,傾蕩破家,撮空抽豐,奸僞百出,嗾訟興戎,誣罔萬計,憲令之所不能禁,刑罰之所不能制,閭里之風俗如此,俗旣此壞,民則益苦,苦者不能無怨,漢魯恭有言曰,萬民者,天之所生,天愛其所生,猶父母之愛其子,一物有不得其所者,則天氣爲之舛錯。今災異之數見,天固怒之矣,危亂之日兆,殿下誠憂之矣。臣聞之,安危者,猶人之肥瘠,綱紀者,脈也,脈不病,雖瘠,不害,脈病而肥者死矣。今危亂已兆,國勢大削,不啻如人之瘠,而脈又病,苟不能亟振已頹之綱紀而張理之,其亦必亡而已矣。朱子告其君以綱紀之說曰,四海之廣,兆民之衆,人各有意,欲行其私,而善爲治者,乃能總攝而整齊之,使之各循其理者,則以先有綱紀以持之于上也。何謂綱紀?辨賢否以定上下之分,核功罪以公賞罰之施也,然綱紀之所以振,則以宰執秉持而不敢失,臺諫補察而無所私,人主又以其大公至正之心,恭己乎上而照臨之,是以,賢者必上,不肖者必下,有功者必賞,有罪者必刑,而萬事之統,無所闕也,苟非斷自聖志,灑濯其心,而有以大警勑之,使小大之臣,各擧其職,以明黜陟,以信?栢椔則何以振已頹之綱紀哉?又曰,綱紀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術,公平正大,無偏黨反側之私,然後綱紀有所繫而立,君心不能以自正,必親賢臣遠小人,講明義理之歸,閉塞私邪之路,然後乃可得而正也。臣亦以是誦而獻於殿下,誠願殿下,奮發聖志,勉勉不已,辨賢否而明黜陟,核功罪而信刑賞,恢大公至正之心,絶偏私邪屑之害,親近忠讜,講明義理,恭己照臨,以大警勑之,先自宮禁宦妾暬御左右供奉之輩,掖隷禁兵趨走使令之類,莫不曉然知忠勤畏愼之可保,而縱恣踰濫之必誅,梱限截內外之嚴,閽守謹出入之禁,宮府洞達,莫敢覬蔽,痛革舊染,一切肅淸,是爲綱紀之立於內也。其在朝廷百僚師師,各擧其職,大臣盡董率之責,小臣效奔走之誠,任銓衡者,知失擧循私之必速咎,而甄別激揚,務張公道,司出納者,知依違苟順之必致罰,而覆難可否,思盡惟允,居言責者,知緘默顧瞻之必獲愆,而謇諤糾駁,剛直不諱,官講討者,知鹵莽淺率之必負責,而數陳剴切,勉任啓沃,掌財賦者,知濫費不節之必得譴,而句檢典守,會計是當,主刑獄者,知循枉低昻之必冒罪,而審克欽恤,淸明自殫,是爲綱紀之立於上也。爲方伯者,按察吏績,廉訪民隱,知黜陟之不明,懷綏之未善,必不免勘劾,則彈壓不爲,茹吐厝施,益究利弊矣。爲守令者,意慕神明,政先字恤,知七事之不擧,百里之不治,必不免貶斥,則貪墨可化,廉白苛虐,盡爲循良矣,是爲綱紀之立於外也。以至鄕黨州閭,人各奮矜,更相勸勉,知頑鄙之不齒以去惡而從善,居處敦本實之業,出入勤孝悌之行,漸煽禮義之風,丕變廉恥之俗,是爲綱紀之立於下也。然而內外上下之人,無不知其必如此也,而後可以有如此之效,而若其一或有不如其所知者,亦必一無如此之效,此在聖志奮發之如何耳。大奮發則大振,而政無不得矣,常奮發則常立,而治無不成矣。民可樂生,天其永命,其與今日之上下同憂,恤恤憫憫,日迫危亡,其去豈相萬萬已哉。』更願殿下,奉上天惠愛之心,思祖宗託付之大,修六府三事之政,究財成輔相之術焉。觀厚下安宅之象,勉約己裕人之義焉,知民之畏碞,而務固本之圖焉。察民之常情,而懍覆舟之戒焉。得民心以享天心,以貽萬世子孫無疆之休,雖聖志之無欲奮發得乎?懋哉懋哉!深念毋忽焉,」敎曰:「覽此書進之言,無非今日之痼弊,寡躬之良箴,拳拳憂愛之誠深庸感歎,凡此諸弊,非一朝一夕所可盡祛。自今以往,惟有司之臣,各盡其心,以奉其職,卿等又左右予躬蕫飭百僚,以正厥事,予雖否德,願安匡弼,以圖治理,此錄自廟堂謄頒諸司,俾各惕念,可以釐革者講究施行,母爲紙上之空文。」

