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解

此篇首明《六经》之教,化民成俗之大,而归之于《礼》,以明其安上治民之功而必不可废。盖《易》《诗》《书》《乐》《春秋》皆著其理,而《礼》则实见于事,则《五经》者《礼》之精意,而《礼》者《五经》之法象也。故不通于《五经》之微言,不知《礼》之所自起;而非秉《礼》以为实,则虽达于性情之旨,审于治乱之故,而高者驰于玄虚,卑者趋于功利,此过不及者之所以鲜能知味而道不行也。后世惟横渠张子能深得此理以立教,而学者惮其难为,无有能继之者,于是而“良知”之说起焉,决裂藩维以恣其无忌惮之诐行,而圣教泯。学者诚有志于修己治人之道,不可不于此而加之意也。凡四章。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

教行自上而习成于下,贞淫醇疵之本,不可不慎也。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 絜,与潔通,古屑反。属,之欲反。比,毗至反。下同。

“为人”,谓学者言行趣向之别也。“温柔”,情之和也;“敦厚”,情之固也。“疏通”,达于事;“知远”,辨于古也。“广”,量有容也;“博”,志不狭也。“易”,心无险也;“良”,行不暴也。“洁静”,安吉凶之正也;“精微”,察性命之理也。“恭”,不傲也;“俭”,有制也。“庄”,不狎也;“敬”,不懈也。“属辞”,连属以成文,谓善为辞命也;“比事”,比合事之初终彼此以谋其得失也。记者引孔子之言而释之,言自圣人删定以后,立教之道尽于《六经》。为君师者以此为教,俾学者驯习而涵泳之,则变化气质以成其材之效有如此矣。

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

此上疑有阙文。为粗举其教而不达其理者言也。《六经》之教,本中正互成而无过,顾《易》言天人之际,不可以闻见征索;《礼》《乐》由文生情,文显而情隐;《诗》《书》《春秋》则因昔人之辞与事而备存,以待学者之自择,倘立教者未察于圣人之旨而徒倚其文,使学者莫得其归趣,则其失有如此者。“愚”者,懦茸而不能断之谓。“诬”,因史官之辞而谓先圣有已甚之行,以自成其妄也。“奢”,乐而无节也。“贼”,害也;言性命而不得其实,则反以贼害人心也。“烦”,苛细也。“乱”,谓习战争游说之术。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洁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属比辞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

“深”者,择之精而得其实之谓。《六经》之教,皆穷理尽性,本无有失,立教者得其精意以导学者于大中至正之矩,则人皆兴起子至善而风俗完美,盖经正而庶民兴,异端曲学不得窃而乱之矣。

右第一章。

天子者,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遗微小。

“天子”,谓圣人在天子之位而制作典礼者也。德盛位尊,建极于上以立其本,又能体察事物之宜以曲成万物,故创制显庸而为礼教之所自立也。

其在朝 廷则道仁圣礼义之序,燕处则听《雅》《颂》之音,行步则有环佩之声,升车则有鸾和之音,居处有礼,进退有度,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诗》曰:“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此之谓也。 朝,直遥反。道,徒到反。

“道”,顺由之也。“圣”,通明也。“序”,德之条理也。“环”,所以系佩者。“忒”,差也。“四国”,四方之国。此承上文而言王者动必以礼,故德盛配天地而为立教之本也。

发号出令而民说,谓之和;上下相亲,谓之仁;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谓之信;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则不成。 说,弋雪反。去,邱矩反。

发言曰“号”,书命曰“令”。“信”者,循物无违之谓。“除去天地之害”,谓裁成六府以利用而无所伤也。义,宰制之宜也。此承上文而言王者兼利万物,明照四海,则民莫不尊亲,而治定制礼,乃以有所制作而无不成也。

右第二章。此章承上章立教之意,推礼为教之大体,而其所自制本于圣王之德盛治隆,故以建中和之极为化民成俗之至教,而人不可废也。

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故衡诚县,不可欺以轻重;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 县,胡涓反。

“诚”,苟也。“审”,亦诚也。“陈”,施也。承上章而言先王本身议道以制礼,为治国之器垂之后世,君子奉之以正国,则天则定而邪正明,虽有邪说诐行附仁义以行其私者,莫之能乱矣。

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不隆礼、不由礼,谓之无方之民。

“隆”,崇尚而习之也。“由”,行也。“方”,道也。“有方之士”上所举,“无方之民”上所惩,公论明,刑赏定,而国无不正矣。

右第三章。

敬让之道也。故以奉宗庙则敬,以入朝 廷则贵贱有位,以处室家则父子亲、兄弟和,以处乡里则长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善莫于礼。”此之谓也。 朝,直遥反。长,丁丈反。下同。处,昌与反。

章首当有“夫礼者”三字,盖阙文也。恭敬辞让,人性固有之德,而礼以宣著其节文以见之行者也。敬让之用行而道达于天下矣。“入”,谓即朝位也。“位”,序也。“安上”,谓上下辨、民志定而上安其位也。

故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婚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故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诸侯之行恶,而倍畔侵陵之败起矣。 别,必列反。夫,防无反。坏,古外反。辟,匹亦反。苦,公户反。行,胡孟反。

诸侯春见天子曰“朝”,秋曰“觐”。小聘曰“问”。婿曰“婚”,谓娶也。妇曰“姻”,谓嫁也。“坊”,堤也。“水之所自来”,谓决口也。“旧礼”,先王不易之礼。“去”,违也。“乱患”,败乱之患。“苦”,与“楛”通,不良也。“倍死忘生”,谓倍死之渐必至忘生而不孝养也。

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氂,缪以千里。”此之谓也。 远,于愿反。氂,里之反,俗本作釐者误。缪与谬同,眉救反。

“微”,深至也。《六经》皆圣人之教而尤莫尚于《礼》,以使人之实践于行,则善日崇而恶自远。盖易知简能而化民成俗之妙,至于迁善而不知为之者,则圣神功化之极,不舍下学而得之矣。《易》,古《易》,传文引之,以明君子之教慎之于微,不离日用动静之间,而善恶之几、治乱之效,皆自此而分也。

右第四章。

礼记章句》卷二十六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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