○兵曹判書金魯敬啓言:「禁旅習陣之法,自古逐月設行,而戊午以後,久廢不行,請自今申復舊制,而姑先以春秋暇日,如法行之。漸次復舊,逐月肄習」,從之。

○定訓局禁營挾輦槍劍把摠哨官,滿二十四朔後,加資陞六之式,從兵曹判書金魯敬言也。

○以李寅溥爲成均館大司成,金魯敬爲右賓客,金相休爲左副賓客。

11月25日

○戊申,以申綽爲司諫院大司諫,金逌根爲弘文館提學。

11月27日

○庚戌,御春塘臺,行柑製居首金東健,直赴殿試。

十二月

12月1日

○癸丑朔,放輕囚,仍命衣薄騎兵等衣資題給。

12月4日

○丙辰,以申緯爲司諫院大司諫。

12月10日

○壬戌,次對。禮曹判書趙萬永啓言:「故副率金箕悳幼有至性,長而尤篤,其父病革,割指進血,及喪三年廬墓,菹醬不入口,免喪而猶布素,每宵夢見父顔,素不解盡,竭思精摹,幾二十年。而摹出眞像,箕悳妻尹氏,素有婦德,及喪其夫,年迫八耋,子孫滿室,遽斷粥飮,絶口無語,越六日而下從,其夫妻孝烈如彼,竝美宜施雙旌之典,」從之。右議政沈象奎啓言:「十考十上守令,例爲內遷,故或有考九上而瓜已滿,則雖遲數朔,姑俟十考,永春、安峽兩倅,以十月瓜滿,不待十考,徑爲出代,該政官推考。」從之。吏曹判書金相休,陳疏自引,賜批不許。

12月14日

○丙寅,以李商一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召見濟州敬差官尹濟弘,復命也。

12月15日

○丁卯,以洪羲俊爲弘文館提學。

○命科次濟州儒生試券,居首金柔,射居首朴景信,竝直赴殿試。

12月21日

○癸酉,兵曹啓言:「日前禁旅李尙倫,冒法飮酒,見捉於捕校,而捕校輩不有法令,直以紅絲縛去云,故往復該將臣處,使之嚴治其昧例妄錯之罪矣。禁旅輩,不待決處,敢逞私忿,倡率徒黨,齊會發誓,稱以雪憤,往打捕校之家,凡係日用生業之需,無一存者,道路驚騷,聽聞甚駭,年前大臣,以都民無賴輩,打人家舍事,請用一律,已成不刊之典,懸法未幾。又此無難犯法,縱恣無嚴,一至此極,臣使別將,査出其首從,則韓大喆,張翰翼,高得仁三人,首倡作亂,宋日郁以入直,托以食代,擅離直所,樂赴同參,此等之類,斷當以法從事,以警軍民,韓大喆等四漢,出付御營廳,梟首警衆,隨從諸漢,自臣曹,分輕重嚴加勘處,臣不能先事飭束,有此無前之變,不勝惶恐,而該別將亦難免不飭之失,令該府,拿問嚴勘。」敎曰:「向時大臣定奪,姑舍,師律之嚴重果何如?則禁旅之無難作拿,至於此極,無他。上則紀律不明,下則恃衆肆頑之致。今若以其犯者衆而泛治之,則來後之弊,將有甚於此者,首犯者固當盡爲梟首警衆。旣曰首倡,則豈有三人?一時幷倡之理,其中亦必有首先發論之人,卿其更爲親執,嚴査三人中,分首從最先發論者及擅離番所之漢,出付御營廳梟首,次犯兩漢,限死嚴棍,絶島減死充軍,其餘隨從之類,亦爲嚴棍三十度,遠地充軍,該別將,施以定配之典,各該番將,拿問嚴處,卿則事過後,當有處分」,兵曹以三漢中韓大喆最先首倡,當爲元犯,故與擅離番所之宋日郁,竝出付御營廳,梟首警衆,次犯張翰翼、高得仁,各嚴棍五十度,出付秋曹,絶島減死充軍,其餘隨從諸漢,各嚴棍三十度後,亦爲移送秋曹,遠地充軍,啓。敎曰:「統轄之地,旣有無前之事,則不可以別將之勘罪而止,兵曹判書金魯敬,施以罷職之典。」

12月22日

○甲戌,以尹景鎭爲東萊府使。

12月23日

○乙亥,以李奎鉉爲吏曹參議。

○吏曹判書金相休,以大臣筵推,屢疏乞遞,許之,以李錫奎代之。以沈能岳爲參判,李羲甲爲兵曹判書。

12月24日

○丙子,以白師誾爲工曹判書,添書也。以金履載爲漢城府判尹。

12月26日

○戊寅,詣景祐宮展拜,王世子隨詣行禮。

12月28日

○庚辰,命酒禁外,自今日各司藏牌。

○御熙政堂,行都政。〈吏曹判書李錫奎,參判沈能岳,參議李奎鉉,兵曹判書李羲甲。〉以尹命烈爲司諫院大司諫。

12月30日

○壬午,以李光文爲司諫院大司諫。

○京兆獻民數五部及八道都元戶,一百五十四萬九千六百五十三戶,男三百二十七萬八百六十二口,女三百二十八萬七千九百二十二口。

〈純宗淵德顯道景仁純禧文安武靖憲敬成孝大王實錄卷之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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